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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深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發布時間: 2021-04-09 07:37:08

㈠ 我國農村金融基礎服務體系建設發展狀況怎樣

農村金融基礎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①推動農村地區信用體系建設。截至2007年底,全國已建立農戶信用檔案7400多萬戶,評定信用農戶5000多萬戶,金融機構對已建立信用檔案的3900多萬農戶累計發放貸款9700多億元,貸款余額4800多億元。②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逐步完善。吸收了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加入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設立了農村信用社資金清算中心,專門辦理農村信用社匯兌和銀行匯票清算業務;鼓勵商業銀行代理農村信用社的支付結算業務;協調各地農村信用聯社加快開發和健全省內農村信用社通匯系統,增強農村信用社的結算功能等。③2005年開始試點的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有效解決了農民工返鄉攜帶大量現金的資金安全問題。

㈡ 什麼是農村金融體系

農村金融體系應當是指一切為農村經濟服務的金融制度、金融機構、金融工具及金融活動的總稱;它以農村貨幣流通與信用活動實現同一為其形成標志,又以二者的相互滲透及向證券信託、保險等新領域的不斷延伸為其顯著的發展特徵;它的健康運行必須也能夠滿足農村經濟主體的正常金融需求,必須也能夠促進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農民收入的穩定增長,必須也能夠維護國民經濟的平穩、有序運轉

㈢ 農村金融體系的改革

農村金融體系問題研究

[摘要]農村金融問題是近些年理論界、政府及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文章從農村金融機構體系、農村金融市場體系、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五個方面全面地分析了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最後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和職能定位,加強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等政策建議。
[關鍵詞]農村金融機構;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生態;普惠制農村金融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農村金融體系不斷地進行著改革。2004年以來,先後有8個金融文件對農村金融改革進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別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號文件及2009年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的農村金融改革部分。
農村金融問題也是理論界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嚴瑞珍、劉淑貞(2003)從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的退出的視角分析農村金融體系的重建,宋艷林、劉小玲(2004)和李鋒(2004)從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重構,周天勇(2004)從「三農」特點人手提出創新農村金融體系,姚翟軍(2006)、李喜梅(2006)基於「金融功能觀」的視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發展邏輯,叢丹陽(2005)、王曉雲(2005)從功能定位與戰略調整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吳曉靈(2006)從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溫鐵軍、姜柏林(2007)從把合作金融還給農民的角度提出重構「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除此之外,杜曉山、焦瑾璞、高偉、韓俊、何廣文、吳曉靈等都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建進行了大量的研究。雖然已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成效,但到目前為止我國農村金融改革仍然滯後、農村金融體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
現行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是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輔助,以郵政儲蓄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為補充。這種機構體系總體來看較合理,但各金融機構在產權關系、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1.農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體制不合理。具體表現為:一方面,省級聯社政企合一的性質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不一致。省級聯社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而具有企業的性質;同時又是省政府的行業管理機構(正廳級單位),故其具有政企的雙重屬性。從現實運行上看,省級聯社的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從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權力對其所有者權力的一種「替代」。就這一點而言,這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級聯社與下級聯社之間關系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股權與控制權的配置相違背。省級聯社與下級聯社的關系主要表現在股權和控制權兩個方面,從股權關系來看,信用社之間是自下而上的持股關系;而從控制權來看,信用社之間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權。這種制度設計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股權與控制權的配置相違背。
二是產權制度不健全。具體表現為:一方面,沒有形成「權、責、利相稱」機制。目前入股農信社的社員,入股的目的要麼是為了得到穩定的股金分紅,要麼是為了得到信用社的優惠貸款,但他們並不關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否真正轉變,而最終風險基本由政府承擔。另一方面,股權結構非農化傾向嚴重。很多地方在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改革中,對股東既沒有身份要求,也沒有社區范圍限定,法人、職工、國家公職人員持有的股份明顯增加,農民被邊緣化。股權結構的非農化易導致農村信用社經營方向的非農化。
三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主要表現為農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共同構架的「三會」制度構成的法人治理結構,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無其「神」。由於許多農村信用社所有權虛置,導致社員代表大會流於形式;由於理事會成員素質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別是企業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貸款問題、理事會議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會很難真正執行其作為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決策監督機構的職能;此外,監事會也沒能真正發揮各項監督作用。
2.中國農業銀行
一是機構大量收縮。自從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農行開始大幅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網點、51%的員工、42%的存款、35%的貸款分布在縣域范圍內,與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不斷增加是背道而馳的。鍾笑寒,湯荔(2005)構建信息模型分析認為,農村金融機構的收縮主要是農業銀行農村機構的收入對農村信貸市場的影響,研究表明:農村信貸市場受到了農村金融機構收縮帶來的負面影響。二是產權主體虛化、法人地位殘缺。國家與農業銀行財產權益缺乏真正的利益關聯,銀行經營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內在動機,政府對經營者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此外,地方政府對農業銀行的人事、業務經營等方面仍有許多行政干預。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一是經營非效益化傾向嚴重。由於經營觀念陳舊,經營意識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預,導致經營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業務運行成本較高。二是經營核算考核機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項經營管理指標設置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需要完善和改變。三是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業務管理機制非科學化,內部管理機制不規范,各項規章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嚴格、不徹底。四是內控非剛性,自我約束力不強。五是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創新、開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現代信息技術支撐。
4.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一是股權結構單一,公司治理結構很難發揮應有的效能。雖然郵政儲蓄銀行已經成立,但是郵政儲蓄銀行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全資所有。現代公司治理結構是建立在股權透明和股權多元化基礎之上的,而股權結構過於單一將會影響董事會、監事會職能作用的發揮。二是風險管理缺失,表現為風險管理的理念還不到位,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重視不夠,缺乏實施不同業務、不同地區之間的差異化管理;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後,風險管理所需要的大量業務信息缺失。三是人員素質還偏低。據調查,某市郵儲銀行共有員工667

