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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財政性金融機構已發放短期貸款為主

發布時間: 2021-06-08 18:54:46

①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配套文件

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清理核實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是規范管理的前提。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清理核實的債務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的債務。
《通知》中「公益性項目」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通知》中「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根據協議約定、項目性質或相關政策規定確定,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一般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等財政性資金的債務。上述財政性資金暫不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因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返還、車輛通行費等專項收費收入。
《通知》中「在建項目」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經相關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並已開工建設的項目。為避免損失浪費,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應當妥善安排在建項目的後續資金。「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中的「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是指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融資的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重大項目,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等,可暫繼續執行既定融資計劃。
《通知》中「信貸審慎管理規定」是指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的相關信貸政策與管理規定及銀行自身信貸管理要求,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監發〔2009〕71號)等。
《通知》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是指地方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對相關項目採取整改、終止等措施,妥善處置。對於整改後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銀行不得再發放新的貸款。如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緩釋措施不到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足額追加抵質押等措施,否則銀行不能追加貸款。
《通知》中「逐包打開」是指要將貸款包內的每筆貸款一一對應到合格的項目,甄別貸款包的潛在風險,確實存在合規性問題和風險問題的,要採取相應保全措施。
《通知》中「逐筆核對」是指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進行逐筆核實查對,從借款主體、擔保主體、貸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貸款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通知》中「重新評估」是指重新評估貸款對應的項目的合規性和可行性,項目的效益性以及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持續性,項目資本金的可靠性,項目融資需求的合理性,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確保項目債務水平與還款水平相匹配。
《通知》中「整改保全」是指針對自查發現的風險和問題,在制度建設、項目合規性、貸款管理、操作流程、還款來源、抵押擔保等方面採取的整改保全措施。按照「規范退出、保全分離」的原則,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全額償還貸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業公司經營性質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將該類公司的貸款整體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進行管理;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一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部分償還貸款本息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採取補充完善合同手續、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等整改保全措施,強化還款約束,將其中規范後滿足一般公司類貸款條件的貸款從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剝離,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
二、關於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時,對於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包括為政府投資項目(含公益性項目)融資而組建,不承擔具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管理職能,且與下屬子公司僅是股權關系的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類型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規定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通知》中「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且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公司自身收益。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收益除項目本身經營性收益外,還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的出讓金收入和車輛通行費等其他經營性收入。
《通知》中「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今後」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後(含7月1日);「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
三、關於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通知》中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通知》中「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的規定,是指貸款資金應用於項目本身,承貸主體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市場主體。《通知》中「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是指對於自身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或者沒有可靠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等不得發放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項目貸款審查流程、程序、授權授信等要嚴格按照商業貸款審查標准,不得放鬆信貸管理條件。《通知》中「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的「項目」是指要符合《通知》第一部分所要求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
四、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於融資平台公司的新增債務,地方政府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通知》中「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種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出具擔保函;承諾在融資平台公司償債出現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提供臨時性償債資金;承諾當融資平台公司不能償付債務時,承擔部分償債責任;承諾將融資平台公司的償債資金安排納入政府預算。
五、關於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監會派出機構等,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協調機制,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報告報送財政部,抄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本次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債務核實情況(包括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的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組織實施情況;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安排情況;規范管理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② 當前我國的貨幣政策實施情況及其未來走向

貨幣政策目標是一國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採取的貨幣政策希望達到的最終目的。
包括:經濟增長、價格水平穩定、充分就業、利率穩定、匯率穩定、國際收支平衡。盡管央行不能直接帶來這些目的,卻能針對它可以影響的變數制定不同的政策。貨幣政策的諸多目標之間常常有沖突,政策可以達到一個目標,但卻也使另一個目標變得更加難以實現。
在中國,貨幣政策目標的選擇在實際中有兩種主張,一種是單一目標,以穩定幣值作為首要的基本目標;另一種是雙重目標,即穩定貨幣和發展經濟兼顧。
從各國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歷史演變中來看,無論是單一目標、雙重目標或多重目標,都不能脫離當時的經濟社會環境以及當時所面臨的最突出的基本矛盾。但貨幣政策要保持足夠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政策目標不能偏頗和多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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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央行預測判斷題 懇請各位高手給答案!!

