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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值稅稅負

發布時間: 2021-05-23 01:10:44

⑴ 稅賦和稅負的區別是什麼

稅負也稱為稅收負擔率.是應交增值稅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率.
如果每個月都進項大於銷項,那你要提交一份有關這種情況的說明.說明你是因為材料或者產品的庫存增加而引起的,這種情況時有發生,能夠說明原因就行,但是前提條件是你的各項材料、電費等成本項目都很正常.
稅負率的計算
稅負率=應交增值稅/銷售收入
稅負即稅收負擔.實際交納的稅款占銷售收入凈額的百分比.
稅負可以單指增值稅稅負、所得稅稅負、營業稅稅負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稅款加總計算一個總體稅負.
稅負率是指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當期應納增值稅占當期應稅銷售收入的比例.
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說,稅負率就是徵收率:商業4%,工業6%,而對一般納稅人來說,由於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稅負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遠遠低於該比例,具體計算:
稅負率=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應稅銷售收入
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實際抵扣進項稅額
實際抵扣進項稅額=期初留抵進項稅額 本期進項稅額-進項轉出-出口退稅-期末留抵進項稅額
稅負就是稅收負擔率,是納稅人對應期間的應納增值稅與銷售收入的比例,但如果是出口企業或免稅企業,主要把出口收入和免稅收入按應稅稅率算出銷項稅加入計算就納增值稅,如果有進料加工的話,還要考慮這部份的稅金,具體公式如下:增值稅稅負率=[銷項稅-免\退稅收入*適用稅率-(進項稅-進項稅轉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以及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的計稅價格*17%)]/(計征增值稅的銷售額-免抵退銷售額),以上公式是通用的,如果是業務簡單的公司,上式中沒有涉及的就是0稅負了.
另外對於免稅及出口企業來說,運費稅,城建稅依然要扣,抵稅比例為6%,應計入公式中.
稅賦(稅、稅收、賦稅、稅賦、稅捐、捐稅、租稅),指政府依照法律規定,對個人或組織無償徵收實物或貨幣的總稱.各國各地區稅法不同,稅收制度也不同,分類也不同,概念不盡一樣.稅的中文稱呼,在中國各個朝代、各個中文地區對稅的稱呼也有差異.稅制即指稅收制度,由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計稅依據、減免稅和違章處理等要素構成;稅種指稅的種類,差異表現為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的不同,稅種總合構成「稅制」.

⑵ 「軟體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這個具體應該怎麼計算喲

增值稅稅負,指的是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數額/主營業務收入,如果這個比例大於3%,那麼超過部分可以申請即征即退。先計算實際稅負,然後減去3%,如果是正數,再用這個數字乘主營業務收入就可以得出了。

稅負超過3%的部分才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如果稅負不超過3%,是不可能退稅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2)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值稅稅負擴展閱讀:

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准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後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從以上規定可看出,先征後返的增值稅是否應徵收企業所得稅主要看是否有專項用途,且是否為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如果不是則應並入收入計征企業所得稅。

⑶ 什麼是稅負率與增值稅稅率有什麼區別

⑷ 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是什麼意思

即征即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與出口退稅先征後退、投資退稅一並屬於退稅的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

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其中的「增值稅實際稅負」是指納稅人當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占納稅人當期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比例。

(4)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值稅稅負擴展閱讀:

《關於以外購木片為原料生產的產品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問題的批復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72號)規定,納稅人直接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對納稅人外購的已享受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木片為原料生產的中密度纖維板不屬於財稅〔2001〕72號文件規定的綜合利用產品,不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國稅函[2005]826號)

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家禽加工企業和冷藏冷凍企業加工銷售禽肉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並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財稅[2004]45號)

先征後返

又稱先征後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徵收入庫後,再由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的一種稅收優惠,屬退稅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

與即征即退相比,先征後返具有嚴格的退稅程序和管理規定,但稅款返還滯後,特別是在一些財政比較困難的地區,存在稅款不能及時返還甚至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⑸ 增值稅稅負率低的報告

