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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我國金融機構進行流動性管理的最重要場所

發布時間: 2021-04-07 10:54:21

1. 什麼是「流動性管理」

流動性管理概述
在金融一般概念上,流動性是指一項金融資 產的變現能力,衡量資產流動性的標准有兩個:
一是速度,迅速轉換成為現金;
二是成本,以貨幣計價不蒙受損失;
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在金融機構的管理中,流動性泛 指 金融機構的對外支付能力和狀態。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是指銀行在一定時間內,以合 理的成本獲取資金滿足各種流動性需求的能力。

2. 央行從哪些方面對商業銀行進行流動性管理

2008年6月7日,中央銀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
此次央行大幅度調升存款准備金率的主要理由是為了加強銀行體系的流動性管理。不過,大幅調升存款准備金率等一系列從緊貨幣政策的出台,雖然降低了央行流動性管理的壓力,但卻增加了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壓力。

1.上調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影響。隨著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不斷上調,金融機構的超額存款准備金率也在迅速下降。2007年12月底,金融機構超額存款准備金率為3.3%,其中國有商業銀行為2.0%,股份制商業銀行為3.7%,農村信用社為8.9%。今年3月末,金融機構超額准備金率為2%,比上年年末低1.3個百分點。其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1.5%,股份制商業銀行為1.3%,農村信用社為5.4%。那麼,本次上調後,金融機構超額存款准備金率或變為1.5%,具體到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都會程度不同地下降。我們知道,超額存款准備金是商業銀行即時可用的流動性支付能力。在商業銀行的超額存款准備金率不斷下降的情況下,銀行使用超額存款准備金的餘地也越來越小。因此銀行應對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將主要通過調減流動性來實現,超額存款准備率越低的銀行調減流動性的需求越迫切。另外,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不斷上調,對那些貸存比較高銀行的流動性是個嚴峻的考驗。因為銀行的貸存比越高,在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不斷調高的情況下,其流動性就越緊張,與此同時,其流動性管理壓力也就越大。

2.發行央行票據的影響。由於央行持有的國債有限,目前央行主要通過發行央行票據來沖銷。2004年以來,央行票據發行的規模在不斷上升。2005年,公開市場共發行央票27462億元。2006年,發行總量為36500億元。2007年共發行央行票據達46091億元。2008年以來,央行共發行了64期央行票據,發行量超20000億元。通常央行票據的利率比一年期的存款利率略高,但比同期貸款利率要低得多,商業銀行為了配合央行的干預,大量買進央行票據,減少信貸投放,其利潤也必然下降。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央行發行票據期限結構的微小變化,以及其他可能出現的細微調整,都可能會導致商業銀行流動性發生巨大改變。

3.信貸控制政策的影響。今年,我國開始啟動信貸控制政策,主要是加強窗口指導力度,增強政策剛性和針對性,嚴把信貸關。在央行實施嚴格的信貸規模控制前提下,影響商業銀行流動性的主要因素在於大盤股發行、企業資金面的改變,這也與股市、房市息息相關。每次大盤股IPO,銀行體系都會出現大額資金流出,對銀行現金兌付要求非常高。如果股市、樓市發生大的震盪或調整,將對市場氣氛進而對市場流動性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將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的流動性。

4.外幣占款對沖制度的影響。我國寬裕的流動性源於國際資金的流入,外匯儲備是其中的典型指標,截至4月底,我國外匯儲備余額達1.76萬億美元,比年初新增2300億元,4月份更是當月增長744.6億美元,創單月外匯儲備增長歷史新高。在外匯儲備迅速增長的同時,央行為了對沖外匯占款,向市場大量釋放人民幣,由此造成市場流動性充裕。在央行持續實行緊縮性政策之下,市場流動性被以不同形式不斷被吸納,未來流動性形勢取決於外匯資金是否繼續湧入我國。

總體而言,受從緊貨幣政策的影響,商業銀行流動性表現出兩個方面的不平衡:一方面,銀行間市場流動性總體充裕,但不排除階段性緊張的可能。另一方面,總體流動性過剩與局部流動性緊張並存,流動性分布非均衡加大了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流動性管理的壓力。

