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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日本金融行業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4-07 19:33:30

1. 80年代日本金融危機的發展過程有人知道嗎又有那些企業是在這次金融危機中崛起的

過程: 進入1995年以來,日本金融業的運氣極其不佳,壞消息頻頻傳出,真可謂「屋漏偏逢連夜雨」。年初,東京協和、安全兩家信用社發生擠兌,致使日本銀行政策委員會出資200億日元才得以解決。7月份,柯斯摩信用社又發生擠兌被停止部分業務。8月份,宇宙、木津兩家信用社破產。9月份,兵庫銀行又創下日本戰後第一宗銀行倒閉案。11月初,一則驚人的消息震動了國際金融界:日本大和銀行因長期非法交易美國國債,導致1100億日元的巨額虧損。美國聯邦和紐約州銀行管理當局聯合下令,限令大和銀行在美國的17家分行及大和信託投資公司必須在3個月內結束在美國的一切業務,撤離美國,並規定大和銀行3年內不得在美國重新開展金融業務。與此同時,美國聯邦大陪審團還指控大和銀行非法隱瞞其紐約分行高達11億美元的交易損失。如果指控成立,大和銀行可能被判處13億美元的罰款。12月份,日本金融機構在美又爆丑聞,日本野村國際證券公司因違反股票交易規定(未按規定維持足夠的資本和現金准備,並提供不實財務資料),被紐約股票交易所處以100萬美元的罰款……。 還有一個沒找到

2. 日本瑞穗金融集團的管理結構

瑞穗金融集團通過整合形成了符合現代組織發展趨勢的管理架構,這一管理架構具有4方面的特點:
1、通過業務單位管理集團的業務主線
瑞穗集團建立了9個業務單位,對原3家銀行各種業務的集中管理,每一個業務單位的經營管理職能都滲透到3家銀行。根據瑞穗控股公司所具有的客戶群和業務主線安排經營活動,這9家業務單位分別是:零售和私人銀行業務單位、中小企業法人客戶業務單位、公司和金融機構銀行業務單位、公共銀行業務單位、國際銀行業務單位、ALM和交易業務單位、電子商務和全球交易服務業務單位、證券和投資銀行業務單位、信託和資產管理業務單位。
在控股公司與核心子公司之間也有明確的業務管理功能劃分,前者主要負責制定集團管理政策,並對整個集團進行管理,集團核心子公司按照瑞穗控股公司的政策對本公司的業務進行管理。
2、建立了執行官管理系統
為了劃分管理決策和執行職能,明確不同水平的授權和職責,瑞穗控股公司建立了執行官管理系統。董事會任命負責各集團和業務單位管理職能的執行官,賦予他們在首席執行官的監督下履行相應經營管理職能的權力。這種制度安排有利於提高各位董事的決策效率,促使各業務執行官恪盡職守,保證整個集團的有效管理。
3、建立了外部董事的制度
為了應對多元化經營的挑戰,滿足客戶復雜的金融需求,瑞穗金融集團建立了聘請外部董事的制度,這些受聘外部董事一般都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因此有助於改善集團管理決策質量,強化審計功能。2001年6月,瑞穗集團邀請3名外部董事加入到董事會。 利潤管理是金融集團降低金融風險,保持利潤穩定的重要環節。瑞穩金融集團在利潤管理方面有3點特色,即以業務單位為基礎進行利潤管理、合並利潤管理、風險資本配置。
(1)以業務單位為基礎的利潤管理
通過實施以業務單位為基礎的利潤管理,能夠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強化集團的財務結構。
針對9大業務單位,瑞穗金融集團正在實施下列管理措施:
制定有關毛利潤、支出和凈業務利潤,以及績效管理等方面的計劃;
配置人力、投資、支出和風險資產等管理資源;
加強風險控制,並根據風險資本配置對盈利能力評估。
瑞穗金融集團希望通過這些措施,優化業務結構,實現集團盈利的最大化。核心子公司的每個分支機構和負責業務拓展的業務部門,必須根據瑞穗控股公司所確定的利潤計劃和資源配置計劃確定和管理本機構的利潤計劃。
(2)合並利潤管理
瑞穩集團通過合並報表管理集團利潤,並以此建立平衡發展和優化的業務結構。
除了集團4大核心子公司外,在戰略上具有重要意義的子公司也被劃歸到具體業務單位,這些業務單位為這些子公司制定和管理利潤計劃。
(3)風險資本配置
2001財政年度,瑞穗金融集團建立了風險資本配置架構,按照這種結構,要從股權資本和其他資源中提取風險資本,然後將這些風險資本配置到每一個業務單位,這些業務單位在風險資本的限制范圍內從事業務活動。在這種新的框架下,瑞穗金融集團利用RAROC績效指標來評估所配置資本的收益。根據這些評估結果,提高資源配置和資本使用效率。

