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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美國通過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

發布時間: 2021-04-23 04:03:58

㈠ 結合「佔領華爾街運動」的背景和《金融的邏輯》談談你對我國金融發展的看法。一篇2000字論文。求助啊。。

國際金融業主要有兩種經營模式:(1)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混業經營的歐洲模式;(2)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分業經營的美國模式。1999年11月12日,美國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取代了將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嚴格分開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該法案的通過,意味著在美國實行了70年,並由美國傳播到世界各地從而對世界金融格局產生了重大影響的金融分業經營制度走向終結。混業經營是金融企業為了實施多元化經營,加強綜合競爭力所採取的重大變革。從分業經營到混業經營,這一國際金融業的發展趨勢,也預示了我國金融業的發展趨勢。

(一)80年代,我國銀行都開辦了證券信託、租賃、房地產、投資等業務,實質上進入了「混業經營」時代。但是由於當時金融監管法規不健全,金融經營者素質和金融機構內部風險控制機制不完善,缺乏內控和約束制度,一些金融機構產生了嚴重的經營問題,大量銀行資金進入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因此,國務院於1993年12月25日作出了《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對金融業進行治理整頓,並提出了分業經營的管理思路。1995年5月《商業銀行法》正式從法律上確立了國有銀行分業經營的制度。隨著我國金融業的迅速發展,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市場逐步接軌,分業經營已經不能完全滿足我國金融業的發展需要。首先,分業經營增加了金融風險。由於商業銀行只能在狹小的存貸款領域從事基本的存、貸款業務活動,通過存、貸利差帶來的收益非常有限。另外,大量貸款也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資產,進一步減少了收益。證券類金融機構由於缺少必要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手段,非法籌資或違規挪用客戶保證金的現象時有發生。其次,分業經營不利於我國金融業發展。近幾年,在全球金融證券化、電子化、信息化和一體化發展趨勢的格局下,完全割裂資本與貨幣兩個市場,只會嚴重束縛我國金融業的發展,使我國年輕的保險業和證券業停滯不前,不利於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不利於我國市場經濟的積極培育和健康發展。

(二)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中央銀行金融調控手段的市場化改革有了實質性突破。如借鑒國際經驗,以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取代貸款規模指令性管理;大幅度下調法定存款准備金率,適時多次降低存款貸款利率,擴大中小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穩步推進貸款利率市場化進程;努力拓寬融資渠道,積極發展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直接融資方式,等等。在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過程中,國有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建設明顯增強。這些都為混業經營創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條件。實行混業經營將對我國經濟產生積極的影響。首先,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更好地服務於企業。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出於業務便利和財務經營保密等方面的考慮,一般都優先選擇能夠提供優質全能服務的金融機構,即全能銀行作為其主辦銀行。全能銀行在面對客戶時,可以向客戶提供包括存貸款、投資、發債、資產管理、咨詢、電子服務、抵押、保險等內容的一條龍服務。其次,發展混業經營,有利於改善金融服務,優化金融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收益。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可以產生優勢互補、連動效應,依靠中間業務增加盈利。面臨加入WTO的挑戰,首當其沖的就是金融業。只有把我國的金融業壯大為能提供多種服務的全能型金融集團,才能抵禦國外銀行帶來的沖擊。
當代以新型化、多樣化、電子化為特徵的金融創新,改變了傳統的金融運作模式,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界限愈來愈模糊不清,金融機構業務交叉呈現自由化、綜合化、國際化的新趨勢。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浪高過一浪的金融業購並浪潮呈現出新的特點,金融購並不再是簡單的同業合並,而是銀行、保險、證券、信託等跨行業的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購並,形成了許多跨國金融集團。隨著加入WTO步伐的加快,大批的外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將會湧入我國,而這些銀行或公司大多是全能企業,其業務領域涉及銀行、保險、證券及信託投資等多個方面,可以說是無所不包。因此,只有在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進入我國市場,廣泛開展各項金融業務之前,塑造能夠在國內市場上與國際金融集團抗衡的金融機構是迎接「入世」挑戰的必然選擇。

