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市場 » 金融租賃公司異地經營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租賃公司異地經營

發布時間: 2021-06-11 23:26:04

A. 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開汽車銷售發票嗎

形成
大約1984年,中國已經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的第5年,計劃經濟的體制並沒有完全改變。盡管有個體經濟的出現,但絕大多數企業還處於「國有」階段,國家的經濟實力還沒走出百廢待興的局面,租賃行業還沒有法律、法規,中國的經濟剛進入第一輪高潮。當時汽車的總體使用情況偏向於極少數的高層領導。局級幹部用的是「上海牌」轎車,部級幹部用的是「紅旗牌」轎車。企業擁有汽車還受到數量和相應級別限制。「貼近客戶,追求卓越,敏於創新,成就安心」的核心價值體系一直為德國大眾汽車租賃所積極倡導,它的長期租賃模式、售後服務業務和替代性出行解決方案以大眾汽車的理念和產品研發能力為依託,關注細節,關注客戶的體驗。那時租賃公司剛成立不久,到底開展那方面的租賃業務也不太明確。此時國家的政策也逐漸開始允許進口汽車。於是租賃公司就涉及汽車融資租賃層面,當時全國只有10家允許進口汽車的企業,其中就有2家是融資租賃公司。
他們依靠各種途徑,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進口汽車後高價、短期「租」給企業。這就是最早期的汽車租賃服務。當然隨著中國汽車金融的發展,出現了"以租代售"、以融資租賃業務為主體的汽車金融模式。
開展模式
汽車融資租賃[1] ,涉及到汽車廠商,銀行,保險公司,加盟商和客戶的多方面緊密合作。形成包括本公司在內的六方金融網路,最終達到六方共贏。客戶提出融資租賃要求,本公司作為金融平台提供客戶指定車輛,同時客戶只需按照合同按月交付租金,既可享用高級汽車服務。
其工作流程:通過與銀行和加盟商的資金融合,向汽車廠商購買客戶指定汽車,加以保險公司配合,滿足客戶的購車需求,並收取租金以回報銀行和加盟商。
而在商戶和客戶可享受的權利方面:
商戶享受的權力
有著豐厚的資源可共享,如龐大的「租車網」注冊會員、開展異地租車業務、額外渠道贏得租車客戶、不必擔心客戶的信譽問題(「車車網」高級會員由本公司提供擔保)、與異地汽車租賃公司建立戰略聯盟關系等。
會員客戶享受的權力
網路租賃客戶的權力:簡單易操作的定租流程、方便實惠的異地租車、高信譽的租賃公司、保險咨詢、高效險後服務、24小時路面救援、「車車網」各類優惠活動
融資租賃客戶的權力:不必交付首付款、公司報賬時不必擔心動產問題、控制強大的現金流、優質維修服務、代繳罰單服務、保險咨詢、高效險後服務、24小時路面救援、「車車網」各類優惠活動

B. 融資租賃公司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的內容有哪些

稅務是有手續費開票的,但是不同的行業不一樣,比如銀行業,你在異地取款打出來的憑條上,就是手續費開票的一種,但是融資租賃公司暫時沒有。

C. 融資租賃公司在我國現狀和前景如何

融資租賃公司在中國的大發展,快到什麼程度,截至2016年3月底,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總數達5022家,合同餘額約4.52萬億元。其實離不開兩個字「通道」;

第一類通道是「跨境融資」業務;
最早的通道是2013~2014年的監管政策套利,利用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按凈資產的10倍舉借外債的政策優勢,通過內保外貸,境外舉借外債等方式從境外借入低成本的離岸人民幣/美元資金,直接方法給下游資金需求方。在這中間,融資租賃公司並不承擔實質性風險。這一波通道業務,隨著外管局收緊跨境融資擔保、境內人民幣貸款降息、人民幣進入貶值通道後,因為不再有利差空間,目前基本暫停下來。

第二類「通道」業務是所謂的規避政策類通道,即按銀行內部信貸政策不能夠批和投放的貸款,通過融資租賃公司來做。大致有以下幾種:

1)異地貸款;
一般商業銀行都進行屬地化管理,不允許跨區域經營,但因為各種原因特別是沿海資金充裕的分行,希望做一些高利率的民企客戶。而融資租賃公司一般沒有地域限制,銀行會把這類客戶介紹給融資租賃公司,由融資租賃公司給最終借款人做售後回租或保理業務,而實際資金來自於銀行發放給融資租賃公司的貸款。說白了,就是把低利率地區的資金搬運到高利率地區。

2)限制性行業:各家銀行對貸款投放行業有很多性質,比如「兩高一剩」不得發放,鋼貿、鋼鐵、汽車、大宗商品、煤炭、礦業等等,或者對一些客戶設置了很嚴格的准入標准,這些客戶往往無法達標,就藉助融資租賃公司對接銀行資金,銀行在名義上只是給融資租賃公司投放新增貸款,但最終流向了這些限制行業,在這個過程中,融資租賃公司客觀上的確做到了增信,但是實質性風險暴露還是集中在這些高風險行業。

3)政府融資平台:大多數銀行因為合規問題現在不能夠增加政府融資平台貸款,而地方平台公司在走了一個階段的信託通道融資之後,也開始向融資租賃公司通道靠攏。相對信託貸款,融資租賃公司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有以下幾個優點:
(1)公開度低,截止目前沒有公開的租賃登記平台,對平台公司的可操作性強;
(2)融資成本比信託/資管通道要低
(3)期限可以做的長
(4)擔保條件相對寬松,資產做成售後回租,不能夠抵押的資產也可以變相抵押;

其實,在融資租賃公司直接投放給平台公司前,地方政府還想出通過縣級醫院做融資租賃,變相為地方政府融資的辦法。這里就不展開了。

4)P2P平台:e租寶之類,沒有做過類似項目,不敢展開討論。

第三類通道業務是所謂的「無中生有」通道,即通過結構設計:

(1)為沒有真實貸款用途需求的客戶創造出套現的融資結構;
(2)為沒有合格融資租賃標的物的客戶創造出融資標的物;

眾所周知,貸款用途是銀行貸前審查最重要的核查內容。但是融資租賃業務中的「售後回租」,理論上是租賃公司向承租人買入資產支付的對價,租賃公司是不會認真審核其資金貸出之後的流向的。等於幫助客戶規避了銀行審核真實貸款用途的要求。

繼直租和售後回租之後,融資租賃公司有一類「新興業務」叫做「保理」業務。然後,有些融資租賃公司突然間發現了一個金礦。保理的核心是應收賬款形成的債權,但應收賬款是可以被創造出來的,舉個例子:

A公司投標成為某電廠項目的分包商之一,未來需要為該項目提供X億元的設備,A公司提出向融資租賃公司融資,但只有中標書,還沒有簽訂正式合同,在這個時點完全不符合。A公司於是和母公司B公司簽了一個采購合同,由B公司為A公司代采購這些設備。這時有了正式的合同,就產生了未來的應收賬款,B公司就拿著這個關聯方互相簽訂的銷售合同,去找融資租賃公司做應收賬款保理獲得資金。

