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企業可以從哪些方面承擔社會責任
第三章 社會責任
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承擔消費者教育的責任,積極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活動,引導和培育社會公眾的金融意識和風險意識,為提高社會公眾財產性收入貢獻力量。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主動承擔信用體系建設的責任,積極開展誠實守信的社會宣傳,引導和培育社會公眾的信用意識。努力促進行業間的協調和合作,加強銀行業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我國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倡以人為本,重視員工健康和安全,關心員工生活,改善人力資源管理;加強員工培訓,提高員工職業素質,提升員工職業價值;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金融人才,創建健康發展、積極和諧的職業環境。
第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支持社區經濟發展,為社區提供金融服務便利,積極開展金融教育宣傳、扶貧幫困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服務活動,努力為社區建設貢獻力量。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關心社會發展,熱心慈善捐贈、志願者活動,積極投身社會公益活動,通過發揮金融杠桿的作用,努力構建社會和諧,促進社會進步。
B. 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C. 政府如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社會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方向和目標。我國「十一五」規劃提出,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2007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當前,惡意拖欠和逃廢銀行債務、逃騙偷稅、商業欺詐、制假售假、非法集資等現象屢禁不止,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於打擊失信行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近幾年,一些部門和地區相繼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總體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面對新的形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任務艱巨,時間緊迫,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加強協調,確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
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法制為基礎,信用制度為核心,以健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堅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政府推動、培育市場,完善法規、嚴格監管,有序開放、維護安全」的原則,建立全國范圍信貸徵信機構與社會徵信機構並存、服務各具特色的徵信機構體系,最終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結合我國實際,明確長遠目標、階段性目標和工作重點,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政策,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加大組織協調力度,促進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務資源,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要堅持從市場需求出發,積極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改善外部環境,促進競爭和創新。要抓緊健全法律法規,理順監管體制,明確監管責任,依法規范信用服務行為和市場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促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滿足市場需要,維護國家信息安全。
三、完善行業信用記錄,推進行業信用建設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涉及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商品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是社會信用關系發展的基礎,社會信用體系的發展要與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相適應。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針對我國市場經濟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借鑒國際經驗,進一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推進行業信用建設。
行業信用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促進企業和個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具有重要作用。要依託「金稅」、「金關」等管理系統,完善納稅人信用資料庫,建立健全企業、個人偷逃騙稅記錄。要實行合同履約備案和重大合同鑒證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約信用記錄,依法打擊合同欺詐行為。要依託「金質」管理系統,推動企業產品質量記錄電子化,定期發布產品質量信息,加強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管理。要繼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和價格信用建設。要發揮商會、協會的作用,促進行業信用建設和行業守信自律。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和實際工作需要,抓緊研究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實行內部信用分類管理,健全負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勵制度,提高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水平。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設和完善以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基礎的實名制信息共享平台體系,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真正使失信者「一處失信,寸步難行」。
