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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進行營銷活動時應當遵循

發布時間: 2021-06-03 16:51:16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行長:周小川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的情況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第八條 金融機構應當將可疑交易報其總部,由金融機構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在可疑交易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② 企業的營銷活動應遵循什麼營銷觀念。。。。

市場營銷觀念是指企業進行經營決策,組織管理市場營銷活動的基本指導思想,也就是企業的經營哲學。它是一種觀念,一種態度,或一種企業思維方式。
企業持有什麼樣的營銷觀念要具體看企業的經營戰略和目標,應當與企業所處的環境相適應,要跟得上環境的變化與發展,落後的觀念必然導致決策的偏差與失誤,從而影響企業的經營與發展。

市場營銷觀念的演變經歷了幾個階段:
(一)生產觀念
盛行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該觀念認為,消費者喜歡那些可以隨處買到和價格低廉的商品,企業應當組織和利用所有資源,集中一切力量提高生產效率和擴大分銷范圍,增加產量,降低成本。顯然,生產觀念是一種重生產、輕營銷的指導思想,其典型表現就是「我們生產什麼,就賣什麼」。以生產觀念指導營銷活動的企業,稱為生產導向企業。
(二)產品觀念
是與生產觀念並存的一種市場營銷觀念,都是重生產輕營銷。產品觀念認為,消費者喜歡高質量、多功能和具有某些特色的產品。因此,企業管理的中心是致力與生產優質產品,並不斷精益求精,日誌完善。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公司經理人常常迷戀自己的產品,以至於沒有意識到產品可能並不迎合時尚,甚至市場正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他們在設計產品時只依賴工程技術人員而極少讓消費者介入。
(三)推銷觀念
產生於資本主義經濟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的過渡階段。盛行於20世紀30—40年代。推銷觀念認為,消費者通常有一種購買惰性或抗衡心理,若聽其自然,消費者就不會自覺的購買大量本企業的產品,因此企業管理的中心任務是積極推銷和大力促銷,以誘導消費者購買產品。其具體表現是:「我賣什麼,就設法讓人們買什麼」。執行推銷觀念的企業,稱為推銷導向企業。在推銷觀念的指導下,企業相信產品是「賣出去的」,而不是「被買去的」。他們致力於產品的推廣和廣告活動,以求說服、甚至強制消費者購買。
(四)市場營銷觀念
是以消費者需要和慾望為導向的經營哲學,是消費者主權論的體現。形成於20世紀50年代。該觀念認為,實現企業諸目標的關鍵在於正確確定目標市場的需要和慾望,一切以消費者為中心,並且比競爭對手更有效、更有利地傳送目標市場所期望滿足的東西。
市場營銷觀念的產生,是市場營銷哲學的一種質的飛躍和革命,它不僅改變了傳統的舊觀念的邏輯思維方式,而且在經營策略和方法上也有很大突破。它要求企業營銷管理貫徹「顧客至上」的原則,將管理重心放在善於發現和了解目標顧客的需要,並千方百計去滿足它,從而實現企業目標。因此,企業在決定其生產經營時,必須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需求及企業本身條件選擇目標市場,組織生產經營,最大限度地提高顧客滿意程度。
五)社會營銷觀念
是以社會長遠利益為中心的市場營銷觀念,是對市場營銷觀念的補充和修正。
從20世紀70年代起,隨著全球環境破壞、資源短缺、人口爆炸、通貨膨脹和忽視社會服務等問題日益嚴重,要求企業顧及消費者整體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呼聲越來越高。在西方市場營銷學界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論及觀念,如人類觀念、理智消費觀念、生態准則觀念等。其共同點都是認為,企業生產經營不僅要考慮消費者需要,而且要考慮消費者和整個社會的長遠利益。這類觀念統稱為社會營銷觀念。

現代市場營銷觀念與傳統觀念的區別
1、生產觀念、產品觀念、推銷觀念一般稱之為舊觀念,是以企業為中心、以企業利益為根本取向和最高目標來處理營銷問題的觀念;
2、市場營銷觀念與社會營銷觀念稱之為新觀念,分別稱為以消費者為中心的顧客導向觀念和以社會長遠利益為中心的社會導向觀念。

