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間信用與正規金融機構相比有何特點
民間金融是與官方金融的相對而言的。官方金融是屬於正式金融體制范圍內的,即納入我國金融監管機關管理的金融活動。因此,民間金融主要是指在我國銀行保險系統、證券市場、農村信用社以外的經濟主體所從事的融資活動,屬於非正規金融范疇(未觀測金融)。
具體來說,民間金融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從交易活動的主體來看,交易的對手基本上是從正式金融部門得不到融資安排的經濟行為人,比如發生相互借貸行為的農民,創業企業獲得創業資本。
(2)交易對象是不被正式金融所認可的非標准化合同性的金融工具。
(3)正式的金融中介具有規范的機構和固定的經營場所,民間金融一般不具備這些特徵。
(4)民間金融一般處於在金融監管當局的監管范圍之外。
『貳』 農村商業金融機構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什麼叫農村正規的金融機構喲,只要是能稱得上金融機構的都是正規的,而且理論上都可以對農村提供金融服務。
當然由於農村的特點,能針對農村提供金融服務的主要還是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農業銀行現在也受國家政策要求大力扶持農業金融。
特點主要是在農村地區具有網點優勢,也比較受農村地區及農民認知,金融產品相對傳統,產品及服務還有技術手段相對其他城區的金融機構要落後一些,但現在逐步向城市中心地區發展。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現在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叄』 民間金融的簡介
復旦大學的張軍(1997)教授對民間金融的定義是:相對於官方的正規金融制度和銀行組織而言自發形成的民間的信用部分。這一定義指明了民間 金融的非正規性,但是並未明確民間的含義,同時官方也很模糊。
吉利斯認為,民間金融是指未納入國家金融管理體系的非正規金融組織。該定義對民間金融的界定以是否納入了國家的金融管理體系為標准,明確了民間金融的非監管性。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又存在問題。許多金融組織獲得了地方政府部門的審批並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但並未納入國家金融組織管理體系的管理之下,將其歸入民間金融顯然不合理。
高發在前述定義的基礎上認為,民間金融,是與正規金融比較而言,指未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並從事資金融通活動的組織。主要包括:民間借貸,民間集資,地下錢庄、合會等。
央行認為,相對於國家依法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以及其他經濟主體(財政除外)之間以貨幣資金為標的的價值轉移及本息支付。
民間金融是與官方金融的相對而言的。官方金融是屬於正式金融體制范圍內的,即納入我國金融監管機關管理的金融活動。因此,民間金融主要是指在我國銀行保險系統、證券市場、農村信用社以外的經濟主體所從事的融資活動,屬於非正規金融范疇(未觀測金融)。
具體來說,民間金融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從交易活動的主體來看,交易的對手基本上是從正式金融部門得不到融資安排的經濟行為人,比如發生相互借貸行為的農民,創業企業獲得創業資本。
(2)交易對象是不被正式金融所認可的非標准化合同性的金融工具。
(3)正式的金融中介具有規范的機構和固定的經營場所,民間金融一般不具備這些特徵。
(4)民間金融一般處於在金融監管當局的監管范圍之外。
『肆』 民間金融有哪些優點,民間金融的優點是什麼
民間金融是指未經過監管當局批准設立的機構或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的融資行為。地方金融是指經過金融監管當局批准設立的主要為機構所在地服務的非國有的金融機構。主要指農商行、城商行、村鎮銀行等。主要區別在於是否經過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的審批,列入金融監管序列。
『伍』 民間金融機構有哪些
關於民間金融組織概念有不同口徑。
廣義的說法,是指除了國家辦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之外,在城鄉出現的一些民間貨幣信用組織。狹義的說法,民間金融組織是指農村民辦的未經人民銀行批准並核發金融營業許可證的非正規金融機構組織。
它包括儲金會、基金會、互助會、信用服務站(公司)、合股信用社等各式各樣的集體金融組織及私人金融機構。
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的三個層次
•合理又合法的「非正規金融」,即通常所說的「正常民間金融」,主要指民間借貸。
•合理不合法的「灰色金融」,這一層次主要包括民間集資、合會、私人錢庄等。
•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黑色金融」,主要指高利貸、金融詐騙和洗錢等違規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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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民間金融的特點用自己的話理解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一直以市場為導向,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主導作用,逐漸形成確立市場經濟體制,在這樣的經濟背景下,民營經濟得到迅速發展,他們旺盛的資金需求是正規金融所遠遠不能滿足的,因為只能求助於民間,民間資本發揮著重大的作用,民間金融在我國金融市場佔有重要的地位,在其不斷發展過程中特徵逐漸清晰。
