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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營改增非金融機構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5-25 21:04:14

Ⅰ 營改增政策對四大行業有何影響

營改增政策對四大行業的影響:

  1. 房地產業:「營改增」利好商業地產、工業地產和住宅,降低稅負成本,改善房地產企業盈利,有利於帶動建築業及相關產業發展;減稅規模占凈利潤比重為-4.5%到10.36%,是否減稅及減稅規模取決於建築安裝成本的可抵扣比例。

  2. 金融業:由於對集團企業多元業務實施不同稅率,互聯網信息服務等創新性業務單元能夠享受較低稅率,這將鼓勵企業改善業務結構,提高企業創新能力。

  3. 生活服務業:全面營改增貫通了服務業內部和二、三產業之間的抵扣鏈條,從制度上消除了重復征稅。相較營業稅體制,增值稅體制更有利於促進服務業的發展,對服務業企業減稅明顯。

  4. 建築業:營改增會倒逼企業索取進項的專項增值稅發票,層層分包的模式將難以為繼。全面營改增後,建築業稅率由3%營業稅上升到11%增值稅,單看稅率在四大行業中漲幅最大,雖然稅基由營業額轉變為增值額,產生大量抵扣,但仍對於企業控制稅務成本提出了很大的挑戰

Ⅱ 營改增最新政策解析及如何進行新形勢下的稅收籌劃

2012日開始,全國所有地區均要在交通運輸業、有形動產租賃業、部分現代服務業實施營改增。
從實施情況看,營改增後企業的總體稅負出現了明顯下降,但對各具體企業而言,稅負影響程度又存在較大的差異。
結合即將在2013日正式實施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以下簡稱37號文)精神,通過分析,我們認為,廣大中小企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進行稅收籌劃 一、選擇適當的納稅人進行籌劃按照37號文的規定,營改增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滿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如無特殊情況,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而一旦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根據企業所處的行業性質不同,增值稅稅率就會由小規模納稅人的3%調整為行業對應的稅率(交通運輸業11%,有形動產租賃17%,部分現代服務業6%),並且不得再轉回小規模納稅人。
在企業進項稅額不多的情況下,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可適當降低稅負。
如果企業經營規模擴大,預計將要超過500萬元,可採取設立新公司的形式,增加的業務由新公司實施,從而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稅率較低的政策優勢。
在一般納稅人的納稅模式下,其納稅額等於當期的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如果企業進項稅較多,選擇一般納稅人繳稅,稅負可能也會比小規模納稅人稅負要低。
那麼,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其中的平衡點應如何把控?根據我們的測算,針對不同的行業類型,平衡點的標准會略有差異。
對於部分現代服務業,如果預計未來期間每期的進項稅額持續大於當期含稅銷售收入的2.75%,選擇一般納稅人對企業有利;反之,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對企業更有利。
對於交通運輸業,如果預計未來期間每期的進項稅額持續大於當期含稅銷售收入的7%,選擇一般納稅人對企業有利;反之,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對企業更有利。
本文所列籌劃暫不涉及需做進項稅轉出的情況對於有形動產租賃業,如果預計未來期間每期的進項稅額持續大於當期含稅銷售收入的11.62%,選擇一般納稅人對企業有利;反之,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對企業更有利。
二、通過合理采購進行籌劃 (一)選擇適合的購貨時機按照37號文的規定,一般納稅人從2013日開始,購置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對於有意向購買上述資產的企業,可考慮在2013日之後購買,這樣可以享受進項稅額抵扣的好處。
(二)選擇適合的供應商企業日常經營中發生的一些辦公用品、辦公設備采購,如果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且購置的上述物品用於日常經營,其進項稅額就可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
從中小企業運營實際看,辦公類物品的采購一般會選擇從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經營不太規范的小企業處購買。
企業支付款項後,有時連正規的普通發票都無法取得,更奢談增值稅專用發票了。
在這種現實情況下,企業首先還是要考慮實際的經營壓力,不能為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不計成本。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網路購物的成本逐漸降低,廣大中小企業可充分拓展采購渠道,在價格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優先選擇通過電商進行采購。
這樣不但能夠確保產品質量,而且還能比較容易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企業帶來節稅的好處。
三、通過業務流程外包進行籌劃隨著物價的上漲,人力成本也在逐年上漲,企業負擔的人力成本壓力也越來越大,這種情況在部分現代服務業變現得尤為突出。
而企業直接支付的工資等人工成本由於無法取得可以抵扣的專用憑證,也就不存在進項稅額抵扣的問題。
因此,如何通過人力成本進行籌劃就成為很多企業普遍面臨的問題。
比較可行的操作方法是,企業可將內部的業務模塊外包,如會計業務交由代理記賬公司執行,企業不再招聘會計人員。
這樣企業不但可以節約可觀的人工成本支出,而且還可以從代理記賬公司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享受進項稅額抵扣的好處。
類似的業務還可考慮:企業的財務咨詢業務外包、管理咨詢業務外包、稅務咨詢業務外包、流程管理咨詢外包等 四、通過合理分解業務進行籌劃企業經營中,有些業務可以分解成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業務進行實施。
如企業委託運輸公司提供運輸服務,企業支付運輸費後,可取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可按11%的稅率計算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如果將該運輸合同分解,一部分款項作為運輸服務費,另一部分款項不需要支付給運輸公司,而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委託方負擔該次運輸的燃油供給。
在這種情形下,委託方就可從燃油銷售公司購置燃油並取得增值稅率為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通過這樣的轉換操作,企業在支付同等金額的款項下,就可享受更多的進項稅抵扣。
五、結束語由於營改增涉及的內容較多,本文僅對個別常見的現象提供了比較可行的籌劃方案。
企業在進行實施時,還需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充分考慮政策的具體規定進行合理籌劃。

