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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融資擔保改革開放四十年

發布時間: 2021-06-17 15:53:46

1. 在金融市場中企業籌資中應注意的問題

企業融資方式多種多樣。除向銀行貸款外,還可以通過商業信用、商業票據貼現或轉讓、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企業債、通過信託公司發行信託計劃、股票上市、增發股票、配股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

表1:國內金融市場融資情況表

項目全年融資量(億元人民幣)比重(%)

200420032002200420032002

國內金融市場融資額297973790923976100.00100.00100.00

貸款22600299361922875.8578.9680.20

國債53436280346117.9316.5614.40

企業債3433363251.150.901.40

股票151113579625.073.584.00

資料來源:中國金融發展報告,2005

表1顯示,盡管銀行貸款仍然是我國各種所有制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但股票融資、債券融資近年來取得了快速的發展。根據有關統計,自2006年資本市場恢復融資功能以來,2006年全年的預計籌資額超過2100億,其中IPO融資約為1600億,上市公司再融資約為500億。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允許合資格的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籌集經營所需要的資金。至2006年5月,僅一年的時間,共為157家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總量達到2532億元。

不同融資方式的期限、流動性與違約風險不同,並且投資者所要求的收益率也不相同,這些都註定了資本成本的不同。當公司有多種融資方式可供選擇時,存在一個取捨與配置的問題,這種決策的過程之中,資本成本是最終確定融資方式的重要考量因素。

銀行貸款利率

改革開放以來,銀行根據宏觀經濟調控的需要,多次調整了存貸款利率;同時,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企業效益,對利率結構也進行了相應調整,對不同建設項目實行財政貼息、差別利率、優惠利率、浮動利率和罰息制度。

銀行利率的變動通過對金融市場的作用,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籌資成本。例如,我國人民幣貸款的一年期利率在1995年達到12.06%,而目前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約為6.3%。銀行通過對借款企業風險的判斷,還可以採取利率上浮或下浮政策。

票據貼現利率

企業匯票分兩種,一種是銀行承兌匯票,一種是商業承兌匯票。當企業資金緊缺時,可以將手中的匯票向銀行貼現取得資金。

票據貼現利率是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按照不超過同期貸款利率(含浮動)加點執行的利率。目前票據市場基本的貼現率大概在3%-3.3%之間。商業銀行可以根據票據金額的大小、到期期限的長短,以及企業的資信狀況等與企業商定貼現率。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各商業銀行在票據市場中競爭比較激烈,不少銀行抱著「寧失利率,不失市場」的態度,給予前去貼現的企業更大的利率下浮空間。前些年央行對東北地區銀行票據貼現業務的大檢查中發現,該地區的貼現利率曾經為1.8%-1.9%左右。

應付債券利率

近些年,我國企業債券的票面利率呈逐步下降趨勢。以10年期品種為例,2005年初該品種仍延續上年的主流方案,採取有明顯升息保護作用的保底浮動條款;到了4月份,隨著市場對升息預期的淡化,保底浮動條款被純固定條款所取代,10年期的固定利率一般在5.05%左右;而到了7月份,10年期企業債券的固定利率進一步降到了5%以下;8月18日發行05鐵通債(96.150,0.00,0.00%)的票面利率為4.60%;2006的年年初重慶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發行的10年期企業債,票據利率僅為4%。

短期融資券利率

短期融資券之所以受到企業的青睞,一是比發行企業債,甚至比向銀行貸款更快捷,發行周期通常在一個月之內;二是短期融資券的利率較低,一年期短券的利率大約在3%-4%之間。

企業越大,發行短券的利率往往也越低。如中國電信200億元一年期短券的利率僅為3.05%,比當時5.85%的商業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低2.8個百分點。

權益融資成本

權益融資(如IPO、增發、配股等)成本是一種機會成本,由於股票風險高於債券,所以權益資本的成本應該高於負債資本的成本。然而,由於曾經存在的股權分置等因素,我國上市公司以前不太重視股權成本。我們認為,不管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還是公司的管理層在後股權分置時代都必定會重視上市公司股權資本成本的估算。