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共有238名(佔比35.6%),具有中級職稱僅12名(佔比1.8%),這兩項佔比遠低於其它各大商業銀行。
5.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一是數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國已有118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業,然而這一數量與農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還顯得有些不足。二是結算渠道不暢。比如目前絕大多數村鎮銀行的結算渠道不是直接與當地人民銀行對接,而是通過其他的金融機構代理,勢必給人民銀行監測其資金流動帶來困難,也無法控制其流動性風險。三是經營人才匱乏。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由於規模小,工作環境欠佳,難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存在缺陷
現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以農村信貸市場為主,同時還包括規模較小的農村資本市場和農業保險市場。
1.農村信貸市場
一是農村信用社形成壟斷,農村信貸市場缺乏競爭。由於近些年國有商業銀行的大規模機構收縮,農村信用社逐漸成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主體,在農村信貸市場中占據了壟斷地位。如果將「三農」貸款局限於農業、鄉鎮及收購貸款三類,據統計2005年農信社貸款佔50.96%,農發行佔27.84%,農行佔12.97%;其中,農信社貸款占所有農業貸款的8l.78%,鄉鎮貸款的58.52%;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占農戶正式渠道貸款的71.8%。農村信用社壟斷的形成並非農村信貸市場各利益主體激烈競爭的結果,而是由於國有商業銀行紛紛退出農村市場的結果。
二是貸款利率定價不合理。具體表現如下:第一,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上限還存在,而在農村地區的商業銀行則已經取消了貸款利率上限,這樣就存在政策歧視問題,也與市場經濟原則不相符合。第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還受到嚴格管制,從而缺乏實行風險定價的機會。
2.農村資本市場
農村資本市場發展滯後。具體表現為農業板塊上市公司占整個市場的比重大大落後於農業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國農業的國內生產總值為2.48萬億元,佔全國C,DP的比例為11.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國農、林、牧、漁業上市公司的總市值僅為740億元,佔A股市場10.4萬億元市值的比重僅為0.71%。很顯然,資本市場對農業發展的貢獻度遠遠低於農業發展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程度,從而說明資本市場沒有給農業的發展提供足夠的支持。
3.農業保險市場
農業保險市場發展緩慢,其主要表現在農業風險日趨嚴重而農業風險保障卻在減少。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額年平均達1747億元,近年來自然災害損失更是呈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甚至高達2042.1億元。然而由於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發生的概率高,損失巨大而且覆蓋面廣,因此,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也相對更高,追逐利潤的天性使得作為商業公司的保險公司不願過多涉足農村保險。據統計,農業保險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約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農業保險賠償金額從1992年的8.1億元下降到2004年的3.0億元。雖然近些年,隨著中央政府及社會各界對農業保險關注度的不斷提升,加之以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為主要內容的政府大力支持,農業保險承保面、保費收入及保險賠償金額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與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業保險的潛在需求相比還有些不足。

