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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支持不夠

發布時間: 2021-05-25 09:09:12

Ⅰ 金融該如何支持我國民營經濟發展

2.在利率政策上,同樣存在所有制歧視 政府和央行對國有 企業 給予較多的利率優惠,而對民營企業則不實行。在實行浮動利率時,對民營企業的浮動幅度也往往比國有企業要高。少數 金融 機構還採取一些不合規的方式,擅自或變相提高對民營的貸款利率。所有這些,都加大了民營企業的籌資成本。使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3.在直接融資方面,所有制歧視更為嚴重 政府對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雖然沒有明文限制,但存在著事實上的所有制歧視。在「額度管理」的股票發行機制下,民營企業要從相當緊張的發行額度中分得一杯羹,實在是難於上青天。到1999年,發行A股股票在深滬兩家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已達900多家,但民營企業為數寥寥。民營企業基本上還是處於「望股興嘆」的境地。這與有關方面的指導思想有關,因為管理層一直將股票上市當作為國企解困的有效法寶。至於對民營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市場,管理層也基本上持排斥態度,到 目前 還沒有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的實例。 4.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民營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不對民營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當然更談不上票據貼現。由於結算渠道不暢,資金進賬時間長甚至發生梗阻,致使一些民營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 5.在金融組織機構方面,缺乏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 發展 服務的金融機構 中國 民生銀行原擬專為民營企業服務,但現在越來越與其它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區別了。此外,對非國有金融機構與國有金融機構不能一視同仁,對國有銀行呵護有加,利用國家權力和信用予以保護,而對非國有的金融機構,則輕易採取治理整頓、接管直至破產的辦法,從而也限制了民營經濟的發展。 三、強化對民營經濟金融支持的主要對策 1.健全、完善為民營經濟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 這是強化對民營經濟金融支持的組織保證。近來,許多同志提出新建專門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民營銀行。這個 問題 要全面慎重考慮。要不要新建民營銀行,應按照「有利於促進金融業的公平競爭,有利於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有利於保證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健運行」這三條原則,通盤考慮,審慎從事,以克服金融組織建設的盲目性。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的基點,應放在大力發展區域性、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機構上,放在對現有金融機構的功能強化和業務拓展上,而不是簡單地新建民營銀行。否則,即使建立了這類民營銀行,它們也會很快成為「二國營」(據說,一些地區的城市商業銀行,貸款對象60%以上是國有企業)。應該看到,隨著銀行商業化改革的深入,經營信用業務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之間已經沒有明確的業務分工界限,利潤最大化成為它們共同的經營目標。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摒棄「唯成份論」的做法,對原來的信貸政策進行調整,那麼,國有商業銀行也是可以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那些經營穩健、知名度高的民營企業,還有可能成為金融機構競相爭奪的貸款對象。1998年,為了強化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各家國有商業銀行大都建立了相應的機構。但是,由於小型民營企業不是國有商業銀行傳統的服務對象,加之出於降低信貸交易成本的考慮,這些銀行還只能把規模較大、效益較優的民營企業納入服務范圍。而城市商業銀行、 農村 信用合作社由於網點面向基層,與民營企業聯系緊密,則可成為城鄉范圍內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的主體力量。因此,要大力發展非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改造現在的城市商業銀行,發展城鄉信用合作社。 2.通暢民營企業的貸款渠道,為民營企業提供必要的政府支持 在貸款方面,要著重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改「唯成份論」為「唯效益論」,自覺放棄「政府身份」,以平等的法人關系、契約關系來對待與民營企業的信用關系;二是政府財政要對民營企業提供必要的支持,除前面提到的投資補貼貸款貼息外,應盡快建立民營企業的信用擔保基金,為中小型民營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中小型民營企業由於資產規模、產業特點、組織程度、成長性等原因,在爭取貸款上處於不利地位,因而政府扶持是必要的。這也是國際慣例。當然,民營企業也要不斷提高自身的信用度。 3.矯正有失公允的利率政策,消除因所有製成份而產生的不合理的利率差異 對同一種類、同一期限的貸款,對所有貸款對象都應實行同一水準的利率。在實行浮動利率的場合,超過基準利率的浮動部分,實際上是對金融機構承擔貸款風險的一種補償。其浮動幅度應主要根據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借款的風險程度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而定,而絕對不應把借款人的所有製成份作為基本依據。中央銀行應加強對銀行的民營企業貸款的利率稽核,對違規行為採取必要的處罰措施。 4.拓展中間業務的種類和范圍 應根據民營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的特點,推出靈活的、多樣化的結算工具,暢通匯路,為民營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服務。應盡快對民營企業開辦托收承付、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此外,還應利用金融機構網點眾多,佔有信息量大的行業優勢、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為民營企業提供市場商機、經濟政策、經營與投資決策咨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務。 5.給民營企業以「國民待遇」,使其以與國有企業平等的市場主體身份進入資本市場 應既允許民營企業發行A股,也應允許其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B股、H股、N股等特種股票和存托憑證(如ADR),籌措外資。因此,有必要降低民營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的門檻,或另開第二板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為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場條件。在資本經營已被企業普遍重視的今天,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並、收購與股權置換等方式實現產權重組,謀求更大發展。世界上任何國有企業的收購兼並都離不開金融支持,中國的民營企業更為需要,在放活國有中小企業的情況下,金融對民營的支持更為緊迫。此外,企業債券市場也應對民營企業敞開大門,允許民營企業在符合發行要求的條件下,通過發行債券籌資。

