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35
貸:銀行存款 1035
借:應收利息 40
貸:投資收益 4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
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如何劃分
你好,
很高興給你回答問題!
樓上的同志,回答是錯誤的,
在四類金融資產裡面,只有兩類金融資產在符合一定條件,可以在相互進行重分類:即「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只有這兩類!除這兩類之間外,其他的都不可以相互重分類的,
所以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不可以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
你的掌握的是正確的!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希望採納
❸ 如何劃分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金融資產的一種,我認為有兩種,一種是在活躍市場或二手市場購買的短期准備出售或轉讓,來獲得利益的金融資產;第二種是,被劃為的可持有性金融資產,但是由於企業的經營不善,面臨危機,是用於臨時出售的或轉讓的金融資產。
這僅僅是我個人理解的,如果哪位達人有更好的區別方式,大家可以交流一下!~謝謝!~
❹ 會計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什麼概念
1.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條件
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如果企業沒有將其劃分為前三類金融資產,則應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例如,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
(2)限售股權的分類
①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在重大影響以上的股權,應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股權,應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②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准則規定條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❺ 企業的對外投資是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嗎
新版准則規定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❻ (關於會計)企業可不可以仍然將該金融資產歸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呢
如果你沒有把一項金融資產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且你持有的意圖是不準備出售且不準備持有至到期,那麼你可以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❼ 限售股權什麼情況下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什麼情況下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1號》對股權分置限售股的會計處理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在重大影響以上的股權,應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股權,應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在首次執行日應當追溯調整,計入資本公積。《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1號》對股改限售股的處理以對被投資單位是否具有重大影響為界線,在重大影響以上的,應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界線之下的應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准則規定條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如果這里滿足相關條件,那麼可以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否則只能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通常來講,限售股限售期間較長,一般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❽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BC公司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00 000
(2)20×5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公允價值變動: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30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為零,故不作賬務處理。
(3)20×6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30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 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由於該債券的公允價值預計會持續下跌,ABC公司應確認減值損失。
(4)20×7年12月31日確認利息收入及減值損失轉回:
應確認的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1 000 000-發生的減值損失200 000)×3%=24 000(元)
借:應收利息 30 000
貸:投資收益 24 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6 000
借:銀行存款 30 000
貸:應收利息 30 000
減值損失轉回前,該債券的攤余成本=1 000 000-200 000-6 000=79 4000(元)
2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950 000元
應轉回的金額=950 000-794 000=156 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6 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156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