3. 日本有哪些大公司

8 豐田汽車 日本 汽車 185,805.0
24 日本電報電話 日本 電信 94,869.3
31 本田汽車 日本 汽車 87,510.7
38 日立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83,596.3
41 日產汽車 日本 汽車 83,273.8
47 松下電器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78,557.7
65 索尼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66,025.6
69 日本生命 日本 保險 61,158.3
87 東芝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56,028.0
113 東京電力 日本 天然氣與電力 46,418.3
118 新日本石油 日本 煉油 45,071.2
119 第一生命 日本 保險 44,597.8
127 三菱商事 日本 貿易 42,633.2
128 日本電氣公司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42,615.4
133 富士通 日本 計算機辦公設備 42,319.4
142 永旺 日本 食品、葯品店 39,480.6
155 三井物產 日本 貿易 36,349.3
164 Seven&I 日本 零售 34,717.3
166 住友生命 日本 保險 34,625.7
168 新日鐵 日本 金屬 34,501.8
170 佳能 日本 影象器材,辦公設備 34,091.6
171 明治安田生命 日本 保險 33,632.4
174 三井住友金融集團 日本 銀行 32,725.0
181 三菱電機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31,833.4
184 瑞穗金融集團 日本 銀行 31,421.5
194 千禧控股 日本 保險 30,029.8
207 電裝 日本 汽車零件 28,160.4
215 丸紅 日本 貿易 27,732.2
218 JFE Holdings 日本 金屬 27,365.9
221 KDDI 日本 電信 27,034.1
235 馬自達汽車 日本 汽車 25,788.9
237 出光興產 日本 煉油 25,370.0
242 夏普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24,705.0
243 三菱重工 日本 工農業設備 24,660.8
245 普利司通 日本 輪胎橡膠 24,440.2
249 鈴木汽車 日本 汽車 24,257.6
257 新日礦 日本 煉油 23,615.3
258 富士膠片 日本 科學、攝影設備 23,560.2
270 JR東日本 日本 鐵路運輸 22,896.9
274 住友商事 日本 貿易 22,799.9
276 關西電力 日本 天然氣與電力 22,779.1
295 T&D Holdings 日本 保險 21,588.8
299 三菱化學 日本 化工 21,276.6
300 三洋電機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21,171.3
328 伊藤忠 日本 貿易 19,592.1
333 日本航空 日本 航空公司 19,425.7
337 Cosmo Oil 日本 煉油 19,100.0
338 中部電力 日本 天然氣與電力 18,994.0
344 愛信精機 日本 汽車零件 18,729.7
345 三菱汽車 日本 汽車 18,725.1
348 三井住友保險 日本 保險 18,608.6
365 日本煙草 日本 煙草 17,742.2
366 住友電工 日本 電子、電氣設備 17,727.7
382 日本財產保險公司 日本 財產意外保險 17,059.4
384 日本郵船 日本 海運 17,040.2
385 日本郵政 日本 郵遞 17,000.5
391 理光 日本 辦公設備 16,914.7
426 日本通運 日本 郵遞 15,844.5
427 野村控股 日本 證券經紀 15,835.0
432 鹿島 日本 工程與建築 15,679.8
438 大成建設 日本 工程與建築 15,403.5
449 小松 日本 工農業設備 15,032.4
452 大榮 日本 一般商品零售 14,927.9
461 神戶制鋼 日本 金屬 14,726.3
462 東北電力 日本 天然氣與電力 14,662.1
491 五十鈴汽車 日本 汽車 13,971.5
497 旭硝子 日本 化工 13,863.5
499 住友化學 日本 化學 13,748.5