創業融資是創業籌備階段和企業草創階段的融資,這個時期對於創業者來說,最難解決的便是資金問題。其實只要願意想辦法,創業者有眾多途徑可以解決融資問題。

創業融資從大的方面來說,主要有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兩種形式。所謂間接融資,主要是指銀行貸款。銀行的錢不好拿,這誰都知道,對創業者更是如此。但在某種情況下也有例外,就是在你拿得出抵押物或者能夠獲得貸款擔保的情況下,銀行還是很樂意將錢借給你的。較適合創業者的銀行貸款形式主要有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兩種。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一般情況下,缺乏經營歷史從而也缺乏信用積累的創業者,比較難以獲得銀行的信用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人以其所擁有的財產作抵押,作為獲得銀行貸款的擔保。在抵押期間,借款人可以繼續使用其用於抵押的財產。當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時還款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有關法規將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用所得錢款優先得到償還。適合於創業者的有不動產抵押貸款、動產抵押貸款、無形資產抵押貸款等等。

不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作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股票、國債、企業債券等獲銀行承認的有價證券,以及金銀珠寶首飾等動產作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無形資產抵押貸款:是一種創新的抵押貸款形式,適用於擁有專利技術、專利產品的創業者,創業者可以專利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向銀行作抵押或質押,獲取銀行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方向銀行提供符合法定條件的第三方保證人作為還款保證,借款方不能履約還款時,銀行有權按約定要求保證人履行或承擔清償貸款連帶責任的借款方式。其中較適合創業者的擔保貸款形式有

自然人擔保貸款: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從2002年起,除工商銀行外,其他一些國有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也可視情況提供自然人擔保貸款。

專業擔保公司擔保貸款:目前各地有許多由政府或民間組織的專業擔保公司,可以為包括初創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北京中關村擔保公司、首創擔保公司等屬於政府性質擔保公司,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此類性質的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些擔保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創業者可以積極申請,成為這些機構的會員,以後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這些機構提供擔保。與銀行相比,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則顯得更為靈活。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託管擔保貸款:一種創新的擔保貸款形式。對於一些草創階段企業,雖然土地、廠房皆為租賃而來,現在也可以通過將租來的廠房、土地,經社會資產評估,約請託管公司託管的辦法獲取銀行貸款。如上海百業興資產管理公司就可以接受企業委託,對企業的季節性庫存原料、成品庫進行評估、託管,然後以這些物資的價值為基礎,為企業獲取銀行貸款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通過這種方法,企業既可以將暫時用不著的「死」資產盤活,又可以獲得一定量銀行資金的支持,緩解資金壓力,是一件一舉兩得的好事。

除此之外,可供創業者選擇的銀行貸款方式還有買方貸款,如果你的企業產品銷路很好,而企業自身資金不足,那麼,你可以要求銀行按照銷售合同,對你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持。你可以向你產品的購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這就是買方貸款。

項目開發貸款:如果你的企業擁有具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你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銀行還可以視情況,為你提供一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此類貸款較適合高科技創業企業。

出口創匯貸款:對於出口導向性企業,如果你一開始就擁有訂單,那麼,你可以要求銀行根據你的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為你的企業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銀行還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

票據貼現貸款: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等於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

除向銀行貸款間接融資外,創業者還有許多獲取直接融資的渠道,如股權融資、債權融資、企業內部集資、融資租賃、風險投資等等。

股權融資: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融資方通過出讓企業股權獲取融資的一種方式,大家所熟悉的通過發售企業股票獲取融資只是股權融資中的一種。對於缺乏經驗的創業者來說,選擇股權融資這種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股權出讓比例。股權出讓比例過大,則可能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權;股權出讓比例不夠,則又可能讓資金提供方不滿,導致融資失敗,這個問題需要統籌考慮,平衡處理。

債權融資:指企業通過舉債籌措資金,資金供給者作為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資方式。民間借貸應該算是債權融資中的一種,且是為人們所最常見的一種。自從孫大午事件後,很多企業就對民間借貸產生了一種畏懼心理,怕擔上「非法集資」的帽子。對於非法集資,有特別重要的界定值得注意,就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根據這一點,如果不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就不能叫非法集資,而應算是正常的民間借貸。另一點是非法集資通常數額巨大。把握住這兩點,在進行民間借貸籌集創業資金時,就不容易觸犯禁忌。