四、加快信貸徵信體系建設,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是社會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要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切入點,進一步健全證券業、保險業及外匯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統,加強金融部門的協調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促進金融業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我國金融業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支持信貸徵信體系的建設和發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資源,加強信用建設和管理。信貸徵信機構要依法採集企業和個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徵信服務。
五、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穩妥有序對外開放
要加大誠實守信的宣傳教育力度,培育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要鼓勵擴大信用產品使用范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支持信用服務市場發展。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勵信用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滿足全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
政府信息公開是信用服務市場發展的基礎。各部門、各地區在保護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要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地方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推進本地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改善地方信用環境,減少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本著節約高效、量力而行的原則,積極探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方式和途徑。
在嚴格監管、完善制度、維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循序漸進、穩步適度地開放信用服務市場,引進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根據世界貿易組織關於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的原則,基礎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信用服務中涉及信息保護要求高的領域不予開放。
六、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組織領導
完備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體系,是信用行業健康發展的保障。要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競爭,有利於公共服務和監管,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有關法律法規。要堅持規范與發展並重的原則,促進信用服務行業健康發展。要嚴格區分公共信息和企業、個人的信用信息,妥善處理好信息公開與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信息安全的關系,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要加快信用服務行業國家標准化建設,形成完整、科學的信用標准體系。
透明高效的監管體制是信用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為加強統籌協調,由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建立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指導推進有關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監管的原則,根據具體業務范圍和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分別指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日常監管,落實監管責任。有關部門要依法嚴格市場准入,監督和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市場退出機制,維護市場秩序,防止非法採集和濫用信用信息,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和信用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D. 如何建立健全社會的信用體系建設加以論述
一、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社會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方向和目標。我國「十一五」規劃提出,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2007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當前,惡意拖欠和逃廢銀行債務、逃騙偷稅、商業欺詐、制假售假、非法集資等現象屢禁不止,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於打擊失信行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近幾年,一些部門和地區相繼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總體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面對新的形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任務艱巨,時間緊迫,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加強協調,確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
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法制為基礎,信用制度為核心,以健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堅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政府推動、培育市場,完善法規、嚴格監管,有序開放、維護安全」的原則,建立全國范圍信貸徵信機構與社會徵信機構並存、服務各具特色的徵信機構體系,最終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結合我國實際,明確長遠目標、階段性目標和工作重點,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政策,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加大組織協調力度,促進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務資源,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要堅持從市場需求出發,積極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改善外部環境,促進競爭和創新。要抓緊健全法律法規,理順監管體制,明確監管責任,依法規范信用服務行為和市場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促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滿足市場需要,維護國家信息安全。
