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銀行數字化轉型
從2014年提出「大數據重構企業智慧」,到現在描繪出「數據社會化」路線圖,浪潮集團的大數據戰略變得越來越清晰。在10月26日—27日舉辦的主題為「Only Data 數據進化世界」的2016浪潮技術與應用峰會上,浪潮集團全面展示了其大數據戰略、產品和服務。
10月26日—27日,以「Only Data 數據進化世界」為主題的2016浪潮技術與應用峰會在上海舉行。從峰會主題可以看出,數據無疑是本次峰會的重中之重。
在10月27日峰會期間舉辦的「數字化轉型成就智慧企業」論壇上,浪潮集團執行總裁王興山表示,當前整個社會正處在數字化轉型的過程中,大數據是數字化轉型的核心,是未來發展的主題、主線,企業要重視數據規劃、數據治理和數據的深度挖掘利用。
數字化轉型的核心
在峰會期間,浪潮集團基於對當前社會發展、技術應用發展的洞察和實踐,描繪了邁向「數據社會化」未來的路線圖。浪潮認為,推動數據流通,並在歷經「數據資源化」、「數據商品化」和「數據生態化」三大階段後,將實現「數據社會化」,從而最大化地釋放數據價值。
在「數字化轉型成就智慧企業」企業論壇上,浪潮強調了在數字經濟時代,數字化轉型正在重新定義並支撐企業管理的進化。對傳統企業而言,數字化轉型涉及從根本上對戰略、運營和技術進行徹底改造。企業
『貳』 銀行或金融單位的數據分析崗需要具備什麼能力
最重要還是數據治理和數據分析的能力!
近年來,隨著大數據產業的蓬勃發展,企業和政府對於自身數據資產的價值也產生了重新的認識。但遺憾的是數據本身並不能直接產生價值。當我們想利用數據產生價值的時候,很多問題都會暴露出來,比如:數據標准缺失,數據源頭不清晰,數據質量缺乏監管等。這就要求我們要有統一的數據標准和良好的數據質量來構成數據價值實現的基礎。而數據治理恰是保障這一基礎的存在。
國際數據管理協會(DAMA)對數據治理給出的定義是:數據治理是對數據資產管理行使權力和控制的活動集合。它是一個管理體系,包括組織、制度、流程、工具。
在國內企業的實際應用中,一般將數據治理和數據管理綜合考慮,認為數據治理是將數據作為組織資產而展開的一系列的集體化工作,包括從組織架構、管理制度、操作規范、信息技術應用、績效考核支持等多個維度對組織的數據模型、數據架構、數據質量、數據安全、數據生命周期等方面進行全面的梳理、建設以及持續改進的過程。
五、 數據和AI中台
隨著金融業正在邁入第四個重大發展階段--數字化時代,給各金融機構帶來了發展機遇,同時也伴隨著嚴峻的挑戰。如何解決數據孤島、新應用與老系統結合難?現有IT能力不足以支撐業務的快速變化?數據調用方式多樣且標准不統一質量差?以及數據資源未被挖掘數字化能力得不到釋放等問題,是企業面臨的共同難題。數據集成和數據資產管理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之一。
本課程將從如何進行有效的數據集成、各種數據平台建設介紹、如何有效開展數據治理,以及數據資產管理與數據中台的建設這四個大的方面進行開展。幫助企業在數字化進程中快速建立系統間的數據集成體系,支撐用戶數據集成應用的快速實現;提供完善數據管理體系和有效的完成數據整合方案,支撐起上層數據的挖掘、分析應用;對企業的發展戰略和業務創新提供有效的數據支撐,洞察企業的運營狀態和市場趨勢等,提高企業新業務靈活性,創建數據應用敏捷環境。
『叄』 2018年開始運用大數據進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企業有哪些
你好朋友,隨著時代的發展這樣的企業只有好多的。數據觀微信速遞
隨著金融科技的深入發展和多方面應用,以大數據等科技手段提收增效成為金融行業核心訴求。數據觀微信小編獲悉,3月12日,網路金融攜手愛分析聯合發布了《2018年中國大數據風控調研報告》,對能夠有效降低金融風險管理成本的大數據風控技術和市場進行了研究分析。
2017年中國大數據風控市場規模達140億人民幣,發展潛力巨大,互聯網巨頭、產業類公司、創新類公司和IT類公司四類公司紛紛入場。隨著開源類技術迅猛發展、行業趨於合規化,以及百行徵信的成立,大數據分析市場越來越趨於集中,技術、數據、場景理解、客群和獲客成為了大數據風控公司五大核心競爭力,其中,互聯網巨頭更占優勢。
『肆』 在銀行的信息科技部門做數據治理是什麼體驗
在銀行做數據治理,主要是靠著高層的支持,以及各部門廣泛的合作才能完成的。由於在體制內的工作,所以比較聽監管的話,必須得時刻的做到萬無一失。同時這個工作對人的要求比較高要懂業務,而且必須對數據和技術有一定的了解,要求比較高,但同時又比較無聊
『伍』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全文是什麼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是為了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於2007年6月21日發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義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金融機構應當勤勉盡責,建立健全和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針對具有不同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特徵的客戶、業務關系或者交易,採取相應的措施,了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安全、准確、完整、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每項交易,以提供識別客戶身份、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四條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方面的法律規定,建立和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合規管理工作,合理設計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並定期進行內部審計,評估內部操作規程是否健全、有效,及時修改和完善相關制度。
