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高風險國家有哪些
銀行業中的高風險國家一般是指的朝鮮、伊朗、古巴等被制裁了幾個國家,這幾個國家的企業和個人開戶、進行金融交易都非常麻煩。
(1)金融機構的國別風險包括擴展閱讀:
非法拆借風險是指金融機構間的非法拆借,致使巨額資金流失,無法收回。
非法集資風險,銀行以高利率吸收存款,在政府利率調整或虧損的情況下,無法兌現存款,產生風險。
金融詐騙風險。目前常見的金融詐騙犯罪有以下幾種:如使用偽幣,利用信用證、信用卡、大額存單等銀行信用憑證,從事金融詐騙犯罪活動。
其他風險。隨著經濟全球化,銀行面臨更多的風險,如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投資風險、國家風險以及競爭風險等等。
在銀行和貸款者之間有著契約,貸款者到期必須連本帶利歸還銀行。銀行和儲戶之間也有契約,到期之時銀行向儲戶還本付息。
可是,銀行兩邊的契約的「硬度」不一樣。銀行和貸款企業之間的契約比較「軟」。企業還不出錢來,銀行只能靠法律手段逼債,萬一貸款收不回來,只好等這家企業破產之後多少拿回來一些。中國的銀行和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就更軟。
國有企業還不出錢來而銀行一籌莫展的事情已經司空見慣。可是銀行和儲戶之間的關系就「硬」多了。除非銀行破產,否則儲戶完全有權力拿回屬於自己的資金。在某種意義上,銀行把許多家企業經營風險集中到了自己身上。
B. 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的附件1:國別風險主要類型
間接國別風險指某一國家經濟、政治或社會狀況惡化,威脅到在該國有重大商業關系或利益的本國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的風險。
間接國別風險無需納入正式的國別風險管理程序中,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評估本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時,應適當考慮國別風險因素。
C. 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的附件3:國別風險分類標准
低國別風險:國家或地區政體穩定,經濟政策(無論在經濟繁榮期還是蕭條期)被證明有效且正確,不存在任何外匯限制,有及時償債的超強能力。目前及未來可預計一段時間內,不存在導致對該國家或地區投資遭受損失的國別風險事件,或即便事件發生,也不會影響該國或地區的償債能力或造成其他損失。
較低國別風險:該國家或地區現有的國別風險期望值低,償債能力足夠,但目前及未來可預計一段時間內,存在一些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導致對該國家或地區投資遭受損失的不利因素。
中等國別風險:指某一國家或地區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對該國家或地區的貸款本息或投資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
較高國別風險:該國家或地區存在周期性的外匯危機和政治問題,信用風險較為嚴重,已經實施債務重組但依然不能按時償還債務,該國家或地區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或採取其他措施,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
高國別風險:指某一國家或地區出現經濟、政治、社會動盪等國別風險事件或出現該事件的概率較高,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後,對該國家或地區的貸款本息或投資仍然可能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D. 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的銀監發[2010]4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家開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現將《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各銀監分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一○年六月八日
E. 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F. 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的銀監會解讀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答記者問
近日,銀監會發布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答:國別風險是指由於某一國家或地區經濟、政治、社會變化及事件,導致該國家或地區借款人或債務人沒有能力或者拒絕償付銀行業金融機構債務,或使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該國家或地區遭受其他損失的風險。這種損失包括商業存在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損失。
國別風險存在於授信、國際資本市場業務、設立境外機構、代理行往來和由境外服務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務等經營活動中。其中,轉移風險是國別風險的主要類型之一,是指借款人或債務人由於本國外匯儲備不足或外匯管制等原因,無法獲得所需外匯償還其境外債務的風險。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國別風險事件往往難以施加影響或控制,因此,加強國別風險管理更為重要。 答:隨著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國際化進程的推進,面臨的國別風險勢必日益加大,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進一步凸顯了加強國別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也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制定並發布《指引》,對於提升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能力,防範金融危機的沖擊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國別風險管理水平提供依據和指導。《指引》通過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並和中國實際相結合,清晰劃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國別風險管理職責,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等各個環節,可以引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國別風險管理。本《指引》和銀監會已經頒布的其他風險管理指引共同構成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指引體系。
