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機構對於選項中哪些情況需要提交可疑可疑交易報告
金融機構對於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等情況可以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制定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准,並對其有效性負責。交易監測標准包括並不限於客戶的身份、行為,交易的資金來源、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存在異常的情形,並應當參考以下因素:
(一)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錢類型分析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二)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三)本機構的資產規模、地域分布、業務特點、客戶群體、交易特徵,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結論。
(四)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反洗錢監管意見。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關注的其他因素。
(1)對金融機構提要求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機構應當在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同時,以電子形式或書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報告,並配合反洗錢調查:
(一)明顯涉嫌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的。
(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或者影響社會穩定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或者情況緊急的情形。
Ⅱ 金融機構對於選項中哪些情況需要提交可以報告a提前償還貸款
金融機構對於以下情況需要提交可以報告提前償還貸款: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提前還貸是指:
(1)借款人將自己的貸款部分向銀行提出提前還款的申請,並保證以前月份沒有逾期且歸還當月貸款;按照銀行規定日期,將貸款部分全部一次還清或部分還清。
(2)目前最常用的兩種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這種方式在償還初期的利息支出最多,本金還得相對較小,以後隨著每月利息支出逐步減少,歸還的本金就逐步增多。
Ⅲ 混業經營對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提出哪些要求
美國在1999年簽署了《現代銀行法案》結束了長達60多年之久的銀行分業經營的法律限制,允許商業銀行混業經營。商業銀行混業經營在強調競爭和效率時,這種制度更合理,目前整個世界的趨勢是放鬆金融管制和金融自由化。因此對於我們們對於我國的混業經營不能再嚴格限制,金融監管反而應該轉向提高監管機構的監管水平上,如果我們現在繼續限制混業,只能使得我們的商業銀行在世界上更加不具備規模經濟和競爭優勢,如今商業銀行很難再通過傳統業務維持收益,特別是共同貨幣市場基金的成立。
金融監管方面:1.鼓勵銀行向積極利用和管理風險方面創新,使得銀行風險內控制度能夠加強和完善。2.嚴格執行《巴塞爾協議》的條例3.對銀行進行股份改造,引入外資和先進管理經驗。
Ⅳ 金融需求的要求
農村經濟主體對金融需求主要包括三個層次:一是貨幣需求,這是由收入水平決定的;二是信用需求,取決於可支配收入在儲蓄和消費之間的分配;三是在前二者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金融服務需求。可見,收入水平高低對金融需求起著極大的影響作用。
農戶對金融的需求主要是融出資金和融人資金兩個方面。農村企業雖然普遍面臨資金稀缺問題,但農村企業是立足於當地資源由鄉鎮投資源起,市場供求比較穩定,農村企業經營活動風險大,因此農村金融機構對其發放貸款的風險也相對較高。農村企業主要產生的是對資金融人需求為主。農村企業即鄉鎮企業,受規模小、生產不規范、技術含量低、產權不規范、高負債因素制約,財政補助只是杯水車薪,正規金融機構利率高、手續繁瑣無法滿足企業的金融需求,企業就把目標轉向非制度金融組織和民間金融市場,刺激非制度金融和民間金融的發展,為農村金融市場增添活力。
自2008年以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表現出兩個新的特點:一是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為標志,國家加大對農村的重視和投資力度,國家農村政策的調整和大量惠農政策的實施,極大地激發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二是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造成深刻影響,實體經濟受到強烈沖擊導致大量農民工返鄉經營農業,很多地區農產品出現降價、售賣難等問題。與農村經濟發展的新特點相適應,農村金融需求呈現以下新態勢:
(1)農民消費信貸需求意願變強。去年以來,國家為了拉動內需,擴大農村市場相繼出台了「家電下鄉」、「汽車下鄉」和小型農機具下鄉等活動,提高了農民對消費信貸的需求。近年來許多農戶積極擴大種植面積,提高勞動效率,降低勞動強度,產生了對各種農具及家電的需求增加,而在此時國家推出一系列下鄉活動,雙方剛好需求互相吻合,一拍即合。如果金融機構在這一時期配合國家政策,提供相應的信貸產品並給以優惠,就既能豐富農村金融市場,又能刺激農村消費市場,促進農村經濟增長。