現代市場營銷觀念的新領域
一、創造需求的營銷觀念

現代市場營銷觀念的核心是以消費者為中心,認為市場需求引起供給,每個企業必須依照消費者的需要與願望組織商品的生產與銷售。幾十年來,這種觀念已被公認,在實際的營銷活動中也倍受企業家的青睞。然而,隨著消費需求的多元性、多變性和求異性特徵的出現,需求表現出了模糊不定的「無主流化」趨勢,許多企業對市場需求及走向常感捉捕不準,適應需求難度加大。另外,完全強調按消費者購買慾望與需要組織生產,在一定程度上會壓抑產品創新,而創新正是經營成功的關鍵所在。為此,在當代激烈的商戰中,一些企業總結現代市場營銷實踐經驗,提出了創造需求的新觀念,其核心是指市場營銷活動不僅僅限於適應、刺激需求,還在於能否生產出對產品的需要。

日本索尼公司董事長盛田昭夫對此進行了表述:「我們的目標是以新產品領導消費大眾,而不是問他們需要什麼,要創造需要。」索尼公司的認識起碼有三方面是新穎的:

其一,生產需要比生產產品更重要,創造需求比創造產品更重要;

其二,創造需要比適應需要更重要,現代企業不能只滿足於適應需要,更應注重「以新產品領導消費大眾」;

其三,「創造需求」是營銷手段,也是企業經營的指導思想,它是對近幾十年來一直強調「適應需求」的市場營銷觀念的發展。

二、關系市場營銷觀念

關系市場營銷觀念是較之交易市場營銷觀念而形成的,是市場競爭激化的結果。傳統的交易市場營銷觀念的實質是賣方提供一種商品或服務以向買方換取貨幣,實現商品價值,是買賣雙方價值的交換,雙方是一種純粹的交易關系,交易結束後不再保持其它關系和往來。在這種交易關系中,企業認為賣出商品賺到錢就是勝利,顧客是否滿意並不重要。而事實上,顧客的滿意度直接影響到重復購買率,關繫到企業的長遠利益。由此,從八十年代起美國理論界開始重視關系市場營銷,即為了建立、發展、保持長期的、成功的交易關系進行的所有市場營銷活動。它的著眼點是與和企業發生關系的供貨方、購買方、側面組織等建立良好穩定的夥伴關系,最終建立起一個由這些牢固、可靠的業務關系所組成的「市場營銷網」,以追求各方面關系利益最大化。這種從追求每筆交易利潤最大化轉化為追求同各方面關系利益最大化是關系市場營銷的特徵,也是當今市場營銷發展的新趨勢。

關系市場營銷觀念的基礎和關鍵是「承諾」與「信任」。承諾是指交易一方認為與對方的相處關系非常重要而保證全力以赴去保持這種關系,它是保持某種有價值關系的一種願望和保證。信任是當一方對其交易夥伴的可靠性和一致性有信心時產生的,它是一種依靠其交易夥伴的願望。承諾和信任的存在可以鼓勵營銷企業與夥伴致力於關系投資,抵制一些短期利益的誘惑,而選擇保持發展與夥伴的關系去獲得預期的長遠利益。因此,達成「承諾———信任」,然後著手發展雙方關系是關系市場營銷的核心。

三、綠色營銷觀念

綠色營銷觀念是在當今社會環境破壞、污染加劇、生態失衡、自然災害威脅人類生存和發展的背景下提出來的新觀念。八十年代以來,伴隨著各國消費者環保意識的日益增強,世界范圍內掀起了一股綠色浪潮,綠色工程、綠色工廠、綠色商店、綠色商品、綠色消費等新概念應運而生,不少專家認為,我們正走向綠色時代,下個世紀將是綠色世紀。在這股浪潮沖擊下,綠色營銷觀念也就自然而然地相應產生。

綠色營銷觀念主要強調把消費者需求與企業利益和環保利益三者有機地統一起來,它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充分顧及到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問題,要求企業從產品設計、生產、銷售到使用整個營銷過程都要考慮到資源的節約利用和環保利益,做到安全、衛生、無公害等,其目標是實現人類的共同願望和需要——資源的永續利用與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此,開發綠色產品的生產與銷售,發展綠色產業是綠色營銷的基礎,也是企業在綠色營銷觀念下從事營銷活動成功的關鍵。