(三)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
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主要表現為服務范圍過窄、總量不足、品種有限、結構不合理。比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雖然近些年業務品種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專注於糧棉油流通領域的政策性貸款;農村信用社的業務基本還停留在中國傳統銀行業的存、貸、匯三種基本業務上,近些年銀行業發展的新興業務基本上沒有開展;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嚴重,據楊兆廷(2009)測算,從1998~2006年我國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從5397.50億元增加到13002.03億元,且仍然還有不斷增大的趨勢。

(四)農村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備
目前,我國雖然己經初步建立起一個分工負責、相對獨立的金融監管體系,但從審慎性風險監管和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至少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首先,風險主體缺位,難以實現監管的全面有效。其次,農村金融監管目標錯位,使得外部監管職能難以發揮應有作用。再次,監管理念落後,監管內容陳舊,監管效率低下。我國農村金融監管理念基本上還停留在機構設立、業務審批和合規性檢查階段,而非現代意義上的金融監管。比如現有的農村金融監管組織體系對農村信用社日常經營活動的風險和合規性監管不夠。最後,監管法規標准、監管方式和技術手段不適應市場監管要求。

(五)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欠佳
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律建設不完善,對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懲罰機制;二是有關農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不高,而且收費高,「三農」融資成本高,比如客戶在辦理房地產抵押時,有關地產評估和登記的費用達2%~6%。而且金融機構在處置抵押資產時,各項費用也很高;三是農村徵信體系建設嚴重滯後,社會信用服務的市場化程度較低。

三、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來只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讓所有的農村金融機構開展的支農業務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稅收等各種優惠政策,並逐步建立普惠制農村金融。普惠制農村金融的構建主要是基於以下理由:由於農村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農村金融需求數額較小、層次較多和農業風險性較高等特點,導致了以效益為生命的農村金融機構的有效金融供給不足;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這樣的思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財政實力的不斷增強,出於解決「三農」問題和糧食安全戰略考慮,加大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支持是當前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而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所以當前為了大力發展農村金融、不斷增加農村金融的有效供給,應該逐步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

(二)加快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和職能定位
第一,繼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改變現在僵化的信貸管理體制,其省級機構應合理向下級機構授權授信,發揮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融資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農業發展銀行的經營機制並擴大其業務范圍。農業發展銀行在確保政策性農副產品收購的同時,還應增加對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科研開發與科技推廣的資金投入。第三,改善農村信用社的現行管理體制、健全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繼續發揮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支農主力軍的作用,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不動搖,重點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和專業戶、專 業村的發展。第四,加強郵政儲蓄銀行的風險管理、完善內控機制、努力提高員工素質,並擴大其業務范圍。郵政儲蓄銀行在試點小額貸款成功的基礎上,逐步開展抵押貸款、保證貸款等業務。第五,加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試點力度並盡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第一,盡快出台推動農業企業步入上市進程的政策。根據「國九條」和「非公36條」的精神,農業主管部門和農業大省的政府部門要出台扶持農業企業上市政策,使企業盡快做大做強,從而帶動一批相關企業的發展。第二,發展農業產業投資基金。投資基金具有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優勢,能較好地滿足創業企業早期的資金需要,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領域和基礎設施領域,我國的風險和產業投資基金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但農業產業往往伴隨著較大的自然風險,對民間資本吸引力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發展民間資本與政府共同參與的農業產業投資基金。

