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監管層「三道紅線」後再亮劍,設置銀行涉房貸款佔比「安全線」
繼「三道紅線」後,監管層對於房地產資金層面的監管再「亮劍」。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簡稱「《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通知》,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機構設置過渡期,並建立區域差別化調節機制。
在業內看來,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規,從資金端對房地產信貸進行額度限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手段之一,預計從明年開始,銀行業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或將放緩。
防範金融風險,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根據《通知》,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參照執行。
那麼,為何要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表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借鑒國際經驗並結合我國國情,研究制定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提高金融體系韌性和穩健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約束,優化信貸結構,支持製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表示,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規是從資金端對房地產信貸進行額度限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手段之一,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和防範房地產金融風險,推動房地產與金融與實體經濟平衡發展。而就其原因來看,過去一段時間,金融信貸中涉及房地產的比例較高,不僅增加了企業和居民的杠桿水平,也擠佔了社會信貸資源,不利於構建國內大循環。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潘浩表示,「三道紅線」是對房地產資金需求端的管理,此次「涉房貸」集中管理制度則是對資金供給端的收緊。
分五檔設置涉房貸款佔比上限,個貸佔比最高不超32.5%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央行新規,分檔設置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涉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對於超標者設置調整時間並要求制定調整方案。
《通知》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並綜合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規模發展、房地產系統性金融風險表現等因素,適時調整適用機構覆蓋范圍、分檔設置、管理要求和相關指標的統計口徑。
央行新政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
其中,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第一檔為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32.5%;第二檔為中資中型銀行,包括招商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等,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20%;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2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17.5%;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1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12.5%;第五檔為村鎮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1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7.5%。
對於佔比超出管理要求的,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對於當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要求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其中,適用於第一檔和第二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適用於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
許小樂表示,從銀行分類比例來看,規模越小,房地產貸款的比例限制越低,對大型銀行相對比較寬松。潘浩指出,以往「小銀行」通過更「靈活」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拓展該部分業務的空間將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資格等方面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業內:未來銀行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或將放緩