3. 金融法的主要內容

金融市場准入
政府金融主管部門規定設立金融機構的標准,也稱為金融市場的准入資格。由於金融市場風險較大,而且屬於系統性風險,各國政府對金融市場准入資格,都進行嚴格審查,都規定了較高的准入資格。
我國的金融市場准入資格,與國際平均水平相比又是比較高的。例如,設立商業銀行的條件有5項:有符合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有符合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其中,注冊資本要求的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相比之下,外國商業銀行注冊資本最低要求是我國規定的40%或者更低。
在我國,設立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審查批准,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
在我國,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它的自有資金應該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在我國,設立保險公司需要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額為人民幣2億元。
如果將上述條件與其他非金融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設立條件要低得多。例如,在我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只需要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東參加,最低注冊資本,根據公司經營行業不同,有不同的要求,但對於不需要特許的行業已取消注冊資本限制,即一元也能注冊公司。
我國的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還有特殊規定:在我國設立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最低注冊資本額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國銀行在我國設立分行時,也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該外國總行在提出申請前1年年末的總資產不得少於200億美元,同時,它要無償撥給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設在中國境內分行的營運資金。
除了上述注冊資本要求之外,准入審查還包括,審查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產權結構、經營計劃、經營制度、內部組織結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財務狀況與經營前景預測、審查申請人關聯公司情況以及業務並表情況。在批准設立金融機構後,還要審查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股權轉讓情況、重大投資與收購情況等。
不但我國金融主管機構嚴格審查准入資格,而且,歐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建立的國際銀行監管機構「巴塞爾協會」也在其《核心原則》(1997年9月)中,提出了相似的審查要求。
金融機構經營范圍
金融機構允許在什麼范圍內開展業務也是法律要規定的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規定的經營范圍越大,金融機構獲利的機會就越大,同時,風險也越大。反之,金融經營的范圍越窄,金融機構獲利的機會也越小,風險也相應減少。
國際金融領域,一直有「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兩種模式。歐洲大陸國家的金融機構,多採取混業經營模式。美國從1933年格拉斯.迪格爾法案頒布後,採取分業經營模式。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我國採取分業經營的模式。
1986年,英國開始金融體制改革,將金融監管機構合並為一個機構,金融機構業務可以混業經營。
1996年日本效仿英國,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體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業經營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開始陸續施行。
1999年11月,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將實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爾法廢除。新法案放棄了分業經營限制,允許金融業的混業經營。
我國目前還是採取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國家。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還限於傳統業務,而不允許經營證券投資與信託業務。我國對經營范圍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同樣,證券公司的經營范圍也是按照分業經營來制定的。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前者的業務范圍比較寬,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不能做自營業務。為了防止其他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法律還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具體實踐中,進行了一些證券市場資金渠道多元化探索,採取了放寬的政策。現在,政府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間接進入股市,也允許銀行資金通過股票抵押方式,對證券公司提供融資。還允許包括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反映出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反映出各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不同處理哲學:分業經營的哲學是避免風險,而混業經營的哲學是管理風險。如何對待風險,除了政府之外,還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監管人員的監管經驗,金融市場投資者的理性與成熟程度。分業經營對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監管人員經驗、投資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後者的要求條件似乎更高。
我國金融業將來是否能夠搞「混業經營」,要看條件是否具備?條件成熟時,再提出改革並不晚。
金融機構自律
金融資產大部分是以負債形式取得的,在債權意義上金融資產是屬於「別人的錢」;這個行業的風險非常大,而且屬於系統性的風險,一家金融機構出現問題後,容易引起連鎖反應,導致整個金融系統出現危機。所以,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是非常必要的。
自律機製表現為三個層次:第一是金融機構內部的自律機制;第二是金融同業之間的自律機制;第三是金融市場中的客戶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機制。
我國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制定本行的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行的業務管理、現金管理和安全防範制度」。同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本行對存款、貸款、結算、呆帳等各項情況的稽核、檢查制度。商業銀行對分支機構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稽核和檢查監督」。
我國證券業組成同業協會,它的職責包括: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教育和組織會員執行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會員應遵守的規則;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等。
我國商業銀行的同業協會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證券公司的同業協會、保險業的同業協會也已依法成立。
各種金融機構的同業協會在法律的基礎上,制定更為嚴格的行為守則,並對本行業的營業者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監管,以便維護在行業市場上的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
存款人和大眾投資者保護
在金融法律調整的金融交易關系中,法律更多地關注保護存款人或投資人的利益。這是金融法與普通合同法的不同。金融機構更多的是利用「別人的錢」在經營。如果經營失敗,而存款人或基金的投資人又沒有參與經營,讓存款人和基金的投資人再承擔責任,顯然是過重了。所以,金融法更多地保護存款人和基金投資人。具體表現在:
(1)商業銀行法設專章對存款人進行保護。保護的內容主要是:其一,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其二,拒絕法律授權以外對個人儲蓄存款查詢、凍結、扣劃;其三,拒絕法律和法規授權以外,對單位存款查詢、凍結、扣劃;其四,保證存款本金與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其五,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商業銀行還要向中國人民銀行交存存款准備金,留足備付金;其六,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且公告。
(2)證券法也對投資人的利益進行保護。主要內容分為兩類,其一,是對證券發行要求信息充分披露與政府主管部門核准及發行後的持續披露。其二,是規定禁止交易行為,保護證券市場上的公平交易。例如,禁止內幕交易行為,禁止通過單獨或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或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禁止與他人串通,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互相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互相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以自己為交易對像,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禁止國家工作人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等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嚴重影響證券交易;禁止證券交易及中介結構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中做出虛假陳述或信息誤導;禁止證券公司及從業人員從事法律認定的各種欺詐客戶利益的行為等。
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
金融交易合同,無論是貸款合同,還是證券交易合同,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都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從金融法的角度來看,金融交易合同不僅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而且,還是受到政府宏觀調控的合同。
我們可以舉目前正在流行的「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為例子(以下簡稱「個貸」),來說明政府宏觀調控的情況。從1998年開始,我國商業銀行開始舉辦「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到2000年底,全國商業銀行發放的城鎮居民住房貸款達3991億元人民幣,占今年新增貸款的40%。