(四)加快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
鑒於農業保險成本高、風險大、收益差,為推進農業政策保險的起步,可以通過政府的適當補貼和政策優惠,吸引和鼓勵社會各方力量投資設立農業保險機構。建議中央財政出資建立中央級農業救災保險基金;探索將農村財產險、壽險和農業生產的政策性保險合並經營,用財產險和壽險的盈餘,適當補貼生產保險的不足,實現險種的搭配互補;鼓勵地方政府、農業大企業、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個人各出一點資金,各級政府補一點資金的辦法辦保險;對經辦農業政策性保險的保險機構適當減免所得稅;對農業政策性保險實施再保險。在發展政策性保險業務的同時,同樣通過一定的稅收優惠,鼓勵發展投資主體多渠道、經營主體多樣化的農業保險機構,並鼓勵引入外資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業務。

(五)加強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
具體可以在農村金融信貸產品、農村存款業務及農村金融服務方式上實施創新。例如農村金融信貸品種可以進行如下創新。農業銀行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舉辦「企業+協會+基地+農戶」的「訂單農業」貸款,創辦票據貼現、項目融資、科研貸款、訂單貸款等;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公共事業貸款上,創辦「信用共同體」貸款;農村信用社要在小額貸款和聯保貸款的基礎上,開辦農村公職人員為農戶保證貸款。隨著《物權法》的實施,擴大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以動產和不動產抵(質)押貸款范圍,可創辦倉單質押貸款、灘塗承包經營權和林業資源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貸款、農民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貸款等。

(六)加快農村利率市場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認識,走出理論誤區。要糾正「農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對農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讓城鄉人民用得起貸款」等諸如此類的錯誤認識。涉農貸款應在利率覆蓋風險的原則下進行,即借貸利率要能覆蓋貸款業務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應盡快明確在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互助資金組織等領域取消貸款利率的上限規定。

(七)完善農村金融監管體系
一方面,要改進監管理念,完善監管技術,提升監管質量和效率,充實監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銀行要根據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加強對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以維護其良好的運作,並促使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

(八)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強化法制建設,夯實金融生態的制度基礎。首先,盡快修訂完善《破產法》《刑法》《擔保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惡意逃廢債務的自然人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其次,在《商業銀行法》的基礎上,針對農村金融發展實際,盡快制定出台《農村合作金融法》等農村金融法律法規。最後,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絕不應有的行政干預。
二是完善徵信體系,優化金融生態的信用環境。首先,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宣傳、輿論監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的正向激勵和逆向懲戒機制。其次,要廣泛開展企業信用評級和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社區、信用戶、信用企業建設,進一步營造重信用、講誠信的社會風氣。再次,要加快對工商、稅務、公安、銀行等部門的信用信息資源聯網步伐,推進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實現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㈣ 結合新農村建設,談談如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如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一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爭取1年時間實現貸款風險向五級分類的過渡,3年基本理順管理體制,用5-10年時間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分期分批逐步建成產權明晰、經營有特色的社區性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是加快政策性銀行改革,充分發揮支農作用。農業發展銀行要擴大業務范圍和服務領域,適時增加飲水安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秸稈發電、小水電等農村基礎建設和農村技術改造,更多地支持產業化龍頭企業,發揮好農業綜合開發等政策性專項貸款職能。

三是加快農業銀行改革,加大對農村的市場化支持力度。按照產權股份化方向,通過國家扶持和自身重組,把農業銀行整體改造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四是加快組建郵政儲蓄銀行,建立完善郵儲資金迴流農村的機制。今年年內要完成郵政儲蓄銀行的組建工作,將郵政儲蓄業務從郵政部門完全獨立出來,擴大郵政儲蓄資金自主運用的范圍,引導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