(三)隨著我國金融結構的逐步調整和資本市場的不斷深化,自去年下半年開始,管理層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場深化和放鬆管制為基調的改革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突破了有關嚴格分業經營的限制,原來的一些政策禁區逐漸被打破。如開辟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融資渠道,允許其進入同業拆借市場進行信用拆借、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以股票質押取得融資;允許保險公司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回購交易,以及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進入股市等,都向混業經營方向發展了一大步。

㈡ 中翻英:淺談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金融監管的啟示,謝謝

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金融監管的若干啟示2008-11-22 12:24摘 要:美國次貸危機為我國金融風險的防範與監管提供了反面的經驗教訓,尤其是引起人們對我國住房按揭貸款市場潛在風險的高度關注。我國要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完善證券化風險防範法律制度;加強市場化監管,完善金融機構破產法律制度;加強監管成本意識,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防範國際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

關鍵詞:次貸危機;金融風險防範;金融監管

美國次貸危機無疑為中國金融風險的防範與監管提供了反面的經驗教訓,尤其是引起人們對中國住房按揭貸款市場潛在風險的高度關注。中國會不會重蹈美國次貸危機之覆轍?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國次貸危機對完善我國金融風險的防範與監管具有重要啟示。

一、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完善證券化風險防範法律制度

次貸危機表面上是美國房價走低、利率走高所致,根本原因是資金供應方降低信貸門檻、忽視風險管理,需求方過度借貸、反復抵押融資。盡管這種風險基本上通過證券化的方式已經分散了,但是這些風險並沒有消失,一旦條件具備,風險就會暴露出來,而且風險通過證券化的渠道影響更為廣泛。著名金融學者易憲容認為,中國按揭貸款實際上比美國次級債券的風險要高。如果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出現逆轉,其潛在風險必然會暴露出來,國內銀行所面臨的危機肯定會比美國次級債券出現的危機要嚴重。[ 1 ]可以說,完善房地產信貸及其證券化風險防範的法律制度是中國避免重蹈覆轍的當務之急。

首先,要加強信貸風險管理,提高住房按揭貸款的信用門檻。2007 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規定, 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 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 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且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在緊接著的《補充通知》中明確「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在次貸危機陰雲密布的背景下出台上述嚴格住房消費信貸管理的措施,表明我國監管層已經意識到了住房按揭貸款市場的高風險,顯示了監管層切實加強信貸風險管理的決心。

其次,要完善住房按揭貸款證券化風險防範法律制度。金融資產證券化是近年來我國金融改革與理論研究的熱點。經濟學界廣泛探討了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如交易結構風險、信用風險、提前償還風險和利率風險。法學界則重點研究了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所面臨的主要法律障礙,如資產支持證券性質界定的模糊性、SPV (特殊目的公司)運作模式所存在的法律問題、「破產隔離」與「真實出售」以及實質性風險轉讓的法律依據等[ 2 ] 。目前規范資產證券化的主要法律是2005年央行頒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和中國銀監會頒布的《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法》。以上法律對信貸資產業務的市場准入和風險管理做出了專門規定,專門設立了「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一章,對資產證券化的各個參與主體提出了統一的風險管理要求,強調了金融機構的內部風險隔離和風險揭示問題,要求參與證券化交易的金融機構建立有效的內部風險隔離機制。以上法律屬於部門規章,法律層次較低,難以解決現存的一些法律問題。應當借鑒國外資產證券化風險防範的經驗教訓,盡快制定專門的金融資產證券化法,處理好外部監管和內控制度之間的關系,完善我國資產證券化風險監管。

二、加強市場化監管,完善金融機構破產法律制度

次貸危機表明,要減少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必須構建完善的市場紀律約束機制,加強市場化監管。以存款保險為核心的金融安全網在強調金融安全的同時也加大了金融機構經營上的道德風險。也許激勵結構的最重要的部分是:使所有方都明白,即是管理良好,銀行也可能倒閉,因為銀行業務涉及風險承擔的問題。而監管當局將允許那些償付能力不足的銀行倒閉。不幸的是,監管當局不可能做出一個完全可信的、不救助破產銀行的事前承諾,但是,可以建立一個增加承諾難度的體制[ 3 ] 。新《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銀行監管核心原則》也強調監管不能夠代替市場約束。