央行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設置涉房貸款余額上限,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房地產市場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稱,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許小樂表示,央行新政對於短期市場不會造成大的影響。其一,設置的額度比例與今年的情況基本符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業性房地產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28.8%,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19.8%,平均水平低於管理目標限制。其二,根據年末銀行的實際情況設定了過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過渡期時間越長,讓銀行和貸款主體有足夠的時間平穩調整,避免過大變動。
具體到單個銀行機構,植信投資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馬泓表示,絕大部分大型和中型銀行指標較為健康,但也存在部分大型或者中型銀行在個別指標上「踩線」的情況,而中小城商行則在涉房貸款業務方面可能需要作出更多調整。具體來看,根據2020年上半年財報,大型銀行中建行和郵儲銀行個人信貸余額佔比超過32.5%的「紅線」,分別為34.4%和33.6%,但兩家大行總體涉房貸款比例都低於40%。中型銀行中,招商銀行個人貸款余額佔比24.7%、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33.2%,均超過「紅線」。中小城商行中,有相當比例的銀行指標超過「紅線」,例如廈門銀行、齊魯銀行等。
「可以預見的是,從2021年開始,銀行業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將有可能放緩,結合貸款質量(不良率)綜合考慮,相較個人住房貸款而言,針對房地產開發商的貸款下降的比重可能更多,對住房金融長期風險的平抑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馬泓表示。
馬泓還表示,從趨勢來看,未來對租賃住房的貸款業務有可能將會增加。《通知》指出,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❷ 想報考廈門銀行,這個銀行的發展前景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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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銀行校園招聘銀行介紹:廈門銀行發展前景
日前,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海西發展面臨新的機遇,兩岸經貿和金融交流合作將更加緊密。對於未來閩台金融業的進一步合作,大陸銀行機構首位台籍行長--廈門市商業銀行行長高朝陽認為,這是大勢所趨,是兩岸產業合作的必然結果。
【大陸吸引台金融機構目光】
如今,台商在大陸投資已有20多年的歷史了,台商在大陸積累了一定的產業基礎,對大陸經濟增長的貢獻也非常大。但是兩岸經貿往來過程中始終沒有做的就是金融。這些年,很多台灣資本通過第三地或其他渠道來到大陸投資,為大陸經濟發展做貢獻,但是由於兩岸在金融上沒有建立聯系,台灣資本進入大陸非常不容易。高朝陽說,如果未來兩岸銀行業能夠互相合作,企業能夠在兩邊都開設戶頭,那麼對台商來說就太方便了。比如大陸的銀行如果在台北設立了分行,那麼台灣那邊的資金通過大陸銀行的系統劃轉過來就非常便捷。
去年,台灣富邦金控成功通過香港富邦銀行入股廈門市商業銀行,成為首家參股大陸銀行機構的台資金融機構。海西經濟區的快速發展和廣闊市場,是富邦參股廈商行的因素之一。
而不久前,國務院通過了支持加快海西建設的若干意見,更是讓人們對未來兩岸金融交流與合作充滿了期待。"如果兩岸金融合作真正實現,不止富邦要來,台灣很多金控公司都要過來",高朝陽介紹說,相比日漸飽和的台灣金融市場來說,大陸市場吸引著很多台灣金融機構的目光。
【把台商的信用搬到大陸來】
現在,來大陸投資的台商越來越多,他們對銀行的需求也很高。對此,大陸銀行機構與台灣銀行業最近幾年才開始接觸,進行一些合作,但不是很普遍。台灣銀行機構開設的信用證等融資擔保依據在大陸融資還不是很容易。現在,廈商行正在籌劃成立服務台商的專營機構,考慮如何把台商在台灣的信用搬到大陸來,在大陸為他們提供融資服務。"畢竟大陸銀行對台資中小企業還不是很了解,這方面富邦參股廈商行後就可以很好地發揮我們的優勢。"
與此同時,高朝陽透露,隨著兩岸金融業的進一步合作,未來富邦將考慮把旗下的壽險、財險以及其他業務帶到大陸,通過廈商行這個通路來擴展業務。
正是看到了國務院支持海西建設的大好時機,廈商行也積極准備在福建省內其他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為海西經濟區建設貢獻力量。高朝陽說,他們當前正准備推出兩岸美元快速匯款業務,屆時,台灣那邊的資金可以很快地匯到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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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3)廈門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評估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❹ 金融部門評估規劃的評估方法
金融穩健指標分析、壓力測試以及國際標准與准則評估是FSAP的主要評估方法。
金融穩健指標是IMF為監測金融機構和市場的穩健程度,以及金融機構客戶的穩健程度而編制的一系列指標,用來分析和評價金融體系的實力和脆弱性。通過分析FSIs,可以評估金融部門面對沖擊時的脆弱程度,分析金融部門在受到沖擊後可能對宏觀經濟層面造成的影響。金融穩健指標包括核心指標和鼓勵指標兩類。核心指標只涵蓋銀行業,借鑒了「駱駝評級(CAMEL)」的框架,包括資本充足性、資產質量、盈利能力、流動性和對市場風險的敏感性五個方面共12項具體指標。鼓勵指標包括存款機構、其他金融機構、非金融公司部門、市場流動性、住戶部門和房地產市場等方面共27項具體指標。