上述表面看,「個貸」是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但是,這種借貸關系從產生、發展到最終結束,都將受到政府的宏觀調控。這種調控在金融法及有關法規中都有規定。
對「個貸」宏觀調控開始於1997年,首先是政府轉變觀念,城市居民住房從非商品化轉變為商品化。然後,政府金融主管機關批准商業銀行在個別城市,進行「個貸」業務試點。接著,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這項貸款業務,整個房地產市場與金融貸款市場開始被調理好轉。全國城市空置5000多萬平米房產,以及被房產占壓銀行大約幾千億元貸款資金,重新流動起來。又間接帶動了大約40多個相關行業發展,解決了一批城市下崗職工再就業,還為部分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新的就業機會。從「個貸」例子中,可以看到政府宏觀調控對金融業和與金融有關的其他行業的影響之大。
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由於我國處於資金供不應求的情況,所以,在金融法制允許的范圍之外,不時會出現金融市場禁止的情況,例如,在銀行領域,出現的資金「體外循環」,「亂集資」,「高息攬存」,「資金地方保護主義」和「抵押執行難」,「暴力搶劫銀行現金」,「傷害銀行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非法製造、販運假鈔假幣」,「非法設立假銀行」,「偽造銀行匯票和印鋻」,「製造假存單」,「偽造信用卡」,等等情況。在外匯管理領域,出現的「外匯黑市」;在證券市場出現的「非法設立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私下交易」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情況;在保險市場出現的「保險詐騙」等情況。所以,必須加強金融法制建設,降低與預防上述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現像。為此:一,在金融立法時,就要考慮針對該領域犯罪的解決方案;二,在金融市場各種交易中,事先進行規范性程序設計,採用規范程序與制度建設,輔助技術措施,預防違法與犯罪;三,對金融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金融法制教育,增強金融法制觀念與金融職業操守的自律。
建立金融信用機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以信用為基礎,信用依靠交易記錄來積累與評價。個人在金融支付與結算中的記錄,早在100多年前的美國與歐洲的金融市場上,就被業內管理系統作為信用記錄與評價的參考因素。在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制度十分重要。這種信用關系需要金融法來建立,並加以維護。
規範金融市場對外開放
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一攬子框架協議中,有服務貿易的一攬子協議(GATS)。服務貿易協議框架中,包括了金融服務貿易協議(FSA)。該協議已於1997年12月13日簽署,1999年1月1日生效。現有102個WTO成員國,作出了開放本國金融市場的承諾。
我國在加入WTO後,也面臨是否承諾接受金融服務貿易協議以及開放本國金融服務市場的時間問題。我國金融法律界要加緊研究有關法律文件,比較我國金融業發展情況,預先作好立法准備工作。
我們還面臨金融革命的另一挑戰,這就是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將對我國傳統金融業形成另一沖擊。在國際上,金融業電子化與信息化,正在改變著金融機構外在的形式和內在的內容。銀行營業門市數量正在減少,取而代之的是自動提款機(ATM),甚至是安裝在筆記本電腦中的網路銀行服務系統(ONLINE-BANKING)。
證券交易的網上運行,將股票交易大廳變成了新股上市的儀式場所,實際交易完全可採用「無場所化」運作。「將大戶室搬到家裡」和使用電話委託買賣證券,基本實現股票交易「無紙化」和「無場所化」。這種電子化與信息科技在金融市場中運用,將金融交易正在轉化成為金融信息數據處理。未來的金融機構將演變成為金融數據信息處理與服務公司。
諸如這些變化,必將產生新的法律問題,對我國現有的金融法提出難題。由於我國金融法立法中積累的經驗,主要是在「有紙化」和「有場化」金融交易與監管基礎上形成的。對於金融電子化與信息化還有待於實踐,它將給金融立法帶來什麼問題,現在還看不清,但是,金融法律界的研究人員應該從現在起,迅速開展研究,准備新的立法設計方案。 金融法與民法的關系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基本法。金融法調整的平等主體間的金融交易關系應適用民法的基本原則,但金融交易的具體關系和金融調控以及金融監管關系則是民法不予調整的。
金融法與商法
商法是調整商事主體從事商事活動引起商品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金融法調整的金融關系的性質,其中既有民事關系,也有商事關系,還有經濟調控管理關系。商法中關於商業信用的票據、公司融資的股票、債券等法律規范與金融法競合,但金融法調整的金融關系中的民事關系、經濟調控管理關系則顯然是商法所不能調整的。
金融法與行政法
行政法是調整國家行政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金融法中的調控關系應有行政關系的性質,因此應適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規則。但行政法顯然不能調整金融交易關系。
金融法與經濟法
經濟法是調整平等經濟主體的經濟協作關系和不平等主體的經濟調控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前所述,金融法調控的社會關系,既有金融交易關系,又有金融調控管理關系,且是兩者縱橫協調關系的總和。因此,金融法屬於經濟法的范疇,是經濟法的一個重要分支,應適用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 加入WTO後,修訂現有金融法的建議
由於我國現有金融法律與法規的一些內容,與WTO規則不適應,急需修訂。為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明年適當的時間開始,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上述法律,同時修訂外匯管理條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銀行結算管理條例等。另外,還要抓緊制定中外合資投資基金管理條例等新法規,使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與WTO規則協調一致,同時,也使我國政府在談判過程中所做的承諾,在立法上得以實現。
國家金融系統安全立法問題
1、金融法在「金融市場准入」、「經營范圍」、「利率及匯率」和「從業人員資格」等四個基本層面上進行規范。將金融安全行為規范依法確定在一定條件之上。
2、通過眾多法律與法規,將金融交易與金融監管的具體內容,落實到程序化和操作化層面。金融機構根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制定本行業和機構內部的操作規范與程序,將金融交易中的風險或不安全隱患,採用安全操作程序加以預防。
3、將違反金融法律規定,造成較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行為,認定為金融犯罪,依法追究行為人和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4、要加強現場的檢查與監督。我國金融市場的監督有四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的自律監督;二是,同業協會的行業監督;三是,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業務合規性檢查與監督、財務稽核、審計監督、財經紀律檢查、稅務監督等;四是,司法部門監督。我國的檢察院與公安部門對接到舉報的違法行為,要開展有關司法程序的調查。我國法院對於金融市場中不正當競爭行為或侵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受理有關的訴訟案件。
5、金融從業人員入門的素質要高,入門後還要不斷進行素質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業務與職業道德素質水平。
最後,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機制設計也要考慮到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帶來的變化,參考國際其他國家金融機構管理機制設計的經驗,不斷改進與完善我們的管理機制的設計。達到管理機制設計的合理性與業務操作的安全性及效率性,同司法的公正性的結合。
金融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問題
我國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正在進行之中。我們還存在要解決的問題。例如,在金融機構管理體制與市場運作的關系中,依然帶有濃重的政府「政策導向」的色彩,使金融機構對「市場導向」不夠敏感。久而久之,金融機構會養成過度依賴政府,不依靠市場生存和發展的習慣。
政府對金融業的宏觀調控的效果比較明顯,調節手段也更為直接,這是必要的。但是,過度使用它,也會帶來負面影響,例如,政府承擔過重的金融市場風險。這種負面影響,在國內金融市場還沒有更多對外資金融機構開放的現階段還表現不明顯,但是,如果國內金融市場對外進一步開放時,其負面效果就會更加明顯的表現出來。
政府政策導向型的金融業另一種負面影響,是不利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定位。在法律上,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是公司,但是在實際操作上,它們更偏重於政府部門。例如,法律要求設立商業銀行要有章程,但是,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的三家,沒有公布與法律相適應的新章程,依然沿用老章程。關於是否設立董事會制度的問題,至今還沒有明確的說法。類似情況在其他金融法中也存在。這種情況如果長期存在,將使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法律形式與實際內容方面出現脫節,不利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激烈的金融市場競爭中發展。
金融機構的自主權問題
在我國金融法的立法與執法過程中,都要保障金融機構在經營中的自主權。這個問題與金融機構自律問題是相輔相成的。
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中,幾乎都規定了金融機構的自主權內容,依法享有企業法人的經營自主權。從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來看,也必須對其授予經營自主權。因為金融行業屬於高風險行業,既然要求金融機構自己承擔風險,就要給予金融機構經營上的自主權。使它們根據風險大小,選擇經營業務。如果金融機構選擇了某種業務,經營失敗而造成損失時,風險就要由他們自己承擔,政府不替它承擔。相反,金融機構經營什麼業務不是由他們選擇的,而是有其他外來的因素要求的,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就不應該由金融機構自己承擔風險。銀行承擔金融風險的性質的區別:如果是純商業性,或經營性風險,銀行自己承擔。如果是帶有政策性的風險,就不能完全讓銀行來承擔,而由政府間接承擔。當金融機構承擔經營性風險的時候,就要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
金融資產市場化的新問題
我們還面臨著金融業發展市場化的挑戰。目前,我國金融機構的規模還比較小,人員數量較多,金融交易的效率同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還有差距。主要差距是我國金融資產的流動性不高,金融資產的市場化,特別是證券化程度不高。
我國金融領域的銀行抵押資產的證券化,股票抵押融資,保險資金部分證券化,商業票據的貼現與再貼現已經開始探索,「債轉股」的法律問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商業機構應收款證券化等也需要抓緊研究。再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上市,以及證券交易所自身掛牌上市等。上述新的金融業務的發展,速度快,觀念新,影響大。相比之下,立法研究與司法實踐滯後。
目前,這方面表現出來的問題是:政府一些金融體制改革新措施已經開始實施,而法律措施還沒有及時跟上。在司法實踐中,有時會出現政府金融改革措施與現行法律規定相沖突的情況。這些新的法律問題將來會越來越多,其中包括金融信用評價、審計師的責任、風險隔離機制、電子系統事故責任等問題。所以,建議立法機關要加強對金融法的系統研究,為已經出現和即將出現的問題的解決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 。