這些都是進入世界500強的。可以算得上數一數二的。

4. 請問在上海有哪些日本金融企業,銀行,證券,保險之類的

東京三菱銀行上海分行
三和銀行上海分行
富士銀行上海分行
日本長期信用銀行上海分行
日本興業銀行上海分行
日本瑞穗實業銀行上海分行
……

日本瑞穗證券上海代表處
野村證券上海代表處
……

日本財產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
日本東京海上日動火災保險株式會社
日本生命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
日本第一生命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
……

5. 日本的金融業發達嗎

日本的金融業比較發達了。
日本經濟實力排名世界第二三位,而金融業可能只佔到第六七位。日本金融業一直在謹慎前行,而沒有像美國金融業那樣過度膨脹。日本金融機構在對企業的長期支援上做得較好,比如,銀行在企業之間充當中介角色,為企業拓展新業務牽線搭橋。不過,日本的金融機構欠缺創新、革新能力。

今後,日本金融機構如能在支持傳統產業之外,將支援視野擴大到社會福利事業等領域的話,或許會在世界經濟中發揮更大作用。

左右日本未來經濟的因素,50%來自中國,50%來自歐美等國。現在,日本政府必須做的是擴大經濟規模,依託環境科技、新能源政策等來刺激經濟發展。如果中國等國紛紛購買日本的環境技術、環保汽車和新干線等產品的話,對日本經濟將是極大促進。

在美國匹茲堡舉行的二十國集團峰會上,日本將發揮的影響比較有限,但日本可以間接地提供一些幫助,比如將克服泡沫經濟的經驗介紹給各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增資問題上,日本也會與各國合作,但是日本想取得主導權是不太可能的。

6. 在日本金融行業工作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壓力真心很大和半澤直樹里演的差不多,全員都是業務

7. 日本聯合金融控股集團的簡介

2004年8月,日本聯合金融控股集團(UFJ,日本第四大金融集團)與三菱東京金融集團(MTFG)宣布合並組成三菱日聯金融集團,2005年10月1日正式成立。
2005年10月1日分列日本金融機構第二和第四位的三菱東京金融集團與日本聯合金融控股集團(UFJ)1日正式合並,合並後組成的三菱UFJ金融集團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金融機構。
據悉,合並後的三菱UFJ集團總資產約為192萬億日元(約合1.7萬億美元),貸款余額約為84萬億日元(約合7435億美元)。日本媒體認為,此舉顯示日本金融業經過8年多的改革重組,已經基本上形成三菱UFJ集團、瑞穗金融控股集團和三井住友金融控股集團三足鼎立的格局。

8. 在日本金融行業工作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呢

首先我覺得在日本行業金融行業工作,他肯定是一種走在前端的感覺金融業本來就是一種比較難攻克的方面。而且是在日本,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國家,你自己去冒險。