四、文化營銷觀念

文化營銷觀念是指企業成員共同默認並在行動上付諸實施,從而使企業營銷活動形成文化氛圍的一種營銷觀念,它反映的是現代企業營銷活動中,經濟與文化的不可分割性。企業的營銷活動不可避免地包含著文化因素,企業應善於運用文化因素來實現市場制勝。

在企業的整個營銷活動過程中,文化滲透於其始終。一是商品中蘊含著文化,商品不僅僅是有某種使用價值的物品。同時,它還凝聚著審美價值、知識價值、社會價值等文化價值的內容。「孔府家酒」之所以能譽滿海外,倍受海外華人遊子的青睞,不僅在於它的酒味香醇,更在於它滿足了海外華人思鄉戀祖的文化需要。日本學者本村尚三郎曾說過,「企業不能象過去那樣,光是生產東西,而要出售生活的智慧和歡樂」,「現在是通過商品去出售智慧、歡樂和鄉土生活方式的時代了」。二是經營中凝聚著文化。日本企業經營的成功得益於其企業內部全體職工共同信奉和遵從的價值觀、思維方式和行為准則,即所謂的企業文化。營銷活動中尊重人的價值、重視文化建設、重視管理哲學及求新、求變精神,已成為當今企業經營發展的趨勢。美國IBM公司「尊重個人,顧客至上,追求卓越」三位一體的價值觀體系;日本松下公司「造物之前先造人」的理念;瑞士勞力士手錶「仁心待人,嚴格待事」的座右移,等等,充分說明了企業文化的因素是把企業各類人員凝集在一起的精神支柱,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贏得優勢的源泉和保證。

五、整體營銷觀念

1992年美國市場營銷學界的權威菲利普·科特勒提出了跨世紀的營銷新觀念———整體營銷,其核心是從長遠利益出發,公司的營銷活動應囊括構成其內、外部環境的所有重要行為者,它們是:供應商、分銷商、最終顧客、職員、財務公司、政府、同盟者、競爭者、傳媒和一般大眾。前四者構成微觀環境,後六者體現宏觀環境。公司的營銷活動,就是要從這十個方面進行。

(一)供應商營銷:對於供應商,傳統的作法是選擇若干數目的供應商並促使他們相互競爭。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傾向於把供應商看作合作夥伴,設法幫助他們提高供貨質量及其及時性。為此,一是要確定嚴格的資格標准以選擇優秀的供應商;二是積極爭取那些成績卓著的供應商使其成為自己的合作者。

(二)分銷商營銷:由於銷售空間有限,分銷商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因此,開展分銷商營銷,以獲取他們主動或被動支持成為製造商營銷活動中的一項內容。具體來講,一是進行「正面營銷」,即與分銷商展開直接交流與合作;二是進行「側面營銷」即公司設法繞開分銷商的主觀偏好,而以密集廣告、質量改進等手段建立並維持鞏固的顧客偏好,從而迫使分銷商購買該品牌產品。

(三)最終顧客營銷,這是傳統意義上的營銷,指公司通過市場調查,確認並服務於某一特定的目標顧客群的活動過程。

(四)職員營銷:職員是公司形象的代表和服務的真實提供者。職員對公司是否滿意,直接影響著他的工作積極性,影響著顧客的滿意,進而影響著公司利潤。為此,職員也應成為公司營銷活動的一個重要內容。職員營銷由於面對內部職工,因而也稱「內部營銷」。它一方面要求通過培訓提高職員的服務水平,增強敏感性及與顧客融洽相處的技巧;另一方面,要求強化與職員的溝通,理解並滿足他們的需求,激勵他們在工作中發揮最大潛能。

(五)財務公司營銷:財務公司提供一種關鍵性的資源——資金,因而財務公司營銷至關重要。公司的資金能力取決於它在財務公司及其它金融機構的資信。因此,公司需了解金融機構對它的資信評價,並通過年度報表、業務計劃等工具影響其看法,這其中的技巧就構成了財務公司營銷。

