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是不是金融機構的利率一定比銀行高
金融機構是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基金公司、信用社、財務公司等機構,目前只有銀行以及信用社有房貸業務,其他金融機構沒有開展,而且非銀行金融機構一般只有臨時、短期周轉性貸款,不提供長期貸款,
⑵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許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4年10月29日起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的貸款利率原則上不再設定上限,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貸款利率下限仍為基準利率的0.9倍。對金融競爭環境尚不完善的城鄉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
⑶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號)規定:(一)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其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大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二)建立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制度。金融機構以人民銀行規定的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為上限,實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即人民幣存款利率下限為0,上限為各檔次存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可根據其自身經營狀況,自主確定實行存款利率下浮的具體水平和時機,並報人民銀行備案。因此,貸款利率上浮、下浮已經成為一個合法制度。
在稅收實踐中需要釐清一個概念:土地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對利息費用扣除有不同政策規定,兩者不存在直接關系,納稅人分別按相應規定進行稅收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也就是說,只要該金融機構經過人民銀行、銀監會認定為合法金融機構,企業向其貸款利息均可按規定扣除;(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這部分在實踐中主要執行貸款基準利率。
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⑷ 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是由哪裡制定的
人民銀行
⑸ 銀行和一些金融機構提供不同利率的可能原因
銀行會把錢借給不同的企業,對企業的評估也是銀行的一份工作,企業經營的好壞也對還銀行的錢有影響的,銀行通過投資構建投資組合,投資組合也有一個整體的收益率,所以給儲戶的收益有的高一些有的低一些。
⑹ 金融機構的手續費在會計中是什麼費啊
金融機構的手續費是轉賬手續費、匯款手續費、賬戶管理費、購買支票費用,辦理電匯費用、購買支付密碼器費用等。財務費用下一般設置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金融機構手續費、匯兌損益。
其中金融機構手續費可具體設置三級科目用來分別核算電匯手續費、銀行卡手續費、分期付款收費、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以及其他手續費,其他手續費指的是買支票,詢證,賬戶管理費等雜項支出。
(6)金融機構的費率是如何確定的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的手續費包括:
1、利息支出長期借款利息、應付票據利息、票據貼現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長期應付引進國外設備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資本化的利息外)減去銀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後的凈額。
2、匯兌損失銀行結售或購入外匯而產生的銀行買入、賣出價與記賬所採用的匯率之間的差額,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終了。
⑺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同期同類貸款」是指在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以及企業信譽等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提供的貸款。「同期」不僅指貸款期限的長短基本相同,如分別屬於長期貸款或短期貸款,而且還包括貸款發生的時間基本相同。
⑻ 金融機構的同期利率咋算
先找到你同期的銀行貸款利率,如六個月內年利率5.6%,借款金額12萬,期限1個月,利息=12萬*5.6%/12=560元,你實際支付利息600元,則只能抵扣560元,40元不能扣除。
⑼ 什麼是金融手續費
嚴格說是金融機構手續費。
金融機構手續費是指金融機構在為你辦理業務時收取的費用,屬於財務費用的一個子目。如:你辦理一筆10萬元匯款,銀行按照你的匯款數額收取10元費用,這就屬於「金融機構手續費」的范疇。
⑽ 各金融機構存款利率都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的,銀行機構存款利率可以在央行公布利率基礎上有所浮動,建議具體咨詢業務辦理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