部分實體法 第一章增值稅法 增值稅法是指國家制定的調整增值稅徵收與繳納之間權利及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現行增值稅法的基本規范,是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暫行條例》)。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的余額計算稅款,並實行稅款抵扣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而言,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征稅,所以稱之為「增值稅」。然而,由於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在商品流通過程中是一個難以准確計算的數據,因此。在增值稅的實際操作上採用間接計算辦法,即:從事貨物銷售以及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要根據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稅款,然後從中扣除上一道環節已納增值稅款。其餘額即為納稅人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這種計算辦法同樣體現了對新增價值征稅的原則。第一節征稅范圍及納稅義務人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一、征稅范圍現行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一)銷售或者進口的貨物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加工是指受託加工貨物,即委託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製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總的來講,包括(一)、(二)兩大項,但對於實務中某些特殊項目或行為是否屬於增值稅的征稅的范圍,還需要具體確定。1、屬於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徵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應當徵收增值稅;(3)典當業的死當物品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託人銷售寄售物品的業務,均應徵收增值稅; (4)集郵商品(如郵票、首日封、郵折等)的生產、調撥,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均徵收增值稅。 2、屬於征稅范圍的特殊行為 (1)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上述8種行為確定為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均要徵收增值稅。其確定的目的有兩個:一是保證增值稅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不致因發生上述行為而造成稅款抵扣環節的中斷;二是避免因發生上述行為而造成貨物銷售稅收負擔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為逃避納稅的現象。 (2)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發生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徵收增值稅(詳見本章第七節二、混合銷售行為)。 (3)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增值稅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並徵收增值稅(詳見本章第七節三、兼營非應稅勞務)。 3.其他征免稅的有關規定 (1)除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對外濟貿易合作部(現為商務部)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外,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不徵收增值稅。 (2)自2001年1月1日起,對下列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①利用煤炭開采過程中伴生的舍棄物油母頁岩生產加工的頁岩油及其他產品。 ②在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於30%的廢舊瀝青混凝土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 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產的電力。

⑹ 如何正確理解融資租賃業務增值稅稅負

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從非試點地區購入一台設備。設備含稅價234萬元,進項稅額為34萬元,運雜費、安裝費等11.7萬元。租賃期限24個月,租賃費含稅價為280.8萬元,每月收取租賃費11.7萬元。
營業稅政策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規定,甲公司可以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甲公司租賃期內應繳納營業稅為:〔280.8-(234+11.7)〕×5%=35.1×5%=1.755(萬元)。
「營改增」後,根據財稅〔2011〕111號文件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包括融資租賃在內等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徵收營業稅的應稅服務,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財稅〔2013〕37號文件只保留了融資租賃業務的差額征稅政策。根據財稅〔2013〕37號文件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擔的有形動產的貸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安裝費、保險費的余額為銷售額。
因此,甲公司租賃期內應繳納增值稅為:(280.8-11.7)÷(1+17%)×17%-34=5.1(萬元)。
爭議觀點:
有觀點認為,絕大部分企業按照財稅〔2012〕86號文件規定計算的增值稅稅負不可能達到3%,也就無從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待遇。如本案例中,甲公司按照財稅〔2012〕86號文件規定計算的增值稅稅負率2.1%〔5.1÷(280.8÷1.17)〕,遠低於3%.而在營業稅政策下,甲公司只需繳納1.755萬元的營業稅,「營改增」後甲公司稅負增加數倍而又不能申請退稅,不符合「營改增」結構性減稅的精神,因此財稅〔2012〕86號文件的規定是不合理的。因此,財稅〔2012〕86號文件中計算實際稅負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該理解為出租方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租賃貨物的購入價、運雜費等費用後的余額。這樣,甲公司該項融資租賃業務的增值稅稅負應為5.1÷〔(280.8-234-11.7)÷(1+17%)〕=5.1÷30=17%,可就超過3%稅負部分申請退稅,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0.9萬元〔5.1-(17%-3%)×30〕,低於原來繳納的營業稅,體現了「營改增」結構性減稅的精神。
筆者分析:
上述觀點看似合理,其實並不恰當。首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之前,經人民銀行、銀監會、商務部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並非都能差額征稅,其可以從銷售額扣除的只能是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的相關價款,而支付給試點納稅人的相關價款是不允許扣除的;其次,即使是向非試點納稅人支付的相關價款,如果相關貨物和勞務已抵扣進項稅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3號)規定,也是不能在銷售額中再扣除的。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之後,根據財稅〔2013〕37號文件,差額征稅中列舉的可扣除項目也不包括作為租賃標的物的有形動產成本。那麼,我們究竟應如何理解融資租賃業務增值稅稅負的計算?這里的關鍵是要正確理解我國增值稅的計稅辦法。在我國,納稅人除購進部分農產品實行實耗抵扣法外,採用的都是購入抵扣法。就本例而言,甲公司購進設備和支付運費可抵減的銷項稅額是一次性抵減的,而租金的銷項稅額是每次收取時分次計提的,增值稅稅負也是分期計算的,並非按項目計算。假設不考慮其他業務,甲公司在該設備的租賃前期,並不需要交增值稅。甲公司購進設備和支付運費時一次性抵減銷項稅額的金額是(234+11.7)÷(1+17%)×17%=35.7(萬元),而其每期計提的銷項稅額為280.8÷(1+17%)÷24×17%=240÷24×17%=1.7(萬元),直到第21期才正好將可抵減銷項稅額抵減完畢。第22期至24期每期實際繳納增值稅為1.7萬元,稅負率為17%〔1.7÷(240÷24)〕,每期應退增值稅1.4萬元〔(240÷24)×(17%-3%)〕,甲公司租賃期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1.7-1.4)×3=0.9(萬元)。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發現,財稅〔2012〕86號文件對融資租賃企業增值稅稅負的規定是恰當的,其與融資租賃業務增值稅的計算原理和實際徵收過程也是相符的。也正因為此,財稅〔2013〕37號