加強市場化監管要求構建完善的金融市場准入機制、金融市場行為監管機制和金融市場退出機制。必須根除金融領域「不破產、無風險」的傳統觀念,並充分認識到金融破產制度的重要價值和意義:第一,可以有效抑制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第二,存款人的破產觀念轉變必然帶來風險意識的提高,進而自覺對銀行通過「用腳投票」等方式來監督銀行的監督管理,從而加強市場約束的力量。[ 4 ]盡管我國的《商業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等法律已經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是自我經營、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企業法人,但是我國的金融市場退出機制尚不完善。2006 年制定的《企業破產法》第134 條規定:「金融機構實施破產的,國務院可以根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製定實施辦法。」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已進入立法進程。它對於完善金融機構破產法律制度,提供銀行經營風險的激勵具有重要意義。一旦危機發生,它能夠為政府幹預危機措施的效果提供威懾力,同時也有利於確定政府幹預的合理界限,防止政府過度干預破壞市場約束機制。

三、加強監管成本意識,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美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是一種典型的分權型多頭監管模式,被稱為傘式監管+功能監管的體制,實際上是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的混合體,監管機構形成橫向和縱向交叉的網狀監管格局[ 5 ] 。這種監管體系存在的明顯不足是容易造成重復監管或監管真空,從而導致金融體系的風險。因此,必須加強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1999 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規定由美聯儲作為綜合監管的上級機構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總體監管,其它監管機構負責功能性監管,OCC、FD IC等監管機構負責對銀行進行監管,SEC和州保險監管機構分別對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進行監管,即美國在原有分業監管的框架下加強了各金融機構的協調和綜合。

次貸危機發生以後,美聯儲以及美國財政部聯邦住房局等監管機構採取了干預措施,但收效甚微。這引發了人們對美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反思,最終引發了美國金融監管體制的革命。美國財政部長保爾森2008年3月31日宣布,美國政府將對金融監管體制進行全面改革:第一,擴大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監管許可權,除監管商業銀行外,還將有權監管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等其他可能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的商業機構。第二,新建「金融審慎管理局」,整合銀行監管權。把目前由5個聯邦機構負責的日常銀行監管事務收歸「金融審慎管理局」統一負責。第三,新建「商業行為監管局」,負責規范商業活動和保護消費者利益。主要行使目前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職能。此外,還新建了「抵押貸款創設委員會」和「全國保險管理局」,將抵押貸款經紀人和保險業監管權從各州政府分管逐步收歸聯邦政府統一管理。美國媒體稱,這將是美國自上世紀經濟「大蕭條」以來最大的一次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次級按揭貸款債券涉及到銀行、證券和保險等各個金融行業,如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甚至養老基金都是次級債的重要投資者。次貸危機的發生表明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對投機風險產生了監管真空,最終引發了系統性的金融風險爆發。此次金融大改革中美聯儲的監管權力進一步擴大,作為「市場穩定監管者」不僅可以監管銀行、金融控股公司,還可以有權監管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等其他可能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的商業機構。這表明其加大了金融監管協調的力度。另外,減少多頭監管者,整合金融監管機構,為協調金融監管清除了障礙。[論文網 www.LunWenNet.Com]

美國的經驗教訓警示中國必須加快建立和完善適合本國國情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2003 年中國銀監會的成立標志著「一行三會」的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形成。在混業經營趨勢下,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也成為我國近年來理論和實踐中的熱點問題。在立法上,《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5 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6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在實踐中, 2004 年6 月28 日,中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正式公布《三大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以制度形式賦予了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積極協調配合,避免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的使命。但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的實踐效果不盡人意,而且作為重要金融宏觀調控與監管主體的中國人民銀行被排除在外。財政部副部長李勇在國際金融論壇第三屆年會上透露,我國正在嘗試建立中央銀行、財政部門和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之間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以適應金融業綜合經營發展趨勢的需要。

