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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證監會金融機構的定義

發布時間: 2021-04-21 03:32:44

1. 銀行企業金融機構的定義是什麼

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投資銀行在線。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託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2. 金融機構的概念是什麼

關於金融機構的含義,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金融機構是資金盈餘者與資金需求者之間融通資金的信用中介,是從事各種金融活動的組織。

廣義的金融機構不僅包括所有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還包括金融市場的監管者,比如中央銀行以及專職監管部門。

金融機構通常通過吸收存款、發行各種證券、接受他人的財產委託等形式從資金盈餘者手中獲取資金,而後通過貸款、投資等形式將資金貸給資金需求者。

它們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國民經濟運行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通過疏通引導資金的流動,可以促進資源在經濟社會中的分配,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3. 金融機構是什麼國家機構

不是國家機構,是指投資理財規劃管理的機構

4. 請問銀監會和證監會分別指什麼,有什麼區別呢

中國證監會的工作職責: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負責有關證券公司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和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規定監督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五)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協會和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清算公司、期貨清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共同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監管境內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機構、從事證券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其相關的業務活動;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銀監會的職責;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
銀監會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五、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六、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九、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十二、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十三、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十四、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十五、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十六、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5. 妙資金融是准金融機構什麼意思金融機構定義是什麼呢

金融機構是有明確的定義的。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如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等。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由一行三會監管(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

6. 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它們之間的區別是什麼是依靠什麼來區分的


1、 監管機構不同

保險的監管機構為保險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保監會),銀行的監管機構為銀行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銀監會),證券的監管機構為證券業監督和管理委員會(證監會)。

2、 社會作用不同

保險是國家的穩定器,經濟發展的助推器,保障規避社會和家庭風全與中等收益的理財工具。銀行的作用是資金的聚散與個人財富的保險櫃,企業個人的融資機構,簡單、安全與負收益的理財工具。證券的作用是資金的聚散地;資本的重新分配,企業融資的直接工具。復雜、風險很高與高收益的理財工具。

3、 風險大小不同  

保險的風險為零,因為壽險公司不能破產倒閉。銀行風險很小(但銀行可以破產倒閉,但是目前不太可能)。證券的風險很大(可以倒閉)。

4、 社會地位不同 

保險的社會地位最高,其次為銀行,證券的社會地位最低。

5、買賣方式不同 

保險以保險合同(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的方式進行買賣。銀行以存款和貸款的方式進行買賣,證券以股票、基金等形式進行買賣。

7. 准金融機構與金融機構的差異(求解牛人)

1、狹義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及基金等。

廣義的金融又包含如貨幣、證券、銀行、保險、資本市場、衍生證券、投資理財、各種基金(私募、公募)、國際收支、財政管理、貿易金融、地產金融、外匯管理、風險管理等。

銀監會(各地銀監局)審批並頒發牌照的屬於金融機構,同時受銀監會監管。類金融機構比如融資租賃、咨詢、保理、投資公司等也都是商務部管理的,這些嚴格上都不算金融機構。

2、金融機構是有明確的定義的。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如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等。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由一行三會監管(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

3、准金融機構。這時近年新出現的名稱。目前尚沒有權威的定義,也無法律上的劃分。相對於「金融機構」是法律上的概念,「准金融機構」並非一個法律上的概念,目前並未有一部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使用「准金融機構」的概念。

因此對准金融機構概念的使用除了一些地方政府,更多是一種研究的分類,類似的概念例如「新型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等。目前可以從被冠之准金融機構名稱的企業包括,一是小額貸款公司;二是融資擔保公司;三是典當行;四是PE和VC等股權投資基金或創業投資基金。

4、還有些地方將部分融資租賃公司也列入了准金融機構的范圍。這一類企業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經營業務具有金融活動性質,但是不同於傳統的銀行、保險、證券業務,服務主體定位於中小企業以及個人;二是規模一般較小,不跨行業跨領域經營,產生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較小。

三是資金來源為私募而非公募,涉眾面相對較窄。四是監管體制特殊,沒有金融許可證,不受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直接監管,而是下放到地方政府監管或缺乏監管。五是非國有性,這主要體現在准金融機構向民營資本完全開放,甚至鼓勵民營資本的進入。

因此,目前呼聲較高的定義是從事金融活動,但是並未獲得金融許可證,非由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直接監管(即非一行三會監管)的企業。准金融機構雖未有金融機構之名,但具有金融機構之實。

(7)證監會金融機構的定義擴展閱讀

准金融機構在我國發展的現狀:

在近幾年我國為了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逐步放開了民間融資渠道,國內准金融機構發展迅猛,成功的填補了我國在民間融資方面的空白,截至2012年底,我國小額貸款公司達到6080家,融資性擔保公司9071家,共向社會提供融資總量達到3萬億。

隨著准金融機構的快速發展,我國的社會融資機構正發生著變化,銀行貸款在整個社會融資總規模中的比例正在下降,據統計這一比重已從2002年的92%下降到2012年的5%,因此准金融機構的出現,對於完善金融體系,改善金融結構,增強金融創新能力發揮了積極作用。

金融機構存在的風險:

1、金融市場風險。由於金融市場因素的不利變動而導致的金融資產損失的可能性。其中,利率風險尤其重要。

2、信用風險。由於借款人或交易對手的違約而導致的損失的可能性。(環球網校咨詢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更一般地,信用風險還包括由於債務人信用評級降低,致使債務的市場價格下降而造成的損失。

3、流動性風險。一種是由於市場交易不足而無法按照當前的市場價值進行交易所造成的損失。另一種是指現金流不能滿足債務支出的需求,迫使機構提前清算,從而使賬面上的潛在損失轉化為實際損失,甚至導致機構破產。

資金收支的不匹配包括數量上的不匹配和時間上的不匹配。(環球網校咨詢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流動性風險是一種綜合性風險,它是其他風險在金融機構整體經營方面的綜合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