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綜合評價採用什麼方式
他們也是請有關評估專家來進行評估,最後結論需要銀行審核過後才能通過
❷ 2019中國保險公司競爭力評價研究報告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5年4月3日,《2014亞洲保險競爭力排名研究報告》正式對外發布,國元保險在上年度成功躋身中國非壽險公司十強後,本年度繼續位列第八名,居亞洲第35位。在2014年度分項排名中,公司的流動性測試排名繼續保持第四名,穩定性測試排名由去年的第74名上升至第49名。
2014年度亞洲保險競爭力排名的分析測試,是基於各產、壽險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數據得出的結論。亞洲保險競爭力排名是由21世紀經濟報導和美國加州大學富樂頓分校聯合承擔的研究項目,已經持續進行七年。
據了解,年度競爭力研究主要基於公司的財務實力來評估保險公司的競爭力。財務實力又通過市場規模、資本金充足性、賠付准備金充足性、盈利能力、流動性和穩定性測試六個部分來分析評價。
❸ 國內保險業綜合評比排名
朋友你好!綜合排名第一平安綜合金融集團,保險行業唯一拿到全金融牌照的一家集團公司,世界500強,名列128位. 第二位中國人壽時間最長實力位居第二,希望能幫助到你,你的平安我的承諾!
❹ 哪些大額交易由保險業金融機構負責報告
第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❺ 保險金融運行分析報告
大額交易報告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報告的范圍包括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第十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具體查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金融機構年度業務經營風險評價報告
金融機構的風險評價報告應從下列幾方面去寫:
1、資產的風險
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
各類資產的敏感度、集中度分析;
資產質量分析;
2、資產負債匹配的風險
利率免疫風險;
現金流匹配情況;
3、經營管理中的風險(巴塞爾協議中的操作風險)
內控管理;
合規管理;
法律風險;
突發事件等。
從管理控制角度從分析合理性、有效性等;
從執行層面分析,具體風險事件發生情況,及其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簡單講這一些吧,如有不足再問吧。
❼ 哪類大額交易,應由保險業金融機構負責報告
第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七)以躉交方式購買大額保單,與其經濟狀況不符的。
(八)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後短期內退保或者提取現金價值,並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者非繳費賬戶的。
(九)不關注退保可能帶來的較大金錢損失,而堅決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退保原因的。
(十)明顯超額支付當期應繳保險費並隨即要求返還超出部分。
(十一)保險經紀人代付保費,但無法說明資金來源。
(十二)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者轉入非繳費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者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者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十四)通過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險費,而不能合理解釋第三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