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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河北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

發布時間: 2021-04-16 08:29:56

Ⅰ 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擬訂全省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草案,提出加強地方金融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省政府對金融機構的獎勵政策;負責全省金融專項資金管理;協調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地方金融機構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對外協調聯絡,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和機關文電、機要、信息、保密、信訪、督查、宣傳、機關財務、行政後勤工作。
(二)銀行處。
負責聯系銀行業金融機構,配合人民銀行、銀行監管部門貫徹執行貨幣政策和加強監管;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考核、改制、重組;指導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負責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指導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組建和發展;分析預測全省金融形勢和運行情況,匯總金融統計報表;協調建立全省處置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和防範預警體系,協調非法集資案件查處、善後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協調組織全省重點建設項目、有關企業與銀行的對接,引導銀行類機構改進金融服務,增加信貸規模和投入。
(三)證券期貨處。
負責聯系協調證券、期貨、基金等金融機構,配合證券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提出發展全省資本市場的指導意見;負責培育推薦企業上市融資,配合有關部門指導上市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處置上市公司風險,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上市公司實施破產、重組、託管;牽頭組織相關企業發行債券工作,指導協調期貨、基金、產權交易等有序發展。
(四)保險融資處。
負責聯系協調保險業金融機構、地方法人保險中介機構,配合保險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協調非法保險案件查處、處置善後和維護金融穩定;牽頭組建省屬法人保險機構;組織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承擔省級投融資體系建設的綜合協調,提出政策建議並督促落實;指導國有資源、資產、資金、資本的整合運作,組織投融資機構與相關產業和重點項目對接。
(五)金融創新處。
研究金融業發展與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京津冀區域金融一體化建設、環渤海區域金融合作以及對外金融交流合作;統籌協調全省金融功能區的規劃、建設和發展;提出促進金融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並協調落實;指導全省金融生態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的市場准入和監督管理,指導市、縣(市、區)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相關工作,防範化解風險,規范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外事管理以及機關編制管理工作。

Ⅱ 金融辦歸哪個部門管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與地方政府各部門同級別,即:省政府金融辦--正廳級、市政府金融辦--正處級、縣政府金融辦--正科級,鄉鎮人民政府無金融辦公室。金融辦受同級黨委、政府領導,由上級政府金融辦業務指導。

金融辦,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2)河北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擴展閱讀:

金融辦職能:

金融辦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委、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

Ⅲ 金融辦屬於哪個部門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與地方政府各部門同級別,即:省政府金融辦--正廳級、市政府金融辦--正處級、縣政府金融辦--正科級,鄉鎮人民政府無金融辦公室。金融辦受同級黨委、政府領導,由上級政府金融辦業務指導。

金融辦,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3)河北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擴展閱讀:

金融辦應該成為貨幣政策的重要貫徹者。從實踐來看,如果沒有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貨幣政策在基層的傳導、貫徹就會遇到很多困難。一個有效的地方金融管理機構,有助於地方政府及時了解和把握貨幣政策意圖,有利於及時、准確地將中央的宏觀調控落實到位。

山西金融辦成立後,主動配合人民銀行,共同承擔起宣傳、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的職責,放大了貨幣政策宣傳倍數。

金融辦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委、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

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

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

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Ⅳ 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介紹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Ⅳ 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人員編制

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處級領導職數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4名。

Ⅵ 請問金融工作辦公室變成金融服務中心對這個部門來說是有利的還是不利的

金融工作辦公室,感覺是服務范圍小。
而金融服務中心。

服務的范圍覆蓋面兒寬。
對這個部門來說應該是比較有利的。
首先從聲勢上就很有影響。
如果內部在進行一些宣傳和調整。
應該是發展前景很樂觀的。

Ⅶ 國家 金融服務 辦公室

四、 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預防腐敗局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
五、 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務院研究室。
六、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新華通訊社、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Ⅷ 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地址在那裡

3月16日上午,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舉行揭牌儀式,副省長孫瑞彬,省長助理、金融辦主任江波共同揭牌。

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前身為河北省金融證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設置為正廳級。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石家莊市維明南大街46號

Ⅸ 求: 河北省金融辦公室的位置

自強路莊家大廈,114可以查到

Ⅹ 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金融辦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 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 委、政 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 委、政 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區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區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五、負責本地區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區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擬定本地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民營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設立、資格初審、備案、變更、退出等工作。
八、代表地方政 府牽頭協調防範和打擊本地區非法集資犯罪的工作。
九、承辦上級、本級黨 委、政 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