D. 四川自貿區注冊融資租賃有什麼優惠政策么

四大自貿區相同政策
1.統一內外資融資租賃企業准入標准、設立審批和事中事後監管,允許注冊在自貿試驗區內由省有關主管部門准入的內資融資租賃企業享受與現行內資試點企業同等待遇。
2.跨境租賃實行異地監管模式,實施屬地申報、口岸驗放。對注冊在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涉及跨關區的,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現行相關稅收政策前提下,按物流實際需要,實行海關異地委託監管。
上海自貿區
1.自貿區區內融資租賃企業可開展全流向的租賃業務,包括兩頭在內的境內租賃、兩頭在外的境外租賃、以及一頭在內一頭在外的進口或出口租賃業務。
2.自貿區內的融資租賃公司可兼營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商業保理業務。
3.區內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許可權下放,由自貿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負責審批3億美金以下注冊資本的外資融資租賃公司。
4.允許和支持各類融資租賃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項目子公司(SPV公司)並開展境內外租賃服務,並且對項目子公司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金限制。
5.自貿區內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或金融租賃公司在試驗區內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納入融資租賃出口退稅試點范圍。
6.自貿區內注冊的租賃公司或租賃公司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從境外購買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並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飛機,享受相關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
7.對於進口融資租賃,由國內承租人報關的,承租人可向海關申請分期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並允許採取保證書的方式提供擔保。
天津自貿區
1.在自貿試驗區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支持設立中國天津租賃平台,推進租賃資產公示等試點。
支持設立中國金融租賃登記流轉平台,推進租賃資產登記、公示、流轉等試點。
2.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支持融資租賃企業在東疆保稅港區設立項目子公司,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金限制。
准予飛機租賃企業以絕對控股方式設立單機項目公司;准予飛機租賃企業設立飛機專業子公司,子公司可經營多個飛機項目;項目公司開展業務前可每季度進行一次納稅申報。
3.東疆保稅港區試點促融資租賃業發展實行限時辦結制。內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辦結時限為8個工作日,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辦結時限為15個工作日。支持租賃公司業務外包,中介機構可全程代辦服務。
4.經相關部門認可,允許融資租賃企業開展主營業務相關的保理業務和福費廷業務,鼓勵租賃業境外融資。
5.簽署租賃合同涉及的融資租賃物權屬有明確登記主管部門的,應向相關登記主管部門提出租賃物權屬變更、權屬轉移、權屬轉讓申請。

E. 上海自貿區迎融資租賃「新政」,都有哪些解讀

為更好地發揮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功能,近日,上海發布《關於加快本市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爭取到2020年,實現融資租賃業務領域覆蓋面不斷擴大,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顯著提高,融資租賃資產規模佔全國比重達到30%以上。據悉,《實施意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支持在自貿區設專業子公司

《實施意見》指出,支持自貿區先行先試,促進融資租賃業集聚發展。在做好各項服務配套方面,繼續加大對融資租賃產業的扶持力度,設立專項資金;推進建設融資租賃服務創新基地;支持搭建融資租賃資產交易服務平台等。

「探索設立融資租賃產業發展基金」、「搭建融資租賃資產交易平台」等條款,在去年浦東出台的《關於促進浦東新區融資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也有所涉及。
同時,《實施意見》支持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和特殊項目公司,開展飛機、船舶和重大裝備等租賃業務。允許融資租賃公司以絕對控股方式設立單機單船等特殊項目公司。允許隸屬於同一母公司的單機單船等特殊項目公司實行住所集中登記,且與母公司住所相同。允許融資租賃公司設立飛機、船舶等專業子公司並可持續經營多個飛機、船舶等項目。
交銀租賃和招銀租賃等租賃公司已在上海自貿區設立專業子公司。交銀租賃相關負責人日前在參加「上海自貿區三周年總結評估企業座談會」時表示,上海自貿區掛牌後,交銀租賃首家獲批在區內設立航空航運專業子公司,目前注冊資本已增至15億元,「按照監管要求既可在境內設立項目公司,也可在境外設立項目公司,但資產的管理均由自貿區專業子公司負責,自貿區成立三年以來新增業務已超過了之前業務總和。」

允許開展本外幣資金池

利用上海自貿區的政策優勢,《實施意見》還支持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利用外債,舉債的外債可調入境內存放在外債專戶,實行支付結匯或意願結匯使用。同時,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開展人民幣跨境融資業務。

《實施意見》還允許融資租賃公司開展本外幣資金池業務,通過開立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和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集中境內成員公司的外債和對外放款額度,實現境內外資金的統一調配。在現行規定允許境內外幣劃轉的范圍之外,積極探索境內外匯資金劃轉管理的新模式,在交易真實、合理的前提下,融資租賃母公司與境內特殊項目公司之間的外幣資金劃轉可向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提出申請。

為加快通關速度,為融資租賃公司發展租賃進出口業務提供便利,《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對注冊在自貿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融資租賃公司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涉及跨關區的,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現行相關稅收政策前提下,按照物流實際需要,努力協調異地監管,便利通關手續。

