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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央視爆出來全4s店都收金融服務費

發布時間: 2021-06-11 08:02:55

A. 被汽車4s店收了金融服務費,是不是被坑了

就目前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來看,無論是做銀行貸款,抑或是汽車金融公司貸款,4S店均會收取金額不等的手續費(有的也叫金融服務費),因為這筆款項也是汽車經銷商重要的利潤來源之一,究其收費合理性還有待進一步界定,如果認為自己承擔的費用較高,可到當地工商局主管部門進行申訴,但估計起不到什麼實質性效果,建議還是多多對比一下各金融機構的信貸產品,選擇手續簡便且利率較低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才是真正的為自己省時省錢!

B. 我在4s店貸款買的車,4s店要收取金融手續費和貸款購車風險金,合理嗎,請大家幫忙

買車分期銀行只收利息不用手續費,手續費是銷售員自己私吞或4S店和銷售員分成,他們不會寫任何收據或發票,唯一的借口就是公司的規定,非常不合理。如果強行要收,建議大家用手機錄音投訴。內行人他們是收不到的,他們這種行為非常可惡,希望大家一起抵制。另外,如果要分期直接向銀行咨詢即可,不用通過4S店,如果銀行負責的審核的人也說需要手續費,記住他的銀行工號投訴他。

在4S店裡買車,貸款買的,現在貸不下來,可要求退還定金,但4S店可不予退還。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C. 4S店私自收金融服務費的事,新能源汽車行業是否也有這種現象,有什麼靠譜的新能源汽車

就我個人了解到的情況是,金融服務費一般是針對貸款買車的情況,而新能源車目前行業內這種情況比較少。我之前買了一台山東德瑞博新能源汽車,當時就很順利,直接付了全款,也沒有什麼額外的費用,後來有點小問題拿去售後,服務態度也很好,完全不擔心。而且微型新能源汽車價格不貴的,一般都能全款買下來。所以讓我推薦的話,我當然是首推這個品牌的。

D.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有什麼辦法不交

1、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是不合法的,要想不交,可以到消費者協會上舉報投訴。汽車貸款是經銷商為了達成銷售目的而開展的延展性服務,服務的目的在於購車交易的順利達成,這筆所謂的服務費用顯然存在不合理性,並涉嫌單方面格式化條款且強制性收費。個人辦理汽車貸款,銀行是不收取金融服務費的。4S店收取的費用,大部分用來彌補利潤,並非銀行收取,也可以說是4S店幫忙辦理的中介費用。
2、金融是一種交易活動,金融交易本身並未創造價值。金融的本質是價值流通。金融產品的種類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所涉及的學術領域很廣,其中主要包括:會計、財務、投資學、銀行學、證券學、保險學、信託學等等。金融指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

E. 「金融服務費」違反法規,為何這些4S店仍「以身試法」

說起「金融服務費」應該算得上是2019年汽車圈最熱門的關鍵詞之一了,每當談起這個話題,我們總是繞不開一位西安的「女車主」,也正是因為這位女車主在4S店的一頓操作,讓西安當地的這家賓士4S店付出了「7」位數的代價,這也讓賓士品牌下定決心要痛改前非,近日咖哥就隨同一位好友前往賓士品牌4S店購車,在我們對比的幾家賓士4S店的過程中,咖哥明顯發現現在賓士4S店和以往最大的一個不同就是,基本上在進店的第一時間,接待人員都會提前告知,目前賓士品牌在銷售環節是堅決杜絕收取金融服務費的行為,這一點也讓我們感受到了賓士在這方面所作出的改進。

根據2012年銀保監會發發布的《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根據該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但是,幾乎所有汽車金融公司都屬於非銀行機構,理論上來說銀保監會的該「通知」並不適用於,可是4S店的汽車服務金融除了一部分來自汽車廠商之外,其中絕大部分資金來源都是銀行,但在銀保監會等各大監管機構的的監管之下,銀行的膽子就是再大,也不可能敢收這筆錢。這就證明了4S店明目張膽收取的這筆金融服務費,一定是中飽私囊了。對於很多消費者無法判定這筆費用是否有法律依據?咖哥找到的答案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因為4S店只是作為汽車交易的服務方,並不具備「金融服務」資質,因此對於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毫無疑問應當退還給消費者。

並且,中消協也在針對汽車市場的相關會議中,明確了經銷商不是金融機構,不能收取金融服務費,而貸款手續費本身不合法,也不能收取。為了保障消費者在消費環節中的權益和良好體驗,汽車經銷商在相關工作的執行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幾點原則:

1、消費者具有提前知情權,經銷商有義務提前告知消費者。

2、提供金融服務不能帶有強制性,消費者有選擇權,經銷商必須尊重客戶自主選擇的基礎上提供服務。

3、銷售合同內也必須明確寫明所有收費內容及名稱。

4、收費項需為用戶開具正規稅務發票。

大咖總結:

雖然我國的汽車產業在近些年獲得了飛速的發展,但在汽車行業內,尤其是銷售環節還依舊存在著許多的「貓膩」,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往往都會處於弱勢地位,由於買車而吃虧上當的各種新聞事件也是時有發生。而4S店和廣大的二級經銷商往往都是想盡一切辦法來收割消費者這把「韭菜」,像貸款金融服務費、保險、上牌、加裝精品、出庫費等等,斂財的項目可謂是琳琅滿目、豐富多彩,消費者往往都是剛剛從上一個坑裡爬出來又掉進下一個坑,在這個過程中,汽車廠商發揮自身的監管作用就顯得非常有必要,而不是和經銷商一起同流合污,侵犯消費者的正當利益。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F. 全款買車,4s店還要收金融服務費,合理嗎

全款買車的話,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是不合理的。因為全款買車設計不到金融服務。只有在貸款買車的情況下,才涉及到金融服務。才可以收取金融服務費。

G.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GPS費強賣保險違法嗎

現在是不允許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強賣保險肯定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