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市場 » 變更金融機構名稱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變更金融機構名稱

發布時間: 2021-05-30 19:18:40

1. 請教一個問題:變更公司名稱和地址能做為一件一起變更嗎

變更登記項目:
納稅人發生以下變更項目時,應進行稅務登記變更:
1.改變單位名稱;2.改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3.改變經濟性質或隸屬關系;4.改變住所、經營地點但不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5.改變經營方式;6.改變生產經營范圍;7.改變開戶銀行及帳號;8.增減開戶銀行及帳號;9.改變企業形式;10.改變核算方式;11.增減注冊資金;12.增減投資總額;13.改變生產經營期限;14.改變財務負責人;15.改變辦稅人員;16.改變總機構、分機構、支機構名稱;17.增減分支機構;18.改變其它稅務登記內容。

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企業名稱、注冊類型等內容,需要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的:
(1)變更企業名稱:即便不需要清繳稅款的,也要繳銷發票。
(2)變更法定代表人:國有企業轉制、私營企業、承包或承租企業變更法人或負責人,必須清繳稅款、繳銷發票。國有企業無轉制,由上級任命變更法人的,可不清繳稅款、繳銷發票。
(3)變更注冊類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國有獨資公司變更為其它注冊類型,必須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
4)對於變更法人代表、企業名稱、注冊類型的金融企業和其它非金融機構,可以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檢查。
(5)對登記項目發生變化需改變主管稅務機關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由原主管稅務機關負責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檢查。如遇到涉及偷、騙、抗稅行為,移交稽查局檢查。以上涉及需要清繳稅款、繳銷發票的,必需在規定的時限內(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完成清繳稅款、繳銷發票工作,同時在征管軟體鎖定發票供應功能,停止對該納稅人的發票供應。
參考資料:

2. 金融機構變更名稱,注冊資本,由誰批准

您好!金融機構變更名稱,注冊資本,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核批准。謝謝閱讀!

3.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4. 公司名稱變更了之前的機構信用代碼證還需要變更嗎

名稱變更跟代碼沒關系,但是名稱變了也要去變更代碼證。機構申請機構信用代碼證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機構信用代碼申請表;

(二)機構成立時的批准文件或登記證書、營業執照等;

(三)機構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出示稅務登記證;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五)機構介紹信或授權書;

(六)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變更金融機構名稱擴展閱讀

機構信用代碼證作用

機構信用代碼證已逐步在人民銀行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徵信業務、信貸業務、賬戶業務、現金業務、票據業務、外匯業務等領域推廣應用,將成為金融系統及其他經濟領域機構客戶身份識別的重要手段,成為機構的「經濟身份證」。

機構在人民銀行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出示機構信用代碼證,可以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

5. 企業營業執照名稱已變更,法人不變,在金融機構有借款,金融機構該怎麼處理

要金融金融機構變更啊

6. 取得金融牌照的主體是否可以更名

這個是可以。
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稱是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其定義可參考1994年由央行頒發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
金融機構包括:
1. 銀行
2. 保險公司
3. 證券公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
4. 信託、財務公司、金融租賃
5. 期貨公司
6. 擔保公司
7. 典當行
8. 信用卡公司
9. 其他融資公司
10. 其他金融業務機構

2003年後,該《金融許可證》從央行頒發改為由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別向該行業公司頒發。
證監會: 包括 證券相關公司 和 期貨相關公司
保監會: 包括 保險公司 和 保險代理機構。
銀監會: 銀行、信託、金融租賃、融資擔保、貨幣經紀、貸款公司、其他融資公司等

典當公司被從金融行業中分離出來,需向當地商委申請,在商務部備案後領取《典當經營許可證》。

7. 我是金融機構,開辦新業務變更稅務登記證經營范圍,是否可不寫明具體業務名稱

肯定不行啦!建議你最好還是先變更營業執照。

8. 如何變更公司名稱

2、准備執照正副本、代碼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及公司公章,股東會決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按預約時間去工商辦理變更即可。
變更完後可拿到新的執照及工商發的名稱變更通知書,在去刻章,辦理代碼和稅務的變更。
3、最後在做發票的繳銷和稅控公司名稱的變更。
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企業名稱、注冊類型等內容,需要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的:(1)變更企業名稱 :即便不需要清繳稅款的,也要繳銷發票。
(2)變更法定代表人 :國有企業轉制、私營企業、承包或承租企業變更法人或負責人,必須清繳稅款、繳銷發票。
國有企業無轉制,由上級任命變更法人的,可不清繳稅款、繳銷發票。
(3)變更注冊類型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國有獨資公司變更為其它注冊類型,必須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
4)對於變更法人代表、企業名稱、注冊類型的金融企業和其它非金融機構,可以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清繳稅款、繳銷。

