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服務營銷中存在哪些沖突
學習營銷,重視營銷。至於如何搞營銷,大家一方面邊做邊探索,摸著石子過河,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積累營銷的經驗;另一方面,密切關注同業情況,及時吸收、借鑒同業的成功做法,為我所用。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通信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信息傳播渠道更趨多元化,營銷信息幾乎沒有保密性可言,金融業營銷手段的相互學習、相互借鑒更加迅速和頻繁。因此,在金融市場營銷中出現「同質化」現象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
成因之二,金融市場營銷「同質化」現象是金融產品「同質化」的異化,是金融產品面臨市場激烈競爭的無奈選擇。由於各金融機構的業務類同,產品的設計和構成極易趨向大同小異;在產品內在品質上,你優,我也優,沒有太多的可比空間。加上絕大多數產品科技含量不是特別高,操作流程相近,非常容易模仿。而一些產品在推廣應用的初期可能是各具特色,每當市場領跑者做得成功,立即被別的銀行仿效,把人家產品好的特質嫁接到自己的產品中來。這樣做,既省時省力省心,投入少,風險低,又容易產生效果,這就使得產品「同質化」現象成了無法迴避的事實。而產品的「同質化」就必然會滋生營銷「同質化」現象。
成因之三,嚴格的金融監管是金融市場營銷「同質化」現象的又一成因。金融業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具有明顯的行業特殊性,維護金融秩序穩定是金融監管部門的重要職能。這就使得金融業的業務界定明確,產品的收費、定價較為嚴格,行業標准維持較高的一致性,而且在非常嚴格的監管下運營。通常情況下,一個銀行產品的設計,考慮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在監管層面不觸紅線。同時,在嚴格的監管下,對客戶的營銷更多是從服務上尋找突破口,通過培養客戶忠誠度,打造產品的認知度和美譽度,以良好品牌形象吸引客戶,營銷手段只能中規中矩,不能越雷池一步。因而,在市場營銷活動中,形成類似套路的營銷模式,而且充滿著濃厚的行業特殊性,「同質化」現象就自然不可避免。
二、金融業市場營銷 「同質化」的幾種表象
盡管,近年來在金融市場營銷實踐中,不斷涌現出新的理論、新的做法,影響並推動著金融業的營銷活動。各金融機構也都結合自己的經營實際,不斷創新營銷模式。但稍加留意國內金融市場營銷,大致還可看出其中趨於相似的營銷共性,這就是金融市場營銷的「同質化」現象。具體表現為:
1、營銷宣傳「同質化」。首先在營銷宣傳的內容上都突出產品的買點,主要體現誠信、優質、方便、
㈡ 簡述金融機構開展促銷活動的8大理由
簡述金融機構開展促銷活動的8大理由:
㈢ 現從事金融機構營銷工作的,請說明業務風險情況是什麼意思
從事金融機構的工作業務的風險情況可能就是不能夠保證本金安全。
㈣ 金融機構為什麼把顧客滿意作為營銷的一個目標
融營銷成敗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市場細分是基於客戶需求的兩個特徵提出來的。
1.客戶需求的差異性。無論是個人客戶市場還是企業客戶市場,客戶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總呈現出一定的差異性,不同的細分市場表現出不同的客戶需求、消費特點和行為模式。
2.客戶需求的相似性。由於客戶的居住環境、文化背景、年齡及其消費傾向相似,對產品和服務會現出類似性。因此,在同一細分市場內,客戶又具有相似的消費需求特點和行為模式。
正是由於這兩個特點,金融機構可以結合環境分析將市場細分為不同的客戶群。每個客戶群可以稱為子市場、分市場。這樣可方便金融機構採取特定的營銷戰略來滿足這些不同客戶群的需要,從而完成經營目標。
農信社的市場細分可分為存款客戶、貸款客戶和中間業務客戶群。他們對農信社的服務有不同的需求。農信社面對的客戶大多數是農民,農民的金融需求是小額的非正規的金融需求,沒有業務數據,大多數沒有資產抵押。一部分客戶是專業化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還有個體工商戶和一些小企業,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業務數據,屬正規的金融需求。
(二)金融機構進行市場細分的意義
市場細分是客戶金融產品需求多樣化的條件下產生的,也是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後對金融機構提出的基本要求,它在金融營銷活動中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1.有利於金融機構發現新的市場機會。在金融市場上經常存在著這樣的矛盾:一方面是金融產品滯銷,另一方面卻有客戶的一些合理需求得不到滿足。由於客戶的需要是多方面的,這些未滿足的需求便蘊涵著市場機會。而金融機構的資源與能力有限,不可能滿足整個金融市場的所有需求。這就要求它們通過市場細分,了解不同客戶的需求滿足程度和市場競爭狀況,從而抓住市場機會。