壓力測試旨在分析宏觀經濟變數的變動對金融體系穩健性可能產生的影響,評估因宏觀經濟金融聯系而產生的風險和脆弱性。壓力測試可用於單個機構和整個金融體系,風險因素主要包括利率、匯率、信貸、流動性以及資產價格等,研究方法包括敏感性分析(sensitivity analysis)、情景分析(scenario analysis)和傳染性分析(contagion analysis)等。
國際標准與准則評估旨在從宏觀經濟政策的穩健性和透明度、審慎監管對金融機構穩健運行的影響、金融基礎設施(包括公司治理、會計和審計標准等)的有效性等方面評估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其評估結果體現為《標准與准則遵守情況報告》(Reports on Observance of Standards and Codes,ROSCs)。FSB確認了12項國際標准與准則,FSAP評估下的標准與准則評估涵蓋其中的9項,它們是《貨幣與金融政策透明度良好行為准則》、《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重要支付系統核心原則》、《反洗錢與打擊恐怖主義融資40+9條建議》、《證券監管目標與原則》、《保險監管核心原則和方法》、《公司治理原則》、《國際會計標准》、《國際審計標准》。
❺ 廈門銀行屬於什麼銀行
廈門銀行屬於商業銀行
一、廈門銀行簡介:
廈門銀行是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簡稱,其前身為成立於1996年11月的廈門市商業銀行。2009年9月21日,中國銀監會印發《關於廈門市商業銀行更名的批復》,正式批准廈門市商業銀行更名為「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啟用由四方藍海與一枚金黃三角梅組成的全新品牌標識。
二、相關知識:銀行業金融機構分類:
1、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3家: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國開行2008年轉為商業銀行) ;
2、大型商業銀行5家: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3、股份制商業銀行12家:
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恆豐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
4、城市商業銀行147家;
5、農村商業銀行85家:重慶農村商業銀行等;
6、農村合作銀行223家;
7、農村信用社2,646家;
8、郵政儲蓄銀行1家: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❻ 國際通行的銀行體系穩定性評估的指標主要有哪些相關的評價模型是什麼(從宏觀層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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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銀行業穩定性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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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盈利能力有所增強,但政府的政策支持功不可沒
一般而言,良好持續的盈利能力被看作銀行業穩定的一線「緩沖器」。它能夠給銀行提供一種保障,使銀行可以抵禦經濟衰退和資產質量惡化的意外沖擊。2005年我國銀行業盈利能力進一步改善。據國研網金融部對我國60家銀行(占我國去年銀行業總資產的比例為80.2%)的分析表明,2005年我國60家銀行實現凈利潤(net
income)1692.97億元,比去年增長82.32%。60家銀行的稅後所有者權益收益率(ROE)、資產收益率(ROA)加權平均分別為18.58%和0.61%,比2003年12.16%和0.44%的回報率高出許多,即便與歐盟銀行業0.63%的資產收益率和16.06%[4]的資本收益率相比也不落下風。另外,據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前50家大銀行(按所有者權益排序,50家銀行總資產佔2005年我國銀行業總資產的74.1%)稅前利潤總額為2285.99億元,比上一年增長了89.27%。其稅前平均資本收益率和資產收益率分別是23.12%和0.89%,是近三年表現最為搶眼的一年。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國銀行業利潤猛增的驅動力來源於國有大型銀行。伴隨國有商業銀行財務重組的成功,我國銀行業利潤貢獻格局發生了較大變化,國有商業銀行取代股份制商業銀行成為我國銀行業利潤來源的「龍頭」,2005年,四大國有銀行的利潤佔全行業凈利潤的67.26%。
在所有者權益收益率分布格局方面,2005年我國共有10家銀行的所有者權益收益率超過行業平均值,佔全行業總資產36.78%的比值。與歐盟銀行業2005年有超過65%的銀行資產賺取超過行業所有者權益收益率平均值的狀況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它反映了我國銀行業利潤分布不均衡的態勢。與有者權益收益率分布格局不同,我國銀行業資產回報率高於全國平均值的銀行資產僅占總資產的4.7%,而且絕大多數銀行是小銀行,中等規模的銀行的資產回報率基本都低於全國平均值,顯示了我國中型銀行資產規模擴張過渡,其盈利能力有待改進。
統計資料表明,在我國銀行業現有的資產結構中,信貸資產一般佔85%左右,利息收入對銀行利潤的貢獻平均達到90%左右,而在國內銀行的總營運收入當中,只有不到10%來自非利息收入,而收費業務如證券交易、保險和財務管理等只不過占資產負債表的一個較小部份。收入結構的單一化可能會影響銀行的盈利前景,因為在銀行盈利過分依賴利息收入的情況下,我國銀行利潤的多少就取決於信貸投放的多少,在宏觀經濟上行期間,銀行的盈利能力可能很好,但一旦經濟面臨下行,銀行的利潤可能會面臨收窄的風險,因為銀行信貸將急劇收縮,此時,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也可能下降,不良貸款增加,進一步吞噬銀行利潤。因此,盡管我國銀行業目前面臨總體利潤增加的良好局面,但是,我國銀行業利潤猛增的態勢沒有經過經濟周期的檢驗,一旦經濟增速放緩,銀行信貸規模將縮小,伴隨信貸高速擴展的不良貸款將繼續增加,銀行業盈利增長速度將面臨不確定性,其穩定性也將大打折扣。