第五條金融機構應當對其分支機構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金融機構總部、集團總部應對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工作作出統一要求。
金融機構應要求其境外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在駐在國家(地區)法律規定允許的范圍內,執行本辦法的有關要求,駐在國家(地區)有更嚴格要求的,遵守其規定。如果本辦法的要求比駐在國家(地區)的相關規定更為嚴格,但駐在國家(地區)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境外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實施本辦法,金融機構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第六條金融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建立代理行或者類似業務關系時,應當充分收集有關境外金融機構業務、聲譽、內部控制、接受監管等方面的信息,評估境外金融機構接受反洗錢監管的情況和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書面方式明確本金融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在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方面的職責。
金融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建立代理行或者類似業務關系應當經董事會或者其他高級管理層的批准。
第二章 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第七條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在以開立賬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為不在本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應當識別 客戶身份,了解實際 控制 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影印件。
如客戶為外國政要,金融機構為其開立賬戶應當經高級管理層的批准。
第八條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第九條金融機構提供保管箱服務時,應了解保管箱的實際使用人。
第十條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為客戶向境外匯出資金時,應當登記匯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賬號、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在匯兌憑證或者相關信息系統中留存上述信息,並向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提供匯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賬號、住所等信息。匯款人沒有在本金融機構開戶,金融機構無法登記匯款人賬號的,可登記並向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提供其他相關信息,確保該筆交易的可跟蹤稽核。境外收款人住所不明確的,金融機構可登記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所在地名稱。
接收境外匯入款的金融機構,發現匯款人姓名或者名稱、匯款人賬號和匯款人住所三項信息中任何一項缺失的,應要求境外機構補充。如匯款人沒有在辦理匯出業務的境外機構開立賬戶,接收匯款的境內金融機構無法登記匯款人賬號的,可登記其他相關信息,確保該筆交易的可跟蹤稽核。境外匯款人住所不明確的,境內金融機構可登記資金匯出地名稱。
第十一條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在辦理以下業務時,應當識別客戶身份,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客戶身份 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一)資金賬戶開戶、銷戶、變更,資金存取等。
(二)開立基金賬戶。
(三)代辦證券賬戶的開戶、掛失、銷戶或者期貨客戶交易編碼的申請、掛失、銷戶。
(四)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
(五)為客戶辦理代理授權或者取消代理授權。
(六)轉託管,指定交易、撤銷指定交易。