2.有利於金融機構制定科學的營銷戰略。在不同的細分市場上,客戶對金融產品有著明顯的需求差異,這就為金融機構制定科學的市場營銷戰略提供了依據。利用市場細分,金融機構可以確立適於自身發展的目標市場,並根據特定的市場開發和提供不同種類的產品、採用不同的價格、促銷手段和分銷渠道,以適應不同的細分市場。
3.有利金融機構開展創新活動。金融機構通過市場細分,對不同目標客戶
的市場需求進行研究,可以找到新的市場機會,為營銷活動的創新提供現實性。因為只有不斷進行產品創新、服務創新和經營手段創新,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滿足客戶的需求。
4.有利於金融機構發揮競爭優勢。在金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要想克敵制勝,金融機構就必須確定能為之提供最有效服務的細分市場,向客戶提供特色服務和差別化服務,從而領先一步。市場細分後,金融機構可在有針對性的子市場開展營銷活動,把握客戶需求的特點和變化,並及時調整策略,提供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增強競爭力。
5.有利金融機構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在細分市場基礎上的金融營銷,可使金融機構優化資源配置,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限度的產出。僅在若干個目標市場中展開經營,金融機構更易於了解、掌握競爭的優勢和劣勢,從而避實就虛,降低競爭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農村信用社可以利用市場細分的方法去發現市場機會。農信社面臨的市場是形形色色的客戶,他們有著不同的需求和特性,既有共同性又有顯著的差異。根據客戶的異質性,選用一定的可衡量的標准,將市場細分為更小的子市場,這樣在農信社面前的就是明晰的有不同特徵的市場,農信社就可從中發現未滿足的需求,發現市場機會。
(三)金融市場細分的原則
1.易於識別且可測量。進行有效市場細分最重要的標準是,細分出來的各個市場的客戶群體對營銷戰略有不同的反應;但同一細分市場的消費者對某種營銷變數的反應應該盡可能地相似,並能明顯地區別於其他客戶群。而且,各個細分市場的規模、購買力大小等特徵必須能夠被識別且被測量子市場的容量大小可以有效衡量,從而為選擇營銷策略提供基礎。
2.可進入性。細分市場應具有可進入性。用於細分市場的變數還須明示進入該市場的方向,使企業有能力進入被選擇的細分市場,其營銷組合也達到或影響被選擇的細分市場。即可以利用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通過合理的營銷組合,進入並佔領細分的市場,為之提供有效的服務。否則,細分的市場就無效。
3.可充足性。如果過度地進行市場細分,則所形成的市場板塊會過分狹窄,以致於每個板塊的服務成本超過所產生的收益。因此,市場的規模應該足夠大,
有足夠客戶容量吸引金融機構去經營。即細分市場要足夠大,潛在顧客要足夠多。
4.穩定性。被細分的市場必須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便對其進行合理的規劃,制定較長期的市場營銷組合戰略,有效地佔領目標市場而避免短期行為。如果細分市場變化太快,則不利於金融機構制訂長遠的營銷戰略方案。
5.可反饋性。細分市場能對金融機構的不同營銷組合活動作出及時迅速的反應,如有的客戶滿意,有的客戶則不滿意。通過對客戶的反應得到不同的反饋信息,金融機構可以調整營銷策略。如果細分市場的客戶對金融機構的反應相同,說明細分無效。
6.可盈利性。在市場細分時,要依據目標市場和獲利程度合理進行規劃,使其實現合理的利潤。即細分的市場必須有可盈利性,並且具有一定發展潛力。
二、金融市場細分的標准
市場細分的核心是區分消費需求的差異性,為金融機構選擇適合自身優勢的客戶群作為營銷目標,其關鍵在於正確運用一定的標准進行有效細分。金融機構營銷應該根據自身的性質和市場特點,選用不同的標准細分市場。金融市場細分的標准很多,如客戶、區域、環境、文化程度、個性、經營規模、經營方向和經營方式等都可以成為細分市場的標准。對於金融機構來說,最常見的做法是先區分個人客戶和企業客戶,再按不同的標准對兩大市場作進一步細分
㈤ 金融機構應對自身自身金融業務及營銷渠道按照什麼原則
原則:
(1)客戶導向原則。企業欲求發展,必須將市場客戶要求放在第一位,建立客戶導向的經營思想。這需要通過周密細致的市場調查研究,不僅要提供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同時還必須使營銷渠道為目標消費者的購買提供方便,滿足消費者在購買時間,地點以及售後服務上的需求。
(2)最大效率原則。企業選擇合適的渠道模式,目的在於提高流通的效率,不斷降低流通過程中的費用,使分銷網路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各個流程的費用合理化。這能夠降低產品成本,取得市場競爭優勢並獲得最大化的效益;
(3)發揮企業優勢的原則。企業在選擇分銷渠道時,要注意發揮自己的特長,確保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現代市場經濟的競爭早已是整個規劃的綜合性網路的整體競爭。