從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幣匯率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有效地規避因匯率變動帶來的外匯風險。
存款人可以為其更新改造資金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
存款性公司概覽的負債構成了廣義貨幣。存款准備金和基礎貨幣是主要的貨幣政策操作指標。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的發展使商業銀行的經營策略在資產管理的基礎上引入了負債管理的概念。
大額支付系統實行逐筆實時處理,全額清算資金。
當外匯市場外匯供大於求時,一國貨幣當局在外匯市場上購買外匯以阻止外幣匯率的過度下跌。
德國存款保險機構的組織形式屬於非官方模式。
定期借記主要用於公共事業費、保險費、稅款和學費等各項費用的支付。
直接借記主要用於工資、保險金、養老金的支付。
發行基金從發行庫進入金融機構的業務庫後成為現金;現金從業務庫交存到發行庫後又成為發行基金。
法定存款准備金政策作為貨幣政策工具最主要的缺點是它對經濟的振動太大法定存款准備金屬於一般性政策工具。
非系統性金融風險可以通過分散化投資策略來規避,因此又稱為可分散風險。
非洲開發銀行是地區性的政府間開發性金融機構,其宗旨是促進非洲本地區成員的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
菲利普斯曲線描述的是失業率和物價上漲之間此消彼長的關系。
封閉式基金的投資者不能要求基金公司贖回基金單位,只能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各國存款保險的范圍一般不包括金融機構存款、政府存款、外幣存款。
根據流動性的不同,各國中央銀行往往將貨幣供應量分為不同的層次加以監測、分析和調控。
股份制實行「一股一票」制,社員依據入股的多少對信用社決策施加不同的影響力。
股票的市場價值是指股票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達成的成交價。
櫃台交易以未能在證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債券為主,以議價方式進行交易。
國際金融公司隸屬於世界銀行集團。
國際清算銀行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各國中央銀行之間相互合作並為國際金融業務提供便利,促進國際金融穩定。
國際收支平衡表主要記載的是居民和非居民之間進行的所有經濟交易。
國際收支順差不是指資本項目順差。
國際收支統計由國際收支平衡表和國際投資頭寸表組成,其中,國際收支平衡表是從流量的角度反映各項交易,國際投資頭寸表是從存量的角度反映國內與國外之間發生的金融資產與負債。
國庫單一賬戶與零餘額賬戶相互配合,構成財政資金支付過程的基本賬戶。
貨幣互換是指交易雙方互相交換不同幣種、相同期限、等值資金債務或資產的貨幣及利率的一種預約業務。
貨幣市場是指經營1年以內短期資金融通的市場。
貨幣統計的基本方法是在金融性公司分類的基礎上對報表數據逐級匯總、合並和軋差。
貨幣統計對象包括所有金融性公司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核心問題是貨幣供應量的變動從什麼渠道、以何種方式傳達至整個經濟體系,並引起最終支出的變動。
貨幣政策目標體系由最終目標、中介目標和操作目標三個層次組成。
金融存量和流量的關系可表述為:期初存量±期間總流量=期末存量。
金融風險是指經濟主體在金融活動中遭受損失的不確定性或可能性。
金融機構解散的法律依據是《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
金融交易部分的資金流量核算主要反映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以及國內與國外之間發生的各種金融交易。
金融企業的行業自律組織,一般實行會員制,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利理事會是協會的執機構。
金融全球化對各國金融政策會產生連鎖反應。 金融全球化給發展中國家的金融監管和調控帶來了嚴峻挑戰。
金融全球化使全球金融運行規則趨於一致,但全球金融運行規則主要考慮了發達國家的意願,而沒有完全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承受能力,但金融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有弊也有利。
金融市場具有反映經濟動向,傳播經濟信息的功能。
金融業務與機構的國際化是金融全球化的重要表現。
金融資產價格與其收益成正比,與市場收益率成反比。
經濟決定金融,不同的經濟體制決定著不同的金融組織體系。
利率主要是通過短期資本的流動來影響匯率的。
連鎖銀行制是指某一個集團通過直接購買若干銀行的多數股票來控制被收購銀行的一種組織形式。
流動性比率屬於補充性貨幣政策工具。
買入匯率是客戶向銀行賣出外匯時所使用的匯率。
美國的存款保險採取的是自願和強制相結合的方式。
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立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中所採用。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體制。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不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自行制定的。
