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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央銀行管理哪些金融機構

發布時間: 2021-04-09 07:37:05

① 中央銀行管理商業銀行體現在哪些方面

中央銀行作為一個特殊的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不同,它的服務對象除了國家就是金融機構,在服務領域一方面要管理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充當商業銀行的最後的貸款人,完成商業銀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業務,另一方面還要負責監督和管理商業銀行,具體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集中管理存款准備金。

一般來講,銀行從社會吸收的資金不能全部用來貸款或者其他投資,要留一部分備用,這一部分就叫作銀行的存款准備金。

隨著銀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部分銀行為追逐更大的利潤選擇只保留很少一部分存款准備金,但一旦遇到客戶集中提取現金或者其他風險,銀行就會遭遇資金困難甚至宣布破產。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國家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必須按照法定的准備金率提取一定的存款准備金統一交由中央銀行保管,這就是現代的集中准備金制度。

這一制度的實行有以下作用:有助於保證存款人的資金安全,達到維持金融秩序和穩定社會的目的;有助於增強商業銀行的償還能力,以這種集中保管存款准備金的形式來保證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最低償還能力;有助於中央銀行通過調節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達到控制貨幣供應量的目的;有助於增強中央銀行的資金實力,通過保管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來擴大中央銀行的資金來源。

(2)充當最後的貸款人。

在商業銀行資金周轉不靈的時候可以求助於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可以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支持,充當銀行「最後的貸款人」。

商業銀行從中央銀行獲取資金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再貼現,即商業銀行以自己所持有的票據轉貼給中央銀行以獲取資金。

二是再貸款,即商業銀行以自己所持有的票據抵押給中央銀行以獲取貸款。

從銀行業發展歷史來看,首先出現的是票據再貼現,而後才出現票據再貸款。

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最後的貸款人,可以在商業銀行遇到資金困難時為其提供資金支持,避免出現大量破產最終導致銀行業崩潰,增強了整個金融體系的彈性、清償力和安全性,也可以通過為商業銀行辦理資金融通,來控制和調節信用規模和貨幣供應量,達到對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目的。

(3)作為最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中心。

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銀行業務的不斷擴大,銀行每天需要處理的票據日益增多,各家銀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等業務得不到及時的處理,不僅異地如此,同城也一樣,這從客觀上要求在全國范圍內成立一家信用良好、具有權威的大銀行來解決票據交換和清算問題,中央銀行的性質決定了它作為最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中心。

這一職能也是在集中准備金制度的基礎之上完成的,各家銀行在中央銀行開設了存款賬戶,它們的票據交換和資金清算業務就可以通過這些賬戶進行轉賬和劃撥,整個程序簡單方便。

雖然票據交換和資金清算業務不是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能,卻是其應盡的職責。

讓中央銀行作為最後的票據交換和清算中心,有以下作用:①各銀行之間的清算程序簡單易行,既節省了人力和時間,又節約了貨幣流通成本,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

②各銀行利用中央銀行進行資金清算,提高了清算效率,加快了資金流轉的速度。

③便於中央銀行及時掌握全國資金的運行狀況,以適時進行調控和監管,從而保證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行。

(4)監督和管理全國的金融機構。

為了維持金融系統的穩定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央銀行負責對全國的金融機構進行監督和管理。

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包括以下內容: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的監管;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包括市場准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對會計結算的監管;對外匯外債的監管;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和銷售的監管;對證券業的監管;對保險業的監管;對信託業的監管;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

但自我國設立了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以後,中央銀行的職能被拆分,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對與貨幣政策相關的那一部分的監管,注重的是從宏觀方面來把握全國的金融體系。

②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2)中央銀行管理哪些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③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哪些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

1、發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中央銀行應根據貨幣流通需要,適時印刷、銷毀貨幣,調撥庫款,調劑地區間貨幣分布、貨幣面額比例。

2、銀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3、政府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國家財政收支一般不另設機構經辦具體業務,而是交由中央銀行代理,主要包括按國家預算要求代收國庫庫款、撥付財政支出、向財政部門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等。

4、監管職能:制定有關的金融政策、法規,作為金融活動的准則和中央銀行進行監管的依據和手段。依法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設置統籌規劃,審查批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立、業務范圍和其他重要事項。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

5、調控職能:中央銀行以國家貨幣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通過金融手段,對全國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有目標的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家宏觀經濟,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實現其預期的貨幣政策目標。

(3)中央銀行管理哪些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行使監管職能的對象是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除此之外中央銀行還需要對金融市場的設置、業務活動和運行機制進行監督管理。隨著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的加快,中央銀行對國家負責,許多國家的銀行法規明確規定了中央銀行作為政府代理的身份,從而實現了中央銀行向政府銀行的轉化。