企業依據自己的特長,選擇合適的渠道網路模式,能夠達到最佳的經濟效應和良好的客戶反應。同時企業也要注意通過發揮自身優勢來保證渠道成員的合作,貫徹企業自身的戰略方針與政策。
(5)金融機構進行營銷活動時不得擴展閱讀:
影響因素:
(1)目標市場。
目標市場的狀況如何,是影響企業營銷渠道選擇的重要因素,是企業營銷渠道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市場因素主要包括:目標市場范圍的大小及潛在需求量,市場的集中與分散程度,顧客的購買特點,市場競爭狀況等。
(2)商品因素。
由於各種商品的自然屬性、用途等不同,其採用的營銷渠道也不相同。主要包括:商品的性質,商品的時尚性,商品的標准化程度和服務,商品價值大小,商品市場壽命周期等。
(3)生產企業本身的條件。
主要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企業的聲譽和形象,企業經營能力和管理經驗,企業控制渠道的程度等。
(4)環境因素等。
㈥ 金融機構開展營銷規劃和營銷活動時,需要分析一國或人口狀況,分析的要點有哪些
金融機構開展營銷規劃和營銷活動是需要分析一國或人口狀況分析的要點有哪些,自己多查留意吧。
㈦ 金融機構哪些人員不得從事營銷活動
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
證券、保險咨詢(不得從事金融、證券、保險業務),商務信息咨詢,投資管理,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記賬),計算機軟體技術領域內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轉讓,自有設備租賃。
企業營銷策劃,電子商務(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業務),翻譯服務,會務服務,市場信息咨詢咨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
企業形象策劃,廣告的設計、製作,利用自有媒體發布廣告,文化藝術交流策劃。【企業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件經營】
㈧ 你覺得作為金融機構你覺得金融業應該盡到的責任應該有哪些
信息披露
金融機構應當披露的內容包括:金融消費者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權益和義務,訂立、變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金融機構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金融消費者應當負擔的費用及違約金,包括金額的確定、支付時點和方式;金融產品和服務發生糾紛的處理及投訴途徑。
營銷禁止
金融機構在營銷活動中不得有以下行為:虛假、欺詐、隱瞞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損害其他同業聲譽;冒用、使用與他人相同或者相近的注冊商標、宣傳冊頁;對業績或者產品收益等誇大宣傳;利用金融管理部門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審核或者備案程序,誤導金融消費者認為金融管理部門已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保證;對未按要求經金融管理部門核准或者備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預先宣傳或者促銷;非保本投資型金融產品營銷內容使金融消費者誤信能保證本金安全或者保證盈利;未通過足以引起金融消費者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對限制金融消費者權利的事項進行說明。
文本管理和格式條款
金融機構格式合同及服務協議文本,不得存在誤導、欺詐等侵犯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容;不得含有減輕、免除己方責任,加重金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費者合法權利的格式條款,及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等不合理條款;不得通過附加限制性條件的方式要求金融消費者購買協議中未作明確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個人金融信息保護