(七)代辦股份確認。
(八)交易密碼掛失。
(九)修改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等資料。
(十)開通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非櫃面交易方式。
(十一)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等信用交易合同。
(十二)辦理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其他業務。
第十二條對於保險費金額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現金形式繳納的財產保險合同,單個被保險人保險費金額人民幣2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現金形式繳納的人身保險合同,保險費金額人民幣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萬美元以上且以轉賬形式繳納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確認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關系,核對投保人和人身保險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投保人、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三條在客戶申請解除保險合同時,如退還的保險費或者退還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保險公司應當要求退保申請人出示保險合同原件或者保險憑證原件,核對退保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確認申請人的身份。
第十四條在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請求保險公司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如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保險公司應當核對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確認被保險人、受益人與投保人之間的關系,登記被保險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五條信託公司在設立信託時,應當核對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了解信託財產的來源,登記委託人、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六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金融機構在與客戶簽訂金融業務合同時,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七條金融機構利用電話、網路、自動櫃員機以及其他方式為客戶提供非櫃台方式的服務時,應實行嚴格的身份認證措施,採取相應的技術保障手段,強化內部管理程序,識別客戶身份。
第十八條金融機構應按照客戶的特點或者賬戶的屬性,並考慮地域、業務、行業、客戶是否為外國政要等因素,劃分風險等級,並在持續關注的基礎上,適時調整風險等級。在同等條件下,來自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薄弱國家(地區)客戶的風險等級應高於來自於其他國家(地區)的客戶。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客戶或者賬戶的風險等級,定期審核本金融機構保存的客戶基本信息,對風險等級較高客戶或者賬戶的審核應嚴於對風險等級較低客戶或者賬戶的審核。對本金融機構風險等級最高的客戶或者賬戶,至少每半年進行1次審核。
金融機構的風險劃分標准應報送中國人民銀行。
第十九條在與客戶的業務關系存續期間,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關注客戶及其日常經營活動、金融交易情況,及時提示客戶更新資料信息。
對於高風險客戶或者高風險賬戶持有人,金融機構應當了解其資金來源、資金用途、經濟狀況或者經營狀況等信息,加強對其金融交易活動的監測分析。客戶為外國政要的,金融機構應採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資金來源和用途。
客戶先前提交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已過有效期的,客戶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更新且沒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機構應中止為客戶辦理業務。
第二十條金融機構應採取合理方式確認代理關系的存在,在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要求對被代理人採取客戶身份識別措施時,應當核對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登記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