(六)政府營銷:所有公司的經濟行為都必然受制於一系列由政府頒布的法律。為此,開展政府營銷,以促使其制訂於己有利的立法、政策等,已成為眾多公司營銷活動中的內容。

(七)同盟者營銷:因為市場在全球范圍的擴展,尋求同盟者對公司來說日益重要。同盟者一般與公司組成鬆散的聯盟,在設計、生產、營銷等領域為公司的發展提供幫助,雙方並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如何識別、贏得並維持同盟者是同盟者營銷需要解決的問題,須根據自身實際資源狀況和經營目標加以選擇,一旦確定,就設法吸引他們參加合作,並在合作過程中不斷加以激勵,以取得最大的合作效益。

(八)競爭者營銷:通常的看法,認為競爭者就是與自己爭奪市場和盈利的對手。事實上,競爭者可以轉變為合作者,只要「管理」得當,這種對競爭者施以管理,以形成最佳競爭格局、取得最大競爭收益的過程就是「競爭者營銷」。

(九)傳媒營銷:大眾傳媒,如廣播、報刊、電視等直接影響公司的大眾形象和聲譽,公司甚至得受它擺布。為此,傳媒營銷的目的就在於鼓勵傳媒作有利的宣傳,盡量淡化不利的宣傳。這就要求一方面與記者建成良好的關系,另一方面要盡量贏得傳媒的信任和好感。

(十)大眾營銷:公司的環境行為者中最後一項是大眾,公司逐漸體會到大眾看法對其生存與發展有至關重要的影響。為獲得大眾喜愛,公司必須廣泛搜集公眾意見,確定他們關注的新焦點,並有針對性地設計一些方案加強與公眾的交流。如資助各種社會活動、與大眾進行廣泛接觸、聯系等。

附:市場營銷十大新理念
現代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企業如何在市場中贏得競爭優勢,爭取到多的顧客,擊敗競爭者,掌握一些新的營銷思想是非常必要的。文中對目前中外流行的各種營銷方式進行了全面、詳盡的介紹,這正為想要在市場中有一番作為的企業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參考。
知識營銷

知識營銷指的是向大眾傳播新的科學技術以及它們對人們生活的影響,通過科普宣傳,讓消費者不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重新建立新的產品概念,進而使消費者萌發對新產品的需要,達到拓寬市場的目的。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知識成為發展經濟的資本,知識的積累和創新,成為促進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源,因此,作為一個企業,在搞科研開發的同時,就要想到知識的推廣,使一項新產品研製成功的市場風險降到最小,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運作知識營銷。

比爾·蓋茨的「先教電腦,再賣電腦」的做法是典型的知識營銷。他斥資2億元,成立蓋茨圖書館基金會,為全球一些低收入的地區圖書館配備最先進的電腦,又捐贈軟體讓公眾接受電腦知識。再比如,上海 交大昂立(行情 股吧)公司開展的「送你一把金鑰匙」科普活動,通過在社區舉辦科普講座,向市民贈送生物科學書籍,舉辦科普知識競賽等,提高了市民的科學健康理念,引發了人們對生物科技產品的需求,達到了其他任何形式的產品營銷所達不到的目的,使微生態試劑市場在短短的10年間,從零發展到如今近百億元,創造了廣闊的市場。

網路營銷

就是利用網路進行營銷活動。當今世界信息發達,信息網路技術被廣泛運用於生產經營的各個領域,尤其是營銷環節,形成網路營銷。商戶在電腦網路上開設自己的主頁,在主頁上開設「虛擬商店」,陳列其商品,顧客通過網路可以進入到虛擬商店,挑選商品,下訂單,支付都可以在網上完成,商戶接到訂單就送貨上門。同樣通過網路顧客可以將自己的意見反饋到生產過程中,這樣生產者可以根據消費者的需求和品味進行生產,這一方面提高了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水平,另一方面又可以降低企業產品生產的「互動成本」。比如通用汽車公司別克汽車製造廠,讓客戶自己設計所喜歡的車型,並且可以由客戶自己選擇車身、車軸、發動機、輪胎、顏色及車內結構。客戶通過網路可以看到自己選擇的部件組裝出來的汽車的樣子,並可繼續更換部件,直到客戶滿意為止。這種營銷方式在現代市場條件下運用得越來越普遍。據國際電信聯盟統計顯示,全球網路商業的營業額,1997年達到500億美元,網上廣告業務達9.065億美元,是1996年3倍多。在美國網上服務商ISP大約有1200家,全美500家最大的公司已有半數在網上開展經營,中小企業不計其數。網路營銷可以促進企業通過網路快速地了解市場動向和顧客需求,節省中間環節,降低銷售成本。我國企業在這方面也應該行動起來,大力開展網上交易。