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能源及交通運輸業是亞洲開發銀行發放貸款的重點部門。
龐大的資本流動各國際游資是引發國際金融危機最主要的原因。
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也可用於轉賬。
期貨合約為保征市場運行,實行每日結算制度。
期貨合約屬於標准化合約,在交易所內競價買賣。
企事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定期存款賬戶和個人開立的儲蓄賬戶都不屬於銀行結算賬戶。
企業景氣調查通常採用抽查的數據收集方法。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人行承諾:我國自1996年12月1日起,正式履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議第八條第二、三、四款義務,實行人民幣經常項目下可兌換。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票據所載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商業銀行的解散必須報經銀監會批准。
商業銀行將未到期但已貼現的票據再以貼現方式向其他銀行轉讓是轉貼現。
商業銀行只要其資產和負債的類型、數量及期限不一致,就會面臨利率風險。
市盈率的計算公式為:市盈率=每股價格/每股稅後凈利
數量招標是中國人民銀行用指定價格發現市場資金供求的過程。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預算外資金將逐步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
托收承付是根據購銷合同,由銷貨單位發貨後委託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款項,由購貨單位向銀行承諾付款的結算方式。
外國在華金融機構也受我國法律的約束。
國債券是指外國的政府、企業或金融機構在某國債券市場上以所在國的貨幣為面值而發行的債券。
外國駐我國的使館、領館和國際機構在我國的辦事機構等,是我國的非常住單位。
外匯管理的目的在於使國際收支和匯率能在符合本國利益的水平上保持平衡與穩定。
外商投資企業可自行向外籌借外債,但需要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
外債的風險主要是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而不是信用風險。
維護金融穩定是中國人民銀行的一項重要職責。
我國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主要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產品銷售提供服務。
我國的同城清算遵循「先收後付,收妥抵用,差額清算,銀行不墊款」的原則。
我國的信貸收支統計是反映金融機構資金來源與運用情況的統計。
我國規定,各金融機構拆出的資金只限於繳足法定準備金後的余額。
我國目前匯編國際收支平衡表時使用的貨幣單位是美元,所採用的匯率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的各種貨幣對美元的統一折算率。
我國商業銀行實行的是總分行制,分行之間不應有相互存貸的市場交易行為。
我國政府承諾,加入世貿組織後5年內,對外資銀行充分實現國民待遇,取消在市場准入中的非審慎性限制措施,實行透明度原則。
物價穩定與充分就業之間是此長彼消關系。
吸收活期存款,創造信用貨幣,是商業銀行最明顯的特徵。
洗錢和反洗錢的主要活動都是在金融領域進行的,金融機構反洗錢在反洗錢活動中處於核心地位。
現鈔買入價總是低於現匯買入價。
現金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庫轉入商業銀行業務庫稱為出庫。
向外國政府貨款由財政部負責償還。
向陷入支付危機甚至清償能力危機的金融機構提供救助性資金是中央銀行履行再貸款職能的一種體現。
小額支付系統在一定時間內對多筆支付業務進行軋差處理,凈額清算資金。
信貸政策通過窗口指導,可以引導信貸投向,促進地區產業、產品結構的調整。
信用評級是指徵信機構通過定量、定性的分析,以簡單、直觀的符號標示對中小企業和企業款項未來償還能力的評價。一級市場是籌資者實現融資目的的重要場所。
銀行掛出的外匯價目表上,現鈔買入價低於現匯買入價,現鈔賣出價等於現匯賣出價。
銀行匯票主要用於異地即期結算。
與商業銀行開辦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相比,汽車金融公司的專業化程度更高,更具有專業優勢。
再貼現屬於一般性政策工具。在股份公司的存續期間,股票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
在金融穩健統計中,存款機構部門核心指標的設置服從銀行監管的6C原則。
在一國經濟領土內具有經濟利益的機構單位都屬於該國的常駐單位。
債券的名義收益率是指債券票面上所標明的利息率。
正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
直接信用控制與間接信用指導屬於補充性貨幣政策工具。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接收從中國工商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