第二十一條除信託公司以外的金融機構了解或者應當了解客戶的資金或者財產屬於信託財產的,應當識別信託關系當事人的身份,登記信託委託人、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第二十二條出現以下情況時,金融機構應當重新識別客戶:
(一)客戶要求變更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種類、身份證件號碼、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
(二)客戶行為或者交易情況出現異常的。
(三)客戶姓名或者名稱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和司法機關依法要求金融機構協查或者關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錢和恐怖融資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稱相同的。
(四)客戶有洗錢、恐怖融資活動嫌疑的。
(五)金融機構獲得的客戶信息與先前已經掌握的相關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六)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點的。
(七)金融機構認為應重新識別客戶身份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金融機構除核對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外,可以採取以下的一種或者幾種措施,識別或者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一)要求客戶補充其他身份資料或者身份證明文件。
(二)回訪客戶。
(三)實地查訪。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
(五)其他可依法採取的措施。
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的規定需核對相關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證的,應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查。其他金融機構核實自然人的公民身份信息時,可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查。
第二十四條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向客戶銷售金融產品時,應在委託協議中明確雙方在識別客戶身份方面的職責,相互間提供必要的協助,相應採取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
符合下列條件時,金融機構可信賴銷售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客戶身份識別結果,不再重復進行已完成的客戶身份識別程序,但仍應承擔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責任:
(一)銷售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採取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符合反洗錢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要求。
(二)金融機構能夠有效獲得並保存客戶身份資料信息。
第二十五條金融機構委託金融機構以外的第三方識別客戶身份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夠證明第三方按反洗錢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要求,採取了客戶身份識別和身份資料保存的必要措施。
(二)第三方為本金融機構提供客戶信息,不存在法律制度、技術等方面的障礙。
(三)本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時,能立即獲得第三方提供的客戶信息,還可在必要時從第三方獲得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明文件的原件、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委託第三方代為履行識別客戶身份的,金融機構應當承擔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金融機構在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時,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和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以下可疑行為:
(一)客戶拒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
(二)對向境內匯入資金的境外機構提出要求後,仍無法完整獲得匯款人姓名或者名稱、匯款人賬號和匯款人住所及其他相關替代性信息的。
(三)客戶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新客戶基本信息的。