進入20世紀中葉,中央銀行不與普通商業銀行爭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銀行的職能並成為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這標志著它向銀行的銀行轉化。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離不開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在具體運用中大大加強並注重其綜合功能的發揮,即由過去的一般性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

④ 中央銀行,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

中央銀行是國家金融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授權,進行貨幣發行、代管國庫資金、制定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發放貸款,以利潤為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機構。

(一)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監管 (371)

1、設立商業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由人民銀行總行審理後報國務院批准;設立商業銀行的省級分行或計劃單列市分行,由商業銀行總行提出申請,報人民銀行總行審核批准;設立地、市級分支行,由商業銀行省級分行提出申請,報人民銀行大區分行批准;設立縣(市)支行、市區辦事處、地市級分行營業部,由商業銀行地市級分、支行提出申請,經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審核,報大區分行批准。
2、對商業銀行的檢查和監管,包括不定期檢查、金融機構年檢和專題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機構設立的合法性,執行政策情況,經營情況等;監管商業銀行的全部業務,包括對其資本結構的監管,對其資產負債比例監管和風險資產監管,對其信貸計劃執行的監管,對其存貸款業務活動的監管,對其結算業務的監管,對其利率管理的監管,對其外匯業務的監管等。
3、商業銀行的主要領導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才能履職。
4、商業銀行依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在對銀行名稱、注冊地點、注冊資本、股權結構等重大事項進行變更之前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5、商業銀行因各種情況不能繼續經營,需要終止的,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才能清算和注銷銀行法人資格。

(二) 商業銀行在業務上接受中央銀行的監管 (254)

1、商業銀行辦理存款業務,須遵循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利率幅度確定存款利率,其辦理貸款業務時,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幅度確定貸款利率。
2、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使商業銀行的長期貸款、中期貸款、短期貸款、同業拆借業務、國債業務等保持合理的比例,使各種期限的負債業務也保持合理的期限和結構。
3、商業銀行的重要投資須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進行,並事先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4、商業銀行應定期向人民銀行報送資產負債表等報表和其他資料,接受人民銀行的檢查監督等。
5、商業銀行違反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構成行政責任的,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同時中央銀行也對其他金融機構實行業務監管。

⑤ 中央銀行和銀監會各管什麼的那個大

我說通俗一些吧,正式的職能你可以到他們的官方網站上去了解: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央銀行,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央行的管理職能(管理所有金融機構),制訂金融業改革和發展規劃、貨幣政策,發行貨幣的,負責反洗錢的,經營國庫的,負責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金融活動的,總而言之,是干「大事」的,而銀監會全稱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下屬的事業單位,專門負責監督銀行業金融機構規范經營的,負責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機構管理、高管(指所有機構的行長和二級分行以上副行長)管理的,這也是最厲害的,也是最近這些年來各商業銀行「怕」銀監會而不怕「人民銀行」的原因。

⑥ 中央銀行和一般金融機構有哪些不同

1.地位不同:中央銀行是一國最高金融管理當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或人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於1948年12月1日組成。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從業人員享有公務員待遇;而一般金融機構是一般企業(公司)法人,從業人員屬服務業企業職員。
2.經營目的不同:中央銀行是不以盈利為目的,追求政策和社會目標;而一般金融機構是以盈利為目的。
3.業務對象不同:中央銀行只面對政府、金融機構;而一般金融機構面對企業、居民等社會各部門。
4.享有許可權不同:中央銀行是享有國家賦予的各種特權;而一般金融機構是無特權,彼此間平等競爭。
5.履行職能的手段不同:中央銀行是可並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而一般金融機構是只能通過業務活動。
6.活動領域不同:中央銀行是宏觀金融、經濟領域;而一般金融機構是微觀金融、經濟領域。

⑦ 金融機構體系包括哪些

金融機構體系主要分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和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兩大類。

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能夠吸收存款並以存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以下幾種:

中央銀行。它是貨幣金融管理機關,具有管理金融機構的職能。它在發揮國家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職能時,保管政府、公共機構以及金融機構的存款既是其主要的負債業務,也是其資金的主要來源。

商業銀行。也稱為存款貨幣銀行,是最典型的銀行,以盈利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形式為工商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並辦理結算業務的金融企業。

非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也稱為其他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它是根據合同約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並承擔投保人出險後的風險補償責任、擁有專業化風險管理技術的經濟組織。保險公司按其業務險種或業務層級可劃分為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存款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等類型。

信託投資公司。它是以收取報酬為目的,接受他人委託以受託人身份專門從事信託或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它是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評估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等組織。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際上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面向企業、個人和機構提供各種資產管理業務,如賬戶分立、合夥投資、單位信託等;二是專門處理不良資產的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它是以融資租賃業務為其主要業務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期貨類機構。它是從事商品期貨合約、金融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交易及其他相關活動的經濟機構,包括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交割倉庫等市場相關參與者。

