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貸款後,自己是法人和股東(佔有100%)過戶給他人後,自己還用承擔法律責任嗎
你說的過戶就是股權轉讓,股權變更完後,你就跟這個公司沒有關系了。原來公司的貸款,還是由原來的公司償還,跟你沒關系了
Ⅱ 對方欠我錢,給我簽了借款合同。他在另一家公司佔有50%股份,但是法人不是他,是他另一個股東,但是他
如果股東是他,你可以自己去工商局看看,登記有沒他呀,有的話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的
Ⅲ 以公司名義貸款股東私下協議另一方無責任協議有效嗎
是以公司的名義貸款固定了協議,只要雙方簽字的話,那麼就已經產生效力,所以以公司的名義貸款也是有效的。
Ⅳ 借款合同糾紛可以起訴對方公司的某個股東嗎
如果以公司名義借款,只能起訴公司,除非公司注銷或者吊銷才可以起訴股東
Ⅳ 我公司與一典當公司簽借款合同,因股東不在,就要我簽了股東的名字,請問,我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專業才能贏得信任
你好,你簽股東名是盜用,即便是他本人同意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不過,合同一定還有公司行政章;
綜上所述,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以公司行政章為准,所以你沒有責任。不過以後最好不要這樣做。
Ⅵ 公司與個人簽定的借款協議,公司的股東只有1人既法人代表,如果公司不能履行還款,可以執行股東個人嗎
首先肯定是受法律保護的。
其次,公司法人的行為代表公司,不用公司授權之類的,只要該法人以公司的名義做出的,都可視為公司的行為。
《合同法》第50條之規定,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即合同依法有效成立。
其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超越了代表許可權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善意相對人基於一定客觀事實有正當理由相信其沒有超越代表許可權的,其代錶行為有效,構成表見代表。
結論就是你可以起訴該公司。除非有證據證明你明知其超越職權,不能構成表見代表的除外。
Ⅶ 借款合同上借款人如果是公司,那麼股東也要簽字嗎
如果股東沒有承諾承擔擔保責任則不需要簽字,如果公司章程規定借款需要召開股東會的,股東應該在股東決議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