另外,我們必須要加強金融監管的成本意識。不僅要考慮到新增監管機構增加的直接費用以及採取金融監管措施的必要費用,還應當考慮這些措施可能導致的市場損失,這是政府監管替代市場調節的一種機會成本。這是我們過去往往容易忽略的。例如我國是否真的需要建立一個凌駕於「一行三會」之上的機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 還是通過擴大中央銀行的權力賦予其履行金融監管協調的最終職責? 這取決於不同監管方式之間的成本比較以及邊際監管成本與邊際監管收益之間的比較。一般而言,金融監管協調的邊際成本小於邊際收益,這是進行金融監管協調的經濟學基礎。增設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的成本大於通過擴大中央銀行權力增加的成本,就成本最小化而言,應賦予中央銀行以協調金融監管的最終職責。

四、謹防國際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

次貸危機已經演變成自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來的一場全球范圍內的金融危機。受損失的不僅是美國的金融機構,歐洲與亞太地區的金融機構也損失慘重。實際上從遭受沖擊和損失的程度看,歐洲的金融機構遠甚於美國的金融機構,甚至有市場人士認為這一次次按風波實際上主要是由歐洲的金融機構為美國的金融風險埋單[ 6 ] 。難怪歐洲央行會率先對金融系統注資以增加市場流動性。中國亦有不少金融機構購買了部分涉及次貸的金融產品,如共匯出109 億美元資金的銀行系QD II、基金系QD II,近期紛紛遭遇凈值縮水。金融全球化也是金融風險的全球化,國際金融市場的持續波動會影響人們對國內金融市場的預期,增加國內金融市場的風險。中國金融機構及監管層應當謹慎防範國際金融風險,加強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管,穩步有序地推進金融開放。

為了防範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必須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機制主要包括信息交換、政策的相互融合、危機管理、確定合作的中介目標以及聯合行動[ 5 ] 。如為了控制次貸危機的蔓延,美聯儲與全球主要國家央行聯手行動,向金融系統注資,以增強市場的流動性,引發了全球股市的積極調整。中國已經加入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證監會國際組織、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等國際金融組織,並且與許多國家或地區簽訂了金融諒解備忘錄,為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我們應當善於利用金融監管合作機制,獲取信息,了解政策甚至要求就某些具體目標採取聯合行動以更好地防範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

參考文獻:

[ 1 ]易憲容.「次貸危機」對中國房市的啟示[ J ]. 人民論壇,2007, (17) : 32 - 33.

[ 2 ]付敏. 我國資產證券化問題討論綜述[ J ]. 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 2006, (4) : 75 - 79.

[ 3 ] [芬蘭]大衛·G·梅斯等著. 方文等譯. 改進銀行監管[M ].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6.

[ 4 ]徐孟洲,徐陽光. 論金融機構破產之理念更新與制度設計[ J ]. 首都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06, (1) : 26 - 32.

[ 5 ]祁敬宇. 金融監管學[M ]. 西安: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2007

[ 6 ]巴曙松. 美國「次貸危機」的三大懸念[ J ]. 人民論壇,2007, (17) : 28 - 30.(論文 www.LunWenNet.Com)

㈢ 《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包括哪些內容

當地時間5月1日,特朗普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正積極考慮拆分美國超大銀行,以恢復1933年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該法案將投資銀行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嚴格劃分,對銀行業務范圍做了一系列規定。

1999年,美國國會通過《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亦稱《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案》,廢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有關條款,從法律上消除了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在業務范圍上的邊界,結束了美國長達66年之久的金融分業經營的歷史。而此後一部分美國法律界人士認為,正是因為廢除了「保證商業銀行避免證券業」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才導致了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破產,以及此後引發的2008年金融危機。