(2)農地生產經營貸款需求增加。我國土地流轉政策措施出台後,土地流轉速度加快,出現越來越多的大規模農業種植戶,因此大規模農地經營必然要求農戶擁有更多的資本投入生產經營,隨之而來的就是生產經營的信貸需求不斷增長。
這就對農村金融機構支持提出新的高要求,推動「龍頭企業+基地+農戶」模式,並引導新的模式(業主+農戶、訂單+農戶)發展,促進農村經濟向集約化、規模化、多元化方向發展。
(3)專業合作社貸款需求明顯。各個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大力支持,自然就產生合作社對金融服務的需要,專業合作社已成為農村經濟的一種新形勢。
(4)農民工創業貸款需求增加。金融危機引起農民工回鄉,對當地政府和金融機構也提出新的難題,引導農民工重新就業。值此,國家出台農民工創業優惠政策鼓勵創業,而土地流轉、林權制度改革為創業提供機遇,都促進了創業高峰期的到來。農民工自主創業提高了對金融服務的需求。
(5)農村基礎設施信貸需求呈上升趨勢。接連的自然災害讓大家意識到改善農村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的重要性,政府和農民紛紛加大了對標准化農田、打井、修路、修渠等公益性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而這方面的投資數額大、期限長,除農民集資、政府農業補助外,還需要農村金融部門的信貸大力支持。
Ⅳ 金融機構制度建設的內容有哪些
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建設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仍然面臨著不少矛盾和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主要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結構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銀行貸款在社會融資總量中仍占絕對比重;市場發展不平衡,債券市場的發展落後於股票市場,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相對滯後;信息披露、信用評級等基本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尚未完全發揮作用;金融產品的種類和層次不夠豐富,市場的功能有待進一步提升等等。總之,金融市場創新和發展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和緊迫。
2007年,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將繼續把握發展機遇,堅持「創新、發展、規范、協調」,繼續推動產品創新和對外開放,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處理好市場發展與防範風險的關系,切實強化市場監管和市場風險防範,建設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促進金融市場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加快推進金融市場創新
以金融產品創新為重點,依靠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繼續大力推動金融創新,並建立金融創新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水平。要適應金融業務綜合化、金融活動國際化、金融交易電子化和金融產品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大力推進金融市場創新。金融市場創新一定要從我國國情出發,根據需要和可能,積極穩步推進。金融市場創新要與加強金融監管相互協調、相互促進。
一是穩步擴大銀行間市場創新產品的規模,穩步發展短期融資券市場,繼續做好金融債、商業銀行次級債、混合資本債等債券的發行管理,積極穩妥地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推動銀行間市場的快速發展;二是要加快黃金市場的產品創新,研究推出黃金衍生產品,積極探索黃金市場從現貨市場向衍生品市場過渡的有效途徑;三是要加大外匯市場創新力度,進一步研究在場外市場推出人民幣衍生產品;四是支持證券公司進行產品、服務和組織創新,豐富基金產品類別,穩步推進封閉式基金轉型的創新;五是以穩妥推出金融期貨為重點,適時推出新的商品期貨品種,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職能;六是大力加強金融衍生產品的研發工作,確立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規劃,積極推動相關機構加快金融衍生產品的研發和技術准備。
(二)加強制度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
總體而言,我國金融市場仍然處在發展初期,大力加強制度性和機制性建設是解決我國金融市場問題的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強市場法律法規制度建設,鞏固市場發展成果,制定相關的辦法或規則,爭取盡早出台《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託管和結算管理辦法》、《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等,盡快頒布《上市公司監管條例》、《證券公司監管條例》、《證券公司監管處置條例》等相關文件,進一步健全交易、信息披露、並購重組制度。二是要進一步完善行業自律組織的功能,充分發揮證券、期貨、會計師、律師和信用評級機構等行業協會或自律組織的自律管理作用,協助監管部門履行職能,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中介服務機構不斷提高自身執業水平和公信力,使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等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真正在金融市場發展中發揮作用。