④ 商業銀行在央行的財政性存款戶是用來幹嘛的和存款准備金戶的目的、作用有什麼區別

存款准備金(Deposit Reserve)
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准備金本來是為了保證支付的,但它卻帶來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產品」,就是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職能,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現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編輯本段]起源
銀行(bank)起源於板凳(bench)。起初只是兌換貨幣,後來增加新業務,替有錢人保管金銀,別人把金銀存放在他的保險櫃,它給人開張收據,並收取一定的保管費。天長日久,有聰明人看出其中門道,雖然每天都有人存,有人取,但他們的保險櫃里,總有些金銀處於閑置狀態,很少有保險櫃被提空的情況。於是兌換商玩起「借雞下蛋」的把戲,別人每存一筆錢,他們只在手中保留一部分,剩下的則悉數貸出去。被兌換商保留在手裡的那部分金銀,就是後來的存款准備金。
我國的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來的,至今存款准備金率經歷了二十六次調整(1984-2004年僅調整8次,2005年0次,2006年3次,2007年至今15次)。最底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備金率由8%下調到6%;最高一次為2008年6月由16.5%上調至17.5%。
[編輯本段]作用
准備金本來是為了保證支付的,但它卻帶來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產品」,就是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職能,並最終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金融制度演進到今天,原來的「副產品」已經成為「拳頭產品」,上升到了主要地位。准備金保支付的作用倒不那麼顯山露水了,因為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商業銀行融通資金的渠道越來越寬,應付客戶提款,已經不像早期那樣過分依賴准備金了。
最簡單的說,就是各家銀行需要交給人民銀行保管的一部分押金,用以保證將來居民的提款,而如果押金交的比以前多了,那麼銀行可以用於自己往外貸款的資金就減少了。
[編輯本段]影響
1、銀行:由於資金減少,貸款利潤會減少,這對於目前仍然以存貸利差為主要利潤來源的銀行的業績有一定影響;另一方面,會催促銀行更快向其他利潤來源跟進,比如零售業務、國際業務、中間業務等,這樣也會進一步加強銀行的穩定性和盈利性。
2、企業:資金緊張,銀行會更加慎重選擇貸款對象,傾向於規模大、盈利能力強、風險小的大企業,這會給一部分非常依賴於銀行貸款的大企業和很多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造成一定影響。強者更強。
3、股市:影響非常有限,幅度比預期低,而且就目前大部分銀行的資金來說,都還比較充裕,這個比例對其貸款業務能力相當有限;另一方面,市場很早就已經預期到人民銀行的緊縮性政策,所以股市在前期已經有所消化,只是在消息出台時的瞬間反映一下而已。
4、基金:沒什麼影響,基本上是隨股市個債市走的。
5、期貨:短期有利空影響,對一些商品期貨會有較大利空影響,我國目前還未有這種類型的金融期貨,呵呵,所以基本上影響不大。
6、存款:銀行會加大力度推陳出新吸引存款,但對於老百姓而言,沒什麼影響
[編輯本段]存款准備金率
金融機構必須將存款的一部分繳存在中央銀行,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備金;存款准備金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比例則叫做存款准備金率。
打比方說,如果存款准備金率為7%,就意味著金融機構每吸收100萬元存款,要向央行繳存7萬元的存款准備金,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為93萬元。倘若將存款准備金率提高到7.5%,那麼金融機構的可貸資金將減少到92.5 萬元。
在存款准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能將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於發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即存款准備金,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備金制度有利於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隨著金融制度的發展,存款准備金逐步演變為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准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於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將相應減少。
央行決定提高存款准備金率是對貨幣政策的宏觀調控,旨在防止貨幣信貸過快增長。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但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也進一步凸顯,投資增長過快的勢頭不減。而投資增長過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貨幣信貸增長過快。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可以相應地減緩貨幣信貸增長,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一般意義上,存款准備金率這一貨幣工具被認為是比較猛烈的貨幣政策手段。
