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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外包押運情況

發布時間: 2021-05-30 03:44:56

❶ 每天各銀行都要把儲存的錢押運到中國人民銀行嗎為什麼中國人民銀行就是國庫

所有網點的錢都會集中在分行地下金庫。不是。國庫國家財政資金的出納,保管機構,負責辦理預算收的收納,劃分,留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業務,中國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

第一,安全。大型銀行分支機構眾多,如果每個機構都設置存放現金的金庫的話,其安全的風險非常大。

首先,是安全保衛的風險,金庫的安全涉及建築設計、消防設計、門禁安排、人員管理等諸多方面,每一個都是重點,容不得半點閃失;其次,是槍支管理的風險,金庫保衛需要配槍,而槍支是我國重點管控的對象,因此責任重大;

最後是管理的風險。因此公安部門也要求各地金融機構盡量少設置金庫,而作為銀行領導哪個願意承擔這么大的風險,所以現金集中是必然趨勢。

第二,成本。

前面說過,由於金庫安全保衛的要求高,因此建築成本很高。其次是保衛人員的成本,由於需要日夜值班,因此人員的費用也很大。再次是現金壓庫成本,金庫多,現金庫存就大,這樣存放上級行的存款利息就少,日積月累也是一筆很大的成本。

而如果實行現金集中存放,整個地區只需要一個金庫,所有銀行的成本都會有大幅下降。因此,從成本角度來說,現金集中也是銀行必然的選擇。

由於現金集中存放,對客戶來說就出現一個問題:大額取現需要預約。因為每個網點每天營業前的現金分發數額是有限的,如果不預約就會出現現金不夠的問題,所以銀行要求取款人提前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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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它是不會花費那麼多的資金來建設這么多的金庫的。有人說即使不建金庫每天這樣運來運去同樣也是要耗費人力和財力的。

恐怕運鈔車每天運錢的成本在建設金庫面前只能算作是九牛一毛。

所以,出於成本的考慮,銀行更傾向於集中建設一個大的金庫來存放各個網點的現金。因此,這就是銀行每天把錢集中起來的原因之一。

❷ 如何防範金融服務外包所潛在的風險及相應措施

要防範金融服務外包過程中各種風險,我國須重視在岸服務外包市場開發,走有中國特色的「內外結合」發展道路。
要想更好地發展中國的金融服務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建立並完善外包服務商的資格審查和信用評級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監管制度。2.制定相關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證外包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3.政府合理規劃和建設金融服務外包園區和城市。充分發揮政府前瞻性的長遠規劃,應將各大城市分開管理,給予差別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發揮各城市的優勢,避免各城市之間的盲目競爭。
我國金融服務外包風險防範      
(一)合理確定金融服務外包的業務范圍和服務商      (1)實行業務外包以前,金融機構應制定外包的具體政策和標准,主要包括對哪些業務適合外包做出評估。同時,應該全面考慮業務外包的程度問題、風險集中問題,以及將多項業務外包給同一個服務商時的風險問題。      (2)外包服務商的業務水平直接關繫到外包活動的成敗。在做出外包決策後,金融機構的管理層應聽取來自內部或外部的法律、財務專家、人力資源的意見,然後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尋找擅長該業務的所有高級公司,通過仔細的調查、分析和比較,選擇最合適的外包服務商。此外,也要考慮外包服務商的財務狀況。      (二)外包風險內部評估      在開始實施金融服務外包之後,為了確保及時將風險消滅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風險來臨之前獲得信號,把風險帶來的損失降低最小,必須在外包的過程中時刻對風險進行內部評估。      (1)派專人到外包服務商的公司任職,及時與外包服務商溝通在外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特派員作為一個中間人協調和處理在業務中可能出現的矛盾。這種方法相對比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響。      (2)縮短金融機構和外包服務商溝通的周期。由於外包業務的關系,外包服務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機構匯報業務報表或有關業務的進展情況。盡量控制一個合理而有效的溝通周期以便於及早發現問題。     (三)完善金融外包監管制度      (1)金融監管當局應採取不同的監管程序。金融監管當局針對不同的業務和不同的外包服務商應採取不同的監管程序。對於明確規定可以外包的業務,只需要經過備案程序即可,而對於規定之外的業務,則應經過監管機構的審查與批准程序。對於不同的外包服務商,也應採取有差別的監管程序。      (2)金融監管當局應進行外包業務的持續監管和系統性風險監管。為了實現持續監管,可借鑒國際監管組織制定的監管原則,要求金融機構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關條款,確保監管當局隨時可獲得監管所需的資料。      (3)金融機構及外包服務商均應制訂應急計劃。金融機構應該盡力要求外包服務商制訂應急計劃,保證信息技術的安全性,以及發生意外情況時災難恢 烏骨雞苗雞苗0.2元/只 送全程飼料 養殖死傷全賠 廣告 一年養4批利潤40萬 每戶10000元補貼 45天死傷全賠 培訓養雞技術 查看詳情 > 紹興 雞苗批發 0.2元/只 訂1000隻送800隻 包銷成品 廣告 大型禽苗孵化基地 常年出售雞苗 品種齊全 免費防疫 訂滿1000隻免費上門建溫棚 送飼料 查看詳情 > 復能力。對業務外包的各種意外情形,外包商應設計必要的應急計劃。