企業內部集資:指企業為了自身的經營資金需要,在本單位內部職工中以債券、內部股等形式籌集資金的借貸行為,是企業較為直接、較為常用、也較為迅速簡便的一種融資方式,但一定要嚴格遵守金融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融資租賃:一種創新的融資形式,也稱金融租賃或資本性租賃,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的租賃。其一般操作程序是,由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所需設備,具有融資和融物雙重職能的租賃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貨方三方當事人,並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同所構成。出租方訂立租賃合同,將購買的設備租給承租方使用,在租賃期內,由承租方按合同規定分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承租方按合同規定選擇留購、續租或退回出租方。承租人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可以通過融物而達到融資的目的。對於缺乏資金的新創企業來說,融資租賃的好處顯而易見,其中主要的是融資租賃靈活的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遞增或遞減支付,使承租用戶能夠根據自己的資金安排來定製付款額;全部費用在租期內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減少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大大簡化了財務管理及支付手續,另外,承租方還可享受由租賃所帶來的稅務上的好處。

風險投資:1999年以來,風險投資在國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國內幾乎每一個成功的互聯網企業的背後,都可以看見風險投資的身影。對於創業者來說,尤其是對於高科技領域的創業者,尋求風險投資的幫助,是一個值得認真考慮的途徑。風險投資中的天使投資,更是專門為那些具有專有技術或獨特概念而缺少自有資金的創業者所准備。天使投資者更多由私人來充當投資者角色,投資數額相對較少,對被投資企業審查不太嚴格,手續更加簡便、快捷,更重要的是它一般投向那些創業初期的企業或僅僅停留在創業者頭腦里的構思。

創業者還要善於利用政府扶持政策,從政府方面獲得融資支持,如專門針對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專門針對科技型企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專門為中小企業「走出去」准備的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還有眾多的地方性優惠政策。巧妙地利用這些政策和政府扶持,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根據中發〔2002〕12號文件精神,為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組織起來就業,對於誠實守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下崗失業人員,針對他們在創業過程中缺乏啟動資金和信用擔保,難以獲得銀行貸款的實際困難,由政府設立再擔保基金。通過再就業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可向銀行申請專項再就業小額貸款,該政策從2003年初起陸續在全國推行。其適用對象: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2、國有企業失業職工;3、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安置的人員;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並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貸款額度一般在2萬元左右(有關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更詳細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4年第1期文章《創業扶持貸款幫你創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根據中小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支持方式主要有:1、貸款貼息:對已具有一定水平、規模和效益的創新項目,原則上採取貼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銀行貸款,以擴大生產規模。一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可不超過200萬元;2、無償資助:主要用於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產品的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補助,資助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3、資本金投入:對少數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並有後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後有較大市場,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可採取成本投入方式(有關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更詳細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3年第5期文章《創新基金,創業企業「獎學金」》)。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安排的專門用於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專項資金。2000年10月,財政部與外經貿部為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高中小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能力,聯合制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試行)辦法》,明確規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性質、使用方向、方式及資金管理等基本原則。2001年6月,兩部委又根據此辦法的原則,聯合制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對這項資金的具體使用條件、申報及審批程序、資金支持內容和比例等具體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2001年,「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年度安排規模是4.5億元人民幣,2002年度已增加到6億元。3年中,這項中央財政用於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各項活動的政府性基金,已經資助了全國近萬家中小企業到國外參展或拓展國際市場(有關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更詳細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3年第11期文章《中小企業如何吃免費「皇糧」》)。

地方性優惠政策:如早在1997年杭州市創辦高科技企業孵化基地時,就規定對通過資格審查進駐基地的企業將提供免3年租費的辦公場所,並給予一定的創業扶持資金。近年杭州市又提出建設「天堂矽谷」,把發展高科技作為重點工程來抓,與之相配套的措施是杭州市及各區縣(市)均建立了「孵化基地」,為有發展前途的高科技人才提供免費的創業園地,並撥出數目相當可觀的扶持資金。在全國各地許多地方都有類似的創業優惠和鼓勵政策,如上海的張江高科技園區、北京的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等等,創業者要學會充分利用相關政策。

