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會存在銀行,金融機構,網貸公司以及擔保服務公司
存在銀行的資金,還是比較安全的,有國家法律保護
㈡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開展違規放貸風險排查時,重點關注哪些領域
重點關注以下六大領域:近年新增加的不良貸款;關注類貸款和違約客戶情況;信貸資產轉讓情況;銀行員工幫助客戶規避制度獲取貸款情況;貸款抵押和擔保落實情況;展期貸款和借新還舊貸款情況等。
㈢ 銀行金融機構能否作為擔保人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就可以做保證人。銀行金融機構能作為擔保人。
同時對金融機構做擔保人附帶了一項要求即:不能被強令作擔保。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㈣ 擔保業務是什麼
擔保業務是銀行應某一交易中一方的申請,允諾當申請人不能履約時由銀行承擔對另一方的全部義務的行為。
產品簡介
融資類人民幣擔保:以符合法律規定的書面形式,向擔保受益人承諾,當擔保申請人未按與擔保受益人簽訂的融資主合同償還債務時,由銀行代為履行債務或承擔相應責任。業務種類包括銀行發行金融債券、上市股份制銀行(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及其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融資擔保業務。
適用對象
具備相應業務資格的銀行同業及金融機構客戶。
申辦條件
具備相應業務資格的銀行同業及金融機構客戶都可申請辦理。
解決方案
融資類人民幣擔保:工商銀行以金融機構融資主合同為依據出具擔保,出具擔保時一般要求擔保申請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擔保。
特點和優勢
工商銀行是國內最大的商業銀行,資金雄厚,信譽卓著,流動性管理水平高,支付能力極強,是國內信譽最高的商業銀行。
㈤ 擔保公司是不是金融機構
擔保公司以前歸類為准金融類機構,現在屬於非金融機構,
擔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資金放貸,而是為企業信譽做擔保,由銀行放貸。也就是說企業在銀行資信度不夠達到貸款標准,可以找擔保公司擔保,那麼擔保公司做的就是銀行不願意做的那部分業務,風險由擔保公司來承擔。
㈥ 哪個地方將擔保公司定位為金融機構了
許多地方將融資性擔保公司歸為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㈦ 您們好!請問那位朋友知道擔保公司自查報告怎麼寫
自查報告應包括:1、單位基本情況;2、股東基本情況;3、股東及注冊資本演變;4、單位組織結構;5、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6、分支機構情況;7、單位主要規章制度概述;8、公司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情況;9、2009年度、2010年度年業務經營情況(參照《融資性擔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編寫);10、2010年度擔保業務匯總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業務類別、每筆擔保業務合同的主債權人、債務人、擔保金額及每筆擔保業務合同的履行情況等);11、主要合作金融機構;12、主要資產;13、債權、債務情況;14、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情況;15、兩項准備金計提情況;16、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17、結論意見(應逐條對照並以具體數據說明是否符合《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及《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等相關規定,並得出具體結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