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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小型金融機構發展對策建議

發布時間: 2021-06-12 07:22:02

① 如何做好中小微企業發展建議及對策

一、中小微企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雖然近幾年來,各級政府按照「政策引導、資源整合、解決瓶頸、扶持發展」的工作思路,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財稅扶持力度日益加大,為服務引導小微企業「保生存謀發展」開辟了多重通道,引導中小微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建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加快企業上市直接融資,使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環境得到了一些改變,但是現階段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限制了中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問題仍較突出
多數中小微企業都存在資金短缺的現象,弱化了中小微企業的生存能力和發展基礎。
一是平均貸款滿足率低。經過調查,2010年我區企業平均貸款滿足率為72.11%,2011年企業平均貸款滿足率為62.93%。而資金周轉不靈,將直接影響產能。
二是抵押物單一,銀行准入難。企業貸款必須有抵押物,而抵押物多要求為房產、土地等固定資產,且抵押折扣率較低,土地、房產按50%左右折扣,生產設備僅折20%—30%。對於一些在發展初期的中小微型企業,資產積累不足,無充足抵押資產,往往被擋在信貸大門外。大多中小微企業由於資產規模不大,加上經營管理不規范、市場前景不穩定,受政策風險影響大,市場淘汰率高、財務報表的真實性銀行難以認同等因素,從資金的效益和安全性出發,很難從銀行直接獲得信用貸款。而擔保貸款雖然手續較為簡單,但是擔保費用高,使企業難以承受。
三是抵押貸款審批手續繁雜,費時費力。中小微型企業融資特點是「小、急、頻」,而銀行為防範風險,大多要求一套完整而繁瑣的融資手續,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融資簡單快捷的要求。同時,國有商業銀行隨著銀行企業化改革,大幅度上收信貸管理許可權,縣級銀行貸款審批許可權較小,授權、授信不足,對中小微型企業貸款業務大多隻起調查評估作用,然後是層層報批。企業借一筆數額不大的貸款要十來道手續,少則一個月,多則半年,往往錯過最佳商機。而地方商業銀行機制雖較靈活,但貸款成本一般較高,而且規模較小,無法拿出大量資金來滿足中小微型企業日益擴大的貸款需求。
四是利率高,企業負擔重。銀行給中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都要高於大企業,並且還有40%左右的授信留存金額,再加上抵押評估費用、擔保費用等,成本很高,各項費用加起來甚至可以達到20%,而大多企業的利潤率往往只有10%左右,使企業不堪重負。同時,銀行從自身利益考慮,在貸款時會優先貸款給浮動利率較高的企業,從而無形中提高了貸款成本。
(二)中小微企業承擔的稅負重、優惠政策門檻高
中小微企業大多被劃為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對於勞動密集型企業來說,勞動力成本由於沒有對應的增值稅發票,無法抵扣進項稅額,其稅負偏高,減少了企業的資金積累,削減了企業獲利能力。就企業所得稅而言,由於中小企業稅前扣除項目少、經濟效益低,根據量能負擔的原則,更顯得中小企業稅收負擔重。而且與外資企業和內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微企業明顯存在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過少,費用列支標准過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規定過死等問題。
此外,政府制定的優惠政策門檻過高,從而導致很多企業沒有真正享受到政策扶持。尤其是一些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企業,更加無法享受到任何稅收和貸款方面的優惠。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對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徵收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中,「企業必須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等。這些「門檻」使中小微企業很難能夠在各方面同時達到相應的政策條件。在我區就有許多有潛力有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因為部分不符合條件而無法享受優惠。如武漢華藝柔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近幾年就一直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而因為門檻過高而沒有成功,但該公司以柔性版印刷為核心,生產環保型紙箱,市場前景廣闊,值得政府扶持。
(三)原材料價格波動和人工成本上升影響中小微企業發展
受國際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影響,去年開始,我區中小微企業所用的銅、鋼鐵、棉花、煤炭等原材料價格劇烈波動,影響了企業訂單的長久、持續和穩定。特別是近年來又遇到異常嚴峻和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生存與發展壓力進一步加大。原材料價格的整體帳幅達到15%多,進一步壓縮了企業的盈利空間。由於物價上漲帶來的生活成本上升因素,中小微企業人工成本普遍提高了20%左右。而有些企業的利潤率僅10%左右。企業利潤被嚴重侵蝕。再加上中小微企業生產加工的產品在市場經濟中缺乏定價權,提高售價則會對銷量產生較大影響,因此近幾年很多中小微企業發生了虧損。
(四)中小微企業用工難、員工流動性大
由於我國勞動力供給增量的減速和新生代務工人員就業取向、勞動態度等日益多元,小微企業在招聘工人時難以給予工人們優厚的待遇和條件,根本無法與大中型企業抗衡,自然會頻頻「碰釘子」。導致中小微企業招不進、留不住職工。很多工業園分布在較偏遠的地區,交通不便,且缺少配套的生活設施和娛樂設施,難以解決員工的業餘生活問題,員工流動性較大,企業留人難、留住技術工人和高級人才更難。人才的匱乏極大地限制了中小微企業的發展。
二、對策及建議
十八大的勝利召開,為中小微企業未來的發展指明了方向。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科學發展,不斷提升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努力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就中小微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中小微型企業融資的金融服務體系