巧借外力籌措創業資金:2000年8月,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與聯華便利合作,推出面向創業者的「投資7萬元,做個小老闆」的特許免擔保貸款業務,由聯華便利為創業者提供集體擔保,浦發銀行向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者提供7萬元的創業貸款,建立聯華便利加盟店,許多缺乏資金的創業者因此得以圓創業夢。像聯華便利一樣,現在很多公司為迅速擴大市場份額,常會採取連鎖加盟或結盟代理等方式,推出一系列優惠待遇給加盟者或代理商,如免收加盟費、贈送設備、在一段時間內免費贈送原材料,對代理商先貨後款、延後結款賒購賒銷等等,雖然不是直接的資金扶持,但對缺乏資金的創業者來說,等於獲得了一筆難得的資金。

對於創業者來說,善用自我積累,進行滾動發展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雖然發展速度可能會相對慢一些,但是沒有包袱,做事可以更加從容,保持一種良好心態。創業者還可以選擇典當等方式籌措創業資金;通過參加各種創業比賽,媒體炒作,吸引投資方注意力,從而獲得融資;通過第三方牽線搭橋獲得項目融資或創業融資,如2003年,通過《科學投資》牽線搭橋獲得項目融資的讀者就有十幾位。

創業融資的方法多種多樣。創業者需要靈活性,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拘泥於一個定式。

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中小企業的資金問題在我國表現得更為復雜,既表現在融資難上,又表現在從表面上看的、所謂的負債「過度」的反常現象上。

國外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中小企業的資金的來源無非是以下幾種:一是自籌,二是直接融資,三是間接融資,四是政府扶持資金等。

關於自籌資金。它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泛,主要有業主自有資金;風險投資資金;企業經營性融資資金;企業間的信用貸款;中小企業間的互助機構的貸款;以及一些社會性基金的貸款等等。關於直接融資。是指以債券和股票的形式公開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渠道。關於間接融資。主要包括各種短期和中長期貸款。貸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等。

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特點不同,當然對融資渠道和條件的要求也不同。從融資的角度看,中小企業可分為製造業型、服務業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區型等幾種類型。各類型的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和要求各不相同。

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的比較

政府的資金支持是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綜合各國的情況來看,政府的資金支持一般能佔到中小企業外來資金的10%左右,具體是多少則決定於各國對中小企業的相對重視程度以及各國企業文化的傳統。各國對中小企業資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發達國家企業稅收一般占企業增加值的40-50%。在實行累進稅制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的稅負相對輕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負擔仍較重。為進一步減輕稅負,各國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2、財政補貼。財政補貼的應用環節是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

3、貸款援助。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有:貸款擔保、貸款貼息、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

4、風險資本。歐美等國家多由民間創立、而日本等國主要為政府設立。

5、鼓勵中小企業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為解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問題,一些國家探索開辟「第二板塊」,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渠道。

國外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為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中小企業正常的資金融通體系和渠道,完善我國政府的資金扶持政策體系,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特提出如下建議:

1、進一步加快現代規范的企業制度建設,還公司制中小企業符合市場經濟運行機制要求的自然的直接融資權。

2、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金融機構,鼓勵中小企業間建立互助金融組織。

3、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第二板塊市場」。

4、鼓勵中小企業的創業者向親朋好友借資。

5、要從稅收、財政支出、貸款援助和直接融資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資金扶持政策體系。

6、依國情選擇中小企業的扶持重點。

7、建立中小企業平穩「退出」的安撫政策。

2.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取得了哪些巨大成就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改革開放的偉大歷史抉擇,開啟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新時期。35年來,面對國內外環境的復雜變化和重大風險挑戰,黨中央、國務院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砥礪勇氣,攻堅克難,銳意推進改革,堅持不懈開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煥發蓬勃生機和活力,我國經濟發展和各項社會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

一、經濟發展大跨越,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實現了由弱到強的歷史性巨變。

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是我國國民經濟蓬勃發展、經濟總量連上新台階的35年,是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由弱變強的35年,也是成功實現從低收入國家向上中等收入國家跨越的35年。

經濟保持快速增長,年均經濟增速高達9.8%。1979-2012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8%,同期世界經濟年均增速只有2.8%。我國高速增長期持續的時間和增長速度都超過了經濟起飛時期的日本和亞洲「四小龍」,創造了人類經濟發展史上的新奇跡。