4. 我國金融市場現狀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新的金融體系的建立,中國的金融市場在不斷探索中發展。目前,一個初具規模、分工明確的金融市場體系已經基本形成,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l.建立了較完善的貨幣市場

中國的貨幣市場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和票據市場。1996年1月建立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並第一次形成了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利率(CHIBOR)。自1996年6月起,中國人民銀行取消了同業拆借利率上限,全面放開拆借利率。統一拆借市場的形成,結束了市場分割、多頭拆借的局面,規范了各金融機構的拆借行為,提高了銀行之間融通資金的效率,推進了利率市場化,並為中央銀行加強宏觀調控提供了條件。這幾年,同業拆借市場交易量逐年擴大,到2001年底,已累計成交3.4萬億元。同業拆借市場已成為金融機構管理頭寸的主要場所。

1997年6月,中國建立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允許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的回購和現券買賣。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成為發展最快、規模最大的資金市場,並成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的重要平台。到2001年底,債券回購累計交易量達6.1萬億元,現券交易累計交易量為1597.6億元。

中國的票據市場以商業票據為主,近年來這一市場在規范中穩步發展。票據市場正逐步成為企業短期融資和銀行提高流動性管理、規避風險的重要途徑,同時也為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提供了一個傳導機制。2000年底全國商業匯票的貼現余額為1236.3億元,較1999年增長了154.2%;中央銀行再貼現余額1258.27億元,較1999年增長了151.5%。

2.資本市場在規范中發展

1990年10月和1991年4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後成立。經過12年的改革和發展,中國已經形成了以債券和股票為主體的多種證券形式並存,包括證券交易所、市場中介機構和監管機構初步健全的全國性資本市場體系,有關交易規則和監管辦法也正在日益完善。到2001年底,中國境內上市公司已達1160家,市價總值4.35萬億元,流通市值1.45萬億元,市價總值與GDP的比為45.4%。1991年以來,A、B、H股累計籌資7700億元。證券市場在改革投融資體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等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股票市場的迅速發展也可以從股票市場籌資規模的擴張以及股票籌資額和銀行貸款增加額的比率變化中得以體現。1993年境內股票籌資額為276.41億元,占銀行貸款增加額的比率為4.36%,而2001年境內股票籌資額達到1182.15億元,與銀行貸款增加額的比例上升到9.15%。

除了股票市場的迅速發展以外,債券發行規模的擴張,特別是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的擴張,也是推動中國金融資產規模擴張、改變金融資產結構的重要力量。在開始發行企業債和金融債的1986年,國債余額占各種債券余額的比重為73%,1994年以後,國債發行的絕對規模迅速攀升,國債發行額與GDP的比率也不斷上升,1995年新開辟了政策性金融債,形成了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共同主導債券市場的局面。到2001年底,國債余額、政策性金融債券余額和企業債額分別為15618億元、8534.48億元和1008.63億元,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余額占債券總余額的96%。

3.保險市場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擴大

中國保險市場快速發展,保險業務品種日益豐富,保險業務范圍逐步擴大,保費收入較快增長。1989年末全國保費收入142.4億元,2001年為2109.4億元,年均增長25,2%。2001年,中國保險機構共對19.3萬億元財產進行了保險。全年保費收人與GDP的比率(保險深度)為2.2%,同比增加0.4個百分點人均保費收入(保險密度)168.8元,同比增加41.1元;保險公司支付賠款和給付598.3億元,同比增加70,9億元。商業保險已成為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保險市場的發展在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4.外匯市場的發展

1994年4月,中國在上海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將原來分散的外匯交易集中統一起來,為成功進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形成單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幣匯率體制奠定了重要的市場基礎。8年多來,銀行間外匯市場的效率不斷提高,成交規模不斷擴大。目前,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了美元、日元、港幣、歐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到2001年底,已累計成交各幣種摺合美元4397.7億美無其中,2001年各幣種外匯交易摺合750億美元。