三、完善行業信用記錄,推進行業信用建設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涉及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商品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是社會信用關系發展的基礎,社會信用體系的發展要與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相適應。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針對我國市場經濟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借鑒國際經驗,進一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推進行業信用建設。
行業信用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促進企業和個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具有重要作用。要依託「金稅」、「金關」等管理系統,完善納稅人信用資料庫,建立健全企業、個人偷逃騙稅記錄。要實行合同履約備案和重大合同鑒證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約信用記錄,依法打擊合同欺詐行為。要依託「金質」管理系統,推動企業產品質量記錄電子化,定期發布產品質量信息,加強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管理。要繼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和價格信用建設。要發揮商會、協會的作用,促進行業信用建設和行業守信自律。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和實際工作需要,抓緊研究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實行內部信用分類管理,健全負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勵制度,提高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水平。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設和完善以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基礎的實名制信息共享平台體系,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真正使失信者「一處失信,寸步難行」。
四、加快信貸徵信體系建設,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是社會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要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切入點,進一步健全證券業、保險業及外匯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統,加強金融部門的協調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促進金融業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我國金融業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支持信貸徵信體系的建設和發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資源,加強信用建設和管理。信貸徵信機構要依法採集企業和個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徵信服務。
五、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穩妥有序對外開放
要加大誠實守信的宣傳教育力度,培育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要鼓勵擴大信用產品使用范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支持信用服務市場發展。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勵信用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滿足全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
政府信息公開是信用服務市場發展的基礎。各部門、各地區在保護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要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地方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推進本地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改善地方信用環境,減少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本著節約高效、量力而行的原則,積極探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方式和途徑。
在嚴格監管、完善制度、維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循序漸進、穩步適度地開放信用服務市場,引進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根據世界貿易組織關於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的原則,基礎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信用服務中涉及信息保護要求高的領域不予開放。
六、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組織領導
完備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體系,是信用行業健康發展的保障。要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競爭,有利於公共服務和監管,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有關法律法規。要堅持規范與發展並重的原則,促進信用服務行業健康發展。要嚴格區分公共信息和企業、個人的信用信息,妥善處理好信息公開與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信息安全的關系,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要加快信用服務行業國家標准化建設,形成完整、科學的信用標准體系。
透明高效的監管體制是信用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為加強統籌協調,由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建立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指導推進有關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監管的原則,根據具體業務范圍和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分別指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日常監管,落實監管責任。有關部門要依法嚴格市場准入,監督和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市場退出機制,維護市場秩序,防止非法採集和濫用信用信息,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和信用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E. 政府怎麼協調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