Ⅱ 遼寧省金融機構如何支持民營企業

針對民營企業呼籲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遼寧省最新出台獎勵辦法,並設立全省金融機構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獎勵資金,對服務民營企業貢獻突出的金融機構予以獎勵。

對於銀行機構,遼寧省將按照銀行機構民營企業貸款余額、對當年民營企業貸款增速等標准,對相關銀行給予不同的資金獎勵,單戶銀行機構獎勵金額最多可達5000萬元;對於證券機構,服務遼寧民營企業上市、在資本市場再融資等將獲得獎勵;對於保險機構,遼寧省鼓勵其與銀行機構
合作開展貸款保證金保險業務,對幫助民營企業增信獲得信貸融資等給予獎勵。

遼寧省還設立了轉貸扶持資金等方式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據介紹,遼寧省支持有關市設立上市公司紓困基金,採取市場化、法制化辦法有效解決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平倉風險。遼寧省擔保集團安排3億元轉貸扶持資金,專項用於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周轉,轉貸扶持資金使用費率參照市場平均費率下浮50%。

此外,遼寧省還將建立政府、金融機構、民營企業雙月座談機制,搭建銀政企對接交流平台,促進融資供需信息對稱。

Ⅲ 金融如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民營經濟是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布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加快發展的戰略支撐,是經濟發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長力量。要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需要把發展民營經濟擺在極其重要的位置。 金融機構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上存在體制機制上的弊端。民營企業融資難,歸根結底是很多金融機構在體制機制上設置了障礙,致使民營企業融資的門檻過高。要改變這種現狀,就要從改善銀行內部管理機制入手,逐步建立有利於民營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國有商業銀行針對民營企業的產品設計模式存在缺陷。近幾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資金上存,銀行和民營企業之間長期存在「銀行有錢貸不出、企業缺錢卻貸不來」的「兩難」局面。除了體制機制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國有商業銀行缺少適合民營企業的信貸產品,其產品設計模式存在缺陷。 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服務方式有待改變。政府部門要從計劃經濟的行政干預銀行信貸投放,向引導服務金融機構主動投放轉變。政府的職能定位要清晰、明確,服務到位、不越位。 民營經濟發展所付的融資成本過高。由於民營企業普遍存在的規模小、底子薄、資質差等原因,很多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融資條件苛刻、手續繁瑣、利率過高,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尤其是地方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利率一浮到頂,小額貸款公司甚至達到了民間借貸利率的水平。貸款成本已經成為民營企業沉重的經營包袱。從長遠來看,金融機構幫扶民營企業與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並不矛盾,在當前國有企業及政府性工程、項目有限的情況下,只有幫助扶持好民營經濟,使民營經濟良性發展,金融機構才能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因此,希望各金融機構切實轉變思想觀念,讓民營企業在利率水平上與國營企業一樣享受「國民待遇」。 為此筆者建議:一是完善擔保基金。可成立由政府牽頭、財政出資、企業為核心、金融機構為後盾的聯合擔保機構,並設立擔保基金,對民營企業融資進行擔保。二是出台鼓勵性政策,積極引進培育中小金融機構,拓展民營經濟的融資渠道,更大程度上滿足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三是通過建設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獎懲制度等手段,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信用松原」,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要積極為民營企業爭取各項優惠政策。有效利用差別存款准備金政策。積極爭取民族用品企業的信貸優惠政策。自「十五」、「十一五」開始,中央財政聯合國家民委、中國人民銀行對生產民族特需產品的企業貸款實行貼息政策,而且貸款利率優惠。目前我市有5家企業獲得國家民委批准指定為生產民族特需企業。今年在市人民銀行推動下,已經有一家長嶺縣的企業獲得貼息貸款3000萬元,少支付利息近100萬元。其餘4家企業尚未享受到此項優惠政策,尚有較大推廣空間。人民銀行將持續關注此項工作,推動更多民營企業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作用。受金融機構業務品種、管理體制和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的影響,目前人民銀行再貸款、再貼現可運用空間還很大。為充分發揮其作用,一方面人民銀行將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再貸款、再貼現額度,為滿足金融機構的資金需求提供保障。同時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利率優惠及使用條件方面的寬松政策。另一方面各金融機構也要努力改善自身經營狀況,降低不良資產比率,從而獲得更多的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 商業銀行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活力。