5. 我國金融體系的功能

1.金融體系的清算和支付功能
在經濟貨幣化日益加深的情況下,建立一個有效的、適應性強的交易和支付系統乃基本需要。可靠的交易和支付系統應是金融系統的基礎設施,缺乏這一系統,高昂的交易成本必然與經濟低效率相伴。一個有效的支付系統對於社會交易是一種必要的條件。交換系統的發達,可以降低社會交易成本,可以促進社會專業化的發展,這是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必要條件,可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和技術進步。所以說,現代支付系統與現代經濟增長是相伴而生的。
2.金融體系的融資功能
金融體系的融通資金功能包含兩層含義。—、動員儲蓄和提供流動性手段。金融市場和銀行中介可以有效地動員全社會的儲蓄資源或改進金融資源的配置。這就使初始投入的有效技術得以迅速地轉化為生產力。在促進更有效地利用投資機會的同時,金融中介也可以向社會儲蓄者提供相對高的回報。金融中介動員儲蓄的最主要的優勢在於,一是它可以分散個別投資項目的風險;二是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相對較高的回報(相對於耐用消費品等實物資產)。金融系統動員儲蓄可以為分散的社會資源提供一種聚集功能,從而發揮資源的規模效應。金融系統提供的流動性服務,有效地解決了長期投資的資本來源問題,為長期項目投資和企業股權融資提供了可能,同時為技術進步和風險投資創造出資金供給的渠道。
3.金融體系的股權細化功能
將無法分割的大型投資項目劃分為小額股份,以便中小投資者能夠參與這些大型項目進行的投資。通過股權細化功能,金融體系實現了對經理的監視和對公司的控制。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公司組織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就是股權高度分散化和公司經營職業化。這樣的組織安排最大的困難在於非對稱信息的存在,使投資者難以對資本運用進行有效的監督。金融系統的功能在於提供一種新的機制,就是通過外部放款人的作用對公司進行嚴格的監督,從而使內部投資人的利益得以保護。
4.金融體系資源配置功能
為投資籌集充足的資源是經濟起飛的必要條件。但投資效率即資源的配置效率對增長同樣重要。對投資的配置有其自身的困難,即生產率風險,項目回報的信息不完全,對經營者實際能力的不可知等。這些內在的困難要求建立一個金融中介機構。在現代不確定的社會,單個的投資者是很難對公司、對經理、對市場條件進行評估的。金融系統的優勢在於為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並且提供一種與投資者共擔風險的機制,使社會資本的投資配置更有效率。中介性金融機構提供的投資服務可以表現在,一是分散風險;二是流動性風險管理;三是進行項目評估。
5.金融體系風險管理功能
金融體系的風險管理功能要求金融體系為中長期資本投資的不確定性即風險進行交易和定價,形成風險共擔的機制。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金融系統和金融機構的作用就是對風險進行交易、分散和轉移。如果社會風險不能找到一種交易、轉移和抵補的機制,社會經濟的運行不可能順利進行。
6.金融體系的激勵功能
在經濟運行中激勵問題之所以存在,不僅是因為相互交往的經濟個體的目標或利益不一致,而且是因為各經濟個體的目標或利益的實現受到其他個體行為或其所掌握的信息的影響。即影響某經濟個體的利益的因素並不全部在該主體的控制之下,比如現代企業中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就產生了激勵問題。解決激勵問題的方法很多,具體方法要受到經濟體制和經濟環境的影響。金融體系所提供的解決激勵問題的方法是股票或者股票期權。通過讓企業的管理者以及員工持有股票或者股票期權,企業的效益也會影響管理者以及員工的利益,從而使管理者和員工盡力提高企業的績效,他們的行為不再與所有者的利益相悖,這樣就解決了委託代理問題。
7.金融體系信息提供功能
金融體系的信息提供功能意味著在金融市場上,不僅投資者可以獲取各種投資品種的價格以及影響這些價格的因素的信息,而且籌資者也能獲取不同的融資方式的成本的信息,管理部門能夠獲取金融交易是否在正常進行、各種規則是否得到遵守的信息,從而使金融體系的不同參與者都能做出各自的決策。
編輯本段金融體系實現其功能必須具備的能力
1.穩定能力
一個穩定的金融系統才具有競爭力,才能應對各種潛在威脅,化解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才能保持貨幣穩定,沒有過度通貨膨脹或通縮、過度扭曲性融資安排和過度金融泡沫,因此金融體系應該具備穩定能力。金融體系不穩定的代價是非常嚴重的。首先,定價體系的紊亂會擾亂實體經濟領域的交易秩序,破壞正常的生產活動;其次,社會信用會受到影響,融資活動難以正常進行,從而影響投資進而經濟的增長;再次,不穩定的金融體系使人們產生不確定的預期,極易導致具有巨大破壞力的集體行動,對正常的經濟活動產生強大的沖擊力。因而金融保持自身的穩定對整體經濟的穩定意義重大。金融穩定要求定價體系能夠正常運轉,幣值、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指標保持穩定;要求具備危機預警指標體系和識別、轉移、控制、分散風險的機制,能夠應對各種意料之外的突發事件的沖擊,化解風險,解除危機;要求具有約束微觀金融機構進入金融市場、開展各項經營活動的規章制度並保證它們能夠被遵守的機制;要求建立對金融體系進行宏觀監管的機構、監管規則和監管手段。
2.適應能力
金融體系是在特定的經濟環境中實現其各項功能的,金融體系必須適應其賴以存在的經濟環境,同時經濟環境處在不斷的變化之中,金融體系也必須同步變化,即應該具備適應能力和創新能力。金融體系的適應能力即一國的金融發展應該放在強調金融體系基本功能正常發揮的制度建設和協調發展上,而不是脫離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去看重市場外部結構的發展和規模的擴充上,否則,忽視金融功能談金融發展就有可能造成金融資源的嚴重浪費和扭曲。另外,值得指出的是,金融體系的活動存在外部性:偏重某一金融功能的發揮,有時可能會放大它的負面效應,比如為了提高金融體系的價格發現功能,市場的整合與利率和匯率的市場化是必要的,但是這些做法會增加市場風險,如果金融體系的風險防範和分散功能還不到位,那麼這種不平衡的發展就會導致宏觀經濟的不穩定,最終會反過來遏制金融體系的價格發現功能的正常發揮。一個能保證金融發展和實體經濟之間良性的互動關系的金融體系,絕對不是單純地在規模和數量上追求最好的投、融資制度和金融工具的集合,而應該是能夠平衡好各種利益沖突、效果沖突,在此基礎上能夠有效地發揮金融體系六大基本功能,從而推動實體經濟持續穩定地增長這樣一種最優化的動態體系。
3.經營能力
金融體系必須通過自身的經營活動實現其各項功能,除了初期必需的投入以外,它不能依賴於政府或任何個人的連續不斷的資金投入,這樣的金融體系才能夠長期存在並不斷發展,即金融體系必須具有經營能力。金融機構的經營能力是指金融機構利用經濟資源實現經營目標的程度。由於經濟主體的多元性,導致了經營目標的多元化,經營績效是多元化目標的綜合反映,是經營能力大小的反應。金融機構通過向社會提供負債工具、信貸資產使用權、股票、債券等金融服務或者工具來達到經營目的。金融機構必須依靠自身的能力來履行其各項職能,而不能依靠不斷地外部資源投入,因而經營能力是金融機構得以生存的必要條件,是它能夠不斷發展的基礎。
4.配置能力
為了發揮在時空上實現經濟資源轉移提供渠道的功能和融通資金和股權細化功能,金融體系必須能夠對金融資產進行定價,能夠將非流動性資產變成流動性資產,並且能夠將資產進行最優的配置,因此金融體系必須具有配置能力、流動能力、定價能力。金融資源配置效率是指市場以最低交易成本為資金需求者提供金融資源的能力,換句話說,是將有限的金融資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企業和行業的能力。金融中介的資金配置作用主要來自金融中介的信息優勢。在政府主導型的融資制度下,銀行與企業從理論上說應關系密切,特別是日本、韓國等國主銀行制度的建立,對銀行和企業之間的信息流通是非常有利的,銀行可以充分利用這一信息優勢選擇好的項目並對項目的旅行進行有效監督,實現較高的資金配置效率。提高資金配置效率,除了可以利用金融中介的信息優勢外,還可以通過合同安排降低資金配置所需要的信息量來實現。信息不對稱所引起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是影響資金配置效率的主要因素。當提高企業自有資金比例或增加抵押、擔保後,可以減少甚至消除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從而減少甚至取消銀行提供貸款時對信息的需求,即信息與自有資金、抵押、擔保之間存在著互補關系。金融體系通過銀行、證券、保險等多種渠道將資金從儲蓄領域高效地引至投資領域,並發揮金融系統的監督功能,促使資金在實體經濟領域的良性循環,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5.傳導能力
各國都將金融體系作為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傳導政策意圖的途徑,金融體系必須具有傳導能力,才能實現這種用途。金融體系是政府影響實體經濟部門、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渠道。它之所以天然地能夠承擔起這一傳導政策意圖的職能,是因為它同時與經濟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並且具有操作方便、容易測量、能夠控制的特點。政策措施通過金融體系的傳導一般需要經過以下三個層次:第一層是貨幣政策對金融體系影響的傳導鏈,第二層是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部門影響的傳導鏈,第三層是實體經濟的各部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鏈。金融體系傳導政策意圖的能力可以通過傳導的及時性、完整性、准確性來加以衡量。政府的政策措施只有被及時傳導才會產生良好效果,否則這種政策措施在變化後的環境中發揮作用可能會適得其反。完整性是指政府的所有政策意圖都要能夠被傳導至經濟活動中,而不能遺漏其中的一些內容,否則可能達不到預期的政策效果。准確性是指依照政策制定者所設計的方式來加以傳導,從而使得這些政策能夠按照政策制定者預期的方式發揮作用。
6.流動能力
流動性是指,由於金融體系的作用,資源可以更充分地流動。資源的充分流動對經濟運行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它使得處於閑置狀態的資源能被投入運用,使得運用效率低的資源流向更有效率的用途。金融體系的流動能力具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它將固定的、不流動的資產變現為流動資產的能力,二是流動性資產在不同投資者之間流轉的能力。如何衡量金融體系的流動性呢?一是當全部有效資金供應都流向了需求方,全部有效需求都得到了滿足,不存在閑置資金,也不存在未滿足的有效資金需求時,貨幣資金的供求就達到了最佳的均衡狀態。二是配置在各種用途上的資源的邊際價值達到均等,使資源配置處於最佳狀態。
7.定價能力
市場經濟遵循等價交換的原則,金融市場上的交易也不例外。金融交易中的定價不僅要考慮金融產品的內在價值,同時要考慮其風險價值。在金融市場上,金融產品的價格可以通過較公開的競價方式形成,通過這種競價過程,金融市場能夠在迅速平衡金融產品的供給和需求的同時,為金融產品形成統一的市場價格。基於此,金融市場才能夠有效地指導增量金融資源的積累與存量資源的調整。因此,金融體系對金融資產准確定價是配置資源和消化風險的前提。
8.創新能力