❸ 銀行業金融機構押運外包後是否存在什麼風險

1、銀行與押運公司交接不清的風險;2、出事後押運公司無力承擔損失而造成破產的風險;3、押運公司突然毀約或者罷工造成銀行不能開門的風險。

❹ 金融外包產業是什麼

金融服務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金融外包是指金融企業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金融企業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即「轉包」)。金融外包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的歐美,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和存儲記錄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領域,涉及整個IT行業。據統計2005年整個IT行業的支出中有45%為外包支出。近年來,盡管與IT相關的外包仍佔到全球外包業務的三分之二左右。但在金融外包領域,隨著離岸外包和整個經營過程外包BPO(bussiness-process outsourcing)業務的崛起,外包安排的日漸復雜,金融企業從外包中獲得的利益大大提高,金融外包也成為國際外包市場的主流。隨著我國金融領域開放程度的不斷加大,競爭的日益激烈,國內金融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站穩腳根,必須了解國際金融外包動態,借鑒國外金融外包的經驗,把現有的資源集中到核心業務上去,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綜述:
全球金融服務機構越來越多地將原先自行承擔的業務轉交外包服務商完成。監管當局進行的行業調研顯示,金融服務機構已將相當一部分的業務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漸復雜。
金融服務機構通過外包,可以將風險管理及合規等職責轉交給不受監管且能進行離岸操作的服務商進行運作。
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服務機構如何能對所負責的業務及風險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業務是否遵循了監管要求?當監管當局質詢時,這些機構又怎樣能表明自己確實在按章辦事?
為回答上述問題並指導受監管的金融服務機構(受監管實體),聯合論壇成立了一個工作組為外包制訂高級指引原則。
本文對有關主要問題及風險做了詳細說明,並闡述了作為參考標準的高級原則。這些原則適用於銀行、保險及證券業。每個行業的國際委員會可根據這些原則制定更為詳細和有針對性的規定。
目前外包日益成為降低成本及實現戰略目標的手段。其中涉及到的領域包括:信息技術(如應用開發,編程及解碼)、專業運作(如某些金融、會計領域, 後台業務及處理、管理活動)、執行合約功能(如客服中心)。行業報告及監管調查表明,在金融公司安排外包的過程中,其它公司(包括公司集團內的相關公司及服務商)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個受監管實體的職能與業務可通過多種方式來執行,有關職能可拆分為產品製造、市場營銷、後台支持與分銷等。如果各種職能的實施地點不同,但仍由本實體內部的部門來負責,則此類情況就不屬於外包。該實體應在常規風險管理框架內防範有關風險。
當前更為復雜的外包安排不斷涌現。在每種安排中,無論服務商是否受到監管,但都要受到聯合論壇原則的約束。
各種行業及監管報告指出,外包涉及風險轉移及管理方面(多與跨境業務相關)的問題。各行業與監管當局認為,受監管實體越來越多地依賴外包業務,可能會影響到其管理風險及服從監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監管當局還擔心:受監管實體採取適當措施管理風險及遵守監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難以有效向監管當局表明。
在外包業務引起的這些問題之一是對外包業務的過分依賴會嚴重影響到受監管實體的可持續性及其履行客戶責任的能力。
受監管實體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降低風險:制定全面與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風險監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應急計劃、協商達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務商的財務與基礎設施狀況。
監管當局能夠通過以下措施減少外包過程產生的問題:在評估單個公司時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情況、在分析系統風險時要考慮服務商的風險集中問題。
監管當局特別關心的一個問題是,受監管實體如何能保持強有力的公司治理。監管當局也擔憂業務外包會影響受監管實體履行監管義務。除非市場與監管當局的影響聯合起來形成有效的約束力量,否則隨著金融行業對外部服務商依賴程度的加深及IT技術的迅速發展,業務外包可能導致系統性問題。
定義:
外包是指受監管實體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為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
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受監管實體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有時被稱為「轉包」)。
受監管實體將外包的高級原則運用到具體的外包業務時,應考慮以下問題:第一,應根據外包業務對受監管實體業務的重要性來應用。第二,外包實體與服務提供商之間的附屬關系或其它關系。當需要對附屬實體運用外包原則時,可做適當修改,使其體現出集團內部外包業務風險的差異。第三,服務商是否受獨立監管當局的監管。
按此定義,外包不包括購買合同。此處「購買」被定義為:從供應商取得服務、貨物或設備,但買方不轉移與客戶有關的財產權信息或與其商業活動相關的未公開信息。
受監管實體是指由監管當局授權從事受監管活動的機構。本文提出的原則即是針對這樣的實體。
外包服務商(或稱服務商、第三方),是指代表受監管實體承擔外包業務的實體。
監管當局是指所有授權受監管實體從事任何受監管業務並對該業務進行監管的機構。
金融外包發展趨勢 :
金融機構將業務外包已有多年歷史。例如自1970年以來,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及存儲記錄等)外包。
二十世紀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外包交易的規模已相當可觀並涉及整個IT行業。
隨後,外包出現在人力資源等更多的戰略領域。同期出現了一種名為「業務處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種點到點(end-to-end)的商業鏈外包。在BPO中,金融機構與服務商的關系也由傳統的服務提供轉變為戰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個趨勢是 「離岸化」,即將業務外包到境外。許多跨國公司試圖通過建立離岸交易及服務中心來提高本機構整體的效率。金融機構除將業務外包給服務商外,也會把一些業務交由海外附屬機構來完成。
表1列出了在印度從事外包業務的若干金融機構及其人員規模。
表1 在印度從事外包業務的若干金融機構(2003)