Ⅳ 融資難對民營企業的影響

據第六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公布的數據顯示,從1993年到2003年,我國私營企業數量從23.79萬戶增加至300.55萬戶,增長了13倍多,年均增長28.89%;注冊資本從681億元增至35305億元,增長了52倍,年均增長48.41%;從業人員則從373萬人增至4299萬人,增長了近12倍,年均增長27.72%。

毋庸置疑,在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較多的問題,融資難就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雖然,在中央的關心、支持下,融資難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緩解,但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渠道狹窄,仍然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仍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尚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應當看到,中央有關部門和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解決民營經濟融資難的問題,下了很大的力氣,也出台了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如,組建民營股份制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鼓勵和支持四大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經濟貸款、建立擔保體系、建設風險投資體系等等。但是,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些措施還沒有使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反映渠道狹窄,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體制和制度問題。

二、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1、從體制上看。當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尚不能一視同仁,受各種條件制約,諸如有的怕出現問題受到牽連。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全國70%以上的信貸資金,在信貸市場上處於壟斷地位,原本是民營企業尋求信貸支持的主要來源之一,但由於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受處在行政過分干預的准財政運作體制的約束,導致其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許多地方反映,對同樣數額的不良貸款,貸款對象如果是國有企業,銀行工作人員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責任,如果是私營企業就可能被有關領導機構甚至司法機關予以追究。出於對貸款責任的考慮,不少銀行員工寧肯少貸或不貸給民營企業,盡量限制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數額。其貸款手續之繁雜,抵押條件之苛刻,對抵押品要求之嚴,抵押率之低,遠遠超過國有企業,使不少民營企業望而卻步,當民營企業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不得不去貸款時,也往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白白地錯過了寶貴的商機。在國家有關政策上也殘留著「缺陷」,急需調整完善。例如,國有企業並購重組時,許多不良資產可以通過剝離、核銷、掛賬、停息等辦法處置,外資企業將部分利潤投資可在稅收上減免,而私營企業卻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民營企業也無法享受開發區企業應有的政策優惠等等。這種政策性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展。

2、從制度上來看。(1)擔保公司和各類基金制度還未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貸款因擔保問題尚未解決而難以運作;抵押貸款因市區多數民營企業未能解決房產、土地等相關證件而被擱置。抵押擔保落實難是當前民營企業融資、特別是申請金融機構貸款過程遇到的最大難題之一。(2)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嚴重不足。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樂於「大宗批發」,而對額度小、頻率高的民營企業貸款缺少興趣,由此導致民營企業貸款明顯不足。這里分析的不僅是服務意識差,而更重要的是制度引致的問題。各區縣專業銀行大都無權審批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對流動資金貸款也有嚴格限制,這些限制難以適應遍布各地的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此外還缺少對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的考核,缺少專門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3)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發展不夠,尤其是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創業板在深圳上市僅一年左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十分蕭條,使得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相當困難。

3、從民營企業自身來看。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匱乏,而且償債能力弱;加上經營觀念和管理模式的相對落後,財產抵押實力不足,沒有完整的、令人信服的信用記錄,缺乏信用基礎,加大了銀行投資民營企業的風險,縮小了民營企業的融資范圍。這些問題均需要我們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民營企業之所以不容易融到資金,從主觀方面看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建立賬目,即使有賬目也是比較混亂,漏洞甚多,經不起檢查,因此金融機構不願貸款給它們,它們自己也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融資;二是不少民營企業由於抵押物不足,無法從金融機構那裡借到錢;三是有些民營企業信用信息不明,信用記錄不清楚。正是上述主觀原因使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它們往往只能依靠自我積累、慢慢「滾雪球」,或者通過非正式渠道融資。

再從客觀方面進行分析,民營企業融資難有五個原因:一是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從縣以下領域退出,縣以下的金融服務范圍縮小;二是即使是縣城和縣以上的城市,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資金實行統一運籌的策略,資金重點投向發達地區和優勢行業,以致欠發達地區和一般行業的民營企業難以得到貸款;三是缺乏有效的信貸擔保機構;四是民間金融機構、地下金融沒有被引導浮出水面,難以通過正當渠道發揮作用;五是商業銀行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而且貸款工作中又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從而信貸人員認為向民營企業放貸責任巨大,寧肯慎之又慎,而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