特朗普對媒體記者說:「這是我現在正在考慮的事。有人希望恢復原來的體制,對吧?所以我們准備研究一下。」

㈣ 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金融監管的相關啟示

美國次貸危機無疑為中國金融風險的防範與監管提供了反面的經驗教訓,尤其是引起人們對中國住房按揭貸款市場潛在風險的高度關注。中國會不會重蹈美國次貸危機之覆轍?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國次貸危機對完善我國金融風險的防範與監管具有重要啟示。
一、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完善證券化風險防範法律制度
次貸危機表面上是美國房價走低、利率走高所致,根本原因是資金供應方降低信貸門檻、忽視風險管理,需求方過度借貸、反復抵押融資。盡管這種風險基本上通過證券化的方式已經分散了,但是這些風險並沒有消失,一旦條件具備,風險就會暴露出來,而且風險通過證券化的渠道影響更為廣泛。著名金融學者易憲容認為,中國按揭貸款實際上比美國次級債券的風險要高。如果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出現逆轉,其潛在風險必然會暴露出來,國內銀行所面臨的危機肯定會比美國次級債券出現的危機要嚴重。[ 1 ]可以說,完善房地產信貸及其證券化風險防
范的法律制度是中國避免重蹈覆轍的當務之急。首先,要加強信貸風險管理,提高住房按揭貸款的信用門檻。2007 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規定, 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 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 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且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在緊接著的《補充通知》中明確「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在次貸危機陰雲密布的背景下出台上述嚴格住房消費信貸管理的措施,表明我國監管層已經意識到了住
房按揭貸款市場的高風險,顯示了監管層切實加強信貸風險管理的決心。其次,要完善住房按揭貸款證券化風險防範法律制度。金融資產證券化是近年來我國金融改革與理論研究的熱點。經濟學界廣泛探討了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如交易結構風險、信用風險、提前償還風險和利率風險。法學界則重點研究了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所面臨的主要法律障礙,如資產支持證券性質界定的模糊性、SPV (特殊目的公司)運作模式所存在的法律問題、「破產隔離」與「真實出售」以及實質性風險轉讓的法律依據等 。目前規范資產證券化的主要法律是2005年央行頒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和中國銀監會頒
布的《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
法》。以上法律對信貸資產業務的市場准入和風
險管理做出了專門規定,專門設立了「業務規則與
·25·
【金融理論】陽建勛 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金融監管的若干啟示
風險管理」一章,對資產證券化的各個參與主體提
出了統一的風險管理要求,強調了金融機構的內部
風險隔離和風險揭示問題,要求參與證券化交易的
金融機構建立有效的內部風險隔離機制。以上法
律屬於部門規章,法律層次較低,難以解決現存的
一些法律問題。應當借鑒國外資產證券化風險防
范的經驗教訓,盡快制定專門的金融資產證券化
法,處理好外部監管和內控制度之間的關系,完善
我國資產證券化風險監管。
二、加強市場化監管,完善金融機構破產法律
制度
次貸危機表明,要減少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必
須構建完善的市場紀律約束機制,加強市場化監管。
以存款保險為核心的金融安全網在強調金融安全的
同時也加大了金融機構經營上的道德風險。也許激
勵結構的最重要的部分是:使所有方都明白,即是管
理良好,銀行也可能倒閉,因為銀行業務涉及風險承
擔的問題。而監管當局將允許那些償付能力不足的
銀行倒閉。不幸的是,監管當局不可能做出一個完
全可信的、不救助破產銀行的事前承諾,但是,可以
建立一個增加承諾難度的體制[ 3 ] 。新《巴塞爾銀行
監管委員會銀行監管核心原則》也強調監管不能夠
代替市場約束。
①中國企業新聞網:《美國70年最大金融體制改革出台》, http: / /www. cenn. cn /News/2008 - 4 /200842135338. shtml, 2008 - 4 - 3。
加強市場化監管要求構建完善的金融市場准入
機制、金融市場行為監管機制和金融市場退出機制。
必須根除金融領域「不破產、無風險」的傳統觀念,
並充分認識到金融破產制度的重要價值和意義:第
一,可以有效抑制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第二,存款
人的破產觀念轉變必然帶來風險意識的提高,進而
自覺對銀行通過「用腳投票」等方式來監督銀行的
監督管理,從而加強市場約束的力量。[ 4 ]盡管我國的
《商業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等法律已經明
確規定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
是自我經營、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企業法人,但是
我國的金融市場退出機制尚不完善。2006 年制定
的《企業破產法》第134 條規定:「金融機構實施破
產的,國務院可以根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
制定實施辦法。」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
已進入立法進程。它對於完善金融機構破產法律制
度,提供銀行經營風險的激勵具有重要意義。一旦
危機發生,它能夠為政府幹預危機措施的效果提供
威懾力,同時也有利於確定政府幹預的合理界限,防
止政府過度干預破壞市場約束機制。
三、加強監管成本意識,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美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是一種典型的分權型多頭
監管模式,被稱為傘式監管+功能監管的體制,實際
上是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的混合體,監管機構形成
橫向和縱向交叉的網狀監管格局[ 5 ] 。這種監管體系
存在的明顯不足是容易造成重復監管或監管真空,
從而導致金融體系的風險。因此,必須加強金融監
管機構之間的協調。1999 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
案》規定由美聯儲作為綜合監管的上級機構對金融
控股公司進行總體監管,其它監管機構負責功能性
監管,OCC、FD IC等監管機構負責對銀行進行監管,
SEC和州保險監管機構分別對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
進行監管,即美國在原有分業監管的框架下加強了
各金融機構的協調和綜合。
次貸危機發生以後,美聯儲以及美國財政部聯邦