❺ 目前國內金融行業外包主要項目有哪些金庫託管、現金清分、清機加鈔、金融押運,前景如何

大連51資金項目網上或許能找你想知道的東西!

❻ 金融服務外包的中國金融外包行業發展趨勢

金融機構將業務外包已有多年歷史。例如自1970年以來,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及存儲記錄等)外包。
二十世紀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外包交易的規模已相當可觀並涉及整個IT行業。
隨後,外包出現在人力資源等更多的戰略領域。同期出現了一種名為「業務處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種點到點(end-to-end)的商業鏈外包。在BPO中,金融機構與服務商的關系也由傳統的服務提供轉變為戰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個趨勢是 「離岸化」,即將業務外包到境外。許多跨國公司試圖通過建立離岸交易及服務中心來提高本機構整體的效率。金融機構除將業務外包給服務商外,也會把一些業務交由海外附屬機構來完成。
表1列出了在印度從事外包業務的若干金融機構及其人員規模。
表1 在印度從事外包業務的若干金融機構(2003) 公司 人員規模(人) 公司 人員規模(人) 荷蘭銀行(ABN Amro) 超過300 美國運通(Amex) 超過1000 金盛保險(Axa) 380 花旗集團(Citigroup) 3000 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 500 通用公司(GE) 11000 匯豐集團(HSBC) 2000 JP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480 梅隆金融(Mellon Financial) 240 美林集團(Merrill Lynch) 350 渣打(Standard Chartered) 3000 資料來源:德勤會計事務所在美聯儲理事會會議上做的《銀行的離岸及跨境外包》報告(2004年3月20日)。 《中國金融外包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有證據表明,中國、馬來西亞及菲律賓也被視為開展外包的理想地區。
根據德勤會計事務所2004年的報告,離岸業務將在本世紀初的十年內持續增長。報告估計,在2003年全部金融服務公司中約76%擁有離岸機構,而2002年這一比例僅為29%。報告預測2005年的離岸業務市場產值將達到2100億美元, 2010年達到4000億美元,占整個行業總產值的20%。
報告指出,大公司具有離岸業務的比例顯著高於小公司;越來越多的公司正在建立自己的離岸業務機構。
離岸業務的增長產生了對「國家風險」進行監控的需要,即金融機構將業務外包給另一國家(地區)的服務商後,需要監視該國(地區)政府的政策、政治、社會、經濟及法制狀況;同時也應制定適當的應急計劃與退出策略。另外,一家機構業應考慮商業持續性問題,即在極端情況下如何將外包業務迅速轉回國內。
中國第一例金融服務外包項目
2005年中國IT業分銷大亨——神州數碼公司開始籌劃戰略轉型。由時任金融公司總裁董奇琪著手負責、
總監周毅具體實施。引進國外成熟的金融服務外包理念,結合中國大陸金融發展現狀,做出一整套本地化金融服務外包模塊。