當前應針對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採取措施,力求盡快地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出以下七條建議:

——盡快建立專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融資難問題;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建立,要依靠民間資本的參股,尤其要吸納游離於金融體系外的民間資本。這也有助於使民間資本從「體外循環」轉入「體內循環」。

——現有商業銀行(包括尚未改制的和正在進行改制的商業銀行)在調整業務結構的過程中,對大額貸款業務和小額貸款業務分別制定規劃和分別核算,即對小額貸款業務另行制定規劃和單獨核算,避免貸款部門因擔心小額貸款的成本高而予以放棄。此外,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銀監會發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在貸款發放方面作了改進,包括對銀行業績考核辦法也作了修改,這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有條件發展企業債券的民營企業,要積極引導和扶持。目前,可以在各省市選擇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的民營企業進行試點。對於個別盈利現狀雖然一般但確有發展前途和盈利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也可以列入試點范圍。企業債券不一定都要中長期的,短期債券可能更加適用。

——在上市方面,應當堅持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或國家控股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要重點推動達到一定規模的高科技行業的、符合上市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包括海外上市、買殼上市等多種模式。在這里,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是,上市必須是民營企業自願的,在上市決策方面必須充分尊重民營企業自身的意見。

——積極發展各類有助於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包括:由企業集資聯合建立商業性的擔保公司,主要接受民營企業的財產抵押而替它們擔保;政府撥款設立的非營利性擔保公司;專業協會之類的民間組織集資成立互助擔保基金;企業集資聯合建立的互助擔保基金。此外,還有必要建立民營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

——加強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各省市可以建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收集、匯總稅務、海關、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企業納稅情況、信貸記錄、合同履約率、遵守法律等情況,供社會查詢,以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時,應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評價機制,由信用評估機構全面實施企業的信用評價,規范各類信用中介機構的設立和發展。

——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民營企業融資領域。在「2005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吳曉靈說,我國民營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另據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定點觀察的數據,全國農戶戶均借款來源中,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只佔26%,而來自私人的貸款則佔71%。可見,民間資本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現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導民間資本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好地發揮作用。設想如下:其一,使民間資本作為資本金注入民營企業;其二,使民營資本能組成金融機構或建立投資基金,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央行准備在一些地區試行的建立「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機構的意見,是有積極意義的。今後,如果這些金融機構確有效率而且信用很好,未嘗不可以發展為民營的商業銀行,既存也貸;其三,使民間原來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資形式(如標會、同鄉會、互助會等)繼續存在並發揮作用。

最後應當強調,民營企業素質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這也是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措施之一。例如,民營企業要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如實編制財務報表,依法報送統計信息。民營企業的出資人和經營管理人員都應當增強法律觀念、誠信意識和社會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又如,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的產權並不是十分清晰的。有些因長期掛靠在某一個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中,甚至掛靠於某一個事業單位,以致產權不清晰。也有些家族制企業,家族主要成員對企業擁有的產權不清晰,導致內部糾紛,從而影響了企業的經營。因此,即使是家族制企業,產權也應當清晰,應當明細化。再如,民營企業不能靠不正當手段來獲取貸款。在一些地方曾發生這樣的現象,即民營企業為了得到銀行的貸款,不惜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拉攏和賄賂銀行工作人員,結果把銀行工作人員拉下水,也使其他民營企業的融資受到影響而更加困難。民營企業一定要切記這方面的經驗教訓。