二是明確國別風險准備金計提要求,有效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抵補能力。《指引》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計提資產減值准備時,充分考慮國別風險因素。為確保計提的充分性和一致性,監管當局對計提比例進行了規定。
三是為監管當局監督檢查提供標准。監管當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估是有效監管核心原則的要求,也是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國別風險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證。《指引》確定的國別風險管理標准為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明確的標桿,有助於提高國別風險監督檢查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答:《指引》有助於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意識和水平,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為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提供標准和依據。《指引》對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國別風險管理能力的意義在於:第一,《指引》充分覆蓋了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關於國別風險管理的主要元素,吸收了國際上主要監管當局的監管實踐,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構建國別風險管理體系提出了明確要求;第二,借鑒了國際銀行業在國別風險管理方面的普遍做法和相關技術,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國別風險提供了有益參考;第三,明確了國別風險准備金計提標准和比例,有利於監督銀行業金融機構計提充分的國別風險准備金,並確保計提標準的一致性,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抵補能力。
G. 銀行風險主要包括哪八大類風險
銀行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國別風險、聲譽風險與戰略風險。
1、信用風險,也稱違約風險。指借款者不能按合同要求償還貸款本息而導致銀行遭受損失,它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
2、市場風險:是指商業銀行投資或者買賣動產,不動產時,由於市場價值的波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主要取決於商品市場,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等多種市場行情的變動。
3、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本身掌握的流動資產不能滿足即時支付到期負債的需要,從而使銀行喪失清償能力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4、操作風險:是指由於內部程序、人員、系統不充足或者運行失當,以及因為外部事件的沖擊等導致直接或間接損失的町能性的風險。
5、法律風險: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操作風險,它包括但不限於因監管措施和解決民商事爭議而支付的罰款、罰金或者懲罰性賠償所導致的風險敞口。
6、國別風險:是指由於某一國家或地區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及事件,導致該國家或地區借款人或債務人沒有能力或者拒絕償付商業銀行債務,或使商業銀行在該國家或地區的商業存在遭受損失,或使商業銀行遭受其他損失的風險。
7、聲譽風險:是指由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及其他行為或外部事件導致利益相關方對商業銀行負面評價的風險。
8、戰略風險:理解為企業整體損失的不確定性。戰略風險是影響整個企業的發展方向、企業文化、信息和生存能力或企業效益的因素。戰略風險因素也就是對企業發展戰略目標、資源、競爭力或核心競爭力、企業效益產生重要影響的因素。
(7)金融機構的國別風險包括擴展閱讀
銀行業對於中國金融業具有系統重要性,銀行穩則金融穩,金融穩則經濟穩,守住銀行業風險底線,是防控金融風險的主要抓手。
中國銀行業曾經因為不重視風險防控,走到了技術性破產的邊緣,也曾經為了剝離不良資產、建立現代公司治理制度付出巨大成本。只有吸取歷史教訓,切實防控風險,才能避免重蹈覆轍,保住來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金融業具有很強的外部性,防範金融風險不能僅靠行業自律,還必須有功能完備、切實有效的外部監管。中國金融行業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備的監管體系,但在監管機構職能定位方面,一直存在身份沖突的問題。有的金融監管機構具有強烈的「地盤意識」,將做大做強行業作為重要職責。
H. 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的介紹
《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是為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的,2010年年6月8日中國銀監會銀監發201045號文件發布,提請各銀監局將轉發至轄內各銀監分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遵照執行。
I. 國別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1 基本簡介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擬議中的建設項目、區域開發計劃和國家政策實施後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後果)進行的系統性識別、預測和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的根本目的是鼓勵在規劃和決策中考慮環境因素,最終達到更具環境相容性的人類活動。
環境影響評價的過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驟,這些步驟按順序進行。在實際工作中,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驟的順序也可變化。
1.1 環評的重要性
(1)為開發建設活動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1)為經濟建設的合理布局提供科學依據;
(1)為確定某一地區的經濟發展方向和規模、制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及相應的環保規劃提供科學依據;
(1)為制定環境保護對策和進行科學的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1)促進相關環境科學技術的發展。
1.2 環評的目的
環境影響評價鼓勵在規劃和決策中考慮環境因素,最終達到更具環境相容性的人類活動。(註明:任何環境影響評價書,沒有注冊環評工程師簽名蓋章均不產生法律效應。)