(四)採取必要措施後,仍懷疑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的。
(五)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時發現的其他可疑行為。
金融機構報告上述可疑行為參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發布)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5)數據治理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參考資料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公報-2008年第6號
『陸』 金融行業如何做好數字化轉型
產業數字化已成未來產業發展大趨勢,勢在必行。中大咨詢專家認為金融行業的數字化轉型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深挖潛能,實現決策管理的數據驅動。金融機構要懂得利用產業數字化數據量龐大、信息化程度高、數據管理集中化等特點,用數據驅動管理,實現快速科學決策。
第二,開拓創新,加快運營機制的敏捷重塑。金融機構IT系統要從以賬戶為中心向以用戶為中心、以場景為中心的運營模式轉變,構建一個更科學、更合理的金融運作體系。
第三,與時俱進,聚焦業務模式的智慧再造。要與時俱進,金融行業可以基於雲計算平台和全局統一客戶視圖,實現線上線下信息互通共享,打造高效融通的全渠道服務能力。
第四,多向賦能,推動生態體系的協同共建。要聯動其他產業共同發展共生,建立相互連通、相互融合、相互滲透的數字生態網路,打造金融數字化綜合性服務平台。
第五,披堅執銳,強化風險防控的科技武裝。金融行業事關經濟發展,其安全性乃重中之重。要強化金融風險防控,完善金融監管體系 ,以技術防控風險,全面提高金融業風險抵禦能力。
『柒』 大數據怎樣影響著金融業
大數據可以挖掘和分析金融信息深層次的內容,使決策者能夠把握重點,引導戰略方向。
正在來臨的大數據時代,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將在網路信息平台上全面展開,說到底就是「數據為王」。誰掌握了數據,誰就擁有風險定價能力,誰就可以獲得高額的風險收益,最終贏得競爭優勢。
中國金融業正在步入大數據時代的初級階段。經過多年的發展與積累,目前國內金融機構的數據量已經達到100TB以上級別,並且非結構化數據量正在以更快的速度增長。金融機構行在大數據應用方面具有天然優勢:一方面,金融企業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積累了包括客戶身份、資產負債情況、資金收付交易等大量高價值密度的數據,這些數據在運用專業技術挖掘和分析之後,將產生巨大的商業價值;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具有較為充足的預算,可以吸引到實施大數據的高端人才,也有能力採用大數據的最新技術。
總體看,正在興起的大數據技術將與金融業務呈現快速融合的趨勢,給未來金融業的發展帶來重要機遇。
首先,大數據推動金融機構的戰略轉型。在宏觀經濟結構調整和利率逐步市場化的大環境下,國內金融機構受金融脫媒影響日趨明顯,表現為核心負債流失、盈利空間收窄、業務定位亟待調整。業務轉型的關鍵在於創新,但現階段國內金融機構的創新往往淪為監管套利,沒有能夠基於挖掘客戶內在需求,提供更有價值的服務。而大數據技術正是金融機構深入挖掘既有數據,找准市場定位,明確資源配置方向,推動業務創新的重要工具。
其次,大數據技術能夠降低金融機構的管理和運行成本。通過大數據應用和分析,金融機構能夠准確地定位內部管理缺陷,制訂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實行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模式,進而降低管理運營成本。此外,大數據還提供了全新的溝通渠道和營銷手段,可以更好的了解客戶的消費習慣和行為特徵,及時、准確地把握市場營銷效果。
第三,大數據技術有助於降低信息不對稱程度,增強風險控制能力。金融機構可以擯棄原來過度依靠客戶提供財務報表獲取信息的業務方式,轉而對其資產價格、賬務流水、相關業務活動等流動性數據進行動態和全程的監控分析,從而有效提升客戶信息透明度。目前,先進銀行已經能夠基於大數據,整合客戶的資產負債、交易支付、流動性狀況、納稅和信用記錄等,對客戶行為進行全方位評價,計算動態違約概率和損失率,提高貸款決策的可靠性。
當然,也必須看到,金融機構在與大數據技術融合的過程中也面臨諸多挑戰和風險。
一是大數據技術應用可能導致金融業競爭版圖的重構。信息技術進步、金融業開放以及監管政策變化,客觀上降低了行業准入門檻,非金融機構更多地切入金融服務鏈條,並且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監管盲區佔得一席之地。而傳統金融機構囿於原有的組織架構和管理模式,無法充分發揮自身潛力,反而可能處於競爭下風。
二是大數據的基礎設施和安全管理亟待加強。在大數據時代,除傳統的賬務報表外,金融機構還增加了影像、圖片、音頻等非結構化數據,傳統分析方法已不適應大數據的管理需要,軟體和硬體基礎設施建設都亟待加強。同時,金融大數據的安全問題日益突出,一旦處理不當可能遭受毀滅性損失。近年來,國內金融企業一直在數據安全方面增加投入,但業務鏈拉長、雲計算模式普及、自身系統復雜度提高等,都進一步增加了大數據的風險隱患。
