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要什麼條件可以開
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5條——第10條的規定: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須經財政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
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人、副總裁若幹人。總裁、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總裁對外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負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
(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任職資格。
(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依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
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條件:
(一)滿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二)有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法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熟悉金融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估人員。
資產管理是指「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凡是主要從事此類業務的機構或組織都可以稱為資產管理公司。
資產管理公司分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它是專門處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銀行業監督委員會頒發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管理和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在化解金融風險,推進金融創新等方面多有建樹。
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它進行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沒有金融機構許可證。
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都通過設立資產管理業務部或成立資產管理附屬公司來進行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基於這種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分散在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和證券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業務之中。
㈡ 決定是否進行收購盡調的條件是什麼
(一)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
在盡職調查階段,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徑調查得到的信息進行法律評估,核實預備階段獲取的相關信息,以備收購方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作出收購決策。
對目標公司基本情況的調查核實,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可以根據並購項目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於調查的具體內容作適當的增加和減少):
1、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經營范圍。
2、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及變更的有關文件,包括工商登記材料及相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3、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東名冊和持股情況。
5、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歷次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
6、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規章制度。
8、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與他人簽訂收購合同。
9、收購標的是否存在諸如設置擔保、訴訟保全等在內的限制轉讓的情況。
10、對目標公司相關附屬性文件的調查:
(二)根據不同的收購類型,提請注意事項
不同側重點的注意事項並不是相互獨立的,因此,在收購中要將各方面的注意事項綜合起來考慮。
1、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部分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標企業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該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公司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樣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目標企業是有限公司,收購方應該注意要求轉讓方提供其他股東同意轉讓方轉讓其所持股權或者已經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書面證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否則的話,即使收購方與轉讓方簽訂了轉讓協議,也有可能因為他人的反對而導致轉讓協議無法生效。
2、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財產以及債務情況。
如果收購目標是企業法人,自身及負擔在其財產之上的債權債務不因出資人的改變而發生轉移,收購方收購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資不抵債的企業將會面臨巨大風險。在實施收購前收購方應該注意目標企業的財產情況,尤其在債務方面,除了在轉讓時已經存在的債務外,還必須注意目標企業是否還存在或有負債,比如對外提供了保證或者有可能在今後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查詢、了解之外,收購方還可以要求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列明所有的債務情況,並要求轉讓方承擔所列范圍之外的有關債務。
3、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特定資產,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該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存在權利瑕疵的特定資產將有可能導致收購協議無效、收購方無法取得該特定資產的所有權、存在過戶障礙或者交易目的無法實現等問題。所以,收購方需要注意擬收購的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在無法確定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要求讓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對財產無權利瑕疵作出承諾和保證。
4、收購方應該注意爭取在收購意向書中為己方設置保障條款。
鑒於收購活動中,收購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相對較大,承擔的風險也較大,為使收購方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收購方應該在收購意向書中設定保障性條款,比如排他條款、提供資料及信息條款、不公開條款、鎖定條款及費用分攤條款等等,這些條款主要是為了防止未經收購方同意,轉讓方與第三人再行協商出讓或者出售目標公司股權或資產,排除轉讓方拒絕收購的可能等。
(三)從不同的角度,分析盡職調查的注意事項
公司的設立及歷次增資、股權轉讓等事項涉及到股權的有效性和確定性,因此,在收購股權時,必須審核標的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確保收購標的的合法性。