Ⅳ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及對策

關於有效緩解中小企業
融資難問題的提案
中小企業在我市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截止2010年,全市中小企業(含個體工商)達9.3萬戶,其中企業1.3萬多戶,涉及到農、工、商、運、建、服等行業,從業人員達36萬人,佔全市就業人數的70.5%,實現增加值433億元,佔全市增加值66.54%,成為全市吸納就業、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主力軍。
但是,我市中小企業總體以勞動密集型產業居多,競爭十分激烈,企業利潤留存極為有限,自我積累嚴重不足,特別是今年以來,由於緊縮的貨幣政策,使「先天不足」的我市中小企業更加「雪上加霜」,普遍感到流動資金周轉困難,資金鏈斷裂,出現了停產、半停產現象,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亟待解決。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一)中小企業自身內部原因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
1、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大、銀行借貸風險高。我市的中小企業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業,企業的規模相對較小、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低下,很少有自主創新,大多是跟隨和模仿,打的都是價格戰,在產業鏈中處於下游。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經濟一體化的今天面臨的競爭日益激烈、風險不斷加大。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行業壁壘都比較低、缺乏技術含量,對資金的要求也不高,創業者大多為農民出身,整體素質不高,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同類產品中存在著殘酷的價格競爭。這種競爭浪費了巨大的資源,並且使得中小企業的產品品種單一、質量低下,難以做出品牌,走自主創新之路,這就使得銀行面臨的借貸風險比較高,更加深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2、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我市中小企業普遍信用等級低下。信用是一種資源,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市場經濟中,信用己成為市場交易的基本准則,而現在許多地區都沒有具體的規范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或法規。因此導致一些中小企業信用狀況不良,這些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我市中小企業的信用形象,使得銀行惜貸。
3、中小企業財務信息可信程度低。中小企業相對於管理比較規范的大企業來說,財務制度不健全、會計信息不真實,更有甚者存在兩本賬。由於中小企業的交易靈活、有些時候不需要發票及轉賬,因此賬務信息難以控制,又由於我國的稅務監督力度不夠,也給中小企業會計信息不真實提供了便利。中小企業大多為民營家族式的中小企業,這就使得會計信息造假在組織上得以保障。並且會計信息的造假成本非常之低,以至於很少有企業因此而受到政府部門的重罰。銀行的金融機構在向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時,為了降低其信貸風險,往往要求中小企業進行抵押貸款,這樣就限制了中小企業的發展。那些信譽良好、經營正規的中小企業也不能獲得與大企業一樣的待遇,融資遭遇瓶頸,有時則不得不通過民間融資。
4、中小企業的管理水平相對低下。中小企業管理一般都存在家族式、經驗式管理,粗放經營和用人為親等現象比較突出,經營者往往無暇顧及企業的長遠發展及規劃。
(二)金融創新不足直接制約了中小企業融資。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不夠,從表面看是銀行受信貸經營機制的約束,存在慎貸、惜貸傾向,而深層原因是受信貸規模、信貸投向、資金的安全性與盈利性、績效考核標准等影響。一是信貸政策不配套。銀行經營堅持風險平衡原則,在目前受信貸規模的限制,可供信貸資金已十分緊張,銀行信貸投向的基本原則是「抓大放小」,考慮是資金的安全性與盈利性,加上銀行業的績效考核標准單一,只將安全性和盈利性作為績效考核的主要指標,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當然會首選生產經營穩定、利潤有保證的大中型企業,而對那些有發展潛力,但要冒一定風險的微小企業支持力度自然減弱。二是貸款擔保方式不靈活,創新不足。擔保是銀行為防止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保障信貸資產安全性的手段,也是銀行進行商業化運作的客觀要求。但在目前中小企業普遍難以達到擔保條件的情況下,銀行缺乏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三是商業化的經營機制客觀上制約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銀行普遍實行「集中管理,集約經營」,信貸權集中上收,基層行的授信額度減少,申報環節增加,審批時間延長。推行貸款責任人和終身追究制度,基層信貸人員開發中小企業客戶積極性不高。四是缺乏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標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主要以大企業的標准和指標作為參照,還沒有建立起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
(三)政策執行不到位是中小企業融資難關鍵。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國家和省已經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政策,但由於絕大部分政策都是粗線條的,而中小企業的融資矛盾是復雜的,再加上具體各級執行者對政策理解的偏差或行為上的不主動,使政策執行難以到位。
二、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和建議
中小企業融資難不是單方面的因素影響,而是多方面的系統因素影響,因此,需要政府、企業、銀行及社會各方面協調配合,採取積極措施,共同化解。

(一)中小企業要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是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最終解決融資難問題的根本出路。中小企業要通過改善經營管理,增加經濟效益,改進生產技術,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逐步增強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要認識到誠實守信是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融洽銀企關系最好的辦法,堅持誠信守信,提高資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實的信息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

(二)金融機構要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首先,確保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的平均增長速度不能低於整個銀行業的貸款平均增長速度。對小企業貸款的增長實行單獨的考核。其次,所有商業銀行要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專營性機構,並實行獨立核算,獨立審批,獨立激勵。第三,商業銀行切實建立支持小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六項機制」 包括:風險定價的機制、獨立核算的機制、高效審批的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專門的人員培訓和違約信息的通報機制。以確保小企業金融服務在可持續的基礎上發展。第四,落實授信盡職指引和風險補償。只要銀行按規定做了信貸的審核管理,做了貸前的企業經營財務的盡職調查後發放貸款,由於市場或者其他突發因素造成的貸款不能及時償還,銀監部門對經辦人可免於追究責任,政府部門要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給予一定比例風險補償,解除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後顧之憂。第五,放寬抵押資產的范圍。推廣採用企業無形資產、股權、項目權益、商業匯票、應收賬款等多種抵押方式,積極探索解決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和抵押制度。第六,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貿易融資。對企業在真實貿易背景下的交易過程中的存貨、應收款項、預付帳款等可向銀行申請融資,比如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存貨質押、應收帳款質押等。
(三)政府部門要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建設。政府應在信息供給、改進服務、創造環境等方面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大力宣傳信用觀念,重塑社會信用秩序,優化社會信用環境。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體制和服務體系,向企業提供技術開發、人才培訓、信息咨詢等方面的服務,提高中小企業的綜合素質。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平台,公開不良信用記錄,逐步實現中小企業信用監督的社會化。加強法制建設,嚴厲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為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提供法律保障。