黃金投融資機構。它是指主要從事黃金投融資交易,提供交易場所、設施和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包括黃金交易所、黃金結算所(公司)、黃金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的會員和非會員黃金投資機構等,如黃金交易所交易基金(黃金ETF)。

專業融資公司。它是指為特定用途提供融資業務的機構。它們以自有資金為資本,從市場上融入資金,多以動產、不動產為抵押發放貸款或提供資金,主要有不動產抵押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典當行等。

服務機構。它是指為接受信用提供服務的機構,主要包括信息咨詢公司、投資咨詢公司、金融擔保公司、徵信公司、信用評估機構等。此外,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也屬於廣義的信用服務機構。

⑧ 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主要有哪些各自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央行、商行、政策性銀行、投行之間到底什麼關系?
現代生活中,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和銀行有著一定的交集,我們的工資、房貸、信用消費也都和銀行有所關聯。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央行、商業銀行和投行這些名稱,但它們的各自職能是什麼?它們之間又有什麼關系?很多人卻不一定清楚,下面優路銀行通小編就把它們之間的關系給大家梳理一番。
一、中央銀行
央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在銀行體系中處於領導地位,是國家管理金融的機關,是「銀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的職能包括制定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調整利率,管理貨幣流通,實行宏觀調控手段,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以及經理國庫等。同時央行對其他金融機構有監管的職責。
二、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經濟中最為重要的金融機構之一,是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最早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倫以及文明古國時期,是現代金融體系的主體。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有關國家參股或國家投資銀行以及光大銀行、民生銀行等民辦銀行,都屬於商業銀行的組成部分。
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吸收公眾、企業及機構的存款、發放貸款、票據貼現及中間業務等,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較高的利率放出貸款,存貸款之間的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商業銀行的主要職能是調節經濟,優化經濟結構,商業銀行還承擔著信用中介和金融服務的職能,比如我們日常經濟活動中的發放工資,代理支付其他費用等行為很多時候都是由商業銀行承辦的。
三、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指由政府發起、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我國一共有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均直屬國務院領導。
政策性銀行主要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一般不接受存款,也不接受民間借款,業務上也由政府相應部門領導。
四、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s) 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做存貸業務,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我國和日本又把投資銀行稱為證券公司,在我國,投資銀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等。
綜上所述,央行、商業、政策性銀行以及投行都是我國金融機構。央行是金融機構中的「領頭羊」,對其他金融機構有著領導和監管的作用,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投資銀行都是我國金融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自起著不同作用,共同組成了完整的金融管理與經營體系。

⑨ 中央銀行有什麼權力

1,制定和執行貨幣金融政策。
中央銀行作為一國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者,通過對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運用金融手段,對全國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的調控,影響和干預國家宏觀經濟,實現其預期貨幣金融政策的目標和職能。中央銀行調節的主要對象是全社會信用總量,它不僅包括貨幣供應量,還包括信貸總規模。中央銀行根據貨幣金融政策目標的要求來調節全社會信用總量,即調節社會的總需求和總供給,從而有可能為國民經濟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進而達到調節宏觀經濟,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目的。
2,金融監管。
中央銀行的管理職能,是指中央銀行作為全國的金融行政管理機關,為了維護全國金融體系的穩定,防止金融混亂對社會經濟的發展造成不良影響,而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全國金融市場的設置、業務活動和經濟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管理和控制。簡單的說,也就是中央銀行通過其對商業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管理,對金融市場的管理,達到穩定金融和促進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的目的。
金融監管是隨著商業銀行的產生而產生的,而中央銀行則是商業銀行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從商業銀行中分離出來的。也就是說,金融監管制度是先於中央銀行制度而出現的。金融監管並不是中央銀行的產物。最早的金融監管是各國政府當局的職能,管理的主要內容是銀行的注冊登記和控制商業銀行對銀行券的發行。
3,提供支付清算服務。
現代市場經濟,實質是貨幣信用經濟即金融經濟,每個市場的參與者從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到各類企業和家庭,為了生產和生活的需要每天都在進行大量的交易活動,這些活動是在特定的貨幣信用體系框架中進行的,交易中所牽涉的商品與勞務的轉移,必須得到一個清算支付體系的支持,而所謂支付體系就是對市場參與者債務活動進行清算的一系列安排。
經濟體系中的債務清算過程就是貨幣所有權的轉移過程。現實經濟中的支付貨幣有三種形式,一是現金,二是存款,三是中央銀行貨幣。其中中央銀行貨幣是商業銀行體系在中央銀行擁有的儲備賬戶存款,是商業銀行間用於清算同業債務關系的最終貨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