以不斷完善中小微企業生存環境為目標,進一步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編制全區針對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體系建設的專項規劃,樹立小金融興行富民的觀念。既全力支持大銀行發展,也大力發展小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擔保公司。既暢通間接融資渠道,也大力開辟直接融資渠道。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中小微企業短期借款額度,創新金融服務,幫助中小微企業突破資金瓶頸制約。二是研究出台鼓勵在全區新設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的政策措施。積極促進金融機構進一步向下拓展,激發區域整個銀行業的發展和活力。三是加大針對中小微型企業的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創新工作的組織力度。金融機構利息和收費也要公開透明,防止亂收費。四是完善擔保體系建設。要大力發展信用擔保機構,爭取多發展幾家信用擔保機構,同時通過資金注入、風險補償和稅收優惠,對我區現有擔保公司進行培育和扶持,達到與銀行合作的門檻,各商業銀行主動爭取上級行支持,推動下調對擔保公司的最低資本注冊額度的合作標准。五是加大信用擔保機構行業管理、行業自律和行業監督。著力在擔保機構數量、質量和擔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方面取得突破。
(二)繼續加大財政稅收扶持力度,降低政策門檻
一是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收企業所得稅政策范圍,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政府在制定安排科技發展經費和工業發展經費政策時,應拿出與中小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資助資金額度,設置專門針對中小企業提升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能力建設方面的扶持政策,並考慮對市場需要、增長潛力大、技術含量高等現實情況,相應降低經營規模和項目投資額的門檻。二是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切實做好對中小微企業的納稅輔導工作,優化「減、免、緩」辦稅流程。對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基地,經審批,可減征或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政策規定的有特殊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經批准可以延期繳納,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築設施竣工投入運營之日起,其經營單位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向主管地稅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批,給予減免稅照顧。三是加大政府采購政策支持。增加政府采購計劃中面向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份額,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當安排不低於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視不同行業情況給予6%至10%的價格扣除。
(三)搭建平台,整合資源,助推中小微企業走出「困境」,使中小微企業實現「自救」
當前,中小企業遭遇「用工荒」、「用工貴」、「留人難」的困境,人工成本極度攀升。為緩解中小微企業生存困境,政府應該加大扶持力度,發展工業園區的基礎建設,建立配套的生活娛樂設施,拓展城市交通,方便企業職工出行。同時也需要中小微企業自身化壓力為動力,按照市場規律,提高工資福利水平,營造良好用工環境,進行人性化管理,有意識因人而異地進行人事安排,嘗試把不同性格類型的分配到適合他們的崗位上,並讓他們性格互補,進一步提高企業內部人際關系,盡快使企業走出「陷阱」。其次,政府相關部門應研究制定設立專項發展基金,主要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製、開發和服務等技術創新活動。其中另外設立小額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在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科研技術創新中的損失給予適當風險補償。對那些勇於開拓國際市場,或參加全國性展覽會、招商會等給予適當補貼。第三,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積極為他們搭建平台,協調各方資源,結合實際,可以在不同領域成立小規模的行業協會,整合產業鏈條,讓企業「抱團取暖」,或者引導一家企業牽頭成立協會,把同行業或相關企業「串」起來,進行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資源共享,達到和實現企業「輕裝快跑」破困局,科學發展作貢獻。
(四)進一步發揮中小微企業在就業、民生、創新等方面作用
中小微工業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改善民生、激發民間活力、推動科技創新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小微工業企業發展,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將中小微企業發展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戰略,制定科學規劃。一要結合本地實際,從融資、服務、用地、減輕企業負擔等企業最關心的關鍵點入手,研究制定配套辦法,上下聯動,促進本地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工作的機制化、長效化。二要深入調查研究,及時解決中小微企業發展中突出問題。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要加大減負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堅決清理取消各種不合理收費。三要加強中小微企業統計分析,把促進中小微工業企業發展、增加社會就業作為一項重要考核指標,改進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加強監督檢查和政策評估,全力促進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②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要助推小微企業發展,主要應該在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上著手。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大障礙就是資金短缺,而向銀行貸款時常面臨著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流程,不僅牽扯精力,還有可能耽誤發展時機。所以金融機構應該在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貸款流程,並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經濟支撐。