(四)銀行流動性略有上升,但有流動性過剩的嫌疑
銀行「存短貸長」的業務特點決定了銀行必須保有合適的流動性水平,銀行體系中穩健的流動性頭寸既可以確保支付結算系統平穩運行,也可以阻止金融危機的發生。因此,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成為銀行核心業務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成為衡量銀行業穩定性的一個重要指標。
銀行業流動資產與短期負債的比值可以准確的衡量銀行對市場融資的依賴程度。該比值越低,即銀行對市場短期融資依賴程度越高,其流動性風險就越大。但是,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不同規模的銀行其流動性管理風格可能差異極大。小銀行的儲蓄資金主要來源於廣大的消費者儲戶,資金來源相對比較穩定,其貸款也主要發放給了家庭及小企業。一般來說,這些小銀行存多貸少,其過剩的資金大部分都投資於流動性較好的資產,其流動性一般較高。與此形成宣明對照的是,大銀行往往採取更具風險性的流動性管理模式,通過在銀行間市場不停的滾動式拆借所需短期資金。
2005年我國銀行業的流動性水平略有提高,由於各銀行流動資產數據的稀缺,我們將60家銀行分為三組分別計算各組的流動資產/消費和短期存款的平均值,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規模上的差異所帶來的偏差。經測算,我國60家銀行的流動性比率(Liquid
Assets / Cust & ST
Funding)的中位數為16.67%。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指標的算術平均值為12.99%,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指標的算術平均數為16.51,剩餘的44銀行的算術平均值為24.40%,與2004年同類指標相比略有上升,與世界銀行業2005年13.92%的平均值相比,我國銀行業各個組別的銀行流動性水平均高出不少。這也說明了我國銀行業流動性十分充足,能夠經得起信用擴張的沖擊,但也說明我國銀行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流動性過剩。
三、 我國銀行業穩定面臨的風險
(一)信貸擴張過快,銀行信用風險凸現,不良貸款可能反彈
受企業家信心指數高企及銀行增加盈利的雙重激勵,從2005年底起,我國銀行業又進入了新一輪信貸擴張期。2006年上半年,我國銀行業新增貸款2.18萬億,超過2006年貸款計劃的87%,其中,一季度和4月份新增貸款規模均創下歷史最高水平。2006年三季度,雖然新增貸款的速度放緩,但2006年銀行業累計放貸已經突破全年2.5萬億貸款計劃,達2.69萬億元。銀行信貸的過快增長可能預示銀行信用風險增加,一旦宏觀緊縮政策發生化學反應,我國銀行業不良貸款余額減少的趨勢可能中斷,甚至有可能全面反彈。此外,銀行信貸行業集中趨勢明顯,銀行對房地產等行業的新增貸款較多容易引發行業過熱,最終會引發部分行業產能過剩,針對過熱行業進行的宏觀調控將導致產業結構的局部調整,銀行新增貸款的信用風險進一步加劇。據銀監會披露,今年上半年我國銀行業在宏觀調控重點行業的貸款余額大、佔比高,11個產能過剩和潛在產能過剩行業的不良貸款余額較高,前三季度,以房地產業為代表的商業銀行中長期貸款同比增速一路攀升,從年初的16.2%,上升到9月末的21.4%,比貸款總量增速快6.8個百分點,余額達到10.9萬億元。隨著宏觀調控政策實施,經濟高速增長的態勢將面臨下行,房價也將面臨下跌風險,銀行自身持有的房地產抵押價值就會降低,從而沖抵銀行的自有資本。而銀行自有資本的下降則會使銀行減少對房地產的信貸投放,從而進一步推動房價更大幅度的下降,銀行將暴露更大的信用風險頭寸,銀行業的穩定性也將受到沖擊。
(二)銀行證券投資規模漸增,市場風險暴露部位上升
在銀行面臨的各種市場風險中,利率風險可能是最重要的。銀行業在好幾個方面都可能受到利率風險的影響:一方面直接影響銀行所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證券資產的價值;二是間接的通過影響銀行客戶的業績而危及銀行信貸質量與收入。隨著2004年底人民銀行放開銀行(農村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上限管制後,貸款利率市場化對商業銀行風險定價和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我國銀行貸款定價能力普遍不高的情況下,商業銀行還不能完全適應利率市場化可能帶來的沖擊。利率的波動會導致債券價格漲跌,從而造成銀行資本損益。
近年來,居民存款的迅速增長以及銀行體系內充裕的流動性,已迫使銀行大量投資於債券方面。據統計,我國銀行業債券投資2005年增加4400億,達4.49萬億,占據銀行總資產的比例超過10%,就2006年現有情況來看,前9個月,我國銀行業增持債券投資6870億元,其暴露市場風險的持倉部位繼續加大,由於持倉結構不合理以及我國利率衍生品市場缺失,一旦加息,銀行所持債券很可能出現利率風險,如果到時商業銀行被迫賣出債券則會給銀行造成相當巨大的損失。
(三)銀行改革受益不均,部分銀行資本金依然嚴重不足
三年來,政府主導下的國有銀行改革使得我國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但改革措施成效不一,主要銀行及大銀行顯然從改革中受益,但同時其他銀行的部分薄弱之處——主要是資本金水平仍未得到有效改善。經財務重組後,我國三大國有商業銀行以及交通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都達到10%的穩健銀行水平,建行更是超過國際活躍銀行所需求的12%的資本充足率水平。但我們注意到,資本嚴重不足仍然是中國銀行業突出的問題,即使按照較為寬松的口徑計算,中國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水平與國際銀行相比明顯偏低。按照新的資本監管口徑計算,從資本中剔除專項准備、其他准備及當年利潤等傳統項目,並且對尚未提足的貸款損失准備也從資本中扣減,同時不考慮國內外風險資產發生變動的情況,要使整體資本充足率達到8%的最低要求,則中國銀行業的資本缺口依然巨大。為數眾多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以及部分股份制銀行的資本金需求依然強勁,但大部分銀行機構缺乏有效的補充資本金的手段。銀行資本不足既制約了銀行業務的開展,又對整個銀行業穩定構成潛在的隱患。