首先、要減少政府採取干預政策時獲得的收益。在中央政府層面:建議完善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制度減少政府因財力不足而干預金融的情況,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劃清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財權,做到財權與事權,權利與義務的對等;建議國家應允許條件較為成熟的地區,放行地方政府債券,為地方政府開辟合法的融資渠道,滿足基礎設施建設的龐大資金需求;建議解決我國司法獨立方面存在的問題,防止地方政府權力過大,責任不足造成的過度干預司法的行為,同時提高金融機構通過法律程序追回不良貸款的效率。金融機構方面:強化自身造血功能,完善內部控制及糾錯機制,提高抗干擾能力,確保系統規范、順暢和高效運轉。地方政府方面:改變官員政績考核機制,由原先的單一的以GDP增長為基礎的晉升激勵轉向對社會公正、民眾福利、環境保護等綜合指標考核的激勵機制,如將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作為政府工作重點之一,列入政績考核指標。
其次、要減少不良貸款損失。在中央政府層面:應建設和完善以政府誠信為核心,面向企業、個人、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應完善以投資擔保公司為主體的信用擔保體系。地方政府方面:要憑借天然公權力,藉助當地的公檢法體系,支持金融機構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工作,加大對金融機構在債權保全、資產接收、資產處置等環節的政策支持,敦促有關部門簡化手續,減免稅率,積極支持金融機構盤活不良貸款,減輕其在追債過程中耗費的時間和人力成本;要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杜絕地方政府自身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幫助企業逃廢債務等行為。金融機構方面:應積極引入社會信用體系及定期維護,引入信息挖掘技術,擴大信貸徵信系統信用信息范圍和含量,進一步提升系統的信用預警作用,為銀行防範信貸風險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應積極探索小額貸款管理辦法;行業協會應定期組織信貸風險評價經驗交流,通過相互交流信貸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趨勢,從信貸全過程監控角度探討降低不良貸款率的方法。
再次、要減少政府在改善金融環境上的投資並提高通過金融生態環境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減少並非指純粹的投資額度上的減少,而是「同時」,即改善金融環境應注重效率,由麥金農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論,緩解金融抑制的基礎是政府首先需要有穩定的財政能力,由於政府本身資金並不充裕,因此改善金融環境的資金並非越多越好,而應注重效率,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強政府與金融機構間的溝通走訪,促進信息交換,改善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從而提高投資效率;政府應多引進金融咨詢服務業,了解如何有效率的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滿足金融機構的長期經營發展需求;改善金融環境,吸引轄區外金融資源進入轄區投資,促進金融集聚區的形成。金融機構方面:加大對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和經濟工作的研究的投入,創新金融產品,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加強行業分類管理,防止同質化惡性競爭。
最後、提高地方政府以及金融機構均採取合作策略時獲得的超額收益。中央政府方面:應放寬地方金融准入控制權,調動地方政府發展金融的積極性,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以及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發展要求,從而形成良性互動。地方政府方面:提高政府行政運作透明度,完善市場公平競爭制度建設;強化政府的服務功能,通過調查了解當地優勢產業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求,有針對地推出相關政策,加強產業、研究所、高校、金融機構間的聯系,培育市場為主體的金融資本配置制度,從而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和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共同培育符合我國經濟轉型產業結構調整的多元化金融市場,擴寬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減少地方政府改革壓力和成本,同時也讓民間資本有償承擔金融風險,從而建立起多元化的經濟結構相適應的金融組織結構。金融機構方面:積極主動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創新重大項目的信貸方式和管理方法,實行跟蹤管理,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提供有效服務;提高金融企業經營狀況信息透明度,善於引用研究所、高校對當地產業和全國各地經濟發展研究成果,更好的契合當地產業、企業的需求,服務於當地實體經濟發展。
F. 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包括哪些
一、社會信用體系的概念
我們知道:一個人或單位做了失信的事,將同時受到兩種懲罰,一是法律懲罰,即國家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對失信者做出的民事、行政或刑事制裁;二是社會懲罰,就是當人們都知道這個人或單位不講信用時,都不願意和他再打交道,他只能是寸步難行了。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誠信度,就取決於上述兩個懲罰的力度。我國現在之所以失信事件屢屢發生,很多行業或地區出現信用危機,就是因為上述兩個懲罰力度太小,法律懲罰缺乏剛性,社會懲罰幾乎沒有。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實際上就是我們常說的社會信用體系,它是對失信者的法律懲罰機制的有力補充,二者共同決定著一個國家、地區的誠信度。
二、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一定要按照市場經濟本身的規律進行。上面我們已經談到,社會信用體系就是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其實,市場經濟本身就具備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我們還從最早的村社經濟說起,當時人類活動范圍小,經濟交易地域較小,交易雙方大部分都居住在同一村莊或社區,或者居住得比較近,人們長期生活在一起。這時候,人們之間不願意失信,因為如果一旦失信,全村莊或全社區的人都知道了,都不願再和他打交道。比如:張三借了李四 500 元錢,如果賴賬不還,李四就會告訴其他人,那麼張三以後就很難借到錢了。後來經濟發展了,社會分工多了,交易區域也擴大了,交易雙方都不認得,並且居住也比較遠,也就不怕別人說他失信了,這種村社經濟基礎上的失信懲罰就失效了,開始大量的出現騙子。經濟學上講,有缺失必然有市場,這時間,信用行業就應運而生。信用公司為了讓委託者滿意和增加自身的競爭力,大量的收集與整理失信者的信息,並且信用公司之間也組織成了聯盟與協會,共享各自的信用信息。一個人或單位的失信記錄,會被信用公司搜集並整理,並向社會提供,所以人們又不願意失信了,騙子也就少了。這樣,對失信者的社會機制又建立了。
既然市場經濟本身具備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我們要進行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必須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從立法等各個方面完善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和保證其正常運行,堅決不能損害這種機制的運行。