經濟總量連上新台階,綜合國力大幅提升。國內生產總值由1978年的3645億元迅速躍升至2012年的518942億元。其中,從1978年上升到1986年的1萬億元用了8年時間,上升到1991年的2萬億元用了5年時間,此後10年平均每年上升近1萬億元,2001年超過10萬億元大關,2002-2006年平均每年上升2萬億元,2006年超過20萬億元,之後每兩年上升10萬億元,2012年已達到52萬億元。

經濟總量居世界位次穩步提升,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不斷提高。1978年,我國經濟總量僅位居世界第十位;2008年超過德國,居世界第三位;2010年超過日本,居世界第二位,成為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濟總量佔世界的份額由1978年的1.8%提高到2012年的11.5%。2008年下半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我國成為帶動世界經濟復甦的重要引擎,2008-2012年對世界經濟增長的年均貢獻率超過20%。

外匯儲備大幅增長,實現從外匯短缺國到世界第一外匯儲備大國的巨大轉變。1978年,我國外匯儲備僅1.67億美元,位居世界第38位,人均只有0.17美元,摺合成人民幣不足1塊錢。隨著我國對外經濟的發展壯大,經常項目貿易盈餘不斷積累,外匯儲備的短缺迅速成為歷史,1990年外匯儲備超過百億美元,達到111億美元,1996年超過千億美元,達到1050億美元,2006年超過1萬億美元,達到10663億美元,超過日本位居世界第一位,2011年超過3萬億美元,2012年達到33116億美元,連續七年穩居世界第一位。

二、經濟結構深刻變化,經濟發展的協調性和可持續性趨於增強。

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是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發展方式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深化的35年,是經濟結構在經濟持續較快增長中不斷調整的35年,也是經濟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和可持續性不斷增強的35年。

產業結構不斷優化。35年來,三次產業在調整中均得到長足發展,農業基礎地位不斷強化,工業實現持續快速發展,服務業迅速發展壯大。1979-2012年,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年均實際分別增長4.6%、11.3%和10.8%。三次產業增加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例由1978年的28.2:47.9:23.9調整為2012年的10.1:45.3:44.6。與1978年相比,2012年第一產業比重下降18.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比重下降2.6個百分點,第三產業比重大幅上升20.7個百分點。

城鎮化步伐明顯加快。城鎮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2年的52.6%,上升了34.7個百分點,年均上升1.0個百分點。城鎮總人口年均增加1586萬人,鄉村總人口年均減少435萬人。城鎮化水平的提升促進了城鄉經濟的協調發展,有利於居民消費結構升級,並不斷催生新的經濟增長點,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城鎮吸納就業的能力也不斷增強。城鎮就業人員佔全國的比重從1978年的23.7%上升到2012年的48.4%,鄉村就業人員佔比從76.3%下降51.6%。

三、供給能力大提高,商品和服務實現了由短缺到豐富充裕的巨大轉變。

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是我國門類齊全、布局合理的產業體系逐步建立的35年,是商品和服務供給能力大為增強的35年,也是主要工農業產品產量躍升到世界前列的35年。

農產品供給不僅解決了佔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溫飽問題,還為工業化快速推進提供了重要支撐。35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始終把農業生產放在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千方百計促進農業生產,穩定糧食產量,不僅成功解決了中國人的溫飽問題,實現了人民生活水平質的提高,而且為工業發展提供了豐富的原料。2012年,糧食產量達到58958萬噸,比1978年增長93.5%,2004年以來實現「九連增」,連續6年穩定在5億噸以上的水平;棉花產量684萬噸,比1978年增長2.2倍;油料產量3437萬噸,增長5.6倍;糖料產量13485萬噸,增長4.7倍;水果產量24057萬噸,增長35.6倍;水產品產量5908萬噸,增長11.7倍。肉類產量8387萬噸,比1979年增長6.9倍。2011年,穀物、肉類、籽棉、花生、茶葉、水果產量穩居世界第一位,油菜籽、甘蔗、大豆分列第二、三、四位。從人均水平看,2012年人均糧食產量達到436.5公斤,比1978年增長36.9%;人均棉花、油料、糖料、水產品產量分別達到5.1公斤、25.4公斤、99.8公斤和43.7公斤,分別增長1.2倍、3.7倍、3.0倍和8.0倍。