2006年9月,神州數碼與寧夏農村信用社(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簽署合同,開創中國本土金融服務外包第一例項目。
項目簡述:項目合作時間為五年六個月,在此期間,神州數碼負責寧夏農村信用社銀行卡系統建設、呼叫中心、銀行卡制卡、銀行卡業務培訓、銀行卡制度建設、銀行卡交易處理、銀行卡差錯帳處理、200台ATM布放、200台POS鋪設等有關銀行卡業務,期間由銀行卡產生的業務收入歸神州數碼所有,合同到期後銀行卡系統、ATM、POS均屬於寧夏農村信用社。
人員構成:銀行卡部成員由寧夏農信社與神州數碼共同組成。
2006年銀行卡部成立時任人員:
銀行卡部總經理: 吳文娟
銀行卡部市場部經理: 孫正國
銀行卡部綜合部經理: 原 田
銀行卡部業務部經理: 李 樂
項目其他創始人:
神州數碼銀行卡項目總監: 周 毅
神州數碼西安運控中心總監: 王江宏
神州數碼西安運控中心: 李 陽、張豫秦
神州數碼西安對賬中心: 李雪梅、周雯
神州數碼西安呼叫中心: 滕品娥、姚海鷗、王媛媛、賀曉穎、張雅茜
神州數碼西安研發中心卡項目: 高 鐳 、劉 頊、姚冬冬、朱建中
寧夏農村信用社研發部: 郭萬剛、楊海雲、孟繼國、張漢、保瑞峰、張立波、孫小武、胥虎軍、徐海濤、王旭東
經過一年復雜的審批手續,艱苦的聯合系統開發及本地化處理,合作雙方於2007年9月17日成功發卡(寧夏農村信用社黃河借記卡),用事實印證了金融服務外包在我國的可行性。開創了中國金融服務外包整體外包的先河,標志著中國正式進入了更加開放的金融服務外包整體外包時代。
中國金融服務外包整體外包項目有:(截止2010年5月)
寧夏農村信用社(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 服務商:神州數碼
寧夏銀行服務商:中國銀聯
山西晉中商業銀行 服務商:神州數碼 趨勢1 金融服務外包將持續迅猛增長
趨勢2 大企業熱衷自建海外外包中心
趨勢3 商業操作與IT混合外包
趨勢4 近岸-兩岸—多岸
趨勢5 細分市場趨向窄范圍高深度
趨勢6 離岸外包市場有待整合
趨勢7 外包特殊功能的金融服務

❼ 目前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的現狀有哪些特點,趨勢

金融機構將業務外包已有多年歷史。例如自1970年以來,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及存儲記錄等)外包。
二十世紀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外包交易的規模已相當可觀並涉及整個IT行業。
隨後,外包出現在人力資源等更多的戰略領域。同期出現了一種名為「業務處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種點到點(end-to-end)的商業鏈外包。在BPO中,金融機構與服務商的關系也由傳統的服務提供轉變為戰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個趨勢是 「離岸化」,即將業務外包到境外。許多跨國公司試圖通過建立離岸交易及服務中心來提高本機構整體的效率。金融機構除將業務外包給服務商外,也會把一些業務交由海外附屬機構來完成。