(四)信息披露不充分是銀行業不穩定的「隱形殺手」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廣為利益相關者所詬病。盡管自銀監會成立以來這方面的情況有所改觀,但一些銀行業關鍵數據依然雲山霧罩,一般來說,不披露相關數據有兩種原因:第一,相關數據確實沒有,無法公布;第二,相關數據所揭示的行業質量太差,一旦披露將引起市場恐慌,危及目前相對穩定的金融局面。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的銀行危機以及金融危機的經驗表明,不透明的銀行體系更可能招來外界無謂的揣摩和猜測,進而引發市場參與者的恐慌,透明、全面、准確、及時地信息披露可以給銀行體系以信心和信譽,也可以確保銀行業以更加穩定的方式運行。這實際上也是將一部分銀行監管的權利交給銀行利益相關者或者范圍更廣的社會公眾,使銀行運行更加高效與穩健。
四、 我國銀行業穩定性整體評價
2005年以來,我國宏觀經濟保持持續、快速、穩定的發展,在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5大商業銀行中已經有4家經過資本重組並在香港上市。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並積極准備在海外上市。類似改革已擴展到城市商業銀行、農村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加強銀行運營、降低系統風險的改革與監管舉措已出台,整個銀行業風險得到了相當程度的緩釋。在銀行業對外開放所被動激發的銀行改革的帶動下,我國部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得到了顯著提升,整個行業的不良資產實現了「雙降」,整體的盈利性相當可觀,不良貸款撥備穩中有升,銀行流動性水平進一步增加,銀行業總體穩定性水平穩步提高,這與穆迪等國際評級機構對我銀行業所作的「穩定至正面」(見下表)評級結論極其吻合。但在總體穩定的光潔表面仍然存在一些「瑕疵」:部分銀行資本金水平嚴重不足;整個行業不良資產絕對數額依然龐大,總體比值依然偏高;銀行業整體盈利能力的持續性還需時間檢驗,不良貸款撥備尚有較大缺口等等。與此同時,我國銀行業目前還面臨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和信息披露不透明所引發的系統性風險等挑戰,維護銀行穩定的任務依然艱巨。
❼ 分檔管理房地產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需調整房貸業務比例
12月31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一則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當中列出11個要點,該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顯示,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首先,通知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所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參照執行。
其次,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具體分檔及相應管理要求見附件),並綜合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規模發展、房地產系統性金融風險表現等因素,適時調整適用機構覆蓋范圍、分檔設置、管理要求和相關指標的統計口徑。
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本通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范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於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對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確定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同時,該通知還指出,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業務調整過渡期分別設置。
針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須制定業務調整過渡期內逐步達到管理要求的調整方案,明確向管理要求邊際收斂的具體舉措。適用於第一檔和第二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於本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適用於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於本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
業務調整過渡期結束後因客觀原因未能滿足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或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評估後認為合理的,可適當延長業務調整過渡期。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對未執行本通知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額外資本要求、調整房地產資產風險權重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