1.3 環評的作用
環境影響評價明確開發建設者的環境責任及規定應採取的行動,可為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提出環保要求和建議,可為環境管理者提供對建設項目實施有效管理的科學依據。
1.4 環評的定義
環境影響評價的意義,環境影響評價是一項技術 ,是強化環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對確定經濟發展方向和保護環境等一系列重大決策上都有重要作用。
1、保證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2、指導環境保護措施的設計
3、為區域開發的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導向
4、促進相關環境科學技術的發展
1.5 環境影響評價流程
環境影響評價流程
2 基本條件
(1)基本上適應所有可能對環境造成顯著影響的項目,並能夠對所有可能的顯著影響做出識別和評估,
(2)對各種替代方案(包括項目不建設或地區不開發的情況)、管理技術、減緩措施進行比較;
(3)生成清楚的環境影響報告書(EIS),以使專家和非專家都能了解可能影響的特徵及其重要性;
(4)包括廣泛的公眾參與和嚴格的行政審查程序;
(5)及時、清晰的結論,以便為決策提供信息。
環境影響評價分:環境質量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環境影響後評價
環境影響評價的功能:判斷功能、預測功能、選擇功能與導向功能
3 基本分類編輯本段
按照對象分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戰略環境影響評價;
按照環境要素分為: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水環境影響評價,雜訊環境影響評價,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等;
按照時間分為: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環境影響後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4 編寫格式
4.1 總論
1.1 評價目的
1.2 編制依據
1.2.1 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
1.2.2 環境評價規范
1.2.3 建設項目有關資料
1.3 總體構思
1.4 評價原則與標准
1.4.1 評價原則
1.4.2 評價標准
1.5 環境影響識別與評價因子的確定
1.5.1 施工期環境影響因素識別
1.5.2 營運期環境影響因素識別
1.5.3 評價因子的確定
1.6 評價等級
1.6.1 環境空氣
1.6.2 地表水環境
1.6.3 聲環境
1.6.4 風險評價
1.7 評價范圍
1.8 評價工作重點
1.9 評價時段
1.10 保護目標及環境敏感點
1.10.1 環境保護目標
1.10.2 環境敏感點
4.2 項目所在地自然社會環境概況
2.1 自然環境概況
2.1.1 地理位置與交通
2.1.2 地形、地質、地貌
2.1.3 氣候、氣象
2.1.4 水文
2.1.5 自然資源
2.2 社會環境概況
2.2.1 社會經濟概況
2.2.2 文化教育與醫療衛生
2.2.3 交通
2.2.4 能源
2.3 區域規劃
2.3.1 城鄉總體規劃
2.3.2 城市總體規劃
2.3.3 項目園區規劃
2.4 項目工程依託設施概況
4.3 擬建項目概況
3.1 基本情況
3.2 建設內容
3.3 產品質量指標及原料理化性質
3.4 總平面布置及其合理性分析
3.5 主要原輔料及動力消耗
3.6 公用工程
3.6.1 給水
3.6.2 排水
3.6.3 供電、電訊及報警
3.6.4 供熱
3.6.5 儲運
3.7 主要生產設備
註:本章內容根據項目擬建工程不同需要做調整
4.4 工程分析
4.1 生產工藝及污染因素分析
4.2 物料平衡分析
4.3 環境保護
4.4 項目運行污染物排放匯總
4.5 非正常工況排污及處置
4.5 清潔生產分析
5.1 清潔生產概述
5.2 本項目清潔生產分析
5.3 清潔生產的措施
5.4 小結
4.6 環境影響因子識別
6.1 環境對擬建項目影響因素分析
6.2 環境影響要素識別、篩選
6.3 環境影響因子識別、篩選
6.4 評價因子確定(氣、水、聲、渣)
4.7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7.1 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7.2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7.3 聲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7.4 區域污染源現狀調查與評價
4.8 施工期的環境影響評價
8.1 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8.2 施工期的水環境影響分析
8.1 施工雜訊的影響分析
8.1 施工固體廢物的影響分析
4.9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9.1 環境空氣影響預測與評價
9.1 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9.1 雜訊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9.1 固廢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4.10 環境風險評價
10.1 環境風險評價的內容
10.2 風險識別
10.3 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
10.4 潛在的風險因素識別
10.5 風險類型
10.6 事故概率分析
10.7 事故發生對環境的影響
10.8 環境風險防範措施
10.9 應急監測方案
10.10 應急預案體系
10.11 環境風險評價結論
4.11 總量控制
11.1 總量控制因子
11.2 總量控制建議
4.12 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12.1 三廢及雜訊治理措施
12.2 環保估算
4.13 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13.1 概述
13.2 環境保護費用
13.3 環境保護效益
13.4 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13.5 小結
4.14 環境管理與監測制度分析
14.1 環境管理
14.2 環境監測計劃
4.15 產業政策符合性及項目選址合理性分析
15.1 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
15.2 規劃符合性分析
15.3 總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5.4 環境容量
15.5 環境風險
15.6 小結
4.16 結論與建議
16.1 建設項目內容
16.2 規劃符合性分析
16.3 環境現狀
16.4 清潔生產
16.5 擬建工程污染物產生及治理情況
16.6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6.7 環境風險評價
16.8 建設項目的環境可行性
16.9 總結論
5 目錄介紹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三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