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第一、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資中,貨幣出資占所有出資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確,非貨幣資產是否辦理了所有權轉移手續等同樣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釐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系的股東。
第三、有擔保限制的資產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等有影響,所以要將有擔保的資產和沒有擔保的資產進行分別考察。
第四、要重點關注公司的不良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度、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以及將要報廢和不可回收的資產等情況需要尤其重點考察。
同時,公司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是收購公司時所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公司的負債中,要分清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債務。資產和債務的結構與比率,決定著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四)企業並購中的主要風險
並購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僅是資本交易,還涉及到並購的法律與政策環境社會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諸多因素,因此,並購風險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風險預測方面,企業並購中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1、報表風險在並購過程中,並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並購價格,其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方面但目標企業有可能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故意隱瞞損失信息,誇大收益信息,對很多影響價格的信息不作充分准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並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並購後的企業面臨著潛在的風險。
2、評估風險
對於並購,由於涉及到目標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全部或部分轉移,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准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3、合同風險
目標公司對於與其有關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嚴,或由於賣方的主觀原因而使買方無法全面了解目標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具體情況,這些合同將直接影響到買方在並購中的風險。
4、資產風險
企業並購的標的是資產,而資產所有權歸屬也就成為交易的核心在並購過程中,如果過分依賴報表的帳面信息,而對資產的數量資產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有效卻不作進一步分析,則可能會使得並購後企業存在大量不良資產,從而影響企業的有效運作。
5、負債風險
對於並購來說,並購行為完成後,並購後的企業要承擔目標企業的原有債務,由於有負債和未來負債,主觀操作空間較大,加上有些未來之債並沒有反映在公司帳目上,因此,這些債務問題對於並購來說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風險。
6、財務風險
企業並購往往都是通過杠桿收購方式進行,這種並購方式必然使得收購者負債率較高,一旦市場變動導致企業並購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效果,將使企業自身陷入財務危機。
7、訴訟風險
很多請況下,訴訟的結果事先難以預測,如賣方沒有全面披露正在進行或潛在的訴訟以及訴訟對象的個體情況,那麼訴訟的結果很可能就會改變諸如應收帳款等目標公司的資產數額。
在可能的訴訟風險方面,收購方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
第一、目標公司是否合法地與其原有勞動者簽訂和有效的勞動合同,是否足額以及按時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按時支付了員工工資。考察這些情況,為的是保證購買公司以後不會導致先前員工提起勞動爭議方面的訴訟的問題出現;
第二、明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間不存在股權轉讓和盈餘分配方面的爭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簽訂的購買協議能夠保證切實的履行,因為並購協議的適當履行需要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有效進行支撐;
第三、確保目標公司與其債權人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即使存在,也已經達成了妥善解決的方案和協議。因為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後,目標公司的原有的債權債務將由收購方來承繼。
第四、需要考察目標公司以及其負責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訴訟從某種意義上影響著收購方的收購意向。
8、客戶風險
兼並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利用目標公司原有客戶節省新建企業開發市場的投資,因此,目標公司原客戶的范圍及其繼續保留的可能性,將會影響到目標公司的預期盈利。
9、雇員風險
目標公司的富餘職工負擔是否過重在崗職工的熟練程度接受新技術的能力以及並購後關系雇員是否會離開等都是影響預期生產技術的重要因素。
10、保密風險
盡可能多地了解對方及目標公司的信息是減少風險的一個主要手段,但因此又產生了一個新的風險,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對方濫用可能會使該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動,或者交易失敗後買方掌握了幾乎所有目標公司的信息,諸如配方流程營銷網路等技術和商業秘密,就會對目標公司以及賣方產生致命的威脅。
11、經營風險
公司並購之目的在於並購方希望並購完成後能產生協同效應,但由於未來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如整個行業的變化市場的變化企業管理條件的改變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突發事件等等,這些都有可能使得企業並購後的經營無法實現既定的目標,從而產生經營風險。
12、整合風險
不同企業之間,存在不同的企業文化差異。如並購完成後,並購企業不能對被並購企業的企業文化加以整合,使被並購企業融入到並購企業的文化之中,那麼,並購企業的決策就不可能在被並購企業中得以有效貫徹,也就無法實現企業並購的協同效應和規模經營效益。
13、信譽風險
企業的商譽也是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目標公司在市場中及對有關金融機構的信譽程度有無存在信譽危機的風險,是反映目標公司獲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兼並一個信譽不佳的公司,往往會使並購方多出不少負擔。
㈢ 公司收購公司流程
公司收購公司流程 1、要確認銀行稅務的問題,地址異常和稅務異常都是問題,地址異常問題還不是很大,稅務異常問題可大可小。老公司更說不清楚道不明白,解異常需要很多材料。老公司很難准備齊全。
2、股權變更稅務問題,北京各區有細微差別。一般情況下轉股稅是萬分之五。法人股是不需要轉股稅的。
3、現在北京投資公司無法跨區牽址,什麼意思呢,你是海定的,你無法變成朝陽的。但是你可在海定區內任意換符合條件的地址。
4、首選要確認需要的公司跟要收購的公司是否一致。就是他符不符合你公司的業務要求以及長遠規劃,這個分別需要從行業類別、注冊時間、注冊地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來確定,現在對投資類公司要求很嚴格,尤其是做私募行業的人來說要求更高,有些是不能申請私募的。有特別要求的更應該注意,你比如說你要接的項目只能在海定區注冊且三年以上。你就需要去准備這樣的公司。
5、最重要的一點是債務,查賬是很麻煩也很無奈的事情,因為賬面上都能做的很乾凈,普通的查賬大家都懂,但是很多隱形債權是無法查到的,你比如說在別地方簽了個名字蓋了個章。如何規避債務風險是一個大難題,如果沒有特別要求盡量收購新公司,新公司沒有經營過的就是代表屬性很好,另外簽署債務分割協議。給自己做好尚方寶劍。
6、整體股權收購需要一個月左右時間。全部完畢需要一個半月。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一個月。但是公司要包裝准備材料這個時間就不確定多久了,要根據投資人的情況量力而行。