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的真實效用體現在它對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對貨幣乘數的調節。由於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與中央銀行投放的基礎貨幣量存在著乘數關系,而乘數的大小則與存款准備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銀行採取緊縮政策,可提高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從而限制了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降低了貨幣乘數,最終起到收縮貨幣量和信貸量的效果,反之亦然。但是,存款准備金率政策存在這樣三個方面的缺陷:一是當中央銀行調整存款准備金率時,商業銀行可以變動其在中央銀行的超額准備,從反方向抵消了中央銀行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的作用;二是存款准備金率對貨幣乘數的影響很大,作用力度很強;三是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對貨幣量和信貸量的影響要通過商業銀行的輾轉存、貸,逐級遞推而實現,成效較慢、時滯較長。因此,存款准備金率政策往往是作為貨幣的一種自動穩定機制,而不是將其當作適時調整的經常性政策工具來使用。
存款准備金率歷次調整
次數 時間 調整前 調整後 調整幅度
28 08年12月05日 16% 15% -1
27 08年09月25日 16.5% 16% -0.5%
26 08年09月25日 17.5% 16.5% -1%
25 08年06月25日 17% 17.5% 0.5%
25 08年06月15日 16.5% 17% 0.5%
25 08年05月20日 16% 16.5% 0.5%
24 08年04月25日 15.5% 16% 0.5%
23 08年03月25日 15% 15.5% 0.5%
22 08年01月25日 14.5% 15% 0.5%
21 07年12月25日 13.5% 14.5% 1%
20 07年11月26日 13% 13.5% 0.5%
19 07年10月13日 12.5% 13% 0.5%
18 07年09月25日 12% 12.5% 0.5%
17 07年08月15日 11.5% 12% 0.5%
16 07年06月5日 11% 11.5% 0.5%
15 07年05月15日 10.5% 11% 0.5%
14 07年04月16日 10% 10.5% 0.5%
13 07年02月25日 9.5% 10% 0.5%
12 07年01月15日 9% 9.5% 0.5%
11 06年11月15日 8.5% 9% 0.5%
10 06年08月15日 8% 8.5% 0.5%
9 06年07月05日 7.5% 8% 0.5%
8 04年04月25日 7% 7.5% 0.5%
7 03年09月21日 6% 7% 1%
6 99年11月21日 8% 6% -2%
5 98年03月21日 13% 8% -5%
4 88年9月 12% 13% 1%
3 87年 10% 12% 2%
2 85年 央行將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統一調整為10%
1 84年 央行按存款種類規定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企業存款20%,農村存款25%,儲蓄存款40%
[編輯本段]07年至今存款准備金率歷次調整後的股市表現
次數 公布時間 調整前 調整後 幅度 公布後首個交易日滬指表現
15 08年06月07日 16.5% 17.5% 1% 下跌7.73%
14 08年05月12日 16% 16.5% 0.5% 下跌1.84%
13 08年04月16日 15.5% 16% 0.5% 下跌2.09%
12 08年03月18日 15% 15.5% 0.5% 上漲2.53%
11 08年01月16日 14.5% 15% 0.5% 下跌2.63%
10 07年12月08日 13.5% 14.5% 1% 上漲1.38%
9 07年11月10日 13% 13.5% 0.5% 下跌2.4%
8 07年10月13日 12.5% 13% 0.5% 上漲2.15%
7 07年09月06日 12% 12.5% 0.5% 下跌2.16%
6 07年07月30日 11.5% 12% 0.5% 上漲0.68%
5 07年05月18日 11% 11.5% 0.5% 上漲1.04%
4 07年04月29日 10.5% 11% 0.5% 上漲2.16%
3 07年04月5日 10% 10.5% 0.5% 上漲0.43%
2 07年02月16日 9.5% 10% 0.5% 上漲1.40%
1 07年01月5日 9% 9.5% 0.5% 上漲0.94%
存款准備金率歷次調整後的股市表現(實施日)
次數 時間 調整前 調整後 調整幅度 實施後首個交易日滬指表現 存款准備金率歷次調整後的股市表現(實施日)
開盤 收盤 漲跌幅(%)
26-2 08年06月25日 17% 17.5% 0.5% ——
26-1 08年06月15日 16.5% 17% 0.5% ——
25 08年05月20日 16% 16.5% 0.5% 3601.55 3443.16 -4.48%
24 08年04月25日 15.5% 16% 0.5% 3748.38 3732.85 -0.71%
23 08年03月25日 15% 15.5% 0.5% 3644.13 3606.85 -0.63%
22 08年1月25日 14.5% 15% 0.5% 5235.91 5151.63 -2.63%
21 07年12月25日 13.5% 14.5% 1% 5233.17 5201.18 -0.63%
20 07年11月26日 13% 13.5% 0.5% 5239.34 5158.12 -2.40%
19 07年10月25日 12.5% 13% 0.5% 5934.77 6030.09 2.15%
18 07年09月06日 12% 12.5% 0.5% 5381.19 5277.18 -2.16%
17 07年08月15日 11.5% 12% 0.5% 4875.51 4869.88 -0.07
16 07年06月5日 11% 11.5% 0.5% 3902.35 4072.23 +1.04
15 07年05月15日 10.5% 11% 0.5% 3784.27 3841.27 +2.17
14 07年04月16日 10% 10.5% 0.5% 3287.68 3323.59 +0.13
13 07年02月25日 9.5% 10% 0.5% 2999 3040 +1.40
12 07年01月15日 9% 9.5% 0.5% 2668 2641 -2.74
11 06年11月15日 8.5% 9% 0.5% 1853 1886 +1.07
10 06年08月15日 8% 8.5% 0.5% 1648 1665 +0.04
9 06年07月05日 7.5% 8% 0.5% 1559 1586 +0.75
8 04年04月25日 7% 7.5% 0.5%
1633.27 1635.50 +0.14
7 03年09月21日 6% 7% 1%
1392.90 1381.44 -0.71
6 99年11月21日 8% 6% -2%
5 98年03月21日 13% 8% -5%
4 88年9月 12% 13% 1%
3 87年 10% 12% 2%
2 85年 央行將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統一調整為10%
1 84年 央行按存款種類規定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企業存款20%,農村存款25%,儲蓄存款40%