綠色營銷

是指企業在整個營銷過程中充分體現環保意識和社會意識,向消費者提供科學的、無污染的、有利於節約資源使用和符合良好社會道德准則的商品和服務,並採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的生產和銷售方式,引導並滿足消費者有利於環境保護及身心健康的需求。其主要目標是通過營銷實現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的保護及改善,保護和節約自然資源,實行養護式經營,確保消費者使用產品的安全、衛生、方便,以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優化人類的生存空間。

實施綠色營銷戰略,需要貫徹「5R」管理原則,即研究(Research):重視研究企業對環境污染的對策;減少(Rece):減少或消除有害廢棄物的排放;循環(Recycle):對廢舊物進行回收處理和再利用;再開發(Rediscover):變普通產品為綠色產品;保護(Reserve):積極參與社區的環保活動,樹立環保意識。實施綠色營銷是國際營銷戰略的大趨勢,我國企業在這方面應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並積極付諸行動。據有關方面統計,我國有數百個品種、價值50多億美元的出口產品將因臭氧層的有關國際公約而被禁止生產和銷售,有40多億美元的出口產品將因主要貿易對象國實施環境標志而面臨市場准入問題。針對這種情況,企業要以綠色營銷組合的觀念和方式去組織生產和銷售活動,採用ISO4000系列標准組織生產,並及時了解目標市場的有關綠色信息、發展動向、新技術和新方法,不斷調整企業活動加以適應。

個性化營銷

即企業把對人的關注、人的個性釋放及人的個性需求的滿足推到空前中心的地位,企業與市場逐步建立一種新型關系,建立消費者個人資料庫和信息檔案,與消費者建立更為個人化的聯系,及時地了解市場動向和顧客需求,向顧客提供一種個人化的銷售和服務,顧客根據自己需求提出商品性能要求,企業盡可能按顧客要求進行生產,迎合消費者個別需求和品味,並應用信息,採用靈活戰略適時地加以調整,以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協調合作來提高競爭力,以多品種、中小批量混合生產取代過去的大批量生產。這有利於節省中間環節,降低銷售成本。不僅如此,由於社會生產計劃性增強,資源配置接近最優,商業出現「零庫存」管理,企業的庫存成本也節約了。

創新營銷

創新是企業成功的關鍵,企業經營的最佳策略就是搶在別人之前淘汰自己的產品,這種把創新理論運用到市場營銷中的新做法,包括營銷觀念的創新、營銷產品的創新、營銷組織的創新和營銷技術的創新,要做到這一點,市場營銷人員就必須隨時保持思維模式的彈性,讓自己成為「新思維的開創者」。創新的意義就在於先進,而不僅在於別人沒有,而且一旦發現是一種新技術,就要及時捕捉,以免錯過時機。例如,在美國新澤西洲有一家製造引爆器的市得利公司,發明了一種撞擊瞬間膨脹的空氣袋,可裝置在汽車方面盤上,保護汽車駕駛人,當他們向美國通用汽車推銷這種產品時,卻因為不是汽車業的同行而遭拒絕。後來,日本豐田買下了它的技術,製造成本是50美元,而現在美國三大汽車廠——通用、福特、克萊斯所採用的空氣袋,最低成本卻在500到600美元之間。可見接受一種新產品時也要有新觀念。

整合營銷

這是歐美90年代以消費者為導向的營銷思想在傳播領域的具體體現,起步於90年代,倡導者是美國的舒爾茲教授。這種理論是製造商和經銷商營銷思想上的整合,兩者共同面向市場,協調使用各種不同的傳播手段,發揮不同傳播工具的優勢,聯合向消費者開展營銷活動,尋找調動消費者購買積極性的因素,達到刺激消費者購買的目的。該理論主張用4C取代傳統的4P。4C的涵義是,Customer(顧客的需求和期望),Cost(顧客的費用),Convenience(顧客購買的方便性),Communication動皿(顧客與企業的溝通)。運用整合營銷的原則是為了控制消費者的心理轉變過程,目標是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信任的心理感覺而購買公司的產品。這種營銷有效地克服了製造商和經銷商各行其是,各自為戰的弊端。如英特爾公司非常注重其產品的經銷商——電腦公司及軟硬體商的密切合作,IBM、微軟公司都是其合作夥伴。