7、現在投資公司可以改字型大小。這里我重申一點,中字頭、國字頭不是很難,他跟正常名稱的難度是一樣的,只不過中字國字大頭的字型大小能用都用了而已。根據不可重名原則,很難想而已。
8、市場調查該公司的企業信用和口碑形象,在當今業務同質化嚴重的情況下,你的客戶可能會更注重公司的品牌形象這一塊兒,雖然企業品牌不是兩三天就可以做起來的,但是企業信用卻可以很快做起來,不過前身得好。
收購流程
一、要約收購:
1、定義: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不是部分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2、公告:收購人在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15日後,公告其收購要約。
3、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並不得超過60日(30≤X≤60)
4、撤銷: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5、變更:收購要約屆滿15日內,收購人不得更改收購要約條件。(經批准,可變更)
6、適用:
(1)收購要約提出的各項收購條件,適用於被收購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東。
(2)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採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二、協議收購:
1、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2、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收購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收購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㈣ 金融界的企業收購
金融界及其下屬公司已經於2006年7月3日簽署了一份收購協議,將以10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服務於國內證券和投資公司的金融信息資料庫提供商——深圳巨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此次收購預計將增強公司在業界的領先地位,並為開發資料庫產品提供更多契機。
根據此次收購協議,金融界及其下屬公司將向深圳巨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股東支付100萬美元的費用 ,以掌空該公司100%的股權。另外,金融界還將向深圳巨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一位股東支付484,425港元(約62370美元),作為深圳巨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歸還該股東的欠款補償費用。此次收購有待於中國監管部門的批准,而且還需符合其它例行的交易收購條件,此次收購預計於2006年8月底完成。 金融界已於2006年10月1日完成收證券之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證券之星」),同時,金融界一家子公司也完成收購運營Stockstar com網站的證券之星關聯公司。
金融界與證券之星達成協議,將分別支付650萬美元和人民幣1200萬元,總計約800萬美元,收購證券之星及運營Stockstar com的關聯公司的全部股份。Stockstar com創建於1996年,是中國著名的財經和證券網站。 金融界已經於2007年9月7日與中國香港證券公司——日發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簽署了一份最終協議。
根據協議規定,金融界將以30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日發投資有限公司85%的股權。日發投資是一家擁有35年歷史的香港證券公司。
此最終協議規定,此次交易的具體收購金額將基於收購完成之日的日發投資有限公司的凈資產總值而定。另外,金融界還保留在此次交易完成後5年之內收購日發投資有限公司所剩15%股份的權利。
此次交易還取決於以下幾大因素:1、日發投資有限公司在此交易完成日保留香港注冊券商身份;2、香港證監會批准金融界成為日發投資有限公司的大股東;3、此次交易相關的其它一般性條款。另外,如果在此次交易完成日,金融界累計收購的日發投資有限公司股份低於其總股本的75%,金融界有權單方面中止交易。此次交易預計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
㈤ 我公司想收購別的公司,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你們是股票收購 & 資產收購 & 兩者兼具!
外資企業想進一步擴大投資購買中方所持有的合資公司股權的話,依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若境外公司在中國大陸設立了外商獨資公司,而以該公司並購其他企業,此時法律依據為《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如果是境外公司直接以其名義並購境內企業,此時法律依據則為《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所以,主體不同或被並購物件不同將有法律適用的區別。
給你們做收購肯定得有中介啊,港資應該找中金吧,他們會告訴你門所需要的一切手續!
㈥ 請問公司被收購是怎麼一回事是說一個公司有能力收購另一個公司就可以隨便收購嗎
公司被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
但不是說一個公司有能力收購另一個公司就可以隨便收購的,也要考慮被收購人是否同意被收購或收購條件,也要看收購人是否符合條件。。
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
1、收購人為法人:
(1)收購人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
(2)收購人最近3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
(3)收購人最近3年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
2、收購人為自然人:依法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五種情形。
(6)金融公司收購條件擴展閱讀:
收購的客體條件:
上市公司收購針對的客體是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發行在外且被投資者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包括公司庫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發行股票過程中預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後者如公司購買本公司股票後尚未注銷的部分。
收購的市場條件:
上市公司收購須藉助證券交易場所完成。證券交易場所是依法設立、經批准進行證券買賣或交易的場所,分為集中交易場所(即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場所。前者如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後者如以前運營的STAQ和NET兩個交易系統及現在合法運營的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櫃台。
㈦ 金融公司可以收購的嗎
當然可以的,不過收購的時候要注冊查看公司是否干凈,有沒有債務等,最好找專業的機構處理,在查清楚沒有問題後需要到工商局去辦股權變更。
㈧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能才開金融公司
開金融公司的大概流程與絕大部分人開公司的流程沒有太大的區別,但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政策要求,具體額外要求一些什麼證件或者什麼手續需要咨詢當地工商局才可以。
注冊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時間:5—15個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 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8)金融公司收購條件擴展閱讀
公司在農業銀行開銀行承兌匯票需要,需要帶的材料:
1、對公賬戶的開戶許可證;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營業執照;
4、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
5、工商銀行企業開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
6、單位申請開銀行承兌匯票銀的報告、如果不是法人或負責人親自前來辦理的,需要委託書。
金融公司的經營范圍:
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證券、保險咨詢(不得從事金融、證券、保險業務)、商務信息咨詢、投資管理、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記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