鼓勵融資租賃業兼並重組
在培育市場方面,《實施意見》還提出應不斷拓寬融資租賃服務領域,鼓勵引導境內外資本來滬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支持具有優勢產業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兼並重組、增資擴股等擴大規模、拓展業務,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支持有實力的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跨境租賃和跨境兼並,培育跨國融資租賃集團;支持設立融資租賃中介服務機構,加快發展為融資租賃企業配套服務的專業咨詢、技術服務、評估鑒定、資產管理、資產處置等相關行業。

截至今年6月底,浦東新區集聚的融資租賃企業達1772家,較去年年末增加239家。

《實施意見》指出,將建立市級層面融資租賃管理部門溝通協調機制,由市商務委、市金融辦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加快落實本實施意見。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分工合作,落實分管領導和專人負責,細化政策措施,並搞好與國家相關部門的銜接,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門的支持。

詳情可網路自貿家zimaojia了解

F. 上海融資租賃公司可在外地經營嗎經營范圍是

可以的,執照是全國通用的,並且可在外地設分公司,上海自貿區優惠政策也多。經營范圍是融資租賃公司固有的營業范圍,都一樣。

G.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務部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第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本辦法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七條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通過直接租賃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強資產管理綜合能力,開展專業化和差異化經營。 第八條 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條件下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九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
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第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購買租賃物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第十四條 為控制和降低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對融資租賃項目進行認真調查,充分考慮和評估承租人持續支付租金的能力,採取多種方式降低違約風險,並加強對融資租賃項目的檢查及後期管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融資租賃企業在向關聯生產企業采購設備時,有關設備的結算價格不得明顯低於該生產企業向任何第三方銷售的價格或同等批量設備的價格。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企業對委託租賃、轉租賃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十七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注意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企業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系統進行登記,明示租賃物所有權。
第十九條 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應為能發揮經濟功能,並能產生持續經濟效益的財產。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
第二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後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第二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充分考慮並客觀評估售後回租資產的價值,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二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第二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款,嚴禁偷逃稅款或將非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融資租賃業務進行納稅。 第二十四條 商務部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商務部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的過程中,應依法加強管理,對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相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
第二十六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租賃行業突發事件。
第二十七條 在日常監管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應及時提報相關部門處理並將情況報告商務部。
第二十八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企業關聯交易比例、風險資產比例、單一承租人業務比例、租金逾期率等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對於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加大的企業應給予重點關注。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協助了解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務部書面上報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如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三十條 商務部建立、完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管理,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及簡要說明;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說明,報送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
第三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前述變更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應在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從業人員資質認定、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十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如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H. 融資租賃牌照能跨省使用嗎

異地;一般商業銀行都進行屬地化管理,不允許跨區域經營,但因為各種原因特別是沿海資金充裕的分行,希望做一些高利率的民企客戶。而融資租賃公司一般沒有地域限制,銀行會把這類客戶介紹給融資租賃公司,由融資租賃公司給最終借款人做售後回租或保理業務,而實際資金來自於銀行發放給融資租賃公司的。說白了,就是把低利率地區的資金搬運到高利率地區。