③ 為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有何對策和建議

政府近年大力加強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加緊出台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扶持,同時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認可普惠金融、允許互聯網金融創新都是為了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傳統金融機構也做了很多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業務創新,如加強信用貸款的發放,嘗試各種中小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集合信託產品等等。很多中小企業頁認識到自身問題,開始努力提高經營能力,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管理,維護好企業信用,甚至研究宏觀經濟形勢變動和經濟發展新常態做好企業發展規劃。

④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要助推小微企業發展,主要應該在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上著手。

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大障礙就是資金短缺,而向銀行貸款時常面臨著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流程,不僅牽扯精力,還有可能耽誤發展時機。

所以金融機構應該在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貸款流程,並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經濟支撐。

第一,開展多元化金融服務,滿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第三,創新貸款機制。

第四,創新擔保與抵押方式。


第五,建立全面風險管理。

⑤ 小企業融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世界各國的實踐表明,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是融資難問題。因此,剖析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成因,回顧中小企業融資基本實踐,針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體制性、政策性及操作性障礙,研究提出緩解融資難的政策建議,對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與造成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2003年,我國GDP的56%、社會銷售額的59%、稅收的46%、出口額的62%和就業的75%均是由中小企業創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相稱的。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是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僅為20.1%。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人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即直接融資僅佔1.3%。
三是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
一是金融資源分布與中小企業布局不匹配,政策力度不強。為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一律實施「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戰略,大規模撤並基層網點,上收貸款許可權,使那些與中小企業資金供應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我國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但每年只安排10多億元,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從1999—2004年5月,針對個人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全國也只發放18億元,相對於中小企業的巨大資金需求,只能是杯水車薪。
二是擔保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與企業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適應。據調查,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擔保而拒貸的比例高達23.8%,因無法落實抵押而發生的拒貸比例高達32.3%,二者合計總拒貸率高達56.1%。但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還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三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形成,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不協調。據有關數據表明,2003年前兩季度股市融資僅佔1.6%,前三季度股市融資佔2.2%。在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結構極不協調的前提下,證券市場還是以主板為主向大型企業傾斜。加之低門檻的創業板遲遲不開,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被紛紛取締,非正規融資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加劇。
四是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弱、信息不對稱,影響銀行的積極性。中小企業管理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加之關聯交易復雜,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資信度不高。中小企業借款的特點是「少、急、頻」,銀行常常因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不對稱、貸款的交易和監控成本高且風險大而不願放款。2003年我國主要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平均不良率為32.1l%,比商業銀行貸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較差也影響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二、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所採取的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
1998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並兩次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利率,以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並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和引導各類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比如,中央銀行通過再貸款、再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形式對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予以支持;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簡化審貸手續,完善授信制度,擴大信貸比例等。上述激勵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積極依託城市商業銀行網路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業務,並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試行再擔保。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廣東發展銀行決定三年內向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放貸1000億元,並為此精心打造了「民營100」專項金融服務方案。針對企業在「創業」、「成長」、「發展」三階段的不同融資需求,專門設計了八大套餐,以有效解決企業貸款難問題。據調查,目前城市商業銀行80%以上的客戶是中小企業,70%以上的信貸資金投向各類中小企業。
(二)採取多種融資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近年來,各級政府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建立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從1999年到2003年,國家共投入33億財政資金,支持了全國4946個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創業與發展。二是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目前,我國已經建立200多家不同程度、不同規模的產權交易市場,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的產權交易市場已具相當規模。2003年上海產權交易所的交易額已突破3000億元,為各類中小企業資產重組、產權多元提供了交易平台。三是充分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工具作用。到2003年底,我國典當行已發展到1000多家,資本金60多億元,為中小企業通過典當融資帶來便利;融資租賃規模也不斷擴大,2003年僅浙江一省的融資租賃業務就超過700億元。四是開通直接融資渠道。今年5月,深圳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為優強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據統計,目前已有34戶完成了公開發行,總規模為8.34億股,發行總融資額82.21億元,平均發行規模2452萬股,平均融資金額2.42億元,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平均為83%。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性中小企業將獲得上市融資機會。
(三)構建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突出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
地方各級政府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組織推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一體」指主體,模式強調「多元化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績優者扶持」;「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作為必要補充;「四層」指中央一級,省(市、區)一級,地市一級、縣(市)一級。近年來出台了擔保的有關法律、政策和稅收優惠等,有力地促進了擔保業的形成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966家,共籌集擔保資金287億元;累計受保企業約5萬戶,累計擔保總額約1180億元,受保企業新增銷售收入118億元,新增利稅102億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尋保難問題。
(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培育信用需求、規范信用市場、完善信用制度、營造信用環境,對於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抵禦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中小企業徵信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典型,大力宣傳和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的合約管理、營銷預警、商賬催收、財會管理和雇前調查等,對企業經營、管理、檢測等人員開展信用和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信用調查分析、評價和監督等專業人才。目前,有關部門已在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等城市進行試點,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企業信用制度等,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建議遵循三項原則:一是貫徹產業政策和就業優先原則;二是完善針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激勵原則;三是堅持獨立審貸、自主發行的市場運作原則。
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小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允許新創設立或改建設立區域性股份制中小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設立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人股,進一步壯大和完善為城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實力和機制。農村信用社應吸收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人股,加快改善股權結構,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力度。
(二)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幅度以及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合理確定中小企業貸款期限和額度,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要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
(三)鼓勵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
要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改進對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開展授信業務;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拓展公司理財和賬戶託管業務;放寬融資租賃公司的准人條件,支持開辦融資租賃;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支持中小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使用國外貸款。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方式和手段;進一步發揮典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
(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在完善現有中小企業板塊基礎上,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育成和輔導體系,適時啟動創業板市場;逐步擴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整合和規范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非公有制企業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企業境外上市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探索債權融資方式。通過稅收政策支持開展創業投資。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五)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用擔保的機構經核准可免徵營業稅。加快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人、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
(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級、發布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資料庫,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試點。對資信等級高的中小企業,應簡化工商年檢手續,逐步實行備案制。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制度建設。