五是支持發展其他形式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和方式。通過深化改革,轉換機制,推動現有農村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競爭。

㈤ 怎樣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提高農村金融的服務水平直接關繫到「三農」問題的解決,關繫到黨的各項農村工作方針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實。 一、當前農村金融服務的現狀 1.農村信用社正在成為服務「三農」的主力軍。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逐步退出農村市場,而農村信用社依靠其網點多人員多的優勢,不斷強化為「三農」服務的宗旨,加大支農力度,拓寬支農領域,增強服務效能,存貸款業務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市場份額不斷攀升,社會影響逐步擴大,支農服務的主力軍作用日益顯現。 2.傳統的存貸款業務仍是農村金融服務的主要內容。近年來,農村信用社廣泛吸收農民的閑散資金,大力開展組織資金工作,各項存款增長很快。同時農信社還加大了貸款投放,辦理了助學貸款、扶貧貸款、農戶小額貸款、聯保貸款等,取得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促進了農民的增收。 3.農民金融意識增強。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的金融意識明顯增強。逐漸明白了「借雞生蛋」、「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的道理,農民金融意識的提高也反映出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二、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的制約因素 1.服務主體缺位。國有商業銀行大幅度地撤並農村營業機構,向大中城市集中,致使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作用弱化;作為承擔農村政策性金融服務重任的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狹窄,僅僅圍繞糧棉油收購做文章,成為「糧食銀行」,難以體現政策性金融機構在農業發展中的支持作用;此外,農村保險機構缺乏;郵儲只吸存不貸款,資金分流現象嚴重。農村市場只有農村信用社一家提供金融服務,農村金融服務的主體明顯缺位。 2.服務品種單一。銀行票據承兌、代理收費等中間業務在農村沒有開展;各種金融產品及服務項目例如理財和網上銀行、銀行卡業務鮮有辦理;保險在農村開辦的品種也不多,致使投保率低和人均保險金額少。農信社除了提供信貸資金外,金融服務品種不多,難以滿足農村經濟多層次的需求。 3.服務總量不足。最重要的農業信貸投入相對不足,一是農信社資金通過拆借和購買有價證券方式轉移;二是郵政吸收的儲蓄上存轉移了資金;三是國有商業銀行鄉鎮分支機構的存款上存,而使農村資金向其他行業轉移和分流,導致了農村信貸資金來源不足,農業信貸總量投入不足,信貸投入增長落後於經濟發展的增長。 4.服務機制不順。首先,農村經濟分散化經營同農村金融集約化發展之間存在著矛盾。目前我國農業生產基本上還是以農戶為單位分散經營,農戶貸款的發放額小、面廣、量大,而農村金融在向商業化轉軌的進程中實行集約化發展戰略,這使農業發展中的經營分散化與金融服務集約化目標產生沖突。其次,農業產業化與農村金融服務專業化的發展步調不一致。在市場的導向下,各地出現了不同層次的農業產業化趨向,而農村金融機構卻不能提供相配套的信貸、進出口結算等專業化服務,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再次,當前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呈現日益擴大及多元化的趨勢,但農村金融服務不論是在體制設計,還是在產品、服務的需求滿足程度上都存在著缺陷。 三、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的建議 1.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一是加快農業發展銀行改革,擴大其業務范圍,增加農業開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中長期信貸業務。二是加快農信社改革,建立規范化的合作金融體制,完善服務功能,為「三農」提供快捷、優質的金融服務。三是放開管制,允許設立民營銀行,增加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 2.創新金融產品。盡快開辦通存通兌、異地存取款、辦理代繳費等業務;盡快開發一些低費率、廣覆蓋的保險服務產品,特別是要推出進城務工民工的保險險種。 3.建立農村資金迴流機制。一是擴大農村信用社存款利率浮動幅度,增強其組織資金的能力;二是中央銀行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再貸款支持力度;三是進一步建立完善郵政儲蓄資金迴流農村機制;四是規定商業銀行每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農業或涉農領域。 4.拓寬支農領域。開發創業貸款、勞務輸出貸款等產品。要把信貸與科技開發結合起來,支持科技研究,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把信貸與農村教育結合起來,幫助農民掌握實用技術,切實提高素質,使其成為新時代知識農業的主力軍。通過科學合理地確定信貸投向,拓寬支農領域,提升信貸服務的層次。 5.改進支農方式。針對農戶貸款額小、面廣、量大的特點,農村信用社要繼續增加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的投放,完善小額信貸機制,開展現場放貸,設立「貸款專櫃」,簡化手續,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