Ⅲ 營改增後金融機構匯總納稅有何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六、其他納稅事項
(一)原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營業稅的金融機構,營改增後繼續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
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范圍內的金融機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財政廳(局)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Ⅳ 營改增納稅人提供收費金融服務的相關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託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款第三項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4)營改增非金融機構政策擴展閱讀

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於《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用於公益事業的服務。

2、存款利息。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Ⅳ 營改增後非金融企業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增值稅 總結

1、營改增後,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如何確認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2.如何確定賣出價?
確定賣出價,應按照36號文,關於銷售額的一般規定,按照轉讓金融商品時,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銷售額。當然,符合規定的代收的費用,可以不包括在內。
那麼,支付的傭金等,是否可以自銷售額中扣減?
不應該扣減。一是沒有扣減的規定。二是因為支付的傭金等,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3、二級市級購入的股票如何確定買入價?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每次購買金融商品時,如何確定當次的價格?目前的增值稅法規,還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購入方的買入價,就是轉讓方的賣出價,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金融商品時,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是轉讓方的賣出價,也應該作為買入價。有關支出,比如傭金或手續費等,如果取得了可以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該抵扣有關的進項稅,不得再從賣出價中扣減。
4.「買入價」是否包括相關稅費?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了買入價的計算方法「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並沒有明確是否包含相關稅費。
考慮到政策的連續性,營業稅時的相關文件財稅【2003】16號文仍有借鑒意義。
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即按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購入股票的核算既有包括稅費的,又有不包括稅費的。
《山東省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股票轉讓繳納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公告》(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第三 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在股份公司獲准上市後取得的股票,以實際購買成交價為買入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根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上市公司股票轉讓繳納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2號)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買入價按以下類型分別確定,納稅人在股份公司獲准上市後取得的股票,以實際購買成交價為買入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考慮到購買稅費一般很少,故此非稅企爭議焦點,本文不作探討。
故一般認為,股票買入價為購進原價,不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5.IPO限售股解禁後轉讓股票如何確認買入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IPO)的發行價為買入價。
思考:由於首發上市至解禁日的送轉股可以以IPO發行價為買入價,如何時不送轉,那在解禁後的總體買入價就少。故進行送、轉股可以增加計算增值稅是的買入價,而減少增值稅。
6.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後轉讓股票如何確認買入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因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買入價。
7、營改增後,企業買賣股票應如何確定稅率?
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8、如何計算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1+6%)*6%;
或應納稅額=銷售額/(1+3%)*3%
9.盈虧如何互抵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互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會計年度。
10.全年虧損是否可以退稅
在營業稅時,如果上半年有盈利,繳納了營業稅,下半年有虧損,整年算賬是虧損的,可以申請退還營業稅。增值稅還可以嗎?
增值稅目前沒有全年虧損退稅的規定,不能申請退稅。