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對股市影響分析
為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抑制貨幣信貸過快增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7年10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中國人民銀行)此次上調後,准備金率將達到13%,已經達到歷史高點,這個高點是在朱總理當政採取的最高限。對於提高存款准備金對股市影響可以從以下幾點分析
第一,
是否會徹底改變資金流動性過程問題?我看不會。
先看外部環境。目前我國外匯儲備為1.43萬億美元,按照目前的速度,2009年年底外匯儲備將超過2萬億美元,如果中國提高利率達到美國的水平,則會加快人民幣升值和國際熱錢流進,內部環境:目前中國國內的活期存款和現金加起來有39萬億,可以說中國的錢多得用不完,而國外補給源還在不斷的流進,所以大家目前不必對彈葯發愁。
第二,
為加息做鋪墊,再次加息是遲早的事。從最近每月提高1次利率來看,提高存款准備金是為加息做准備,相對提高利率來說,提高存款准備金是非常溫和的..
[編輯本段]存款准備金制度改革
1998年存款准備金制度改革
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1998年3月21日起,對存款准備金制度進行改革,主要內容有以下七項:
(一)將原各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准備金存款」和「備付金存款」兩個帳戶合並,稱為「准備金存款」帳戶。
(二)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從13%下調到8%。准備金存款帳戶超額部分的總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機構自行確定。
(三)對各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按法人統一考核。法定準備金的交存分以下情況:
1.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投資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人民銀行總行。
2. 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其總行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行。
3. 各城市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總行統一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行。
4. 城市信用社(含縣聯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農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按現行體制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
5. 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統一存入其總部所在地的人民銀行總行(或分行)。
6. 經批准,已辦理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外資金融機構,其人民幣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統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銀行分行。
(四)對各金融機構法定存款准備金按旬考核。
1. 各商業銀行(不含城市商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當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每日營業終了時,各行按統一法人存入的准備金存款余額,與上旬末該行全行一般存款余額之比,不低於8%。
2. 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暫按月考核,當月8日至下月7日每日營業終了時,各金融機構按統一法人存入的准備金存款余額,與上月末該機構全系統一般存款余額之比,不低於8%。
從1998年10月起,上述金融機構統一實行按旬考核。
3. 各商業銀行(不含城市商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法人按旬(旬後5日內)將匯總的全行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報送人民銀行。
4. 現在執行按月考核存款准備金的城市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暫按月(月後8日內)將匯總的全系統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報送人民銀行。自10月份起統一執行按旬(旬後5日內)報送一般存款余額表的制度。
5. 各金融機構按月將匯總的全系統月末日計表,報送人民銀行。人民銀行定期對金融機構上報的有關數據進行稽核。
6. 從2001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法人每日應將匯總的全系統一般存款余額表和日計表,報送人民銀行。
(五)金融機構按法人統一存入人民銀行的准備金存款低於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額的8%,人民銀行對其不足部分按每日萬分之六的利率處以罰息。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在人民銀行准備金存款帳戶出現透支,人民銀行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金融機構不按時報送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和按月報送月末日計表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八條予以處罰。上述處罰可以並處。
(六)金融機構准備金存款利率由繳來一般存款利率7.56%和備付金存款利率7.02%(加權平均7.35%)統一下調到5.22%。
(七)調整金融機構一般存款范圍。將金融機構代理人民銀行財政性存款中的機關團體存款、財政預算外存款,劃為金融機構的一般存款。金融機構按規定比例將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為法定存款准備金存入人民銀行
希望採納