(三)處理好市場發展與防範風險的關系
有效的監管體系是維護金融市場良好秩序和促進金融市場長遠健康發展的保障。要切實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監管的理念,通過實施有效的監管,努力提高市場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場的系統風險。同時順應金融業綜合經營的趨勢,不斷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積極探索功能監管的新思路,加強金融監管部門在統一金融產品標准、統一執法合作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推動市場協作監管機制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提高監管效率,努力構建保障金融市場協調健康發展、有效防範化解風險的長效機制。要加強金融市場體系和跨市場風險監測指標體系的研究,建立起金融市場的風險預警體系,妥善處理推動金融市場創新發展與加強風險防範的關系。
(四)構建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
多層有序、結構合理、運行安全的統一金融市場體系是金融市場快速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要以推進產品創新和制度建設為抓手,以增強市場功能為著力點,加快發展和構建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和比重。加快發展債券市場,穩步發展股票市場,積極穩妥地發展期貨市場。同時,也要注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保險市場等的協調發展,建立各市場之間穩定、規范、合法的市場准入和資金流動渠道,進一步提高金融市場的整體效率,充分發揮金融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
當前要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直接融資的主渠道,債券市場對於有效配置金融資源、保障貨幣政策有效傳導、維護宏觀經濟健康運行等發揮著重要作用。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我國債券市場發展全局,促進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努力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完善債券管理體制、市場化發行機制和發債主體的自我約束機制。要堅持創新理念,加強債券市場產品和工具的創新;建立規范的市場機制,包括債券發行的備案管理、信息披露和債券評級等;注重債券市場的協調和統籌,主要依託場外市場,促進場外市場與場內市場的互通互聯;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積極引入和培育證券公司、保險機構、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堅持市場化發展方向,充分發揮債券市場行業自律的作用。
當前要穩步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資本市場作為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著血液調節中樞的功能。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對於提高市場的籌資能力和資本配置功能,對於保護好市場、控制市場風險具有重大意義。要依託現有市場體系,逐步形成以交易所主板市場和中小企業板市場為主體,以場外交易市場為補充,各類市場內部合理分層的資本市場體系,並通過各層次市場的差別化制度安排,實現市場風險的分層管理和市場整體效率的提高。要穩步發展股票市場,積極培育藍籌股市場,吸引優質紅籌股回歸,推出創業板以及加快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的籌建,完善股份報價轉讓系統。要以解決體制性、機制性問題為重點,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著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改善上市公司整體結構,健全上市公司自我約束機制,嚴格信息披露制度。要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
(五)積極穩妥推進金融市場對外開放
要適應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統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的要求,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推進金融市場對外開放。一方面,要提高法規和政策透明度,創造公平和可預見的市場環境,繼續推動合格境外機構參與國內金融市場投資與融資活動,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與技術,提高我國金融機構的競爭力,進一步深化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金融市場的影響力。另一方面,要搭建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聯通渠道與平台,積極利用國際金融市場資源,推動我國金融機構、企業與居民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活動,促進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融合,提升我國金融市場在國際金融市場中的影響與地位。適時適度地擴大對外開放,有利於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市場的運行機制和約束機制,不斷增強我國金融市場在開放條件下的競爭實力和發展能力,為我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Ⅵ 金融機構提供融資的條件(在線急等)