消費聯盟

以消費者加盟和企業結盟為基礎,以回報消費者利益的驅動機制的一種新型營銷方式。具體做法是指某個營銷主體以自願人會的方式吸納消費者加盟消費,消費者取得該主體及其行銷網路的消費資格,營銷主體將消費者在其行銷網路中的累計消費金額折算成消費積分,然後根據消費者積分的多少,按一定比例給予消費者回報的一種營銷方式。消費聯盟的實質是,通過上述這種營銷機制組建一種各方面聯系密切、利益共享的合作型行銷網路,培養固定的消費群體,建立一種穩定的、人性化的產權關系,將傳統營銷方式中由中間商瓜分的利潤通過消費者的重復消費、規模消費而直接回饋給消費者,從而達到提升消費者權益,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宗旨及精神。這種營銷方式的好處在於,協同運作,利益共享,有利企業間建立一種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利益回饋有利建立一支忠實的消費者群體;資源共享,有利節省營銷費用;產銷合一,有利提高營銷效率。

連鎖經營渠道

這是一種縱向發展的垂直營銷系統,是由生產者、批發商和零售商組成的統一聯合體,它把現代化工業大生產的原理應用於商業經營,實現了大量生產和大量銷售相結合,對傳統營銷渠道是一種挑戰。傳統渠道中,各分銷商都同時承擔買賣兩個職能,連鎖經營中,這兩種職能由總部和分店分別承擔,總部集中進貨不僅可取得價格優勢,增加競爭實力,采購者還可以在實踐中不斷提高選購商品的准確性和科學生,而各分店則既能享受到集中進貨帶來的低成本優勢,還可集中精神從事銷售業務,並能利用深入消費腹地的特點與消費者建立密切的情感紐帶,及時了解變化趨勢,以供總部作為進貨依據。

大市場營銷

大市場營銷是對傳統市場營銷組合戰略的不斷發展。該理論由美國營銷學家菲利浦·科特勒(博客)提出,他指出,企業為了進入特定的市場,並在那裡從事業務經營,在策略上應協調地運用經濟的、心理的、政治的、公共關系等手段,以博得外國或地方各方面的合作與支持,從而達到預期的目的。大市場營銷戰略在「2P」的基礎上加上「2P」即權力(Power)和(Pubilication)公共關系,從而把營銷理論進一步擴展。
綜合市場營銷溝通

這是一種市場營銷溝通計劃觀念,即在計劃中對不同的溝通形式,如一般性廣告、直接反應廣告、銷售促進、公共關系等的戰略地位作出估計,並通過對分散的信息加以綜合,將以上形式結合起來,從而達到明確的、一致的及最大程度的溝通。這種溝通方式可以帶來更多的信息及更好的銷售效果,它能提高公司在適當的時間、地點把適當的信息提供給適當的顧客的能力。一項研究表明,在美國大型消費品公司中上層管理人員及市場營銷人員有70%贊賞綜合市場營銷溝通這一觀念,認為是提高傳播效果的一種途徑。

③ 金融機構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一)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單方變更合同義務。 (二)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時,應公平合理地安排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損害消費者權益。 (三)金融機構在收集、保存、使用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個人金融信息的保護,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被泄露和濫用,不得侵犯個人隱私。 (四)金融機構必須以明確的格式、內容、語言,對其提供的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向金融消費者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確保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前已知曉並理解相關風險。 (五)金融機構對金融消費者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的申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拒絕金融消費者有關申請的,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並向其說明理由。

④ 按照《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發生哪些情況應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按照《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發生主要反洗錢內控制度修訂;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系方式變更等情況應當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發生下列情況的,應當及時(發生後10 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一)主要反洗錢內控制度修訂;

(二)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系方式變更;

(三)涉及本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重大風險事項;

(四)洗錢風險自評估報告或其他相關風險分析材料;

(五)其他由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要求立即報告的涉及反洗錢事項。

(4)金融機構進行營銷活動時應當遵循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建立金融機構反洗錢定期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制度的具體內容和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調整。