金融體系是在特定的經濟環境中存在並發揮作用的,沒有也不可能存在能夠脫離經濟環境而獨立存在的金融體系。由於社會分工的不斷深化、國際經濟聯系的進一步加強、技術手段和知識在經濟發展中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市場交易的方式日益增多,現代經濟環境正在變得越來越復雜。與此相應,現代經濟中所蘊藏的風險也越來越復雜。因此在經濟中發揮樞紐作用的金融體系必須具有隨經濟環境變化而變化的能力,只有如此它才能夠正常行使其所承擔的各項職能,才能滿足經濟發展對金融體系提出的各項要求。金融體系的創新與經濟環境的變遷是互動的。一個僵化的金融體系只會使得經濟運行受到阻礙,從而制約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9.信息能力
金融體系傳導信息的功能特別重要,正是由於金融體系發揮了這一功能,市場才真正被連接到一起。與單個投資者對代理人所管理的企業的獨立監督相比,投資者聯合起來組成聯盟,由聯盟派出代表進行監督成本更低。這個聯盟可以是金融中介,也可以是金融市場。金融中介在監督企業方面存在比較優勢,而金融市場在信息獲取和匯總方面存在比較優勢。金融市場特別是股票市場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信息的及時快速傳播。因為股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是快速變動而且公開的,而作為有效市場,股票價格包含大量的公司信息。加上股票市場的信息披露,從而使得股票市場成為信息最完全傳播最快的市場。盡管如此,股票市場信息仍然可能是不完全的,因而存在有套利機會。那些通過非公開渠道獲得公司信息的投資者,就能夠在信息廣泛傳播之前通過證券買賣獲得利潤。
編輯本段銀行和證券市場對完成金融體系功能的作用
對金融體系產生影響的因素中,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金融體系的幾大功能都與這兩個因素有關。 交易成本指金融交易中所花費的時間和金錢,是影響金融體系功能效率的主要因素。對個人來說,發放貸款的交易成本是非常高的。為了保護自己的資金,在發放貸款前需要調查項目、調查借款人的信用水平,聘請專門的法律人員設計完備的借款合同等。高額交易成本的存在成為資金在借、貸雙方流動的阻礙。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在解決這個問題上存在較大的優勢。他們具有規模經濟效應,因此可以節約交易成本。金融中介從個人和企業聚集資金再將其貸放出去。由於形成了規模經濟,金融中介可以減少交易成本。 信息不對稱在交易之前會造成逆向選擇問題,在交易之後會導致道德風險問題。如果想在貸款市場上盡量減少逆向選擇問題,就需要貸款者從不良貸款的風險中識別好的項目。道德風險的存在降低了還款的可能性,使貸款者的預期收益降低,從而降低了他們提供貸款的願望。股東和經理人之間也存在這個問題。股東期望公司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從而增加其所有者權益。而實際上,經理人的目標常常與股東的目標有所偏差。由於公司的股東人數眾多且比較分散,無法對經理人進行有效的監控,經理人掌握私人信息,股東無法避免經理人隱藏信息,實施對自己有利而對股東不利的行為。 金融中介在解決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時,也顯示出了自身的優勢。由於其在生產公司信息方面是專家,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分辨信貸風險的高低。銀行等金融中介從存款者那裡獲得資金,再將其貸給好的公司,這就保證了銀行的收益。貸款發放以後,銀行代表存款者對項目進行監督。一旦銀行與企業簽訂長期貸款合同,那麼其對企業的監控成本要比直接去企業監督的成本低。金融中介機構的作用是「代理監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委託—代理問題。當然,銀行並不能完全解決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問題。銀行掌握信息的優勢是相對於存款者來說的,而借款者擁有的有關自身情況、項目性質等的信息是最多的。因此銀行也常常面臨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銀行的不良資產就說明了這一點。 證券市場,特別是股票市場的相關制度安排與機制會降低代理成本,部分克服存在於資本分配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而且,股票市場的發展也有利於對公司的控制。所有者會將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的表現與經理人員的報酬結合起來,從而有效地將經理人員與所有者的利益聯系起來。同時,流動性使金融資產的交易成本和不確定性都會下降。一些高回報的項目要求長期資本投資,但儲蓄者不可能將其儲蓄押在長期投資上,因此,如果金融體系不能增加長期投資的流動性,長期項目的投資就會不足。 由此可見,利用銀行融資和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的主要差別集中在解決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問題上。銀行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比證券市場更有優勢;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銀行解決委託—代理問題的能力也強於證券市場。這也正好可以解釋為什麼人們一度認為銀行導向型金融體系比市場導向性金融體系更為有利於經濟的發展。然而,近20年來,市場導向型體系國家,特別是美國出現了持續的經濟高漲,而銀行導向型體系國家相對而言競爭力明顯減弱。不僅如此,銀行導向型國家還在大力發展市場機制,出現了向市場導向型體系融合的趨勢。這其中技術進步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
編輯本段科技進步對金融體系的影響
(一)技術進步帶來的變化。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市場上最顯著的三個變化是:資產證券化、金融市場國際化和網上交易。計算機技術的進步是這些變化的重要物質基礎。 1.資產證券化。證券化是將非流動性金融資產轉變為可交易的資本市場工具。由計算機紀錄,金融機構發現他們可以將多種形式的債務組合綁在一起,集合利息和本金,再將其賣給第三方。證券化開始於70年代,現在2/3的固定抵押品都被證券化了。比如80年代中期興起的汽車貸款,1985年證券化的汽車貸款只發行了90億美元,1986年就發展到了100億美元。計算機技術還使得金融機構可以為市場的特殊需求量身定做有價證券,集合抵押債務就是例子。計算機化使集合抵押債務可以劃分為幾級。每級根據不同的風險等級獲取不同的收益。 2.計算機技術是網上交易的關鍵。網上交易可以使大宗的股票及其它有價證券買賣通過網路進行。大大節省了交易成本。同時它還打破了參與交易者在地理上的局限性,使得交易者無論身處何地都可以即時參與交易。雖然網路安全問題仍然存在,但證券市場的網上交易與其它類型的電子商務一樣都被認為是有著廣闊前景的發展方向。 3.計算機和先進的電子通訊技術還是金融市場國際化的重要動力。技術的進步使得交易者可以在全球傳遞股票價格和即時信息。交易者可以不受市場營業時間的限制,國際交流的低成本使對外投資更為容易了。證券市場的電子化開始於1971年,美國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即NASDAQ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電子化證券市場。在歐洲,證券市場電子化進程從1986 年開始。英國建立了最新的「證券交易所自動報價系統」,以衛星線路與紐約、東京相連的電子計算機進行,實現了一天24小時的全球證券交易。 (二)技術進步對金融體系的影響。上述變化使金融體系也相應發生了改變,包括: 1.債務市場規模更大、越來越多的債務工具開始可交易了。信息技術的進步減小了金融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減輕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以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現在可以交易了,金融機構通過分類定價和對風險的重新包裝,使得不透明的資產變成了信息充分的有價證券,交易成本也下降了。交易成本的下降增加了這類債務的供給並加強了他們的流動性。因此,債務市場發展起來。而這種債務已經不僅僅以銀行貸款的形式出現了,它通常作為新興的金融產品在證券市場上進行交易,如CMO債券等。 2.衍生產品市場發展起來,企業交易的市場風險成本降低。衍生品市場在70年代出現,80年代,櫃台交易衍生品市場迅速發展。它們是應供求兩方面的需要而出現的。70年代宏觀經濟動盪,與此相關的匯率和利率也不穩定,這提高了企業對更好地管理系統風險的需要。供給方面,金融理論的發展使得金融機構可以以較低的成本在這些市場上運作,特別是金融工程學為資本定價和風險管理提供了理論依據。 3.支付體系向電子體系發展,減少了家庭對將其財富投資於銀行存款的需求。過去,大量的零售支付由支票來完成。近年來,電子支付技術的應用迅速普及。自動取款機(ATM)應用范圍越來越大。這種技術在70年代就已經出現,在1988到1998年之間,ATM機的數量翻了一番,交易額增加了兩倍。同時,信用卡和借記卡的應用在90年代也迅速發展起來。 技術進步對金融體系的影響是通過對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問題的解決而實現的。它對交易成本的影響在於:計算機的出現以及便宜的數據傳輸導致了交易成本的銳減。通過增加交易的數量,以及讓金融機構以低成本提供新的產品和服務,而使得金融體系的效率更高。計算機和通訊技術可以合稱信息技術。它對金融市場信息對稱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投資者可以更容易地識別不良貸款的風險,或去監督企業,從而減少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問題。結果是,發行可交易證券的障礙減少,從而鼓勵了發行。由此導致的必然結果是人們對銀行的依賴程度降低,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重要性被削弱;與此同時,證券市場在解決以上兩個問題時相對於銀行的劣勢在很大程度上也得到了彌補,而在流動性上的優勢得以發揮,其重要性也日益凸顯出來。由此,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表現出向市場主導型融合的趨勢。
編輯本段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框架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1998年11月設立,負責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按照我國現有法律和有關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保留部分金融監管職能。 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恆豐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6. 如何發展我國金融市場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新的金融體系的建立,中國的金融市場在不斷探索中發展。目前,一個初具規模、分工明確的金融市場體系已經基本形成,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l.建立了較完善的貨幣市場