⑺ 關於營業稅改增值稅對企業稅負的影響。。(舉例說明要有數據反映,充分講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不少與300

應用廣告製作為例吧,原來你收一筆廣告製作費10000元。
營改增前是交營業稅:
10000*5%=營業稅500
借:銀行存款1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
計提稅金及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56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500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35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15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10

營改增後是交增值稅(屬價外稅):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沒有抵扣進項稅之說法。收入分錄及計算公式如下:
10000/1.03=不含稅營業額9708.74
9708.74*3%=應交增值稅291.26
借:銀行存款1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9708.7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291.26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現代服務廣告業增值稅稅率為6%。可以抵扣進項稅,屬於差額納稅。
但是必須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經認證系統認證通過後,才可以抵扣進項稅。
收入分錄及計算公式如下:
10000/1.06=不含稅營業額9433.96
9433.96*6%=增值稅(銷項稅)566.04
借:銀行存款1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9433.9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566.04
(註:稅金及附加是依據增值稅計算的,稅率與原來依據營業稅計算時的一樣。)
取得購入專用發票時(認證通過):
借: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如果銷項稅大於進項稅屬未交增值稅,如果有未交時月末做結轉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那麼幾種稅負如下
1、營改增前交的是5%的營業稅,那麼500元的營業稅稅負為:500/10000*100%=5%稅負;
2、營改增後小規模3%增值稅,那291.26的增值稅稅負為:291.26/9708.74*100%=3%稅負。

3、一般納稅人6%稅率,可抵扣進項稅,為差額交納增值稅,即:
銷項稅566.04-進項稅0=未交增值稅566.04
那麼,566.04/9433.96*100%=6%稅負。
如果一般納稅人有可以抵扣的進項稅(6%或17%,都可以抵扣),稅負就會低下來。全年稅負多少為合理值呢?各地方國稅局要求不同。大概是城市高一些,郊區縣低一些。

⑻ 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的適用范圍

舉個簡單例子,某企業銷售額10000,增值稅為500,那麼稅負率=500/10000=5%,已經超過3%。而3%的稅負率時候,增值稅應該是10000*3%=300,那麼意味這超過300的那部分就可以退,可以退500-300=200

⑼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買賣基金的差價收入徵收營業稅。

基金管理人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屬於基金持有人所有,屬於基金財產。當基金管理人買賣股票、債券產生差價收入時,基金凈值相應上升。若在此階段征稅,則在金融機構買賣該基金,獲得了相應的差價收入而征稅時,就產生了重復征稅。故而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是適宜的

⑽ 固定資產增值稅可以抵扣了,計算稅負時,包括在裡面嗎

固定資產增值稅可以抵扣,計算稅負時包括在裡面。

固定資產可抵扣,但不計稅負,是說一般納稅人企業,購買固定資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不計入按照銷售額計算的稅負率。

(10)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值稅稅負擴展閱讀:

相關政策:

1、《條例》及《細則》規定:購進固定資產取得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但購進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和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小汽車、遊艇)的固定資產(含混用的機器設備)。以及屬於營業稅應稅項目的不動產以及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的原料費和修理費)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根據新《條例》、《細則》針對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政策的有關規定作出了補充。

即:從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統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因購置機器設備的進項稅可以抵扣銷項稅額,新《條例》刪除了原《條例》「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免徵增值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