Ⅵ 哪項政策法規全面推開了營改增試點的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全面推開了營改增試點。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Ⅶ 金融業營改增最新政策有講解嗎

金融業增值稅扣除項目,新規定稅負重了。
目前,「營改增」試點只剩下房地產、建築行業、生活服務業以及金融業。胡根榮表示,其中,金融業營改增難度最大,或將成為最後一個推出的試點。難度主要體現在稅率和徵收辦法的敲定上,這將為金融企業的商業帶來重大影響。

首先是由於稅率改變所引起的間接稅成本增加或減少和進項稅抵扣額的可用性。這決定了營改增以後企業的稅負是增加還是減少。

現行試點主要採用了三種稅率,分別是6%、11%和17%。根據普華永道的測算,這三種稅率對金融業流轉稅實際稅負的影響為:6%情況下,普遍稅負降低;11%持平:17%則稅負大幅提高。

Ⅷ 財稅2016 36號是營改增最新政策嗎

不是。不僅有部分條款失效,還有許多補丁文件
財稅[2016]3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已有部分條款失效。
附錄:
稅屋提示 ——依據財稅[2017]58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 ,2017年7月1日起,本法規附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修改為「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七條同時廢止;《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第一條第(二十三)項第4點自2018年1月1日起廢止。
補丁文件 ——
財稅[2016]25號 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
財稅[2016]43號 關於營改增後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46號 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金融業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47號 關於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68號 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7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
財稅[2016]74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83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營業稅和增值稅政策到期延續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8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87號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境外提供建築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
財稅[2016]14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財稅[2017]37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等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財稅[2017]58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
稅總發[2017]99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行業營改增試點工作的意見

Ⅸ 2019年營改增最新政策對金融及保險業有什麼影響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營改增全面實施後,對建築業而言,因為勞動力成本/折舊不能抵扣增值稅,或會在較短時期內對建築類行業公司的盈利水平產生不利影響,長期內對營改增政策的修改將可能抵消不利影響。對房地產而言,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最終行業利潤下降幅度可能會更大,反之則對企業經營業績有利。對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而言,屬於利好信息,將會顯著減輕企業的負擔。」
「地價、利息目前沒有明確是否能抵扣,如果地價、利息能進來抵扣的話,會降低房地產企業稅負。金融業由5%的營業稅改為6%的增值稅,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實際稅負率是5.66%,再考慮到進項可抵扣,租金、購買設備這塊能抵扣的話,基本上影響就不大。生活服務業如餐飲服務行業,這塊的主要成本就是人工、租金、采購。如果租金和采購能抵扣,有可能稅負會降。」建築行業分析師認為,短期來看,考慮到材料、人工無法足額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甲方供應材料情況下發票難以進行抵扣等,大部分企業稅負將有所增加,但營改增可能僅適用於新簽項目,預計負面影響不大。長期來看,隨著建築企業發票管理力度加大,引進高科技設備並減少人力投入等,減負效果將逐步體現。更多相關建築行業分析信息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6-2021年中國建築行業發展分析及投資潛力研究報告》。
對於地產業,證券地產業分析師認為,如果營改增後能按6%計稅並抵扣土地成本,將會極大改善企業的稅費負擔。如果僅以6%稅率徵收,對建安成本、財務成本等較高的企業利好也十分明顯。從政策的基調來看,房地產企業的稅費減免將逐步進入實質階段。
證券研報指出,證券業方面,券商如果可抵扣比例超過40%,營改增或有增厚業績效果,其中人力成本能否抵扣至關重要。保險業方面,免稅和進項抵扣確定至關重要,預期壽險免稅設計或在營改增後能得以延續,而產險受益幅度或依然較高。信託業方面,考慮營業成本中管理費用/資產減值佔比60%/40%,其中人力成本佔比超過70%,人力及減值如何抵扣將非常重要。

Ⅹ 金融服務業「營改增」後,政策有哪些差異

1、金融中介服務是指從事金融活動及為金融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中介一般由銀行金融中介及非銀行金融中介構成,具體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信息咨詢服務機構等中介機構。 2、直接金融服務是資金盈餘部門與資金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