(四)進一步培育和完善信用擔保市場。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增加對擔保公司的資金投入,提升其擔保能力。鼓勵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鼓勵民間資本或有條件的企業投資創辦民營擔保機構,政策上給予扶持。鼓勵中小企業聯合出資,建立聯保、互保性質的擔保機構,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加強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監管。
(五)建立健全社會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包括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產權交易、信用評級、審計服務等旨在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介組織。加強對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內控制度、財務規劃等方面的輔導培訓,為中小企業發展培訓人才。建立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估體系,有效規范中小企業信用評估和中介機構的徵信行為。

Ⅵ 如何讓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敢貸、願貸、能貸」

民營企業融資難一直存在,相比國企有政府的背書和兜底,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加市場化,融資難、成本高。這種情況很難在根本上改變,牽涉到更深層次的原因。但是也在積極尋求解決這種矛盾的方法。

這些政策出台以後,情況有多改觀,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及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余額9.7萬億元,同比增長17.6%,增速比上年末高2.4個百分點。1月份增加2109億元,增量是上年同期的2.6倍;2019年1月,新發放的1000萬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平均水平為6.16%,環比下降0.12個百分點,比上年同期下降0.21個百分點;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小微經營主體2165萬戶,1月份增加26萬戶,同比多增7萬戶。可以看出,最近幾個月對小微企業的貸款金額有較大提升,利率也有所降低。主做股權設計、並購,業余股民,愛好搏擊更多好文,歡迎點贊關注

Ⅶ 如何看待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進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並且有實際意義,具體表現在:

第一,一個健康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有利於高效率的配置資金,有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改革和金融市場的完善與發展。第二,建立一個完善、有效運行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最重要目的是促進實體經濟——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將對我國經濟建設和擴大就業起到戰略性的推動作用。第三,大部分高科技企業屬於民營中小企業,解決好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會促進我國的科技進步和競爭力的提升。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特點分析

(一)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1.融資渠道與方式

選擇適合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是企業融資的前提。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的選擇受制於經濟體制和資金管理政策,並與企業的產權形式和組織形式密切相關。從現實來看,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

1)企業自有資金。企業創辦人的自有資金、家族成員和親屬的資金,不僅是企業初創時期的主要資金來源,而且是企業實現發展的主要資金支撐。

2)金融機構資金。它指各種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的資金,它包括銀行信貸資金和其他金融機構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各級政府和其他組織主辦的,如科技投資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雖其資金實力不及商業銀行,融資額有限,但其資金供給方式靈活方便,可作為企業補充資本的來源渠道。

3)資本市場融資。目前民營中小企業還無法直接進入資本市場融資,但是還有多種間接的方式可以選擇。首先,可以採取成為大企業的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的形式,利用大企業的力量進入資本市場獲取資金,但這種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二,設立由政府財政牽頭,聯合大企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創業

投資基金或者風險投資基金;第三,設立科技開發公司或者組織行業控股公司,

通過它們進入資本市場。

4)商業信用融資。商業信用是隨商品交易而產生的信用,除了商業擔保以外,大部分商業信用都同具體的商品交易有直接的聯系。但是,商業信用以直接的商品交易為基礎,是企業獲得短期流動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它只能解決企業的貨幣需求,而不可能解決民營中小企業創業資本來源,也不能解決服務業的融資為題。

5.民間資金。民間融資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最原始的方式,特點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只能在關系密切互相了解和信用關系良好的個人之間進行。民間融資一直是個人投資創辦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也是民營中小企業最基本的原始資本和創業資本來源,在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條件下尤其是這樣。

(二)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特點

1.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國內融資特點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主要依靠內源融資,融資渠道狹窄,內源融資比重過高,外源融資比重過低,尤其是經營規模小、經營產品單一的小企業更是依靠自身積累來發展。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內源融資的比例很高,但內部資金不能滿足企業的發展需要,即內源融資匱乏,自有資金不足,使得大量民營中小企業創立不久即消失。

2.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對外融資特點

1)民營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規模偏低

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條件不利於其間接融資規模的提高,間接融資困難。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機構是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和民營銀