住房局等監管機構採取了干預措施,但收效甚微。這
引發了人們對美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反思,最終引發了
美國金融監管體制的革命。美國財政部長保爾森
2008年3月31日宣布,美國政府將對金融監管體制
進行全面改革:第一,擴大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監
管許可權,除監管商業銀行外,還將有權監管投資銀行、
對沖基金等其他可能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的商業機
構。第二,新建「金融審慎管理局」,整合銀行監管權。
把目前由5個聯邦機構負責的日常銀行監管事務收
歸「金融審慎管理局」統一負責。第三,新建「商業行
為監管局」,負責規范商業活動和保護消費者利益。
主要行使目前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
會的職能。此外,還新建了「抵押貸款創設委員會」和
「全國保險管理局」,將抵押貸款經紀人和保險業監管
權從各州政府分管逐步收歸聯邦政府統一管理。美
國媒體稱,這將是美國自上世紀經濟「大蕭條」以來最
大的一次金融監管體制改革。①
次級按揭貸款債券涉及到銀行、證券和保險等
各個金融行業,如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甚至養老基金
都是次級債的重要投資者。次貸危機的發生表明美
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對投
機風險產生了監管真空,最終引發了系統性的金融
風險爆發。此次金融大改革中美聯儲的監管權力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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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論】陽建勛 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金融監管的若干啟示
一步擴大,作為「市場穩定監管者」不僅可以監管銀
行、金融控股公司,還可以有權監管投資銀行、對沖
基金等其他可能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的商業機構。
這表明其加大了金融監管協調的力度。另外,減少
多頭監管者,整合金融監管機構,為協調金融監管清
除了障礙。
美國的經驗教訓警示中國必須加快建立和完善
適合本國國情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2003 年中國
銀監會的成立標志著「一行三會」的金融分業監管
體制的形成。在混業經營趨勢下,完善金融監管協
調機制也成為我國近年來理論和實踐中的熱點問
題。在立法上,《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5 條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
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共
享機制。」《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6條規定:「國務
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
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
制。」在實踐中, 2004 年6 月28 日,中國銀監會、證
監會、保監會正式公布《三大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
分工合作備忘錄》,以制度形式賦予了監管聯席會議
制度:積極協調配合,避免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的使
命。但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的實踐效果不盡人意,而
且作為重要金融宏觀調控與監管主體的中國人民銀
行被排除在外。財政部副部長李勇在國際金融論壇
第三屆年會上透露,我國正在嘗試建立中央銀行、財
政部門和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之間的金融監管協調
機制,以適應金融業綜合經營發展趨勢的需要。
另外,我們必須要加強金融監管的成本意識。
不僅要考慮到新增監管機構增加的直接費用以及采
取金融監管措施的必要費用,還應當考慮這些措施
可能導致的市場損失,這是政府監管替代市場調節
的一種機會成本。這是我們過去往往容易忽略的。
例如我國是否真的需要建立一個凌駕於「一行三
會」之上的機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 還是通
過擴大中央銀行的權力賦予其履行金融監管協調的
最終職責? 這取決於不同監管方式之間的成本比較
以及邊際監管成本與邊際監管收益之間的比較。一
般而言,金融監管協調的邊際成本小於邊際收益,這
是進行金融監管協調的經濟學基礎。增設金融監管
協調委員會的成本大於通過擴大中央銀行權力增加
的成本,就成本最小化而言,應賦予中央銀行以協調
金融監管的最終職責。
四、謹防國際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
合作
次貸危機已經演變成自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
機以來的一場全球范圍內的金融危機。受損失的不
僅是美國的金融機構,歐洲與亞太地區的金融機構
也損失慘重。實際上從遭受沖擊和損失的程度看,
歐洲的金融機構遠甚於美國的金融機構,甚至有市
場人士認為這一次次按風波實際上主要是由歐洲的
金融機構為美國的金融風險埋單[ 6 ] 。難怪歐洲央行
會率先對金融系統注資以增加市場流動性。中國亦
有不少金融機構購買了部分涉及次貸的金融產品,
如共匯出109 億美元資金的銀行系QD II、基金系
QD II,近期紛紛遭遇凈值縮水。金融全球化也是金
融風險的全球化,國際金融市場的持續波動會影響
人們對國內金融市場的預期,增加國內金融市場的
風險。中國金融機構及監管層應當謹慎防範國際金
融風險,加強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管,穩步有序地推
進金融開放。
為了防範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必須加強金融監
管的國際合作。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機制主
要包括信息交換、政策的相互融合、危機管理、確定合
作的中介目標以及聯合行動 。如為了控制次貸危
機的蔓延,美聯儲與全球主要國家央行聯手行動,向
金融系統注資,以增強市場的流動性,引發了全球股
市的積極調整。中國已經加入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世界銀行、證監會國際組織、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等
國際金融組織,並且與許多國家或地區簽訂了金融諒
解備忘錄,為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奠定了良好的
基礎。我們應當善於利用金融監管合作機制,獲取信
息,了解政策甚至要求就某些具體目標採取聯合行動
以更好地防範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