金融機構在收集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原則,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和業務需要收集個人金融信息,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信息或者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存儲個人金融信息;妥善保管所收集的個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遺失、毀損、泄露或者篡改。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金融信息遺失、損毀、泄露或者篡改等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對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個人金融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復制、非法存儲、非法使用、向他人出售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個人金融信息。
㈨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㈩ 市場營銷環境中微觀的制約因素
一、銷售環境分析
(一)銷售宏觀制約因素:
(1)城區市民消費水平低。
(2)勤儉節約的城市文化。
(3)不斷改善的生活質量。
(4)尚未成熟的商業運行機制:
l 購物環境不理想:
商場的氣氛,沒有一種井然有序的感覺
櫃台的樣式老舊,沒有現代氣息
商品的擺設不講究,不能適合視覺美學原理
l 員工服務態度不佳
l 管理不完善,科技運用很少
(二)銷售微觀制約因素:
l 各類小型批發商不能規范經營,給市場帶來一定程度的紊亂
(三)市場概況
(1) 市場規模
(2) 市場構成
其它
市場佔有額
對本商場構成威脅的商場
未來市場構成的變化趨勢
本商場市場變化的可能
(3)市場特性
l 商場的檔次:批發加零售,主營服裝和鞋。
l 地段特點:和重慶的朝天門一樣是批發加零售.周邊也有很多的批發商。
(四)市場環境分析總結
(1)市場機會:和重慶的朝天門一樣是批發加零售,與居民區聯糸比較方便;
(2)市場威脅:周邊也有很多的批發商。
(3)市場中的優勢:主營服裝和鞋,因此有能力改變產品在市場上的現狀,而且由於與居民區聯糸方便,而企業在市民心目中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印象,因此有通過適當的營銷手段吸引更多的消費者的可能。
(4)企業在市場中的劣勢:組織形象沒有確立,消費者對企業忠誠度不高。
(5)重點問題:基於商場長遠的發展,商場應致力於組織形象確立,利用市場尚未成熟的有得時機,搶占市場佔有率,在以後才能應付種種競爭。
二、消費者分析
(一)市區消費者構成狀況。
(二)消費者購物的一般心理分析:
其中品種的翻新、購物環境的優良、對商場的信任程度是最為重要的因素,品種及購物環境要求主要源於商場環境設立及個人的感受,而對商場的認識則主要來自商場的廣告及公關。
(三)現代消費觀念:多買多送、購買後有獎品、質量、計量增加但價格不變、降價或者打折、送不同種類的禮品
(四)顯在消費者分析:
(1)消費者構成及特性
(2)購買動機
(3)購買行為
(4)消費者的品牌忠誠程度
(5)消費者對不以商場的態度
(五)潛在消費者分析
(1)潛在消費者特性。
(2)潛在消費者現在的購買行為。
(六)消費者分析的總結:
(1)顯在消費群:以女性中青年為主、具有中等以上收入、追求時髦;
(2)顯在消費者的需求:服務態度、價格、購物環境;
(3)顯在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注意收集信息,多為一次購買,對商場的忠誠度較低;
第二部分 廣告策略
一、廣告目標
l 通過廣告活動,提高市場佔有率。
l 使商場的美譽度提高
二、廣告定位策略
通過目標市場策略,結合上面商場與其它商場比較分析,針對消費者需求,對產品定位在「購物方便」「環境優雅」,從滿足人們現代生活方式和審美觀念。
三、廣告表現策略 (一)廣告主題
l 要適應現代生活,首先要適應時間
l 方便購物,方便生活
l 在商場購物比較方便
l 當你有多的時間休息時,商場在給你加幾分鍾。
(二)廣告創意
(1)廣告創意的核心內容:
根據廣告的廣告主題,有以下的創意:冬天的溫情,夏天的聯想。通過冬天的氛圍來傳達企業的信息,而在現在天氣氣溫漸涼的情況下,更容易引起人們的聯想,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
(2)不同媒介廣告的創意表現:
招貼廣告文案
招貼廣告依舊給訴求對象統一的印象。
(三)廣告表現的要求:
(1)報紙廣告
風格:突出親情和傳統,畫面從廣告中截取。
(2)招貼廣告:
風格:畫面顏色亮麗,色調和諧,有突破,引人注目。
四、公關戰略:
(一)總策略:所要開展的活動包括同業關系、顧客關系、供貨商等幾個方面。
(二)分策略:
1、同業關系:
①尋找同業公司共同面臨的問題,互相幫助,共同解決。
②在同業其他公司困難時應助人為樂。
③適當交流公司內部刊物。
④利用重大時機,同業開張,擴張時都應表示賀意;本商場重大活動時,也邀請同業參加。
2、顧客關系:
①堅持以顧客為向導的戰略。
②提供優質的、價格合理的商品或服務。
③常開展消費者情況調查活動,徵集各方意見和建議。
3、供貨商關系:
①追求樸素了解與信任,以求長期合作。
②建立供求雙方的共同利益。
③多方建立,維持雙方關系,測定他們對我方政府的意見。共同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