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機構不得開展比特幣業務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如何理解
其實就是限制比特幣的使用價值,比特幣的價值並不是國家或者正規國際金融機構賦予的,而是比特幣圈子裡的人通過交流產生的,充滿了不確定性。作為虛擬數字貨幣的鼻祖,限定它的使用,可以減少這種不可控的東西未來產生的危害
『貳』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叄』 中國法律對比特幣是怎麼定義的
中國法律對比特幣的定義:
《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在中國,部分淘寶的店鋪也開始接受了比特幣的使用,商家會逐漸增加。
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幣季刊《壹比特》創刊號發行。
2013年10月15日,網路旗下網路加速樂服務宣布支持比特幣。
2013年10月26日,BTCMini報道了GBL被黑內幕。
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聯網律師雷騰發文建議《盡快立案調查GBL比特幣交易平台關閉》事件,分析了比特幣具有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幣應受相關法律管轄。
『肆』 比特幣的發展歷程
2008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個隱秘的密碼學討論組上貼出了一篇研究報告,報告闡述了他對電子貨幣的新構想——比特幣就此問世!
2009年1月3日,中本聰在位於芬蘭赫爾辛基一個小型伺服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幣50個。
2010年5月21日,第一次比特幣交易:佛羅里達程序員Laszlo
Hanyecz用1萬BTC購買了價值25美元的披薩優惠券。
2010年7月16日,
BTC價格從0.008美元升值0.08美元,第一次價格的劇烈波動,顯示新生事物的崛起。
2010年7月17日,第一個比特幣平台成立。
2010年11月6日,MTGOX上的價格達到0.5美元,此時比特幣經濟達100萬美元。
2010年12月7日,第一次便攜設備到便攜設備的交易在NOKIA900上實現,交易量為0.42BTC。
2011年2月9日,價格首次達1美元,與美元等價。BTC與美元等價的消息被媒體大肆報道後引發起人們的高度關注,新用戶大增。此後2月內,比特幣與英鎊、巴西幣、波蘭幣的互兌交易平台先後開張。
2011年3月18日,BTC/USD匯率創7周來新低,降為0.7美元。
2011年8月20日,第一次比特幣會議和世博會在紐約召開,谷歌趨勢區縣中,比特幣的關注度創新高,當時價格為11美元。
2011年11月14日,比特幣價格創半年新低,價格為1.99美元。
2012年9月15日,倫敦比特幣會議召開,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8美元。
2012年9月27日,比特幣基金創立,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2.46美元。
2012年11月25日,歐洲第一次比特幣會議在捷克布拉格召開,此時比特幣價格12.6美元。
2013年2月19日,比特幣客戶端V8.0發布,此時比特幣價格為28.66美元。
2013年4月10日,BTC創下歷史最高價,110美元。
2013年5月9日,最大的比特幣報道網站-BTC中文網www.sosobtc.com獲得了投資基金Union
Square的500萬美元A輪投資,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2.09美元。
2013年5月17日,2013年聖何塞比特幣大會召開,1300人參與,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19.1美元
2013年5月28日,美國國土安全部以涉嫌xiqian和無證經營資金匯劃業務取締了位於哥斯大黎加的匯兌公司Liberty
Reserve的虛擬貨幣服務,美國檢察官稱這將成為歷史上最大的國際xiqian訴訟案,吸錢規模達到60億美元,包括中國在內的大量用戶血本無歸,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28美元。
2013年6月,網傳美國將退出QE3,通縮的比特幣,量化寬松的貨幣政策,兩者是針尖對麥芒的關系。
2013年6月27日,德國會議作出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被業內認為此舉變相認可了比特幣的法律地位,此時比特幣價格為102.24美元。
2013年6月28日,MTGOX獲得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處頒發的貨幣服務事務許可,交易規范化可能意味著比特幣開始走向正軌,政府風險降低,其融入顯示經濟的步伐將會加快,同時會對其它虛擬貨幣起到示範作用,此時比特幣價格為97.99美元。
2013年11月28日,熱門比特幣交易所Mt.
Gox的比特幣交易價格突破1000美元,創下1073美元的歷史新高。
2013年11月29日,比特幣在熱門交易所Mt.Gox的交易價格創下1242美元的歷史新高,而同時黃金價格為一盎司1241.98美元,比特幣價格首度超過黃金。
『伍』 中國政府是否承認比特幣
中國央行於2013年12月5日下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央行在這一通知中稱比特幣不是貨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通知一出,比特幣在中國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時間已跌去60%。這才是比特幣被中國央行限制的開始。2014年,中國央行於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機構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該文件要求各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4月15日前關閉15家境內比特幣平台的交易賬戶。這表明,在中國金融機構為比特幣網站平台的交易賬戶開戶不合法,除非現金交易,比特幣的投資者無法在中國境內為交易進行銀行轉帳、第三方支付。
『陸』 比特幣是什麼屬於什麼資產為什麼
比特幣,英文名BitCoin,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由一串串計算機生成的復雜代碼組成。和人民幣的¥、美元的$一樣,比特幣也有自己的符號,下圖的那個「B」。
比特幣的發明人,是中本聰。中本聰(英語:Satoshi Nakamoto),是比特幣協議及其相關軟體Bitcoin-Qt的創造者。他於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論文,描述了一種被他稱為「比特幣」的電子貨幣及其演算法。
2009年,他發布了首個比特幣軟體,並正式啟動了比特幣金融系統。
2010年,他逐漸淡出並將項目移交給比特幣社區的其他成員。
中本聰據信持有約一百萬個比特幣。如果按每個比特幣2W美元,其身價一度達到200億美元。到現在為止,他的真實身份仍然不為外界所知,也就是說,沒有人知道中本聰到底是誰。
比特幣的出現時間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後。其實,在此之前,很多人已經進行了電子貨幣、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的嘗試,但都沒有成功,既有技術方面的原因,也有社會環境和經濟背景方面的原因。而某種程度上說,正是2008年的金融危機,催生了比特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