㈤ 那位大人有《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英文對照的文獻啊!!!謝了!

On November 4 , 1999, USA joins numerous two yards having passed "a finance respectively with overwhelming majority vote serving [1] (version 7) modernizing final proposed law " version. With the month, on 12th President Clinton has signed this proposed law. That aiming at being a proposed law's turn to have canceled 1930's Great Depression period appearing personally restricts the law that the commercial bank , security company and turbid job of insurance company manage, is Gelasi Sidigeerfa (Glass-steagall Act) , has made the USA finance job stride into a brand-new times thereby. Be the proposed law ultimateness turn to pass , spread to fusing for the commercial bank , Securities Agency and the insurance company important on

㈥ 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提出背景

忘了愛

㈦ 1999年美國頒布了什麼,標志著美國銀行業開始走向混業經營

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

㈧ 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是什麼時候通過的

1999,11,4

㈨ 美國頒布金融服務業現代化法案是什麼時候

美國內戰(南北戰爭、美國第二次資產階級革命) ①根本原因:南方種植園奴隸制經濟阻礙了北方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奴隸制的廢存問題) ②時間:1861——1865年 ③重大事件:導火線:1861年3月林肯就任美國總統; 開始:1861年4月南方軍隊挑起內戰;。

㈩ 美國國會頒布金融服務業現代化法案的時間

忘了愛
美國國會,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
忘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