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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借錢給他人

發布時間: 2021-04-01 16:38:30

『壹』 個人從他人那裡募集到資金,之後放貸給第三人,從中牟利,觸犯法律嗎 如果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呢謝謝

如果募集數額巨大,可能犯非法集資罪。如果是金融從業人員,以集資或者以本機構的資金放貸並牟利,是違法的,既違反了金融從業者職業道德,也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數額巨大的,還可能有刑事責任。

『貳』 國家公務人員騙取套取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用於高息轉借給借款人,屬不屬於違法行為要向什麼部門舉報

屬於,要向紀委,銀監會,檢察院等機關舉報。因為主體是公職人員,所以向紀委舉報最好,但是你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沒有證據證明的舉報會構成誹謗罪的

『叄』 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會被開除嗎

會的。

依據《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政策的通知》第七條規定:要加強內部管理,嚴禁員工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P2P網貸公司等民間融資機構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管理層及信貸條線從業人員的近親屬開辦或投資入股上述民間融資機構或在此類機構擔任高管職務的,其本人應按照履職迴避原則,限期調離所在崗位。

本通知所稱近親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有關機構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履職迴避的內部規章制度,全面排查員工不符合履職迴避要求的情形,於2015年底前將相關制度辦法書面報告監管部門,並完成內部排查整改。

(3)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借錢給他人擴展閱讀:

民間借貸的相關要求規定:

1、要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增速換檔、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攀升的形勢,加強風險識別和管控,用好、用足不良貸款核銷的稅前扣除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處置和核銷力度。

2、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機構、人員、系統等內部資源配置上繼續確保對小微企業業務條線的傾斜。要繼續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體系,加大專營機構建設力度,並重點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微企業集中的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

3、鼓勵中小商業銀行增設紮根基層、服務小微的社區支行、小微支行。要加強面向基層的人員培訓和梯隊建設,著力打造專職化、專業化的小微企業客戶經理和信貸審批隊伍。要高度重視信息系統建設,運用網路信息技術,提高服務小微企業的效率和便利度。

『肆』 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銀行有連帶責任嗎

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會被開除。
銀監會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做到八個「不得」:
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系人支付費用或傭金等方式違規吸儲;
不得以各種形式參加非法集資活動;
不得介紹機構和個人參與高利貸或向機構和個人發放高利貸;
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
不得利用銀行員工或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他人過渡資金;
不得借用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銀行員工過渡資金。
不得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
不得向他人提供與自己經濟實力不符的個人擔保,不得向民間借貸資金提供擔保。

『伍』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保函等 ,會被處以什麼刑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保函等造成較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借錢給他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陸』 公職人員借錢給他人辦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怎麼辦

問題不完整。公職人員借錢給別人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別人去辦公室跟你也沒有什麼必然聯系,除非成為股東。

『柒』 銀監會規定的金融業人員從事民間借貸

銀監會早就下發通知,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了。望採納,雲掌財經團隊為你解答

『捌』 銀行從業人員涉嫌民間借貸,會坐牢嗎

不會坐牢。
銀監會發文明確表示,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民間融資活動。
銀監會相關通知主要發布對象為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金融租賃公司。
通知表示,近期少數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較為突出,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形象造成不利影響,給相關機構資產安全帶來較大風險。該通知的發布旨在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行為,有效防範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引發的風險向銀行體系轉移。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活動,不得直接或變相參與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
通知明確,上述人員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系人支付費用或傭金等方式違規吸儲,不得以各種形式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介紹機構和個人參與高利貸或向機構和個人發放高利貸,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不得利用銀行員工或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他人過渡資金,不得借用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銀行員工過渡資金,不得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不得向他人提供與自己經濟實力不符的個人擔保,不得向民間借貸資金提供擔保,不得允許本行員工以各種方式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辦公或營業場所開展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內部員工參與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的管理和處置主體,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大管理和問責力。具體要做到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梳理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前、中、後台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特別關注關公「八小時」意外的行為,建立落實管理責任制,集中力量對內部員工參與民間融資活動的行為進行風險排查。
通知最後還提出,要加大查處力度,對現場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及通過群眾來信、來訪等方式舉報核實的違規問題要依法從嚴處罰,對於發現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違規參與非法融資活動的,一律取消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玖』 他人利用本人信息在金融機構借錢現無法嘗還怎麼辦

只要不是你提供的個人信息,你不必要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