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債權是什麼意思難道商業銀行還一定要欠中央銀行錢嗎
央行一般會有針對商業銀行的再貸款,商業銀行不一定有這個債務
⑵ 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發行金融債券嗎
A、D、E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國債是國家政府發行的,他們的信用等級不同。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發行債券,所以,一般歸類時,企業債券和企業發行的債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為企業債券。
⑶ 銀行債券是什麼
債券(Notes)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Debtors),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Creditors)。最常見的債券為定息債券、浮息債券以及零息債券。
與銀行信貸不同的是,債券是一種直接債務關系。銀行信貸通過存款人——銀行,銀行——貸款人形成間接的債務關系。債券不論何種形式,大都可以在市場上進行買賣,並因此形成了債券市場。
(3)與銀行金融機構協商置換債券擴展閱讀:
債券有以下基本性質:
1、債券屬於有價證券。
2、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債券有面值,代表了一定的財產價值,但它也只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
在債權債務關系建立時所投入的資金已被債務人佔用,債券是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債券的流動並不意味著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也同樣流動,債券獨立於實際資本之外。
3、債券是債權的表現。
⑷ 金融機構購買債券,同業運用是如何創造貨幣的
我是一個理財師,對於您的問題金融機構購買債券,同業運用是如何創造貨幣的的這個問題,首先要糾正一下,先說一句金融機構購買債券,同業運用不會創造出貨幣,那麼我主要需要糾正的有幾個方面的問題,您參考:
第一、金融機構購買債券,是一種債券的投資行為,也是貨幣變為債券之後的一種置換行為,產生的價值是利潤,但是不會產生新的貨幣,這點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引起理論上面的誤解。
第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國債,或是其他地方城市發出的地方債,以及經過國家批準的企業債,性質屬於投資行為,也就是一種有未來預期的投資,目的是對未來債券收益的一種獲取,所以沒有任何的創造貨幣的概念。
第三、人民幣的出現是我們國家作為經濟衡量產生的貨幣,而貨幣的創造是根據國家的實際生產力進行的,綜合國力也是其中的一個參考,另外一個參考是國家的經濟總量,如果這些不變的話,那麼不會產生和創造出貨幣。
第四、我國在很早的時候就把金融機構的信用創造活動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之內,這是國家為了,防止金融部門出現過度加杠桿和順周期波動,在這樣的局限之下,也不可能有任何的貨幣被創造出來。
綜合上面的情況,大家可以看出金融機構的債券購買,屬於金融機構自身的經濟活動,跟貨幣創造沒有任何的比如聯系,而且也是兩個不同概念,所以大家在日常研究經濟中,千萬不要混淆。
⑸ 為什麼發行金融債券是銀行從金融市場上獲得中長期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存款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在經濟發生動盪的時候,易發生儲戶爭相提款的現象,從而造成資金來源不穩定;向其他商業銀行或中央銀行借款所得的資金主要是短期資金,而金融機構往往需要進行一些期限較長的投融資,這樣就出現了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債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兌換,只能在市場上轉讓,從而保證了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同時,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比如為了一些長期項目投資,可以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全融債券。如果盆融債券上附有多期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佰的差額,則稱為貼現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 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 按照國外通常的做法,貼現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稅,並且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據發行條件,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 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 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無、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回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兌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
⑹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求解釋
我的理解是 bonds可以緩解資金短缺和期限之間的不匹配問題。 比如銀行現在有一筆長期存款需要償還了,可是手頭流動資金不足以償還這筆客戶存款,那麼銀行可以發行債券融資,保證了內部資金流動性的情況下便足以償還即將到期的借款。這只是闡述了金融債券的優點之一。 這邊的期限更好地應該翻譯成到期日, maturity.
⑺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用自有資金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此處「金融證券」與後文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矛盾否
投資和購買債券是兩個概念啊,購買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債券形成的是債權債務關系,不構成投資關系
⑻ ( )由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經特別批准而發行的債券
正確答案:B
解析:金融債券由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經特別批准而發行的債券
⑼ 銀行金融債券的發放和吸收存款這兩種籌資途徑有什麼區別
金融債券是指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從融資方式上一般來說,銀行金融債券的發放屬於直接融資,吸收存款屬於間接融資。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各具優點,又各有局限性。
直接融資優點主要有:
1,籌資方直接面對市場,籌資規模和風險度不受金融中介機構規模及風險管理的約束;
2,直接融資活動有較強的公開性;
3,直接融資活動還受公平性原則的約束。
直接融資局限性主要有:
1,籌資方直接憑借自己的資信度籌資,缺乏間接金融中介機構資信支撐,風險度較大;
2,直接融資缺乏融資中額度管理的靈活性;
3,直接融資的公開性要求,有時會與企業保守商業機密需求相沖突。
間接融資優點主要有:
1,各國對金融中介機構的監管比較嚴;
2,盡管銀行貸款審批較嚴,但對於有良好資信記錄的長期客戶,授信額度可以使企業的流動性資金需求及時獲得解決;
3,保密性較直接融資強。
間接融資局限性主要有:
1,由於金融中介機構割斷了市場最終資金需求者與最終供應者的聯系並集供求於一身,社會資金運行和資源配置的效率將較多地依賴於金融中介機構的素質,這不一定是好事;
2,銀行的外部監管和內部控制比較嚴格和保守,對新型產業、高風險項目的融資要求一般難以及時、盡量地滿足。
⑽ 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各是如何參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
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參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由於其機構性質的不同,從而將市場交易方式分為了兩個層次:
第一層:金融機構法人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方式。它有三種交易方式:1)直接與市場其他參與者進行交易,2)逐筆委託其結算代理人與其他市場參與者進行交易,3)直接與結算代理行進行交易。
第二層:非金融機構法人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方式。它只有一種交易方式,即只能與其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