金融機構融資(間接融資)
政府貸款
銀行專項貸款
我國從八十年代末期即實施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扶持政策,先後推出了教育專項、黃淮海專項、863專項、火炬專項等科技專項貸款 從總的情況來看中小企業貸款普遍存在問題,首先是貸款筆數多,單筆貸款金額小,資金需求急,貸款對象大部分是從事低級生產、一般貿易的企業,以人民幣為主,貸款期限上多為短期貸款;第二,企業經營規模小,自有資金不足,產品技術含量低,不上檔次,缺乏市場競爭力,易受市場沖擊,經營不穩定;第三,大部分中小企業屬於集體和私營類,相對來說經營管理素質較低,隨著性大,財務制度不夠規范;另外,部分企業資信較差,還貸意識薄弱,逃廢債現象時有發生。同時,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提供符合抵押條件的抵押物,因此貸款抵押率偏低,使貸款的風險增大,信貸三查、監管都很難執行。造成中小企業貸款不良率均高於平均不良率,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逐年降低,貸款環境持續惡化。
擔我們又看到,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質量、在國民經濟中的主要性在逐年提高,在1997年全國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中,中小企業有近50萬家,佔全部獨立核算企業總數的98.5%;企業資產總計50202億元,占獨立核算工業企業總資產的52%;負債合計34181億元,占負債總額的52%,然而,與其相對應的中小金融機構所能提供的信貸份額則只相當於信貸總額的30%。分析一些典型地區的統計資料,603家個私企業的資產利潤率開始超過比企業平均水平,資產負債率低於平均水平,但信貸支持力度(用當年貸款余額/當年資產總額來表示)卻低。如果銀行以平均投入水平來支持個私企業,則每家銀行借款產生的利潤將提高24%,比百強企業高出22%。其實,不會有任何銀行會放著看得見的利潤不賺,不管是大企業還是小企業,關鍵是銀行很難判定哪些是低風險、高收益的小企業。
因此,各家國有商業銀行都已經設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研究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問題,央行還發布了擴大中小企業利率浮動的通知,根據不同的信用等級,允許各家銀行在貸款法定利率的基礎上上浮10%-30%。在《關於加強和改進對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改進小企業信貸工作方法;完善信貸管理體制;積極支持科技型小企業的發展,促進小企業的技術進步;支持再就業安置工作;支持小企業為大中型企業提供配套服務及參與政府采購合同生產;支持商業、外貿及新興領域企業的發展,適當擴大貸款的范圍;支持建立小企業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密切關注貸款投向,加強貸款管理;加強對金融機構改進小企業服務的引導和督促。
出口信貸
融資擔保
事實上,各級政府為了解決金融機構的後顧之憂,降低銀行對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很多地方已經著手建立小企業信貸擔保基金。去年國家經貿委下發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積極推進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擔保。到去年底全國共建立了6個省級再擔保機構和70餘個城市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提供政府預算撥款、資產劃撥等方式籌集資金40億元,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上海市的做法主要是由市、區、縣財政籌措資金,同時吸收企事業單位出資,以1比5的放大機制,在第一年形成30—40億信用擔保貸款規模。
寧夏銀川市也設立了專為中小企業提供人民幣貸款的擔保資金。擔保資金總規模為5000萬元人民幣,分期籌措。首期規模為2000萬元,其中市財政投入600萬元,兩縣三區政府各投入40萬元,自治區政府投入200萬元,劃撥土地資產價值1000萬元,同時吸收民營企業投資,爭取協議銀行的資助。根據規定,一般提供擔保的金額原則上不超過申請借款擔保企業資產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北京海淀區人民政府籌資3000萬元和中國民生銀行北京管理部聯合成立了「中小科技企業擔保風險資金」。該擔保風險資金由海淀區人民政府負責監管,海淀區政府委託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負責擔保業務的接洽、評估、簽訂合同等具體工作。
由各級政府的直接參與,小企業的融資矛盾將有所緩和,但是還必須注意的一個問題是,假如專司金融之職的銀行尚且無法對小企業的資信作出正確評估,不得不在小企業貸款方面裹足不前,那麼,新成立的帶有十分明顯的政府行為的擔保基金又如何對具體每一個要求銀行貸款的小企業的償債能力作出正確評估呢?