三是大數據的技術選擇存在決策風險。當前,大數據還處於運行模式的探索和成長期,分析型資料庫相對於傳統的事務型資料庫尚不成熟,對於大數據的分析處理仍缺乏高延展性支持,而且它主要仍是面向結構化數據,缺乏對非結構化數據的處理能力。在此情況下,金融企業相關的技術決策就存在選擇錯誤、過於超前或滯後的風險。大數據是一個總體趨勢,但過早進行大量投入,選擇了不適合自身實際的軟硬體,或者過於保守而無所作為都有可能給金融機構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應該怎樣將大數據應用於金融企業呢?
盡管大數據在金融企業的應用剛剛起步,目前影響還比較小,但從發展趨勢看,應充分認識大數據帶來的深遠影響。在制訂發展戰略時,董事會和管理層不僅要考慮規模、資本、網點、人員、客戶等傳統要素,還要更加重視對大數據的佔有和使用能力,以及互聯網、移動通訊、電子渠道等方面的研發能力;要在發展戰略中引入和踐行大數據的理念和方法,推動決策從「經驗依賴」型向「數據依靠」型轉化;要保證對大數據的資源投入,把渠道整合、信息網路化、數據挖掘等作為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和創新產品的重要基礎。
(一)推進金融服務與社交網路的融合
我國金融企業要發展大數據平台,就必須打破傳統的數據源邊界,注重互聯網站、社交媒體等新型數據來源,通過各種渠道獲取盡可能多的客戶和市場資訊。首先要整合新的客戶接觸渠道,充分發揮社交網路的作用,增強對客戶的了解和互動,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其次是注重新媒體客服的發展,利用各種聊天工具等網路工具將其打造成為與電話客服並行的服務渠道。三是將企業內部數據和外部社交數據互聯,獲得更加完整的客戶視圖,進行更高效的客戶關系管理。四是利用社交網路數據和移動數據等進行產品創新和精準營銷。五是注重新媒體渠道的輿情監測,在風險事件爆發之前就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置,將聲譽風險降至最低。
(二)處理好與數據服務商的競爭、合作關系
當前各大電商平台上,每天都有大量交易發生,但這些交易的支付結算大多被第三方支付機構壟斷,傳統金融企業處於支付鏈末端,從中獲取的價值較小。為此,金融機構可考慮自行搭建數據平台,將核心話語權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另一方面,也可以與電信、電商、社交網路等大數據平台開展戰略合作,進行數據和信息的交換共享,全面整合客戶有效信息,將金融服務與移動網路、電子商務、社交網路等融合起來。從專業分工角度講,金融機構與數據服務商開展戰略合作是比較現實的選擇;如果自辦電商,沒有專業優勢,不僅費時費力,還可能喪失市場機遇。
(三)增強大數據的核心處理能力
首先是強化大數據的整合能力。這不僅包括金融企業內部的數據整合,更重要的是與大數據鏈條上其他外部數據的整合。目前,來自各行業、各渠道的數據標准存在差異,要盡快統一標准與格式,以便進行規范化的數據融合,形成完整的客戶視圖。同時,針對大數據所帶來的海量數據要求,還要對傳統的數據倉庫技術,特別是數據傳輸方式ETL(提取、轉換和載入)進行流程再造。其次是增強數據挖掘與分析能力,要利用大數據專業工具,建立業務邏輯模型,將大量非結構化數據轉化成決策支持信息。三是加強對大數據分析結論的解讀和應用能力,關鍵是要打造一支復合型的大數據專業團隊,他們不僅要掌握數理建模和數據挖掘的技術,還要具備良好的業務理解力,並能與內部業務條線進行充分地溝通合作。
(四)加大金融創新力度,設立大數據實驗室
可以在金融企業內部專門設立大數據創新實驗室,統籌業務、管理、科技、統計等方面的人才與資源,建立特殊的管理體制和激勵機制。實驗室統一負責大數據方案的制定、實驗、評價、推廣和升級。每次推行大數據方案之前,實驗室都應事先進行單元試驗、穿行測試、壓力測試和返回檢驗;待測試通過後,對項目的風險收益作出有數據支撐的綜合評估。實驗室的另一個任務是對「大數據」進行「大分析」,不斷優化模型演算法。在「方法論上。
(五)加強風險管控,確保大數據安全。
大數據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信息不對稱問題,為金融企業風險管理提供更有效的手段,但如果管理不善,「大數據」本身也可能演化成「大風險」。大數據應用改變了數據安全風險的特徵,它不僅需要新的管理方法,還必須納入到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統一監控和治理。為了確保大數據的安全,金融機構必須抓住三個關鍵環節:一是協調大數據鏈條中的所有機構,共同推動數據安全標准,加強產業自我監督和技術分享;二是加強與監管機構合作交流,藉助監管服務的力量,提升自身的大數據安全水準;三是主動與客戶在數據安全和數據使用方面加強溝通,提升客戶的數據安全意識,形成大數據風險管理的合力效應。
『捌』 數據管理的反洗黑錢
數據管理是反洗黑錢 (AML) 的核心所在
金融服務提供商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更加深入地了解他們的客戶。洗黑錢是許多政府在打擊犯罪和恐怖主義時考慮的一個主要問題,正因如此,他們已針對其管轄范圍內運營的金融服務組織發布了眾多指南。
數據管理是反洗黑錢 (AML) 的核心所在。例如,歐盟的《反黑錢第三指令》和《美國愛國者法案》都很注重以下領域中需要受到關注和嚴格管理的數據質量:
·客戶身份標識
·了解客戶 (KYC)
·客戶(或增強的)盡職調查
反洗黑錢中的Informatica數據質量解決方案
Informatica ® Data Quality TM 包括用於業務和合規性數據分析的桌面工作台。它易於使用的界面可讓那些需要充分了解數據和業務流程的用戶創建自身的數據質量規則,以確定潛在的可疑或欺詐行為。 這種易於使用的功能是企業的一個關鍵優勢。簡言之,無需等待獨立部門來制定和部署規則,從而由於實施時間的延遲而增加泄露風險。如今,公司不但可以制定、部署和集中管理規則,而且還可以快速對不斷變化的業務情況做出反應。