⑥ 經濟發展對中小經融機構的影響

1、結算渠道不暢通。中小金融機構大都是區域性的地方性金融機構。他們機構網點較少。因而沒有自己的聯行,開戶企業資金異地結算,只能通過人民銀行或其他國有商業銀行代理。相對於其他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就多出了代理這一環節。結算渠道的不暢通,延長了資金的在途時間,從而影響了企業的資金使用,不利於中小金融機構競爭優質客戶開立基本結算賬戶。
2、業務種類不齊全。中小金融機構由於受人才、技術和資金等的限制,所開辦的業務種類不齊全,服務功能不完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不能開辦國際結算、外幣存貸款等外匯業務,不能辦理信用卡業務,有的還不能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能參加全國統一的貨幣市場業務進行資金融通和債券買賣操作等等。由於業務種類的單一,不能滿足企業金融服務需求多樣化的需要,既不利於開展業務競爭,也不利於增加創收渠道。
3、政策指導不到位。由於金融體制改革之前,金融單位都屬於中央直屬企業。有關政策的制定、工作的安排、矛盾的協調等都由國務院直接管理。沿襲至現在,國務院召開會議、制定政策等都直接面向國有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這就導致中小金融機構在政策指導方面的不及時、不到位。具體表現在國務院有關金融工作的會議不能參加、國家有關金融方針政策方面的文件不能及時得到學習,有關信貸政策、利率調整等規定不能及時傳達貫徹執行。這些都只能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單位進行學習了解。盡管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有政策指導的功能,但是由於目前人行大都偏重於事後監管,而且增加了中間環節等,從而影響了中小金融機構執行政策的及時性。既不利於國家貨幣政策的全面實施,也不利於中小金融機構業務的開展。
4、創新機制不完善。在金融競爭激烈和客戶需求多樣化的今天,金融創新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特別是在傳統業務中缺乏優勢的中小金融機構,開辦新興業務更是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舉措。但是由於中小金融機構受規模、人才、科技等方面的限制,缺乏創新的專業人員、專業機構,沒有建立起一個新業務研究、開發、試辦、總結、推廣、獎懲的創新機制。有的領導觀念滯後,創新意識不強,有的領導思想保守,怕承擔風險,有的領導不懂業務,不研究創新。有的新興業務開辦後,配套制度措施跟不上,存在有諸多風險隱患等。金融創新的機制不完善,影響新業務、新產品功能的發揮。
5、抗風險能力不強。大部分城市商業銀行成立之前的資本金較低,都是由地方財政和企業入股後才達到標準的。成立之後,由於原有的基礎薄弱,經營包袱較重,近期內效益不高,況且,還要確保股東的利益,造成積累有限,資本金彌補不足。呆賬准備金提取不足,不良貸款核銷受限,又不能向國有商業銀行那樣實施剝離的政策,造成不良資產處置渠道單一,化解風險的能力弱。加之,存款規模相對較小等導致城市商業銀行的抵抗風險能力不強。
6、遺留問題難處理。城市商業銀行大都是由前期的城市信用社改組而成的。城市信用社一般都是由各人民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或街道辦事處組建的。城市信用社成為組建單位的「小金庫」。組建部門在城市信用社抽調資金、分配利潤、攤派列支費用、挪用固定資產等的現象較為普遍。由於城市信用社已於組建單位脫鉤,這些遺留問題至今仍然不能得到處理。加之,原來遺留的部分不良貸款問題,由於手續不全等原因,清收十分困難。
7、自主經營受限制。由於地方財政有入股,在利潤分配、資金使用、幹部任用和推行重大改革等方面存在有不同程度的地方干預。有的商業銀行換屆時,由於地方政府與人民銀行的意見不統一,主要負責人的選拔工作持續了一年還沒有定下來。同時,由於上交利稅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在用當年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老信用社虧損時受限制;在公開招標清收不良貸款時,優先清償本金的做法不能得到稅務部門的認可等等。這些都不利於商業銀行的發展。
