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安局監管執法是干什麼的
一、受案范圍: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等規定精神以及《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主要管轄下列經濟犯罪案件: 1、走私假幣案 2、虛報注冊資本案 3、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案 4、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案 5、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案 6、妨害清算案 7、隱匿、銷毀會計資料案 8、公司、企業人員受賄案 9、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案 10、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案 11、為親友非法牟利案 12、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案 13、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案 14、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案 15、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案 16、偽造貨幣案 17、出售、購買、運輸假幣案 18、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案 19、持有、使用假幣案 20、變造貨幣案 21、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案 22、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案 23、高利轉貸案 2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5、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案 26、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案 27、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案 28、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案 29、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 30、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案 31、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案 32、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案 33、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案 34、違法發放貸款案 35、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案 36、非法出具金融票證案 37、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案 38、逃匯案 39、騙購外匯案 40、洗錢案 41、集資詐騙案 42、貸款詐騙案 43、票據詐騙案 44、金融憑證詐騙案 45、信用證詐騙案 46、信用卡詐騙案 47、有價證券詐騙案 48、保險詐騙案 49、偷稅案 50、抗稅案 51、逃避追繳欠稅案 52、騙取出口退稅案 5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 54、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55、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56、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57、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 58、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案 59、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 60、非法出售發票案 61、假冒注冊商標案 6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63、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案 64、假冒專利案 65、侵犯商業秘密案 66、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案 67、虛假廣告案 68、串通投標案 69、合同詐騙案 70、非法經營案 71、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案 72、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 73、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案 74、逃避商檢案 75、職務侵佔案 76、挪用資金案 77、挪用特定款物案二、受理方式: 1、對群眾當面舉報、投訴的,指派專人接待,並製作筆錄,對電話舉報、投訴的,指定專人聽取陳述,做好記錄,並填寫《受理情況登記表》,查辦情況在一個月內告知舉報、投訴的當事人。 2、對不屬於本機關管轄的,在3日內將有關材料轉送由管轄權的機關,並及時通知舉報、投訴的當事人。三、辦案程序:公安機關經偵部門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偵查取證、並案、分案、破案、銷案和結案等方面。四、舉報人權力和義務: 1、舉報人必須客觀真實,盡可能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詳細情況,犯罪事實的具體細節及相關證據材料。 2、舉報必須實事求是,嚴禁利用舉報誣陷他人。 3、對提供重要線索,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懲罰,並為國家、集體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舉報人酌情予以獎勵,有重大貢獻的給予重獎。
② 銀行違反《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機關可以查封其ATM嗎
按照公安部86號令,公安經文保支隊有權對你進行處罰或者責令進行整改!
③ 公安局和經偵大隊是一個部門嗎
不是一個部門,經偵大隊全稱是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是縣公安局直屬部門。
主要職責: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形勢及規律,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偵查有影響和跨縣、市的重、特大的經濟案件。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為副科級機構。下設一、二、三中隊和秘書股。
經濟犯罪偵察警察的工作就是對金融犯罪、經濟詐騙等各類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偵查,為破獲經濟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據,從而保護國家和公民的財產安全。
(3)公安局檢查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在我國,經濟犯罪偵查部門所管轄的案件罪名有88種,例如;
走私假幣案券案、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案、妨害清算案、隱匿、銷毀會計資料案、公司、企業人員受賄案、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案、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案、為親友非法牟利案、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案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案、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案;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案、偽造貨幣案、出售、購買、運輸假幣案、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案、持有、使用假幣案、變造貨幣案、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案、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案、高利轉貸案;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案、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案、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案等等。
④ 貸款未還公安局會幫金融機構追要嗎
這種屬於民事糾紛,不歸公安管,金融機構只能去法院起訴你,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⑤ 求專業人士解達:銀監局對金融機構開展常規檢查,是否有權查詢金融機構的客戶賬戶信息有法律依據么
銀監局有權對金融機構的業務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但他們是沒權對存款人的信息進行查詢、凍結、扣劃的。所謂的法律規定的除外是指工、檢、法、司、工商、稅務等權力部門。而不包括銀行業監督部門。
《銀監法》中,增加了兩個方面內容。
第一,在銀監會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的條件下,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相關的單位和個人行使相關調查權。具體內容是:詢問與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其提供文件、材料和證明材料,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財產權登記資料;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毀損、偽造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文件、資料,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第二,規定了調查相關人的配合義務和法律責任。即對不予配合的單位和個人,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⑥ 公安局都設有哪些部門機關。具體工作是什麼
公安局都設有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具體工作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拓展資料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⑦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以檢查被檢查單位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嗎
呵呵 目前金融機構協助查詢 凍結 扣劃企業事業單位、團體、機關存款的范圍:
1、人民法院、稅務機關和海關:查詢、凍結和扣劃單位及個人存款。
2、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查詢和凍結單位和個人存款,但無權扣劃。
3、監察機關(包括軍隊監察機關):查詢單位和個人存款,但無權凍結和扣劃。
4、審計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只有權查詢單位存款,無其他權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具有類似於凍結措施的對單位和個人存款暫停結算的權利。
除了上述的部門或機關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沒有權力實施。
⑧ 對金融機構不報案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是否可立案調查
涉嫌刑事犯罪,金融機構不主動報案,公安機關只要發現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立案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十八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⑨ 金融機構營業場改建需公安局審批嗎
金融機構營業場改建,
當然需公安局審批。
可詢問當地公安局。
以公安局的說法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