Informatica Data Quality 解決方案用於交叉引用多個數據集。這種交叉引用可讓企業按照以下列表來識別和驗證客戶和交易數據:
· 觀察列表(內部、政府和第三方)
· 死亡率列表
· 政界人士 (PEP) 列表
· 抑制列表
· 地址數據
· 參考數據
最後,一旦規則建立後,可以通過 IT 組織對它們進行部署和優化,並設定為定期執行。這種自動檢查可以確保在使用定期、計劃的批處理作業的持續基礎上管理數據,非常適用於連續的客戶盡職調查 (CDD) 和特殊的可疑活動報告。
反洗黑錢(AML)中的客戶信息計劃制定規則
企業必須詳盡地了解他們的客戶。銷售、營銷和金融部門的有效運作都必須有準確和最新的客戶數據。
過去,與數據保護相關的各種法規都要求更好的客戶數據質量,例如《銀行保密法》(美國)和 HIPAA。但是,立法者和監管者已通過附加的合規舉措對最近的一些違規行為做出了反應,包括《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歐盟的《反黑錢第三指令》、《美國愛國者法案》、《金融工具市場法規》(MiFID) 和 Solvency II。
這其中的許多舉措表明了企業在以下領域內的整合要求:
·數據治理
·數據集成
·數據存儲和倉庫
· 商業智能和報告
縱觀所有這些規則,表明了對管理數據質量計劃的一貫要求。有時候,這是一種隱含的要求,但在一般情況下,數據質量要求卻是明確的:
需要實施涵蓋所有開戶客戶的程序:
1. 捕獲所有客戶的 ID信息
2. 驗證客戶身份
3. 通知 CIP 流程的客戶
4. 將客戶姓名與政府列表進行比較
所需的身份信息(在開戶之前):
1. 姓名
2. 街道地址(不需要郵政信息)
3. 出生日期(個人)
4. 身份號碼(對於美國公民,必須為美國納稅人身份證號碼)。
第 326 節:客戶確認計劃
《美國愛國者法案》
要管理他們的客戶信息計劃 (CIP),許多金融機構均會依賴於 Informatica 的數據質量產品。業務分析師使用基於角色的 Data Quality Workbench 來定義規則,以確保 CIP 所需的數據適合於其目的。
通常情況下,需要衡量和報告以下數據質量維度:
· 完整性: 確保填寫所有 CIP數據
· 符合性: 確保所有 CIP數據的格式均正確無誤
· 一致性: 分析多個屬性以保證數據的一致性,例如貨幣與國家/地區和城市與
國家/地區
· 重復性: 此客戶是否已經存在?
· 真實性: 此客戶是否在 PEP 列表上?此客戶是否與員工相關 (KYE)?此客戶是
否與其他客戶相關?
· 准確性: 確保 CIP數據都有效:日期、產品代碼、地址
· 范圍: 本次交易是否超過某一數量?帳戶上的貨幣交易數量是否超過某一
水平?
分析師可以使用此類報告,快速確定在基於風險的 CIP 中需要引起關注的數據差異。例如:
· 居住的國家/地區
· 客戶業務的性質
·帳戶或銀行產品的類型
· 交易數量和交易值
· 客戶在 PEP 列表上
在數據捕獲(例如,打開新的帳戶)或通過批處理時,都可以生成高度精確的搜索結果和數據質量異常報告。通常情況下,數據質量改善流程適用於現有的客戶或交易數據,以提高 CDD 或促進歷史審查。可以使用 Informatica 或第三方報告引擎來提交報告。
『玖』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什麼原則按規定管理消費者信息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真實、及時、完整、有效和安全原則按規定管理消費者信息。
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全覆蓋原則。數據治理應當覆蓋數據的全生命周期,覆蓋業務經營、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數據,覆蓋內部數據和外部數據,覆蓋監管數據,覆蓋所有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二)匹配性原則。數據治理應當與管理模式、業務規模、風險狀況等相適應,並根據情況變化進行調整。
(三)持續性原則。數據治理應當持續開展,建立長效機制。
(四)有效性原則。數據治理應當推動數據真實准確客觀反映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情況,並有效應用於經營管理。
(9)數據治理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對數據治理不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慎經營規則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採取相應措施:
(一)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責令限期改正;
(二)與公司治理評價結果或監管評級掛鉤;
(三)依法採取監管措施及實施行政處罰。
『拾』 大數據在金融業的應用可以發揮哪些作用
有了大數據,自然就要有大數據技術,即從各種各樣類型的巨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價值信息的技術,強調快,這是大數據技術與傳統數據挖掘技術的重要區別。
從巨量數據中提取的有價值信息,即是大數據在各個領域的具體運用,比如基於大數據進行客群的細分,進而提供定製化服務;基於大數據模擬現實環境,進而進行精準評估和預測;基於大數據進行產品和模式創新,降低業務成本、提升經營效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