8、歧視性政策限制。由於種種原因,一些政府部門或垂直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出台有歧視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的政策。如有些政府部門下發文件規定某項資金不能存入中小金融機構,否則視為違紀處理;有些中央直屬企業與某銀行聯合下文要求必須在某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存款等,這些都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開展業務競爭。
9、人員結構不合理。目前城市商業銀行的員工大部分是原組建單位安排的子女和家屬,一般學歷不高,經過專業培訓的不多。幾乎沒有接收過金融專業的大學生,也很少安置復轉軍人。人員種類單一,結構不合理,不利於業務的拓展。
10、電子化程度不高。由於受資金費用的影響、科技投入受限,即使近年來增加了投入,也因為起步較晚等導致其電子化程度不高,影響了電子銀行等新興中間業務的開辦,制約著金融創新的步伐。
二、促進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對策建議
1、多方並舉,疏通結算渠道。由於城市商業銀行的區域性限制,不可能形成全國性的結算網路,也沒有這么大的資金投入。城市商業銀行要通過加強橫向聯合,充分利用現有的銀行結算網路,一方面可以積極申請加入人民銀行的電子聯行天地對接結算網路;另一方面可以加強與國有商業銀行的聯系,通過其資金結算實時匯兌系統辦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同時,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憑證的內部傳遞速度,通過效率提高來彌補自身的不足,不能讓客戶感到有結算這一基本功能的不方便。
2、積極籌備,增加業務種類。城市商業銀行要積極主動採取措施,努力拓展業務范圍。對於人民銀行已經批準的業務范圍要做到統籌兼顧,全面開辦;對於需要人民銀行備案的業務要積極創造條件,主動開辦;對於需要人民銀行批準的業務要積極向人民銀行申請,早日開辦。要通過增加業務品種,完善服務功能,把城市商業銀行辦成存、放、匯一條龍,本幣、外幣並舉,中間業務、表外業務一應俱全的多功能、綜合性、國際性、現代化的精品銀行。以此來滿足客戶多種金融服務需求的需要,不能因為業務范圍不全而失去客戶。
3、明確責任,加強政策指導。為了加強對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的政策指導,可以採取三種辦法解決政策傳導時滯的問題。一是國家對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和國有商業銀行要一視同仁。國家有關金融方面的文件同時下發,有關的會議同時參加,有關的活動同時參與。二是由屬地人民銀行具體負責政策指導。人民銀行在內部逐級傳達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時,同時要求所在地的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參加。三是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成立聯合組織或選舉代表直接參加國務院有關金融方面會議,直接接受國務院的領導。然後,由其聯合組織或代表機構再把精神傳達到各城市商業銀行。無論採取哪種途徑都將提高金融政策的傳導速度,加強對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的政策指導,從而使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在國家金融政策的正確指導下,積極開展業務競爭。
