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是不是個金融機構都要在中央銀行開戶
當然不是了。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類和非銀行類,非銀行類的機構,只需要在普通銀行開戶就可以了。再說了,你說的中央銀行,這種概念也不對。叫人民銀行!
⑵ 開戶行就是開戶機構號嗎
不是。
所謂開戶行,就是指辦理開戶手續的營業網點。開戶行指的是在x行開戶的銀行詳細地址。格式為:中國xx銀行xx分行xx支行。
通常用在銀行上,指辦理銀行賬戶開戶的銀行。通俗的說就是最初辦理存摺或者銀行卡,發卡的銀行,存摺上會有登記,通常指支行。
開戶機構一般指具有證券賬戶開立許可權的金融機構,比如證券公司,或者具有證券資格的公司如各類保險公司等。而我們常指周圍的證券營業部。
存款賬戶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不能辦理現金支取和代發工資業務。單位可在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開立此賬戶;或您雖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因與主管單位不在同一地點,為單獨辦理結算業務的需要,經主管單位批准,可申請開立此賬戶。

(2)開戶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開戶銀行對帳戶的管理包括:
(1)依照規定對開立、撤銷帳戶嚴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開戶條件的,堅決不予開戶;
(2)正確辦理開戶和銷戶,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
(3)建立帳戶管理檔案;
(4)定期與存款人對帳;
(5)及時向人民銀行申報存款人開立和撤銷帳戶的情況。
⑶ 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提交的開戶資料有哪些
中國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不同的存款人應按下列要求向銀行相關網點出具證明文件:
1. 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2. 非法人企業,應出具企業營業執照正本。
3. 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4. 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5. 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6. 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7. 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
8. 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9. 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10.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11. 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和批文。
12. 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⑷ 開戶機構是什麼意思
開戶機構一般指具有證券賬戶開立許可權的金融機構,比如證券公司,或者具有證券資格的公司如各類保險公司等。而我們常指周圍的證券營業部。
⑸ 常見的金融機構有哪些基本業務是什麼描述親身感受
常見的金融機構就是銀行,保險,證券公司,信託公司。
銀行不用多說了,攬儲放貸,現在也做一些理財產品。
證券公司主要就是從事證券行業,股票開戶,給散戶提供交易通道等等,
還有自營資金進行投資,此外還有投行業務,專門針對需要融資的企業掛牌上市。
如果您的問題得到解決,請給與採納,謝謝!
⑹ 一個單位在幾家金融機構開戶的,再能在一家金融機構開設一個什麼賬戶
只能在一家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其他的專戶或者臨時存款帳戶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
⑺ 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開戶單位,應當接受什麼的具體監督
人行的開戶許可,開戶行對其資金用途方式額度的監督,比如取現能取多少,用於什麼目的。
總分行是條線一體的,就是接受人行監督,總行制定政策制度,分行具體落實。
⑻ 金融機構如何開立證券賬戶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的規定,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社、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信託公司開立自用(營)證券賬戶只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辦理,其他開立代理機構一律不得受理。
⑼ 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開戶單位,必須按照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
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開戶單位,必須按照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這局話是錯的。正確的為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必須依照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監督。
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立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的監督。國家鼓勵開戶單位和個人在經濟活動中,採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金。
(9)開戶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