❽ 押運公司什麼時間改制

押運公司改制
現金清分業務外包—金融物流的新趨勢
經過20多年的改革,我國金融體系已發生了重大的結構性變革,一個以央行為領導,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同時並存的多元化的金融體系已經形成。而進入新世紀以來,國內經濟結構、金融市場結構都在不斷調整。自中國加入WTO後,國內商業銀行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環境。根據調查,截至本年度5月末,已有42個國家的75家銀行在我國25個城市開展業務,轉軌為法人的外資銀行達到16家。原有的國有銀行與股份制銀行的「二維」競爭狀態演化為包括國有控股大銀行、中小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在內的「四維」主體。而隨著今後更多外資銀行轉軌改制為法人銀行、本土化進程不斷深入、服務優勢逐步體現,外資銀行對中資銀行的競爭壓力將會越來越大。
與發達國家銀行相比,中資銀行無論在資金實力、管理體制、經營手段還是人員素質水平上都存在較大差距。而未來銀行的發展趨勢是降低經營成本、提高運作效率、不斷提升核心競爭能力。於是,作為銀行提升核心競爭力的有效手段之一---銀行業務外包,已經成為銀行謀求自身發展的一把利器。根據上海銀監局對外資銀行外包業務的一項最新調查:近兩年來,外資銀行亞太區外包操作中心的功能正在逐步向上海轉移,外資銀行在進入上海市場後,利用其總行或海外分行的成熟經驗,外包業務已經成為其經營過程中的一個普遍模式。面對壓力,中資銀行紛紛開始了內部改革、管理創新和業務創新的步伐。據悉已有多家中資銀行開始探索包括業務流程、數據處理、IT服務、人力資源管理等在內的多項外包業務。
而隨著銀行外包業務涵蓋面的不斷擴展,以及銀行自身發展需求的不斷變化,許多新的業務外包模式應運而生。近來,一種新的業務外包模式----現金清分外包業務正在被越來越多的銀行所關注。所謂現金清分外包業務是指銀行將原本由金庫等現金中心機構負責的現金清點工作交由第三方專業性服務公司來做,讓其對所在地區商業銀行的營業網點及分支機構的所有現金進行集中統一清點處理,分存,運輸和上繳中央銀行。在中國,許多銀行現金的押運一直都由專門的金融押運公司來負責,由此類公司接手現金清分業務也屬必然。據悉,已有多家外資銀行就此業務咨詢上海市保安服務總公司保安押運有限公司,而深圳等地的押運公司也已經開始嘗試開展此類業務。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現鈔清分,不僅增加了銀行的運營成本,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主業的發展。據介紹,國內銀行沿用了數十年的現鈔清分模式存有兩大弊端:一是銀行每新增設一家支行,都要配備或租用金庫、庫管員、相關清分設備和操作管理人員,這樣「大而全」的設置造成人員膨脹、支出增加,若加上重復投入的管理運營費用,整體上勢必造成成本高、效率低的結果,使銀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二是各銀行重復投入花費巨大,但因各為其主,清分設備及配套人員又常常因為業務不飽和而處於閑置狀態,有些銀行甚至從押鈔、清分、存鈔、送鈔各個環節都由自身來做,背後有一個龐大的隊伍來運作,運鈔車、清分設備不能物盡其用,相關操作和管理人員不能人盡其才,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
面對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各家銀行在增加收益的同時還要考慮降低運作成本。現金處理對於銀行來講是一項繁重的工作,也是現金流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銀行將現金清分業務外包,可以極大的降低設備的購買和維護費用,同時也可以減少人員管理及監督成本,最重要的是可以將現金清分中存在的風險轉移出去。
銀行的這種變革其實也是按照社會化大分工的發展原理,銀行逐步把非核心業務外包出去,以達到降低成本、致力於核心業務創新和發展的目標。銀行通過外包其現金清分業務,能夠集中資源,在產品研發、市場推廣和品牌塑造等方面確定自己的優勢,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構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從銀行業的發展趨勢分析,現金清分業務外包是銀行業社會化大分工的必然結果。
對於金融押運公司而言,一直以來都只是負責銀行現金的押送,缺乏技術含量和發展盈利空間,如果要承接下現金清分業務,勢必要有運作體系的變革和業務的革新,對於人員素質水平和領導管理水平也會要求一個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無疑會使得整個公司的服務產業鏈向上延伸,將極大有利於整個現金處理業務的發展,提高和銀行之間的相互依存度,提升自身的競爭水平。同時,二者的合作也可以使得運鈔車、清分設備等得到充分的利用,節約社會成本。現金清分外包業務是按照行業規律,從提高社會和經濟效益、節約費用、降低成本的角度去整合物流。雖然金融行業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押運公司具有進入門檻高、安全系數要求高、風險系數大等特點,但究其本質,金融押運公司與其他行業的第三方物流企業並無多大差異,只是行業背景不同,所服務的商品和所服務的對象不同。
將現金清分業務外包,銀行因此可以將更多的資金和精力投入到核心業務的拓展和創新中去,不斷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而金融押運公司也能夠由此改變自身的角色定位,提升自己的軟硬體實力和業務水平,成為一個更專業更具科技含量和發展前景的新型金融物流公司,在發展大潮的旗幟下,現金清分業務外包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值得去不斷探索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