4、加快創新步伐。人民銀行要把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當作金融創新的試驗田,因為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規模相對較小,便於金融新產品的試驗和改進。因此要採取支持和鼓勵的政策,促進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人民銀行在對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進行等級評估時,要把創新作為一項重要指標來考查,引導其積極開展業務創新。作為中小金融機構,首先是各級領導要增強創新意識,要重視創新,要研究創新,要敢於創新。其次是要為創新創造有利條件。要大力引進創新所需的各類人才,要增加科技投入,要實行創新獎勵制度。通過創新開發出新產品,吸引新客戶,提高競爭力。
5、政府協調,徹底解決遺留問題。針對城市商業銀行的遺留問題,政府和人民銀行要加強協調,按照誰組建誰負責處理的原則,成立一個臨時組織,集中時間徹底解決。抽調的資金要歸位,一時不能歸位的要轉成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分配的利潤要由組建單位從其當年盈利中歸還;挪用的固定資產要原狀歸還;干預的不良貸款要負責清收。對於通過多種途徑仍不能解決的遺留問題,要麼由地方財政解決;要麼,由城市商業銀行掛賬處理,不參與盈虧核算。這樣才能使城市商業銀行甩掉包袱,輕裝上陣,參與競爭。
6、完善機制,確保自主經營。城市商業銀行大都是股份制金融機構。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統一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獨立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班子,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做到擺正位置,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政府、人行和財稅部門要做到積極協調,不盲目干預;大力支持,不設置障礙,使城市商業銀行在各方面的政策傾斜、積極扶持下逐漸發展壯大。
7、多措並舉,增強抗風險能力。城市商業銀行要堅持發展的觀點,在發展中增強抗風險的能力。要大力組織存款,增強資金實力;要集中統一管理資金,增強系統調控能力;要嚴把貸款關口,確保新增貸款高質量;要千方百計盤活不良貸款,努力提高整體資產質量;要按照規定提足各類基金,增強發展後勁;要創造條件上市,擴充資本金等多種手段,進一步增強城市商業銀行的抗風險能力。
8、加強監管,公平合理競爭。政府和人民銀行要聯合對出台歧視中小金融機構的政策文件進行清理。不能限制某項資金、某個系統的存款存入城市商業銀行。個別政府部門及一些中央直屬企業和某國有商業銀行聯合出台的限制在城市商業銀行開戶存款的文件,要一律廢止。人民銀行要加強對這方面的監管,嚴格禁止再出台任何歧視中小金融機構的文件,切實為城市商業銀行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9、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首先要抓好黨的建設,強化政治保障。通過政治理論學習、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其次要增強班子活力,強化組織保障。各級領導班子要帶頭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要勤政廉政,率先垂範,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用全新的理念、現代的管理、科學的手段,開拓創新,抓好經營。三是提高隊伍素質,強化人力保障。要面向高等院校招錄大學本科以上的各類優秀人才;面向社會招聘中級職稱以上的優秀業務骨乾和管理人才;面向現有員工採取學歷教育、崗位培訓、技術練兵、業務比賽、考試考核、專家授課等方式,提高其理論水平和專業技能。
10、增加投入,提高電子化水平。城市商業銀行要多種途徑籌措資金,努力增加科技投入,提高電子化操作的水平。每年可從費用中切出一塊作為科技專項費用,確保科技的投入增長;可採取融資租賃的方式,吸納外部資金發展自身科技事業;可加強與同業的科技合作,利用國有商業銀行的科技優勢,按照互惠互利共享的原則,提高自身科技水平。

