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有哪些外資金融機構
渣打銀行,花旗銀行,匯豐銀行,這些再我國一線城市都有公司或者辦事處。
㈡ 外資銀行有哪些
國內現在主要有以下幾家外資銀行:
1.花旗銀行
花旗銀行作為第一家美資銀行於1902年來到中國上海,開立了在華的第一家分行,也是花旗銀行開始在亞洲營運的第一家海外分行。
今天,花旗銀行已成為中國最大的外資銀行之一,面向最廣泛的客戶群體提供多樣的金融產品及服務。
2.東亞銀行
東亞銀行自從1918年以來,一直致力服務於香港客戶,並於內地及海外提供企業及個人銀行服務。七間內地分行獲准為外國人、內地和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人民幣銀行服務。
3.恆生銀行
1985年,恆生銀行在深圳設立首間代表處。1997年香港回歸,恆生是首家獲批將上海代表處升格為分行的香港銀行。1998年底,恆生在北京成立代表處。
2004年5月,恆生銀行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恆生擁有豐富經驗和財務實力,加上優質的專業服務,是你進軍內地市場的理想顧問。
4.渣打銀行
渣打銀行1858年在上海成立第一間分行,近150年來從未間斷營業。今天,渣打銀行中國區總部座落上海,下轄十家分行,一家支行,四家代表處和770多名員工。
渣打銀行對中國有著長期的承諾,並致力於更強有力的發展。
5.美國銀行
美國銀行源自1912年在香港成立的廣東銀行,由華籍商人創辦。1998年,美國銀行集團與眾國銀行集團合並成為新的美國銀行。現在,本行在香港及澳門共有十六間分行。
內地的上海南京西路支行提供廣泛的商業及個人銀行服務,包括人民幣及外幣存款、人民幣、港幣及美元房地產抵押貸款、財富管理、電子銀行、商業信貸及融資等服務。
6.匯豐銀行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於1865年在香港和上海成立。2000年5月,匯豐將其中國業務總部移至上海的浦東,成立「匯豐駐中國總代表處」,統籌業務發展。
目前, 我們在中國內地的10間分行設於: 北京、大連、廣州、青島、上海、深圳、蘇州、天津、武漢和廈門,在北京、廣州和上海設有四間支行,在成都和重慶設有代表處。
作為在中國內地最大的一家外資銀行,匯豐通過其不斷擴展的業務網路為中國內地提供廣泛的銀行和金融服務。
7.華僑銀行
自1925年在廈門成立分行以來,成為首家在中國開展銀行業務的新加坡銀行。其中國大陸經營網路目前包括四個分行、1個支行和2個代表處,分別位於上海、北京、成都、青島、天津和廈門。
華僑銀行提供度身定製的一整套人民幣和外幣產品,我們廣泛的全球網路遍及14個國家和地區包括110家以上的分行和代表處。
8.滿地可銀行
BMO滿地可銀行是加拿大的第一家特許銀行,於1817年11月3日開業。BMO滿地可銀行為加拿大提供了首批健全而充裕的流通貨幣,並在加拿大的發展中不斷擔當重要角色。
BMO滿地可銀行是首間在海外開設分行的加拿大銀行,而且一直活躍在歐洲、拉美、東亞以及美國等市場。今天,BMO滿地可銀行繼續發展成為加拿大最卓越的財務機構之一,而且在美國及世界各地市場佔有重要地位。
這些銀行的存在形式主要是開設分行及與國內銀行進行項目合作。
(2)外資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外資銀行是指在本國境內由外國獨資創辦的銀行。外資銀行的經營范圍根據各國銀行法律和管理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有的國家為穩定本國貨幣,對外資銀行的經營范圍加以限制;也有些國家對外資銀行的業務管理與本國銀行一視同仁。
它主要憑借其對國際金融市場的了解和廣泛的國際網點等有利條件,為在其他國家的本國企業和跨國公司提供貸款,支持其向外擴張和直接投資。
外資銀行有的是由一個國家的銀行創辦的,也有的是幾個國家的銀行共同投資創辦的。
㈢ 外資金融機構的介紹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從事金融業務的分支機構和具有中國法人地位的外商獨資金融機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現已在中國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有外資銀行、外資財務公司和外資保險公司。申請設立外資金融機構的外國金融機構,總資產須達到一定的規模,其所在國須有嚴格的金融監管,並且在華設立代表機構達二年以上。設立外資金融機構須按有關法律法規申請,報經國家金融主管機關批准。
㈣ 中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的關系各自在市場上的表現
外資金融機構注重的是高端客戶群
中資為佔有市場羅卜白菜都收
㈤ 外資金融機構的作用
引進外資金融機構是我國利用外資的重要途徑。外資金融機構最大的特點是它引進外資的規模遠遠超過了其資本金和營運資金。它作為引進外資的中介機構,以發行多種債務憑證或吸收外匯存款的方式將外資引入我國,並通過發放貸款、間接投資或直接投資等方式向我國境內企業提供資金,為我國吸收外資拓寬了渠道,為我國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發展提供了必要的資金支持,對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發揮了有益作用。
㈥ 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發展遇到了哪些阻礙
據報道,近年來,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發展遇阻,目前,外資金融機構在華開展業務掣肘較多,持股比例、設立形式、股東資質、業務范圍、牌照數量等方面均有限制。
下一步應更多開放外資銀行在境內業務的行政許可,減少行政審批,健全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加快資本市場開放步伐,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在境內市場融資,完善外匯儲備管理制度,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的監測、分析和預警。
希望中國可以成為世界嚮往的發展地!
㈦ 外資銀行機構包括哪些銀行
外資銀行機構包括外國銀行分行、外商獨資銀行及合資銀行。
與其他中國銀行機構相似,外資銀行機構均由中國證監會監管。
根據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中國已逐漸放寬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銀行業務的限制,並於2006年12月11日起取消所有外資商業銀行在地域分布、存戶基礎和經營許可證方面的限制。
國內的外資銀行有花旗銀行、渣打銀行、東亞銀行、匯豐銀行等。
㈧ 外資金融機構的設立
設立外資金融機構須按有關法律法規申請,報經國家金融主管機關批准。以外資銀行、外資分行設立為例:
(1)設立申請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外資銀行或外資分行,應當由投資者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
(2)正式申請和審批 外資銀行或外資分行的設立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同意後,發給申請者正式申請表。正式申請表填好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正式申請,申請文件包括:
①由申請者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的正式申請書;
②擬投資銀行或外資分行主要負責人名單和簡歷;
③對擬作該機構主要負責人的授權;
④設立外資分行的,其總行對該分行承擔稅務、債務的責任書;
⑤其他資料。
(3)登記注冊、申領許可證 外資銀行或外資分行應當在接到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書30天內,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向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並應依法自開業之日起30天內向稅務機構辦理稅務登記。
㈨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