事實上,擔保基金的擔保原則往往是以政府產業政策為導向,很可能出現的一種現象是,只要申請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只要申請者有人事關系網,不管今後是否有償債能力,都有可能輕易地得到擔保,從而獲得銀行貸款。
這樣做的結果是,銀行方面沒有壞賬,但擔保基金的錢(主要是財政的錢)會流失,這與財政補貼銀行壞帳沒有什麼不同。唯一區別是,以前在銀行信貸員手中,現在則在擔保機構的擔保員手中壞賬。
Ⅶ 對金融機構監管的手段有哪些
金融危機給全球經濟帶來重大沖擊,而資產評估具有「去資產泡沫化」和「穩定器」的作用。資產評估還是金融監管的「預警」和「標尺」,是有效進行金融監管的重要手段。
其次還有一下幾點:
金融監管的手段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的監管手段是不同的。如市場體制健全的國家,主要採用法律手段,而市場體制不發達的國家,更多地是使用行政手段。總的看,目前金融監管使用的手段主要有:
(一)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即國家通過立法和執法,將金融市場運行中的各種行為納入法制軌道,金融活動中的各參與主體按法律要求規范其行為。運用法律手段進行金融監管,具有強制力和約束性,各金融機構必須依法行事,否則將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各國監管當局無不大力地使用法律手段,即使是在一些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也都積極完善立法,使金融監管擁有相當的力度。法律手段發揮監管作用,必須樹立金融法律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立法要超前,且執法要嚴格。例如,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證券市場,就是要通過立法和執法抑制和消除欺詐、壟斷、操縱、內幕交易和惡性投機現象等維護證券市場的良好運行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二)技術手段
監管當局實施金融監管必須採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如運用電子計算機和先進的通訊系統實現全系統聯網。這樣監管當局不僅可以加快和提高收集、處理信息資料及客觀評價監管對象的經營狀況的速度和能力,而且可以擴大監管的覆蓋面,提高監管頻率,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快速反饋監控結果,遏制金融業的不穩定性和風險性。運用電子計算機進行監管,實際上是將監管當局監管的內容量化成各項監測指標,通過資料的整理、分析和對比,最後以監控指標的形式反映金融業的業務經營活動狀況判斷風險程度。
(三)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指政府監管當局採用計劃、政策、制度、辦法等進行直接的行政干預和管理。運用行政手段實施金融監管,具有見效快、針對性強的特點。特別是當金融機構或金融活動出現波動時,行政手段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但行政手段只能是一種輔助性的手段。從監管的發展方向看,各國都在實現非行政化,逐步放棄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來管理金融業,而更多地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因行政手段和市場規律在一定程度上是抵觸的,雖收效迅速,但震動大,副作用多,缺乏持續性和穩定性。但完全摒棄行政手段也是不現實的。即使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在特殊時期仍然需要它。
(四)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指監管當局以監管金融活動和金融機構為主要目的,採用間接調控方式影響金融活動和參與主體的行為。金融監管的經濟手段很多,如在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管時,最後貸款人手段和存款保險制度等就是非常典型的經濟手段。在證券市場監管中,金融信貸手段和稅收政策都是重要的經濟手段。
Ⅷ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是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提出的一種反洗錢的內部制度。根據2006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新設金融機構或者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時,應當審查新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對於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申請,不予批准。
該法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其內容包括,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建立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等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例如,金融機構辦理的單筆交易或者在規定期限內的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
Ⅸ 你覺得作為金融機構你覺得金融業應該盡到的責任應該有哪些
信息披露
金融機構應當披露的內容包括:金融消費者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權益和義務,訂立、變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金融機構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金融消費者應當負擔的費用及違約金,包括金額的確定、支付時點和方式;金融產品和服務發生糾紛的處理及投訴途徑。
營銷禁止
金融機構在營銷活動中不得有以下行為:虛假、欺詐、隱瞞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損害其他同業聲譽;冒用、使用與他人相同或者相近的注冊商標、宣傳冊頁;對業績或者產品收益等誇大宣傳;利用金融管理部門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審核或者備案程序,誤導金融消費者認為金融管理部門已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保證;對未按要求經金融管理部門核准或者備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預先宣傳或者促銷;非保本投資型金融產品營銷內容使金融消費者誤信能保證本金安全或者保證盈利;未通過足以引起金融消費者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對限制金融消費者權利的事項進行說明。
文本管理和格式條款
金融機構格式合同及服務協議文本,不得存在誤導、欺詐等侵犯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容;不得含有減輕、免除己方責任,加重金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費者合法權利的格式條款,及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等不合理條款;不得通過附加限制性條件的方式要求金融消費者購買協議中未作明確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個人金融信息保護
金融機構在收集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原則,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和業務需要收集個人金融信息,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信息或者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存儲個人金融信息;妥善保管所收集的個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遺失、毀損、泄露或者篡改。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金融信息遺失、損毀、泄露或者篡改等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對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個人金融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復制、非法存儲、非法使用、向他人出售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個人金融信息。
Ⅹ 金融機構提解人員應當符合什麼條件
是給銀行送錢武裝押運的那種嗎?品格端正,身體素質好,能遇事不慌,隨機應變,網上有提解員比賽開箱的業務技能的新聞,文化水平的要求就看各地銀行的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