行,除了這三種金融機構外,近兩年各大中城市現已建立了地方民營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還沒有發揮主要作用。民營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少。國有商業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貸款在金融機構貸款中所佔比重偏低。盡管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強化了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
但由於民營中小企業大多缺少貸款所必需的資產抵押或擔

保, 因而民營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正規金融體系的信貸支持。

2)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

為減少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含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經很少。近幾年來,我國的大部分地區,抵押、擔保貸款的方式己經全面推開,其中抵押貸款的比重還會進一步上升。

3)企業法人貸款比重相對降低,自然人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新方式

由於企業法人的進入門檻過低,缺乏一定的社會信用和社會經濟基礎,一些銀行在為資金尋找出路時開始調整貸款方向,決定進一步減少對企業法人尤其是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貸款,而增加對基礎設施和自然人貸款。自然人貸款使用個人財產作抵押,其中多以城鎮居民住房為抵押,而個體、私營企業主的生產資金和生活資金是混用的,因此這部分貸款相當程度上可視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

4)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

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現行的證券管理原則和標准對企業已有規模和投資回報的要求把民營中小企業排除在資本市場之外。統計表明,截至2008年4月底,我國滬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營中小企業大約佔9%;債券市場也基本上沒有向民營中小企業開放,債券發行辦法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且要有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單位擔保,這些硬性規定使得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

5)直接融資范圍有限,金融機構仍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及容量有限,對進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債券的發行受到嚴格限制,需要較多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有時還要抵押或擔保,民營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可望而不可及。上市融資也比較困難,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的條件,方便中小型高科技企業上市的二板市場尚為建立,大量的民營中小企業被拒於證券市場之外。因此以債券和股票融資為主的直接融資十分有限。另~方面,民營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仍是金融機構信貸,但各地之間也存在差別。東部地區由於當地多為民營企業,民間資金較為充裕,因此企業自有資金比重較高,來自民間的資金也較多,對銀行信貸的依賴程度相對較小。近幾年中西部地區民營中小企業雖然改制面有所擴大,但由於企業基礎比較薄弱,自有資金的比重仍然較低,加上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會閑散資金也比較少,因此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

Ⅷ 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地銀行機構加大了對科技型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較好成效。以某市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該市銀行業機構為150多家科技型企業授信130億元,佔全部授信的15%。然而,銀行在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制約因素,影響到了科技型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企業財務狀況或生產經營狀況無法滿足貸款條件大部分的科技企業為發展中的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不穩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發企業,獲取一個項目從研發到投入生產需要大概2年時間,期間客戶只預交少量訂金,研發成功即可獲的全部研發資金,如不成功則合同失效,企業自行承擔研發費用,企業因生產周期長、研發費用高、經營風險大,難以達到銀行貸款條件。

(二)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少通常科技企業自有資產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少,缺乏有效擔保,如某市科創園區為近年來科技企業較為集中的區域,但大部分科技企業為租用園區工廠,自有資產不足以提供抵押擔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因技術性強、專業性高,難以評估作押。

(三)銀行服務科技型企業能力和意識有待提升銀行專業化產品和服務差異化、特色化還不夠,對科技型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還不能完全得到滿足。目前,大部分銀行基於資金安全方面的考慮,貸款資金必須有符合條件的抵押,某市僅有商業銀行在試行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且信貸產品、信貸擔保、業務流程、風險評價等主要還是面向傳統產業客戶和傳統有形資產,未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建立有區別的信貸業務系統,也沒有相應提高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的風險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需完善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擔保機構能力偏弱,部分擔保機構對企業發展評估專業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業是否有擔保、抵押為評判標准,弱化了為企業提供有效擔保的效果。

(五)政府對科技型企業支持有限雖然有政府「兩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的支持,但這些資金在高新技術發展資金中所佔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對一些好項目大項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資渠道單一調查顯示,銀行信貸仍是科技型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占企業融資的80%以上。社會性的投融資渠道不暢、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會資本積淀,另一方面由於科技型企業投資風險大,易受經營環境的影響,變數大、資產少,相應負債能力也比較低,風險較大,難以吸引投資者。企業獲取資金困難,致使一些好項目因缺少資金支持,難於做大做強,不能形成規模效益和實現產業化。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實踐

(一)加強監管引導金融管理部門採取措施引導銀行加強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一是引導銀行建立完善適合科技型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和信貸業務流程;二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基層機構的審批許可權;三是在人力資源、財務資源和信貸規模等方面爭取更多的政策傾斜;四是對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進行科學考核和及時處置;五是鼓勵銀行業機構創新科技型企業融資產品、融資渠道、擔保機制,最大限度地滿足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需要。