中國的貨幣市場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和票據市場。1996年1月建立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並第一次形成了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利率(CHIBOR)。自1996年6月起,中國人民銀行取消了同業拆借利率上限,全面放開拆借利率。統一拆借市場的形成,結束了市場分割、多頭拆借的局面,規范了各金融機構的拆借行為,提高了銀行之間融通資金的效率,推進了利率市場化,並為中央銀行加強宏觀調控提供了條件。這幾年,同業拆借市場交易量逐年擴大,到2001年底,已累計成交3.4萬億元。同業拆借市場已成為金融機構管理頭寸的主要場所。

1997年6月,中國建立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允許
商業
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的回購和現券買賣。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成為發展最快、規模最大的資金市場,並成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的重要平台。到2001年底,債券回購累計交易量達6.1萬億元,現券交易累計交易量為1597.6億元。

中國的票據市場以商業票據為主,近年來這一市場在規范中穩步發展。票據市場正逐步成為企業短期融資和銀行提高流動性管理、規避風險的重要途徑,同時也為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提供了一個傳導機制。2000年底全國商業匯票的貼現余額為1236.3億元,較1999年增長了154.2%;中央銀行再貼現余額1258.27億元,較1999年增長了151.5%。

2.資本市場在規范中發展

1990年10月和1991年4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後成立。經過12年的改革和發展,中國已經形成了以債券和股票為主體的多種證券形式並存,包括證券交易所、市場中介機構和監管機構初步健全的全國性資本市場體系,有關交易規則和監管辦法也正在日益完善。到2001年底,中國境內上市公司已達1160家,市價總值4.35萬億元,流通市值1.45萬億元,市價總值與GDP的比為45.4%。1991年以來,A、B、H股累計籌資7700億元。證券市場在改革投融資體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等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股票市場的迅速發展也可以從股票市場籌資規模的擴張以及股票籌資額和銀行貸款增加額的比率變化中得以體現。1993年境內股票籌資額為276.41億元,占銀行貸款增加額的比率為4.36%,而2001年境內股票籌資額達到1182.15億元,與銀行貸款增加額的比例上升到9.15%。

除了股票市場的迅速發展以外,債券發行規模的擴張,特別是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的擴張,也是推動中國金融資產規模擴張、改變金融資產結構的重要力量。在開始發行企業債和金融債的1986年,國債余額占各種債券余額的比重為73%,1994年以後,國債發行的絕對規模迅速攀升,國債發行額與GDP的比率也不斷上升,1995年新開辟了政策性金融債,形成了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共同主導債券市場的局面。到2001年底,國債余額、政策性金融債券余額和企業債額分別為15618億元、8534.48億元和1008.63億元,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余額占債券總余額的96%。

3.保險市場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擴大

中國保險市場快速發展,保險業務品種日益豐富,保險業務范圍逐步擴大,保費收入較快增長。1989年末全國保費收入142.4億元,2001年為2109.4億元,年均增長25,2%。2001年,中國保險機構共對19.3萬億元財產進行了保險。全年保費收人與GDP的比率(保險深度)為2.2%,同比增加0.4個百分點人均保費收入(保險密度)168.8元,同比增加41.1元;保險公司支付賠款和給付598.3億元,同比增加70,9億元。商業保險已成為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保險市場的發展在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4.外匯市場的發展

1994年4月,中國在上海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將原來分散的外匯交易集中統一起來,為成功進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形成單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幣匯率體制奠定了重要的市場基礎。8年多來,銀行間外匯市場的效率不斷提高,成交規模不斷擴大。目前,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了美元、日元、港幣、歐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到2001年底,已累計成交各幣種摺合美元4397.7億美無其中,2001年各幣種外匯交易摺合750億美元。