⑤ 向金融機構借款是屬於短期借款嗎

事業單位中的「短期借款」是指從財政部門、上級單位、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借入的有償使用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各種款項。

⑥ 資產負債表中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如何填列,都是根據部總帳的科目的期未余額直接填列嗎

不是。

資產負債表中「短期借款」可以根據總帳的科目的期未余額直接填列。但是「長期借款」項目,需要根據「長期借款」總賬科目余額扣除「長期借款」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中將在一年內到期、且企業不能自主地將清償義務展期的長期借款後的金額計算填列。

除了「短期借款」外還有其他的科目也可以根據總帳的科目的期未余額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資產」、「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等項目,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各總賬科目的余額直接填列。

(6)財政性金融機構已發放短期貸款為主擴展閱讀

資產負債表的編制方法

1、根據總賬科目余額填列

除了可以根據總帳的科目的期未余額直接填列外。有些項目則需根據幾個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計算填列,如「貨幣資金」項目,需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三個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的合計數填列。

2、根據明細賬科目余額計算填列

如「應付賬款」項目,需要根據「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兩個科目所屬的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計算填列。

3、根據有關科目余額減去其備抵科目余額後的凈額填列

如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長期股權投資」、「在建工程」等項目,應當根據「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長期股權投資」、「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准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在建工程減值准備」等科目余額後的凈額填列。

4、綜合運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如資產負債表中的「原材料」、「委託加工物資」、「周轉材料」、「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發出商品」、「材料成本差異」等總賬科目期末余額的分析匯總數。

⑦ 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其應納稅款以受託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其中,扣繳怎麼理解呢

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各種類型的企業,也可以是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部隊、學校和其他單位,或者是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經營者和其他自然人。
也就是說你作為委託方委託銀行發放委託貸款,銀行作為受託方代你繳納所得稅等稅款,你拿到的利息收益是扣除稅款之後的。類似的例子很多,比如你的工資所得稅就是由單位扣繳。