⑦ 如何改進銀行金融服務的的對策及建議

對策及建議:

  1. (1)大力發展中西部及農村地區的金融市場堅持西部大開發戰略,大力發展西部經濟,加大對西部信貸力度。

    (2)對民眾,加強金融服務宣傳力度,使得西部低收入者也能利用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財富最大化。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政策機制。政府應該金融支持與財政扶持並重在加強支農惠農政策,加大財政支農力度的同時,逐步建立信貸支農的財政貼息、稅收優惠、風險補償、中介服務等政策機制,為農村金融服務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創新。大力整治社會信用環境。

    (3)對農民進行金融知識的培訓,讓農民利用各種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財富最大化。

  2. 服務意識創新。

    (1)服務意識的創新,首先是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是為了享受金融服務的,只有認識到客戶的重要性,並且一切服務圍繞著客戶,才能留住客戶,留住客戶的資金。

    (2)其次是樹立「銀行客戶雙贏」的經營理念,在服務產生的價值理解上要發掘層次的內容。再次是樹立「服務第一」的思想觀念,在服務內涵上應根據市場需求的發展變化,開辟新功能,增加新內容,拓寬新的服務渠道。

    (3)第四是服務要不斷創新,緊跟時代步伐,在服務的空間上擴展;把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創新由系統地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發展中間業務轉移到全方位支持社會經濟的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個領域中去。最後是樹立「服務到家」的主動服務理念,使服務意識與不斷變化的服務需求和拍甚至超前。引進回訪制度。客戶辦理完業務離開並不是服務流程的終止,需要建立創新性的銀行回訪制度。建立創新性的顧客回訪制度一方面有助於銀行保持現有顧客、尋找潛在顧客,使銀行服務流程的終點重新又變為起點;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回訪准確把握顧客需求,為產品創新提供必要的資源。

  3. 明晰市場定位,實施差別化、個性化服務策略。首先,建立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對客戶的檔案分門別類進行管理,據個人的性別、年齡、職業、交易習慣和業務偏好等特點,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化的個性化的金融服務。通過全方位的個性化特色服務,不斷吸引客戶,培育更多客戶群。其次,銀行要進行充分調研,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市場細分,將客戶分為優質客戶一般客戶和低質客戶等不同層次,不同層次的客戶對銀行金融服務產品的需求各不相同,給銀行帶來的利潤相差也很大。銀行要根據自身特點,確定主要目標客戶,為其置身定做個性化的金融服務產品,獲取更大利潤。