反洗錢報告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指定專人向負責監管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送反洗錢工作報告及其他信息資料,如實反映反洗錢工作情況。反洗錢報告機構應當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⑤ 金融機構開展營銷規劃和營銷活動時,需要分析一國或人口狀況,分析的要點有哪些

金融機構開展營銷規劃和營銷活動是需要分析一國或人口狀況分析的要點有哪些,自己多查留意吧。

⑥ 你覺得作為金融機構你覺得金融業應該盡到的責任應該有哪些

信息披露
金融機構應當披露的內容包括:金融消費者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權益和義務,訂立、變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金融機構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金融消費者應當負擔的費用及違約金,包括金額的確定、支付時點和方式;金融產品和服務發生糾紛的處理及投訴途徑。
營銷禁止
金融機構在營銷活動中不得有以下行為:虛假、欺詐、隱瞞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損害其他同業聲譽;冒用、使用與他人相同或者相近的注冊商標、宣傳冊頁;對業績或者產品收益等誇大宣傳;利用金融管理部門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審核或者備案程序,誤導金融消費者認為金融管理部門已對該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保證;對未按要求經金融管理部門核准或者備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預先宣傳或者促銷;非保本投資型金融產品營銷內容使金融消費者誤信能保證本金安全或者保證盈利;未通過足以引起金融消費者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對限制金融消費者權利的事項進行說明。
文本管理和格式條款
金融機構格式合同及服務協議文本,不得存在誤導、欺詐等侵犯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容;不得含有減輕、免除己方責任,加重金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費者合法權利的格式條款,及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等不合理條款;不得通過附加限制性條件的方式要求金融消費者購買協議中未作明確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個人金融信息保護
金融機構在收集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原則,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和業務需要收集個人金融信息,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信息或者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存儲個人金融信息;妥善保管所收集的個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遺失、毀損、泄露或者篡改。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金融信息遺失、損毀、泄露或者篡改等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對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個人金融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復制、非法存儲、非法使用、向他人出售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個人金融信息。

⑦ 金融機構應對自身自身金融業務及營銷渠道按照什麼原則

原則:

(1)客戶導向原則。企業欲求發展,必須將市場客戶要求放在第一位,建立客戶導向的經營思想。這需要通過周密細致的市場調查研究,不僅要提供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同時還必須使營銷渠道為目標消費者的購買提供方便,滿足消費者在購買時間,地點以及售後服務上的需求。

(2)最大效率原則。企業選擇合適的渠道模式,目的在於提高流通的效率,不斷降低流通過程中的費用,使分銷網路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各個流程的費用合理化。這能夠降低產品成本,取得市場競爭優勢並獲得最大化的效益;

(3)發揮企業優勢的原則。企業在選擇分銷渠道時,要注意發揮自己的特長,確保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現代市場經濟的競爭早已是整個規劃的綜合性網路的整體競爭。

企業依據自己的特長,選擇合適的渠道網路模式,能夠達到最佳的經濟效應和良好的客戶反應。同時企業也要注意通過發揮自身優勢來保證渠道成員的合作,貫徹企業自身的戰略方針與政策。

(7)金融機構進行營銷活動時應當遵循擴展閱讀:

影響因素:

(1)目標市場。

目標市場的狀況如何,是影響企業營銷渠道選擇的重要因素,是企業營銷渠道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市場因素主要包括:目標市場范圍的大小及潛在需求量,市場的集中與分散程度,顧客的購買特點,市場競爭狀況等。

(2)商品因素。

由於各種商品的自然屬性、用途等不同,其採用的營銷渠道也不相同。主要包括:商品的性質,商品的時尚性,商品的標准化程度和服務,商品價值大小,商品市場壽命周期等。

(3)生產企業本身的條件。

主要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企業的聲譽和形象,企業經營能力和管理經驗,企業控制渠道的程度等。

(4)環境因素等。

⑧ 金融機構在經營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利動盈性B全性流、C
安性E

⑨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什麼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確保信息安全

銀行業金融在收集、保存、使用、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濫用。特別是在收集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原則,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信息或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信息。
同時,銀行業金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對易發生個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環節進行充分排查。央行要求,銀行業金融不得篡改、違法使用個人金融信息。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符合收集該信息的目的,而且不得出售個人金融信息;不得向本金融以外的其他和個人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

⑩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