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違法了,取保候審在家裡,想去朋友的金融公司工作,請問,公司要去查我是否犯罪過可以查的到嗎我還沒
形式訴訟法規定,未經法院判決,不得認定任何人有罪,現在沒有犯罪記錄,但可能有被取保的記錄
B. 公司金融詐騙,我們員工取保候審了,民警找我談話,問我認不認罪該怎麼說
你自己要先對自己的行為做出正確定位,我建議你去找個律師咨詢,把詳細情況告訴他,尤其是你的工作內容,讓他違你判斷你在其中到底是無辜還是違法。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定位後才好判斷你下一步該和警察說什麼。首先不管是否違法,你都要把自己所知道的關於公司的違法行為主動向警察舉報。舉報後,你違法的話可以獲得寬大處理,不違法的也可以獲得警察好感,盡快解除對你的強制措施。如果律師說你違法,那麼除了盡量舉報外,你也需要主動坦白,爭取從寬處理。
C. 因涉嫌金融炸騙200萬被取保候審了快一年現在檢查院通知去錄口供會不會有事
金融詐騙2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將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D. 金融公司業務員業績60萬,公司被判定非法經營,被批捕了,能不能取保候審
能,但是只有申請權,沒有決定權。
E. 公司涉嫌金融詐騙,現在30天期滿,除了老闆都被取保候審了,作為員工會被判刑嗎
問:公司涉嫌金融詐騙,現在30天期滿,除了老闆都被取保候審了,作為員工會被判刑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被取保候審期間,被取保候審人,一定要遵守期間應當遵守的義務。
F. 金融類公司被抓,涉嫌詐騙,能取保候審嗎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符合條件就辦理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G. 金融詐騙犯可以被取保候審嗎
能否取保候審主要取決於案件性質(包括罪名)、事實、證據、涉案情節,這些要素綜合在一起,會對涉案人員可能面臨的處罰做出的一個預判,情節比較輕的,則有可能會被取保候審。
所以,不能說哪個罪名會被取保,哪個罪名不會被取保,而是涉嫌這個罪名在什麼情況下(符合哪些條件)可能會被取保。
以詐騙罪為例,詐騙罪的量刑既可能是三年以下,也可能是三到十年,也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甚至是無期。所以你不可能說是不是詐騙犯罪的案件都能取保,或者都不能取保,而通常情況下,我們會認為詐騙罪案件,基於涉案情節,當事人可能面臨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取保的可能性比較大。
很多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和家屬,會以是否能取保作為衡量司法機關對當事人行為的定性,以及案件可能會往哪個方向發展的重要依據。的確,很多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被取保後往往會被判的比較輕,甚至是最終被無罪處理,包括一直取保最終不了了之的。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即使當事人被取保了,並不能證明當事人就是無罪的,甚至當事人不必然會被輕判,所以該辯護的還要辯護,該充分准備、應對的要做好應對,切不可對已經取保的案件就掉以輕心。
刑事案件無小事!
H. 金融被抓,已經被刑拘,現在4天了可以取保候審嗎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符合條件就辦理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I. 公司原因被全部抓進去了,保釋或釋放問題。
是不是只有72小時後,才能保釋。能保釋出來嗎?
中國大陸沒有保釋這一法律程序
2. 這樣的案子,她是不是很快就能被放出來,或者證明和案子沒有關系需要多長時間。
如果是行政拘留當然是很快,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然後都會逮捕及判刑
證明和案子沒有關系需要多長時間
沒有一定證據不會刑拘的
3. 這些情況,會影響十一的時候出國玩嗎?
如果是刑拘出去10.1玩的事就不用想了
J. 金融公司的員工被抓了,被關在看守所,能弄出來嗎
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通過辦理取保候審出來。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10)參加金融公司被取保候審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九條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七十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