(二)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各地緊緊抓住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歷史機遇,積極搭建科技專營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銀行機構成立了科技專營支行,並配備了相關專業人才,在建立商業可持續的科技型企業貸款機制方面進行積極探索,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動風險補償機制建設針對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大的特點,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試點信貸融資業務風險補償暫行辦法》,實現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建設的重大突破,對全面改善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環境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辦法》通過對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數額的壞賬風險補償和獎勵促使銀行提高風險容忍度,降低貸款門檻,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投入。

(四)進一步豐富金融服務品種根據科技型企業市場狀況,各地銀行業機構及時開發出滿足科技型企業需求的新產品,如某市商業銀行與市中小企業創新中心、市中小企業發展中心合作,推出「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並推出針對以企業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擁有的動產或貨權為抵質押擔保項下的「倉儲通」貸款業務;農村信用社推廣互助式會員制擔保貸款,為9家科技型企業授信5200萬元,累計投放資金3700萬元。

(五)對科技型企業開展上市輔導融資與融智相結合,對有上市預期的科技型企業不僅在資金上給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規劃與輔導,募集資金監管與使用,後期發展規劃等方面給予有效的智力支撐,幫助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以某市為例,在銀行的幫助下,該市有2家科技企業將於2年內實現上市,企業發展即將步入新階段。

(六)積極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以某市為例,為幫助企業實現融資方式由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轉變,2014年度由浦發銀行該市支行主承銷的1家科技企業的5億元中期票據成功發行,為企業拓展了低成本資金的來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三、對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對科技型企業的專業化服務機制,開展好間接融資服務進一步推動科技專營支行管理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產品標准化、作業流程化、核算獨立化、風險分散化,指導科技專營支行堅持重點服務科技型企業的經營方向、經營理念不變。探索科技支行「一行兩制」模式,堅持並完善科技支行「五個單獨」管理體制——單獨的客戶准入機制、單獨的信貸審批機制、單獨的風險容忍政策、單獨的撥備政策和單獨的業務協同政策;推動貸款審批許可權的下放;堅持信貸評估時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兼顧、重大項目的聯合評審、風險管理前移、團隊責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風險管理機制。

(二)探索知識產權質押模式,開發適合科技型企業的金融產品指導專營機構不斷探索和創新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推進產品服務創新,滿足科技企業的發展需求。組織建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不斷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處置方式;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流程,開通知識產權質押評估「綠色通道」;制定並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技術規范和實施辦法;探索「評估+擔保+信評+輔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模式。建立「統借統還」融資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貸工廠模式,推進聯合互保貸款;探索「貸款銀行+助貸機構」的小額貸款模式。推進質押貸款創新,不斷創新保理融資模式。推進股權質押貸款、合同能源貸款、應收租金保理、債權保險融資等方面的創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企業提供切實有效服務大力推進科技擔保機構的創新。推進科技擔保在擔保模式和反擔保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企業互助擔保、補貼資金貼現,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無形資產質押;推進科技擔保在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創業擔保、擔保換分紅和擔保換期權。探索貸款銀行、產業園孵化器、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政府專項支撐資金、科技擔保機構共同擔保的「科技型企業融資聯合擔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創新財政投入方式與機制統籌市縣(園區)兩級支持金融、科技等相關資金,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建立政府、金融機構聯動的風險共擔機制,重點用於信貸風險補償、創投風險補償、融資擔保債務發展、引導基金資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設工作經費,發揮國有資本戰略導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體系發展。探索政府購買科技創新成果、服務及采購高科技企業產品的新模式;發揮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探索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促進股權投資發展的政策,依託當地區域優勢,積極引進全國性或區域性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機構和拓展業務;通過政府出資引導,組建產業重組基金,促進成長型企業的發展提高和衰退期企業的整合重組。通過稅收優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辦公服務和項目對接等政策優惠,創造創業風險投資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逐步形成各類股權投資基金聚集區,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健康發展。通過為PE、VC等風投資本提供通道,拉動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跟進。完善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培育系統,通過上市獎勵、土地優惠,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或返還和提供中介橋梁、歷史遺留解決、協調服務等,促進科技企業上市。搭建技術產權交易平台,充分發揮其綜合服務功能,有組織推進金融創新和服務協調,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

Ⅸ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Ⅹ 為什麼金融機構中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小

1、傳統金融機構的項目來源很多,所以會優先選擇金額大、資產足、國有或者上市公司,或者當地比較有影響力、比較有錢的公司。
2、中小微企業和個人,因為缺乏足夠的資產或者業內影響力,無法通過抵押或者信用貸款,因此得到支持也很小。
3、互聯網金融P2P的本意是為了中小微企業服務的,所以擔保居多,抵押較少。
信息來源:星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