9. 日本佰富隆公司到底是個什麼樣的金融機構

兄弟你放心!如果他們公司真的代理的是佰富隆資本集團的交易平台,相對來講是很安全的!因為佰富隆是受日本金融廳監管的,本人就是在他這個平台里做的,也賺了些呵呵~~

10. 日本金融

買本書看吧,

給你一點介紹,

日本金融體系由中央銀行、民間金融機構,政府政策性金融機構等組成,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領導,民間金融機構為主體,政府政策性金融機構為補充的模式。
中央銀行是日本銀行,它建立於1882年10月,1942年2月進行了改組。該行資本金為1億日元,政府持有55%,民間持有45%,民間持股者只享有分紅資格,而無對該行的經營管理權。日本銀行的政策委員會是該行的決策機構。它由總裁、大藏省代表、企劃廳代表、城市銀行及工商、農業界代表等7人組成。其任務是根據國民經濟的要求,調節日本銀行的業務,調節通貨,調節信用以及實施金融政策,如制訂官定利率、從事公開市場業務,調整存款准備率等等。該行行政機構為理事會,由總裁、副總裁、理事、參事等組成,按照政策委員會決定的政策執行一般具體業務。盡管法律規定了政府對日本銀行有很大的干預權力,如對該行的一般業務命令權、監督命令權、官員解僱任命權等,但政府實際上並未實行過這些權力。日本銀行基本上是獨立地實施金融政策,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其政策手段主要有官定貼現率、公開市場業務、准備金率、窗口指導等。
民間金融機構有普通銀行(城市銀行和地方銀行)、外匯專業銀行、長期信用銀行、信託銀行以及相互銀行、信用金庫、信用協同組合;商工組合中央金庫、農林中央金庫以及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
普通銀行相當於英美的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體,城市銀行有13家(包括專營外匯的東京銀行),它們面向全國,提供存款、放款、票據貼現、匯兌等業務服務。
長期信用銀行和信託銀行構成日本長期金融機構,前者有3家,主要業務為發行金融債券,籌集長期資金,提供長期產業資產貸款;後者有7家,辦理各種信託業務,同時還吸收儲蓄存款。
相互銀行、信用金庫、信用組合、商工組合中央金庫、勞動金庫構成中小企業金融機構,主要向中小企業開展一般金融業務。
農林中央金庫、農業協同組合、漁業協同組合構成農林漁業金融機構。 日本民間農林漁業金融機構以合作形式為主體,並得到政府的保護與幫助,分為農業、漁業、林業三個系統,每個系統均有三級組織,單位協同組合為基層組織,協同組合為中層組織,農林中央金庫為最高層的中央機構。
此外,民間金融機構還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融資公司,以及互助機構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
政府金融機構包括郵政儲蓄、資金運用部、政府銀行和公庫、海外經濟合作基金以及政府有關融資事業團。郵政儲蓄補充吸收國民閑置資金,提供給資金運用部,政府將郵政儲蓄資金連同發行國債收入和簡易保險資金以及財政特別會計資金,通過政府金融機構(主要是二行九庫)向民間企業提供長期低利貸款。從事「財政投融資」活動。在日本,政策性金融活動都是由政府金融機構,其中主要是「二行九庫」來從事的。1985年底「二行九庫」貸款額655497億日元,占貸款總額的9.9%。
日本金融體系堅持專業分工主義的原則,實行專業分工的銀行制度。日本金融體系特點在於金融機構實行嚴格的業務領域限制,也就是說,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承擔不同性質的金融業務,它們之間不能相互交叉,呈現出業務分離狀況。(1)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分離。間接金融一直佔有較大優勢,承擔間接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有普通銀行、相互銀行、信用金庫、長期信用銀行、信託銀行等。這些機構原則上不得兼營證券業務,證券業務等直接金融業則由專門的證券公司來經營。(2)長期金融業務與短期金融業務相分離。作為長期金融機構的長期信用銀行和信託銀行經營長期金融業務。普通銀行以及其他銀行經營短期金融,這種分離不是由法令強制實施的,銀行法令並末規定普通銀行的資金運用期限,而是由設立長期信用機構專司長期金融業務和通過大藏省的行政指導,對普通銀行吸收定期存款最長年限只允許為2年,而在客觀上限制了其經營長期金融業務的能力來實現的。(3)銀行業務與非銀行業務相分離。即普通銀行不得從事信託業務,而由信託銀行和從事兼營業務的普通銀行的信託部門來辦理信託業務。(4)商業性金融業務與政策性金融業務分離和機構分立。商業性金融機構如普通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利潤率為導向,從事商業性金融業務;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以貫徹政府政策為目的,促進宏觀經濟均衡增長為導向,從事政策性金融活動。二者機構上、業務上分離,但又有一定的配合和協調。由於民間資本在運用上的客觀局限性不能自覺地從事政策性金融活動,因而,只能
由政府以政府資本來創設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來自覺地承擔這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