首先,民間金融具有多樣性。民間金融的多樣性可以充分體現在它的參與主體的多樣和組織形式的多樣。民間金融的參與主體和資金來源都來源於民間,是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的信貸活動參與者,在這些參與者中既有城鄉居民、個體私營企業主、中小企業也包括鄉鎮村委、行政事業單位,主體多樣,如果說是全民金融毫不誇張。民間金融的形式各異,各種民間金融形式在經濟活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這些組織形式包括個人之間借貸、民間集資、典當行、合會、私人錢庄、私募基金等。參與主體和組織的多樣性導致資金來源的多樣性,民間金融市場的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周圍親朋好友的閑余資金、居民個人的收入、中小企業的營業利潤和閑置資金等。由此也可以得出民間金融的資金規模是相當龐大的。
其次,民間金融具有靈活性。民間金融過的靈活性體現在手續的靈活性和利率的靈活性。民間借貸手續靈活、簡便,很受資金需求者的親睞。一般情況下,資金需求者通過正規金融機構進行借款時,手續相當復雜,必須有完整的合同,對資金用途、信用的大小、抵押物抵押資質等審批相當嚴格費時,對於急需用資金的需求方來說條件嚴格時間過長,很難解決燃眉之急。而民間借貸雙方一般為周邊熟悉的親朋好友隔壁鄰里,如果資金的需求者急需資金時候,他們可以不需要任何繁雜的手續或者非常簡單的程序就可以得到急需的資金,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只要讓資金的貸方知道自己借出多少資金,資金的流向哪裡,拆借資金的利息是多少,還款的日期大概是什麼時候就可以。在民間借貸者很少會簽正式的合同,只要有協商好的簡單標明金額、還款時間、利息的口頭協議或書面借條做憑證。
因為程序的簡單不需要復雜的中間環節,借貸雙方直接面對面的達成協議,快捷方便大大縮短了借款時間。在利率方面,民間金融交易不通過正規金融機構不在國家金融監管體系監管之下,不用嚴格執行官方利率,民間借貸的利率按照市場機制進行靈活調整。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資金需求量不同,不同的地區利率可能不同,有些地區利率會在200fo左右,而有些地區的利率可達到60%甚至1000fo以上。而且民間借貸的利率也會根據國家的宏觀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市場變化靈活變動,當一段時期,金融監管當局提高准備金率或者利率時,民間借貸利率會相應提高。
再者,民間金融具有隱蔽性。在我國,金融管理當局對正規金融市場的准入、運作和退出都有著非常嚴格的制度規定,對其監管也相當的嚴格,對這類金融組織和金融活動的業務形式、發展規模和活動范圍都會認識的相當到位,但是民間金融不在正規金融機構的范圍內,很多民間金融活動屬於地下活動,存在的形態多種多樣,交易頻繁,且每筆交易或大或小,交易行為缺乏相關法律的保護和認可,非常隱蔽,調查統計起來相當的困難,官方統計數據很難准確的反映真實狀況,因而具有相當的隱蔽性。
最後,民間金融逐步專業化。由於其靈活性和多樣性適應金融市場的多方需求,在經濟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獲得了廣泛的認同,促進了民間融資流動更加活躍,民間金融開始逐步走向陽光化,而不是隱藏地下,民間金融公開化使得其主體在後期的發展中行為更加的理性專業。資金需求日益旺盛的民間金融市場開始以市場為導向,由於供需的不平衡,民間金融在市場的調節下利率較高,投資回報率高,龐大的需求群體和龐大的供給群體加之新的參與者還在不斷的加入,民間融資的涉及面在擴展,風險防範意識也會在日積月累的經驗中逐漸加強,他們開始對借款者的信用還款能力進行審核,參與者選擇融資的理性選擇范圍不斷擴大,因此違約現象在不斷減少。
『柒』 農村的正規金融機構有哪些 ,它們自身的特點及優勢是什麼
什麼叫農村正規的金融機構喲,只要是能稱得上金融機構的都是正規的,而且理論上都可以對農村提供金融服務。
當然由於農村的特點,能針對農村提供金融服務的主要還是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農業銀行現在也受國家政策要求大力扶持農業金融。
特點主要是在農村地區具有網點優勢,也比較受農村地區及農民認知,金融產品相對傳統,產品及服務還有技術手段相對其他城區的金融機構要落後一些,但現在逐步向城市中心地區發展。
『捌』 農村的正規金融機構有哪些,它們各自的特點及優勢是什麼
農村信用社,手續簡便。
『玖』 民間金融機構生存發展的優勢和劣勢
目前沒啥優勢
『拾』 民間金融機構包括哪些
關於民間金融組織概念有不同口徑。
廣義的說法,是指除了國家辦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之外,在城鄉出現的一些民間貨幣信用組織。狹義的說法,民間金融組織是指農村民辦的未經人民銀行批准並核發金融營業許可證的非正規金融機構組織。
它包括儲金會、基金會、互助會、信用服務站(公司)、合股信用社等各式各樣的集體金融組織及私人金融機構。
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的三個層次
•合理又合法的「非正規金融」,即通常所說的「正常民間金融」,主要指民間借貸。
•合理不合法的「灰色金融」,這一層次主要包括民間集資、合會、私人錢庄等。
•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黑色金融」,主要指高利貸、金融詐騙和洗錢等違規犯罪活動。
資料來自網路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