⑧ 金融機構對貸款分類的劃分是怎樣的

一般金融對貸款種類劃分大致分4種如下
1.按貸款期限長短分
可分為長期貸款(5年以上)、中期貸款(1-5年)、短期貸款(1年及1年以下,3個月以上)和臨時貸款(不足3個月)。
2.按貸款保障分
可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是只憑借款人的信用,借款人不必提供任何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3.按貸款人承擔的經濟責任
可分為自營貸款和委託貸款。
自營貸款是金融企業以合法方式籌集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
委託貸款是金融機構接受資金所有者的委託,按委託人指定的貸款對象、金額、期限、用途、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和代為按期收回的貸款。貸款利息歸委託人,金融機構收取手續費。
4.按貸款的經濟用途分
可分為生產經營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消費貸款和科技開放貸款。

⑨ 金融學方面的問題

您好
你好,我是金融專業的研究生,本科也是金融專業的。

很高興你對金融學很感興趣,因為你是工科的,所以我認為你應該從基礎學起,很多人也問過我如何學習金融這門學科的問題,我還是那句話,從經濟學基礎學起。

我推薦你先看看 微宏觀經濟學。因為不論是金融還是經濟學其他分支類學科,都是以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為基礎的。

至於看誰的書。我推薦曼昆的經濟學原理。如果你英語不是很好不能讀原著的話,就買本翻譯版的,一般是梁小民翻譯的。書一般比較貴,網上也有電子版,我覺得你還是花點錢買本,平時沒事就可以讀讀,這本書通俗易懂,而且讓你對經濟學會產生興趣的。還可以作為收藏之用。我可不是打廣告,我自己就喜歡常常看看這本書。這本書有很多出版社出版,只要是曼昆的就行,一般沒什麼問題。

你還可以看看帕金的經濟學基礎,雖然他的書沒有曼昆的通俗易懂,但是這本書是同類教科書中最詳細的,而且條理性也是最好的,很多國內的教材都是以這本書為範本的。所以推薦你看看。

還有就是人大版的高鴻業主編的微觀宏觀經濟學,這兩本書(也有合訂版)是全國很多高校的經濟學類專業用書,而且很多學校都用此教材為考研的指定用書,這樣你應該知道這本書的經典和重要性了吧。

以上是針對經濟學基礎的,你把微觀 宏觀經濟學學好了再進行下面的內容。

貨幣銀行學,你可以用復旦版的胡慶康主編的 也可以用人民大學黃達主編的。個人認為復旦版的寫的比較詳細,但是看起來比較枯燥。人大版的比較難一些。
但是兩本書都還好,都是經典用書。

國際金融,個人還是推薦用復旦版的或者用高教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兩本書都差不多。

投資學(證券投資學),個人強力推薦格雷厄姆的《證券分析》,這本書我讀了三遍以上,同樣內容十分深入淺出,格雷厄姆是現代投資學之父,所以他的書十分有代表性。你還可以用國內的教材,比如高教版的劉紅忠編寫的投資學,也是很不錯的。

以上如果你把這5門金融學專業基礎課學的差不多了,你就基本上具有了一個金融學專業學生具有的專業基礎。

此外你可以看看其他一些專業書,用於提高。
《金融工程》《金融市場與工具》《金融市場風險管理》《商業銀行管理》等
這些書的內容對你來說比較深,而且都是我上面所說5門專業基礎課的分支內容,所以你還是先打好基礎。

我認為你必須學的就是我前門所講的5門金融學科的專業基礎課。

金融學對法律和會計學習基本上還是有一點關聯的,但是書裡面都有涉及,不需要再通過專門的途徑去學習。

學習的注意事項:我自己的方法就是,多想想然後把書上所講的多聯系一下實際生活中的現象,多關注一下國際金融實事,這樣有助於你更好的理解書本上的內容。然後就是要自己把書中的條理羅列出來,做到融會貫通,不能僅僅讀一遍書帶過,要多看幾遍,每一遍對同樣一個問題或者是模型你都有更深的理解。

希望你能滿意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