㈥ 如何推進農村普惠金融建設

一是鼓勵更多的金融服務供給主體參與農村金融服務。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信譽程度高,金融風險小,貸款損失率低,小額信貸市場前景廣闊。國際行動援助的一項調查顯示,小額貸款被許多銀行看作是降低銀行整體風險的一種手段。因此,要打破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金融服務成本高的認識誤區,通過制定恰當的定價策略,實現規模經濟,控製成本,提高效率,保持適當的盈利性,吸引更多機構參與到農村金融服務中來。要發揮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非政府組織等不同類型機構的各自比較優勢,通過提供多樣性金融服務滿足農村地區不同的金融需求,並將這些分散的零售金融機構整合成為一個有機的普惠金融體系。
二是充分發揮信貸政策的導向作用。積極探索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管理在推動普惠金融發展中的新模式、新方法,直接和間接地引導各類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將更多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供給延伸到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幫助農村貧困和低收入人口走上脫貧致富的道路。
三是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要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扎實開展農戶建檔、評級、授信等工作,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同時,可以依託農村金融基礎設施的清算和支付結算功能,將農民的存款和消費記錄等現金存量和流量數據納入農村小額信貸和商業銀行支農貸款的信用評級系統,作為輔助手段,擴大信用評級的參考依據,更加真實地反映農民的信用程度和還款能力。
四是加強農村人民幣流通管理與服務。以助農取款為基礎,開辦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小面額人民幣餘缺調劑以及反假宣傳、反假監測和通信聯絡代理項目,為偏遠農村群眾使用現金、兌換零錢、兌換殘損人民幣提供便利,同時擴大金融宣傳,打擊制販假幣等犯罪行為。
五是開辟農村金融消費維權的新通道。積極開展金融消費維權宣傳,協助金融機構辦理金融消費投訴,按類別指導農民的金融消費投訴維權,解決農民投訴難的問題,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業健康快速發展。
六是構建農村經濟金融動態監測網路。建立常態化的信息搜集和反饋機制,協助金融機構開展經濟金融運行監測分析與調查研究工作,形成農村覆蓋面廣、情況真實可靠、信息反饋快速的監測網路。
七是依託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開展金融知識的宣傳工作。普惠金融體系向貧困和偏遠地區深入的過程,實際上也是金融知識普及、農民金融意識不斷增強的過程。農村金融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農村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可以使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貧困和偏遠地區,逐漸認識並接受各類現代金融服務,共享現代化支付體系的發展成果,推動農村金融服務不斷升級,以此彌補金融供給和需求的缺口,使每一個社會成員能夠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務的權力,將中央提出的「發展金融普惠體系」落到實處。