三、加快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信用體系
我國關於社會信用領域的研究和實踐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期,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批從事信用評價、信用擔保等業務的信用服務機構,一些部門和地方政府也在不同程度上對信用體系建設進行了探索。但總的來說,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處在起步階段,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未能在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發揮出全面的強有力的作用,必須加快建設步伐。
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工作,應當以建立全社會的誠信環境,形成規范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的;以發揮政府的示範作用,培育良好的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為重點,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信用體系。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應當包括社會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和服務系統、信用實踐活動、監督與懲戒機制四個方面。建立社會信用制度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培育信用管理和服務系統是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任務,開展社會信用流動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踐環節,建立信用行業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復雜的任務。在方法步驟上,應當堅持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堅持總體規劃,精心試點,統籌協調,分層推進,分步實施;堅持誠信宣傳教育與信用制度建設並重;堅持採用先進的信息化手段和統一的信用信息標准;堅持培育社會信用市場需求、促進商業性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與加強信用監管相結合。到2008年,力爭達到以下目標:全社會的誠實守信的道德水準、企業的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門的公信力顯著提高;信用管理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信用制度基本形成;社會信用服務行業有較大的發展,信用服務需求明顯擴大;對偷逃稅款、惡意合同違約、故意拖欠債務、商業欺詐、假冒偽劣等行為形成有效的社會聯防和制約懲戒機制,面向企業和個人、覆蓋經濟社會生活主要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初步建立,市場經濟秩序明顯好轉。
20 世紀 80 年代末期,我國徵信業開始起步。在地方徵信體系建設上,以上海為代表的東部沿海地區和城市率先邁出第一步。 1997 年,上海開始開展企業資信評級,並根據實際需要,逐步建立了個人和企業聯合徵信系統。浙江省、深圳市等也都較早地試點進行地方徵信體系建設。上海、深圳、浙江等模式都獲得了較大成功,區域內部信用信息缺乏和信息不對稱的現象得到明顯改變,市場經濟秩序得到有效規范,金融生態環境顯著改善。人民銀行 2003 年 10 月被賦予管理信貸徵信業的職能後,開始著手建設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地方徵信體系建設納入了全國徵信體系統一框架。 2004 年,山東省堅持 「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 」 的原則,在 4 個城市積極開展借款企業資信評級試點。 12 月末,共有 85 戶企業與相關評級公司簽訂評級協議,完成企業評級作業 83 戶,初步啟動了資信評級市場。
雖然我國地方徵信體系建設有了一定的發展,但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如各方面反映突出的徵信相關法律不健全、信息數據部門分割、行業自律不足等。同時,我們在推進地方徵信體系建設中,還遇到其他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一)徵信體系發展的迫切需要與徵信產品的市場需求不足之間的矛盾。當前,包括政府、企業和個人在內的社會各界對於加快徵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迫切性已經達成共識,金融機構與企業對徵信產品的需求也十分迫切。但企業和金融機構對我國評級機構的徵信產品認知和信任程度遠遠不足,企業參與評級的積極性不高;商業銀行也不能主動利用外部評級結果加強信貸管理,對徵信產品的市場需求不足客觀上制約著徵信體系建設和徵信市場的發展。
(二)徵信體系發展的市場化原則和行政化推動之間的矛盾。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要按照 「 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 」 的方向,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徵信服務體系,即:走市場化發展的道路。但在地方徵信市場建設初期,由於徵信機構缺乏、徵信意識不強、市場規范欠缺等,較多地使用了行政化手段,如政府全額出資或部分出資成立徵信中介機構;利用行政手段開拓評級市場,明確規定一定范圍的企業必須參與評級等。行政化推動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外部評級的路徑依賴,致使非政府背景的徵信機構發育不足,市場競爭不充分;徵信機構市場細分和定位能力較弱,市場深化和發展的可持續性差。
(三)徵信業的外部性與監管不足之間的矛盾。與金融業一樣,徵信業也具有較強的外部性:資信評級機構的不公正評級可能會誤導市場判斷,扭曲市場信號,甚至造成金融機構的貸款損失等,社會影響很大;同時,徵信業還涉及到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保護、國家的信息安全等,嚴格監管徵信市場勢在必行。從目前徵信市場發展看,資信評級機構的買級賣級、壓價競爭等現象時有發生,各地對於徵信市場的監管重視不夠,既沒有建立健全的徵信管理法規,也缺乏可靠的監管手段,未能對徵信市場發展提供有效的監管保障。
(四)資信評級指標體系和評級標準的共性和個性之間的矛盾。統一的評級指標體系和評級標准有利於提高外部評級的一致性和權威性,但壓抑資信評級機構的創新動力,也不利於資信評級市場的細分和深化;個性有利於激發評級機構的創新動力,合理確定市場定位,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但評級結果的一致性差,可利用價值低,外部評級的准確性和權威性受到置疑。最佳的評級指標體系和評級標准應該在共性和個性之間尋找一個均衡。當前,資信評級機構的評級指標體系個性太強、共性不足。評級機構的指標體系各不相同、評級標准差別很大,造成評級報告參差不齊,同一企業可能會被評為不同的級別,同一評級公司的評級標准存在普遍較高或較低的問題,金融機構無法甄別評級報告的合理性,外部評級的可利用價值很低。不解決好共性與個性的矛盾,徵信業的發展便沒有生命力。
(五)徵信業發展的高素質人才要求與目前人才缺乏之間的矛盾。徵信業是知識和技術含量很高的行業,評級涉及不同的業務品種、不同的行業背景、不同的法律環境,需要大量不同行業的高素質人才。以 EXPERIAN 為例,公司總部僅軟體工程師就有 200 多名。但我國現有的業務人員以具有會計專業背景的評級人員為主,從事行業研究和產品開發的分析人員缺乏;我國只有極少數大學開設了信用管理課程,人才供給嚴重不足;大部分徵信機構處於虧損狀態,經營狀況非常艱難,難以吸引大量的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