  4. 提高金融創新能力,為客戶提供豐富的金融產品和特色服務。商業銀行可以從三方面採取產品創新的措施。

  5. 強化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業務經營、用工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是要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並且有效實施內部控制體系。對於金融服務從業人員的監督要到位,防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客戶資金,或者私自客戶資金。另外實行以人為本的管理方式,支持和鼓勵員工為做好工作所作的全部努力,包括創新、對銀行的忠誠和責任感等。建立員工業務考核獎懲機制,採用目標責任制的形式,將目標責任與考核獎懲掛鉤,為了有效的調動人的積極性,可以從物質激勵、事業發展激勵、培訓發展激勵、工作激勵、精神激勵幾方面人手。

  6. 服務創新中的人才培養 服務創新中的人才培養商業銀行應培養一批具有現代化科學技術和金融理論實踐水平的人才,以適應新形勢下金融為經濟服務的客觀要求。一要組建專門的創新團隊,充實科技隊伍,增強科技保障實力。二要加強對一線員工的培訓,提高業務技能。提升技術在服務創新中的支持力度通過技術創新推動服務創新,三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把握先機,贏得發展的主動權。四是加快科技應用推廣和創新步伐,進一步把商業銀行的科技優勢演變為核心競爭力,開拓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水平,在為客戶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務的同時,促進商業銀行的超常規發展。

⑧ 簡述我國金融服務業發展的對策有哪些

金融服務業是現代市場經濟的血脈,是各種社會資源的貨幣形式進行優化配置的重要領域。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金融服務業取得了長足進步,金融資產總量快速增長,規模不斷擴大,金融業已成為增長較快的產業之一,尤其是近幾年,我市經濟市場化和金融化的進一步發展,市場需求對經濟增長的約束程度越來越強,金融業在經濟運行中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強。因此,大力發展金融業對於促進我市經濟快速增長,提高綜合經濟實力,建設和諧穩定、繁榮富強的新蕪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利用第一次經濟普查數據資料對我市金融業發展現狀和存在問題進行了簡要分析,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將為調整和優化我市金融服務業結構和促進金融服務業健康發展提供參考依據。
一、金融服務業發展的現狀
金融服務業作為一個生產和生活服務的產業,是第三產業中的主導行業,金融業體系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業、證券經紀與交易,證卷投資、證卷分析咨詢、保險業以及金融租賃、郵政儲蓄、典當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活動等。
1、金融機構體系日趨完善。經濟普查資料顯示,2004年末,全市金融業共有法人單位127家,產業活動單位464家,單位數分別佔全市單位總數1.8%和5.6%。在金融業法人單位中,銀行業96家,佔比重75.59%;證券業5家,佔比重3.94%;保險業19家,佔比重14.96%;其他金融活動7家,佔比重5.51%。
2、金融機構所有制結構多元化。近幾年,為了適應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我市金融業加快了改革步伐,進入了國有、集體、股份、私營等多種所有制共同競爭發展的新階段。
(1)從單位所有制結構看,在金融業法人單位中,國有單位35家,佔27.56%,集體單位50家,佔39.37%,股份合作4家,有限責任公司10家,股份有限公司25家,分別佔3.15%、7.87%、19.69%、2.36%。數據顯示,目前國有、集體企業仍是我市金融業的主要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發展較快,已成為推動金融業健康發展的新生力量。
(2)從人員結構看:金融業從業人員的集中度較高。與所有制結構不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從業人員數量已佔據了全行業的半壁江山,總人數超過國有和集體企業的從業人數。2004年,金融業法人單位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達4067人,分別是國有和集體企業從業人數的1.6倍和3.3倍,佔全行業的比重為51.13%,比2001年提高47.33個百分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戶均從業人員為163人,是平均水平的1.6倍,是國有和集體企業的1.2倍和7.6倍。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三種經濟類型單位的從業人數已佔全行業的95.8%。。
(3)從所有制的內部結構看,行業特徵鮮明。第一,銀行業是國有企業比例最高的行業,其中商業銀行由於進行股份制改造,其股份制企業比例在銀行中最高,為71 %;其中國有和集體比例僅為25 %,第二,保險業是股份制比例最高的金融行業,達到80 %。第三,在其他非銀行金融業中,組織形式較為靈活,私營企業佔比例較高。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業比例15∶85 ,其中典當業已完全實行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