㈦ 如何深化農村金融改革,落實發展

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現狀與途徑
王家傳
[摘 要]農村金融各類機構,在根植與服務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存在著許多問題與不足。新形勢下,農村金融在體制改革與發展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並存,支農發展的潛力更加不容忽視。現階段乃至今後一定時期,要繼續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針對新農村建設中金融需求的特點,探索構建與之相適應的新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逐步確立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機構及民營金融機構並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補、競爭有序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基於此,應穩步推進現有農村金融組織各項「存量」政策,工作的重點是採取有效措施,充分調動其支農服務積極性;放寬「增量」發展,創新農村小型金融組織,激活農村金融市場。 [關鍵詞]農村金融;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新農村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農村金融根植於我國農村經濟改革與發展的實踐,是農村領域貨幣資金的融通,亦即農村領域內以信用為手段籌集、調配和管理貨幣資金的重要資本要素配置機制。它作為國家整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農村信用活動、資金運動和貨幣流通,在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歷史任務。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20字方針,既包括現代農業基礎生產設施和生活設施建設,又涵蓋了社會事業、村容村貌環境整治以及以村民自治等為主要內容的各項鄉村工程及制度創新建設。要完成這項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使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除依靠國家財政資金進一步加大投入外,很大部分應來自於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金融機構和社會資金的支持。據初步測算,到2020年,新農村建設需要新增資金15萬億元至20萬億元。按過去農村資金投入中財政資金、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的經驗比例,即使考慮到公共財政加大投入的因素,新農村建設的資金需求,很大部分仍將依賴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配給②。
回首歷史,農村金融各類機構,在扶植與服務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新形勢下農村金融在體制改革與發展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並存,支農發展的潛力更加不容忽視。如何進一步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加強農村金融體系服務功能,實現對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支持是當前討論的熱點。
一、全國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步伐穩健(成績)
近年來,在國發2003【15】號文件,特別是2004、2005、2006、2007和2008年五個「中央一號文件」的指導下,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與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果。
(一)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的階段性成果顯著
一是,農信社試點改革中國家政策性扶持效果顯現:央行專項票據發行與兌付,稅收減免、保值儲蓄補息、利率浮動權放開等扶持政策逐步落實到位,地方政府也以不同方式在協助清理債務等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持。
二是,農信社產權制度及組織形式改革基本成型。實踐證明,股份合作制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信用社過渡性產權制度的實現形式,進一步轉換經營機制,加強內控制度建設,提升綜合市場競爭能力,構建規范的股份制產權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結構、實現商業化經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農村信用社發展的必然趨勢。
三是,農信社整體實力明顯增強,支農力度不斷加大,支農服務日益改善。截至2007年6月末,全國農信社系統所有者權益已達2310億元,與2002年末相比由負

㈧ 農村金融體系的創新點是什麼時候

合作性金融是主力軍
解決「三農」貸款難、貸款貴,不能僅從商業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找辦法
從根本上說,農村金融服務乏力的症結,不是農業生產和農民群眾如何適應現代金融體系,而是現代金融體系如何適應農業農村實際的問題。
要從根本上破解「三農」貸款難、貸款貴的瓶頸制約,僅從商業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探尋,難以找到有效辦法。必須進一步明確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農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和相互聯系。要在強化商業性金融支農責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力度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合作性金融的主力軍作用。破解當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從建立符合農業農村特點的金融機構、產品設計、完善監管體制等方面著手。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對各類涉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增加涉農企業直接融資比例、擴大保險覆蓋范圍和增加保險品種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也進一步細化了建立符合農村金融機構實際的金融監管體制、完善貨幣政策等改革和創新舉措。
防範金融風險
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為農村合作金融發展裝上「安全閥」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創新農村金融體系同樣需要讓政府和市場「兩只手」協同推進。農村金融體系頂層設計,既要按照金融市場規律辦事,重視風險防控,審慎監管,確保金融機構財務可持續,同時也必須在機構設立、產品設計、組織體系、信貸管理、監管體制等方面准確把握農業生產實際和農民金融需求的特徵,使金融服務供給和農民需求有效對接。
新型農村合作金融適應農業生產實際,深受農民群眾歡迎。為加快農村合作金融發展,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專門提出了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要求,明確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
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在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

㈨ 我國為什麼要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在我國農村不少地區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不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的問題仍然突出。在繼續優化農村金融基層網點布局、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市場准入條件、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網路、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為了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以點帶面,推進建立和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決定在全國選擇糧食主產區或縣域經濟發展有扎實基礎的部分縣、市深入組織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