7. 金融理論與實務 110708

·信用貨幣;紙幣 銀行券 存款貨幣 電子貨幣
·交易媒介職能;計價單位 交易媒介 支付手段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的基本特點;一 流動中的貨幣都是信用貨幣 主要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組成 二 信用貨幣都是通過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投入到流通中去的 三 國家通過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操作對信用貨幣的數量和結構進行管理調控
·布雷頓森林體系內容;①以黃金為基礎 以美元為主要的國際儲存貨幣 雙掛鉤 ② 實行固定匯率制 ③ 建立一個永久性的國際金融機構
·直接信用的優點;①有利於引導貨幣資金合理流動 實現貨幣資金的合理配置 ② 加強供給者對需求者的關注和監督 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③ 有利於需求者籌集 穩定長期的投資基金 ④ 沒有金融機構獲取利差 籌資成本低 投資收益高
·間接融資優點;靈活便利 分散投資 安全性高 具有規模經濟 缺點;減少壓力 中介
·商業票據;有價票證 具有法定的式樣和內容 無因票證 可以轉讓流通
·利率在微觀經濟中的作用;一 ;利率的變動影響個人收入在消費和儲蓄之間的分配 二;影響金融資產的價格 從而影響對金融資產的選擇 三;影響企業的投資決策和經營管理
·利率發揮作用的條件;①微觀經濟主體對利率的變動比較敏感。②由市場資金供求狀況決定利率水平的升降。③ ;建立一個合理 聯動的利率結構體系
·影響匯率的因素; 通貨膨脹 經濟增長 國際收支 利率 心理預期 政府幹預
·匯率的作用; 對進出口貿易的影響 資本流動 物價水平 資產選擇
·我國匯率改革的目標;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應為基礎的 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 均衡的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堅持的原則; 主動性 可控性 漸進性
·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 市場參與主體 金融工具 交易價格 交易組織方式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① 股票一般無償還期限 已經認購 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還股本 債券具有償還期限 ② 股東從公司稅後利潤中分享股息與紅利 債券從稅前利潤中獲取固定利息收入 ③ 當公司破產時 債券持有人優先取得公司財產的權利 其次是優先股東 最後是普通股東 ④ 普通股股票持有人具有參加公司決策的權利 債券持有人沒有 ⑤ 股票的風險高於債券 ⑥ 在選擇權方面 股票主要表現為 可轉換優先股和可贖回優先股
·金融市場的種類;按期限(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 按標的物(票據 證券 衍生工具 黃金 外匯市場) 按交割方式(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按固定場所 (有形 與 無形 ) 按地域(國內 和 國際 )
·金融市場的功能;一 資金聚集與資金配置功能①金融市場為貨幣盈餘者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金融工具實現 資金的聚集②市場中各種金融工具價格的波動引導資金流向最大利益的部門 實現優化配置 二 風險分散和風險轉移功能 三 對宏觀經濟的反映和調控功能
·貨幣市場的特點;交易期限短 流動性強 安全性高 交易額大
·貨幣市場的功能;一;它是政府 企業調劑資金餘缺 滿足短期融資需要的市場 二 ;它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流動性管理的市場 三;它是一國中央銀行進行宏觀金融調控的場所 四; 它是市場基準利率生成的場所
·政府發行國庫券的目的;一 為了融通短期資金 調節財政收支的不平衡 彌補年度財政赤字 在一個財政年度內 政府財政出現 上半年支大於收 下半年收大於支的情況 發行國庫券能解決此問題 通過滾動發行國庫券 政府可以籌集低息 長期的資金彌補財政赤字 二;為了調節經濟.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款;面額大 存單不記名 存單的二級市場發達
·證券流動性和回購利率成反比
·公募與私募的優缺點;公募的優點;面向公眾投資者 發行面廣 投資者眾多 籌集資金量大 債權分散 流動性強 缺點;要求高 手續復雜 發行時間長 費用高 私募的優缺點;手續便捷 時間短 效率高 但 流動性差!
·證券交易所的程序;開戶 委託 成交 交割 過戶
·債券投資風險;利率 價格變動 通貨膨脹 違約 流動性 匯率
·公開發行股票的程序;選擇承銷商 准備招股說明書 發行定價 認購和銷售股票
·股票交易技術分析方法;①K線圖 ②形態分析 ③ 趨勢分析 ④ 指標分析
·股票交易基本面分析;宏觀經濟分析 行業分析 公司分析
·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①組合投資 分散風險 ②集中管理 專業理財③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證券交易價格的因素;票面額 票面利率 市場利率 償還期限
·股票的交易方式;現貨交易 期貨交易 期權交易 信用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的特點;一;價值受限於基礎性金融工具 二;具有高杠桿性和高風險性 三;構造復雜 設計靈活 ·功能;價格發現功能 套期保值功能 投機獲利功能
·金融期貨合約的特點;①不直接接觸②比遠期合約 流動性強 ③盯市原則 每天結算
·金融期貨市場的交易規則;①交易品種為規范 標准化的期貨合約 ② 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 ③ 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④ 實行價格限制制度 ⑤ 實行強行平倉制度
·金融期貨的種類;外匯期貨 利率期貨 股票指數期貨 股票期貨
·金融期權的內容;期權合約的買方和賣方 期權費 合約中標的資產的數量 執行價格和到期日
·金融機構的特殊性;經營對象與經營內容的特殊性 關系與原則 風險與形象程度
·經融機構的功能;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二;促進資金融通 三;降低交易成本 四;提供金融服務便利 五;改善信息不對稱 六;轉移和管理風險
·國際金融機構的作用和局限性;一;維持匯率穩定 二;對金融業的業務活動進行規范 監督 協調 三;提供長短期貨款以調節國際收支不平衡 促進經濟發展 四;防範解救國際金融危機 五;就國際經濟 金融領域中重大事件進行磋商 六;提供多種技術援助 培訓和咨詢.
·商業銀行存款類型;活期 定期 儲蓄 通知 結構性
·證券投資業務特點;主動性強 流動性強 收益的波動性大 易於分散管理 ·四點·
·表外業務種類;①支付結算.②銀行卡.③代理.④信託業務⑤租賃⑥投資銀行⑦擔保和承諾⑧金融衍生交易業務
·提高資本充足率的途徑;一增加資本 二 降低風險資產總量 內容;①增加資本總量 (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②收縮業務 壓縮資產總額 ③調整資產結構 降低高風險資產佔比④;提高自身風險管理水平 降低資產的風險含量
·商業銀行的種類;信用風險 市場風險 操作風險 流動性風險 國家風險 合規風險 聲譽風險 戰略風險 ·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基本框架;一風險管理環境 二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 三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流程
·投資銀行的基本職能;一;媒介資金供求 提供直接融資服務 二 構建發達的證券市場 三 優化資源配置 四 促進產業集中
·我國貨幣需求的主要決定與影響因素;一收入 二 物價水平 三 其他金融資產收益率 四 其他因素;(①信用的發展狀況②金融機構技術手段的先進程度和服務質量的優劣 ③社會保障體質的健全與完善)
·通貨膨脹的治理;一實施緊縮的貨幣政策 二 實施適當的財政政策 三 實施適當的收入政策(①以指導為主的限制②以稅收為手段的限制③強制性限制)四 指數化政策(①利率指數化②工資指數化③稅收指數化)
·貨幣政策的特點;一 貨幣政策是宏觀經濟政策 二 是調節社會總需量的政策
·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穩定物價 充分就業 經濟增長 國際收支平衡
·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消費者 證券市場 不動產 優惠利率 繳納進口保證金
·我國貨幣供給量分層;M0=流通中的現金 M1=M.+ 企事業單位活期存款 M2=M1+企事業單位定期存款 居民儲蓄存款和證劵公司客戶保證金
·雙松 適用生產能力大量閑置 需求嚴重不足的蕭條時期 ·雙緊 適用需求膨脹 經濟過熱通貨膨脹高漲

8. 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需求與流動性供給主要來自哪些方面

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在金融機構的管理中,流動性泛 指 金融機構的對外支付能力和狀態。
1.銀行流動性需求的主要內容 (1)存款提取 (2)貸款需求 (3)投資需求 (4)還款需求 (5)營業支出 (6)股利支付
2.銀行流動性供給內容 (1)客戶存款 (2)金融市場借款以及向中央銀行的借款 (3)貸款的償還以及證券的到期 (4)資產變現 (5)金融服務收入

9. 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現狀與問題

債券市場發行情況

2020年3月份,債券市場共發行各類債券5.3萬億元。其中,國債發行37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發行3875.2億元,金融債券發行1.06萬億元,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1.61萬億元,資產支持證券發行1156.2億元,同業存單發行1.7萬億元。


——以上數據來源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債券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