I. 辦理消費金融許可證需要什麼樣條件

消費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及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等。由於消費金融公司發放的貸款是無擔保、無抵押貸款,風險相對較高,銀監會因而設立了嚴格的監管標准。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金融機構的准入管理,促進金融機構依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許可證是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依法頒發的特許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法律文件。
金融許可證的頒發、更換、扣押、吊銷等由銀監會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行使上述職權。
第三條 金融許可證適用於銀監會監管的、經批准經營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外資金融機構等。
第四條 銀監會對金融許可證實行分級授權、機構審批權與許可證發放權適當分離的管理原則。
(一)銀監會負責其直接監管的金融法人機構(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許可證的頒發與管理;負責外國獨資銀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資銀行及其分行、外國銀行分行、外國獨資財務公司和中外合資財務公司等外資金融機構金融許可證的頒發與管理。
(二)銀監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局、直屬分局負責下列機構金融許可證的頒發與管理:1本轄區內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含異地支行);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3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4外資銀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機構;5除銀監會直接監管外的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6城市信用聯社、農村信用聯社(省級、地市級)、農村商業銀行法人機構;7所在地金融機構同城營業網點。
(三)銀監會地區(市、州)分局負責上述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金融許可證的頒發與管理。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收到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批准文件6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領取或換領金融許可證:
(一)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批准文件;
(二)金融機構介紹信;
(三)領取許可證人員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四)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六條 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頒發許可證時間期限為收到上述有效文件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
第七條 金融許可證載明下列內容:
(一)機構編碼(金融機構實行全國統一編碼,見附件);
(二)機構名稱(農村信用合作機構以括弧註明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
(三)依據的法律法規;
(三)機構批准成立日期;
(四)營業地址;
(五)頒發許可證日期;
(六)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的公章。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金融機構應當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申請換發金融許可證:
(一)機構更名;
(二)營業地址(僅限於清算代碼)變更;
(三)許可證破損;
(四)許可證遺失;
(五)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認為其他需要更換許可證的情形。
機構更名和營業地址變更應當將舊證繳回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並持本辦法第五條 規定的材料換領金融許可證。
許可證破損應在重新申領許可證時繳回原證。
許可證遺失,金融機構應當在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指定的報紙上聲明原許可證作廢,重新申領許可證。
第九條 金融許可證實行機構編碼終身制原則。金融機構除發生更名、營業地址(僅限於清算代碼)變更、被撤銷等原因外,機構編碼一旦確定不再改變。
金融許可證如遺失或破損,再申請換領許可證時,原機構編碼繼續沿用。
金融許可證如被吊銷,該機構編碼自動作廢,不再使用。
第十條 金融許可證頒發或更換時,應在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指定的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進行公告。
金融許可證被吊銷或注銷時,也應在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指定的報紙上進行公告。
第十一條 公告的具體內容應當包括:機構名稱、營業地址、金融機構編碼、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第十二條 金融許可證應當在機構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
金融機構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以適當方式公示其業務范圍、主要負責人。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依法對公示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金融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出租、出借、轉讓金融許可證。
第十四條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金融許可證的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機構管理檔案系統,依法披露金融許可證的有關信息。
第十五條 金融機構領取和更換金融許可證,應當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繳納審查費、注冊費等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一)不按規定換領金融許可證;
(二)損壞金融許可證;
(三)遺失金融許可證且不向銀監會報告;
(四)未在營業場所公示金融許可證;
(五)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轉讓金融許可證。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出租、出借、轉讓金融許可證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商業銀行金融許可證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 金融許可證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印製和管理。銀監會按照金融許可證編碼方法列印金融許可證,頒發時加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派出機構的單位印章方具有效。
金融許可證的保管應作為重要憑證專門管理。許可證保管、列印、頒發等職能應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同時建立金融許可證頒發、收繳、銷毀登記制度。
對於金融許可證頒發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廢證、收回的舊證、依法繳回和吊銷的許可證,應加蓋「作廢」章,作為重要空白憑證專門收檔,定期銷毀。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有沖突的,以本《辦法》為准。
附件
金融機構許可證編碼方案?
金融許可證上的金融機構編碼,參照《居民身份證》和國家標准《全國清算中心代碼》(GB13497—92)中號碼的編制原則和方法,本著統一、規范、便於識別、便於管理的原則進行編制。在制發和列印金融許可證時,金融機構編碼可由計算機系統自動生成,個別部分由人工修訂。全套編碼由2位英文字母和12位數字組成,共14位,按從左至右的順序排列。

J. 為什麼國家要大力發展融資租賃業務

原因如下:

1、目前,我國很多中小企業設備落後、技術水平低,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進行設備更新和改造尤為重要,這需要大筆資金。

2、由於中小企業規模小、信用等級低,盈利不夠穩定,完全通過銀行貸款或者境內外上市,很難滿足這些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求。

3、在這種情況下,簡便快捷、信用要求低、不需要額外的擔保或抵押的融資租賃就是一種非常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