9. 法人變更,金融許可證的名字不變更可以嗎

不可以。
《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金融機構應當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申請換發金融許可證:
(一)機構更名;
(二)營業地址(僅限於清算代碼)變更;
(三)許可證破損;
(四)許可證遺失;
(五)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認為其他需要更換許可證的情形。
機構更名和營業地址變更應當將舊證繳回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並持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材料換領金融許可證。

10. 變更企業名稱的問題

2.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企業名稱、注冊類型等內容,需要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的: (1)變更企業名稱:即便不需要清繳稅款的,也要繳銷發票。
(2)變更法定代表人:國有企業轉制、私營企業、承包或承租企業變更法人或負責人,必須清繳稅款、繳銷發票。
國有企業無轉制,由上級任命變更法人的,可不清繳稅款、繳銷發票。
(3)變更注冊類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國有獨資公司變更為其它注冊類型,必須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
4)對於變更法人代表、企業名稱、注冊類型的金融企業和其它非金融機構,可以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檢查。
(5)對登記項目發生變化需改變主管稅務機關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由原主管稅務機關負責進行清繳稅款、繳銷發票檢查。
如遇到涉及偷、騙、抗稅行為,移交稽查局檢查。
以上涉及需要清繳稅款、繳銷發票的,必需在規定的時限內(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完成清繳稅款、繳銷發票工作,同時在征管軟體鎖定發票供應功能,停止對該納稅人的發票供應。
內資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 核准依據: 《公司法》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核准程序: 1、受理 2、審查 3、核准 4、發照 說明: 所需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股東共同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須核對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營業執照正、副本; 5、其它相關資料: (1)名稱變更: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變更項目(註明債權債務由更名後公司承擔)、公司章程修改;2.《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 (2)住所變更(含住所延期):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變更項目、公司章程修改;2.新住所證明:租賃房產須提交租房合同及出租方的產權證明,房屋租賃的期限必須在一年以上;自有房產提交房產權屬證明復印件(須核對原件);無償提供使用的提交業主簽字的無償提供使用證明(註明地址、使用期限)及房產權屬證明復印件(須核對原件);3.公司所在地工商所簽署意見的《企業場地調查情況表》(住所延期的不用提交);4.因住所的變更而影響原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內容需要重新報批(如消防、環保等)。
(3)法定代表人變更: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任免董事(如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的,只提交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任免執行董事);2.董事會決議,其內容:任免理由、選舉董事長、其他人員分工(如董事會成員不變,由董事會直接選舉任免董事長,而不須提交股東會決議);3.法定代表人履歷表、相片、身份證復印件;4.新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5.任免書。
(4)注冊資本變更: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變更資本數額、公司章程修改;2.驗資報告;3.如減少注冊資本,還要提供股東會作出決議後30天內報刊上至少公告三次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並在減資決定作出90天後申請變更登記。
(5)經營范圍變更: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變更理由、變更項目、公司章程修改;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報批的項目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6)股東變更:1.原股東會決議,內容:同意股權轉讓(包括標的、方式、價格等),股東權利義務的變更;2.新、舊股東簽字的股權轉讓協議(包括轉讓標的、轉讓方式、價格、雙方的權利義務等);3.新股東會決議,內容:確認股東的投資比例、金額,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監事等人員任免(如董事變動,需提交董事會決議重新選舉董事長,進行人事分工);4.新股東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法人股東其營業執照復印件由原登記機關加蓋印章);5登記機關認為應該提交的股權交割證明(如轉帳憑證等);6.新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7.新或舊股東屬全民企業的提交國資部門批准文件,屬集體企業的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8.有限公司收購股權的提交股東會同意收購的決議(收購金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50%)。
(7)延期:1.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改;2.其他與到期原因相應的延期文件(如有關部門的許可證註明)。
6、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時限: 10個工作日內核准發照。
收費標准及依據: 注冊資本增加按注冊資本增加額收費,其他變更登記每次收費100元。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414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