工業生產能力迅速提高,由一個落後的農業國成長為世界製造業大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化進程迅速啟動,工業化水平明顯提高,主要工業產品產量迅猛增長。2012年,原煤產量達到36.5億噸,比1978年增長4.9倍;粗鋼7.2億噸,增長21.8倍;水泥22.1億噸,增長32.9倍;汽車1928萬輛,增長128.3倍;家用電冰箱由1978年的2.8萬台增加到2012年的8427萬台;彩色電視機由0.4萬台增加到1.3億台。移動通信手持機和微型電子計算機從無到有,2012年產量分別達到11.8億台和3.5億台。35年來,我國工業化進程不斷推進,由一個落後的農業國成長為世界製造業大國。根據世界銀行數據,2010年我國製造業增加值佔世界的比重已達到17.6%。按照國際標准工業分類,在22個大類中,我國在7個大類中名列第一,鋼鐵、水泥、汽車等220多種工業品產量居世界第一位。

四、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大發展,經濟發展的支撐條件顯著改善。

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是我國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發展取得質的飛躍的35年,是能源、交通、通信等瓶頸制約不斷緩解的35年,也是逐步建立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體系並形成比較優勢的35年。

能源生產能力不斷提高。隨著工業化的推進,我國逐漸成為能源消費大國,與此同時,能源生產能力也不斷提升,能源自給率保持較高水平,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國家經濟安全。2012年,我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33.2億噸標准煤,比1978年增長4.3倍,年均增長5.0%。同期,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年均增長5.6%,與能源生產增速的差距不大,能源總自給率達到90%以上。能源生產結構不斷優化,水電、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產量在能源生產總量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3.1%提高到2012年的10.3%。

交通運輸設施日益完善。35年來,我國交通網路不斷完善,運輸能力不斷增強,運輸效率不斷提高,有力地支撐了各項產業的發展。2012年,我國鐵路營業里程達到9.8萬公里,比1978增長88.8%,居世界第二位;公路里程424萬公里,增長3.8倍;民用航空航線里程328萬公里,增長21.0倍;輸油(氣)管道里程9萬公里,增長9.9倍;沿海主要港口貨物吞吐量66.5億噸,增長32.5倍,連續多年居世界第一。一些現代化交通運輸設施從無到有,增長迅猛。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尚無高速公路,2012年,我國高速公路里程達到9.62萬公里,位居世界第二。高速鐵路飛速發展,生產出時速高達350公里的動車組,標志著我國鐵路運輸達到國際先進水平,2012年,高鐵運營里程達9356公里,居世界第一位。互聯網設施迅猛發展,互聯網普及率由2002年的4.6%迅速提高到2012年的42.1%。

五、對外經濟大飛躍,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到全方位開放的偉大歷史轉折。

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是我國日益融入國際市場、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的35年,是我國從大規模「引進來」到大踏步「走出去」的35年,也是我國抓住全球化機遇一躍成為世界貿易大國的35年。

對外貿易總量不斷攀升。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對外經濟交流活動十分有限,再加上國內市場化水平不高,造成了與國際市場相對隔絕的狀態。1978年,我國貨物進出口總額只有206億美元,世界排名第29位,1988年突破了1000億美元,1994年突破了2000億美元,1997年突破了3000億美元,2004年又突破了1萬億美元大關,2012年,貨物進出口總額已達到38671億美元,比1978年增長186倍,年均增長16.6%,僅次於美國,位居世界第二位;貨物出口總額20487億美元,增長209倍,年均增長17.0%,居世界第一位;貨物進口總額18184億美元,增長166倍,年均增長16.2%,居世界第二位。2012年,我國貨物出口總額和進口總額分別佔世界的11.2%和9.8%。

進出口商品結構不斷優化。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出口商品以初級產品為主,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出口商品附加值大幅度提高,國際競爭力大為提升。出口總額中初級產品所佔比重由1980年的50.3%下降到2012年的4.9%,工業製成品所佔比重則由49.7%上升到95.1%。同時,進口商品構成也隨國力和開放程度的變化而演變。工業製成品進口額占進口商品總額的比重迅速由1980年的65.2%提高到1985年的87.5%,之後直到2003年這一比重基本保持在80%以上,反映了我國消費能力的提高。此後,國內產業體系的升級逐漸拉低了製成品進口額比重,2003年以來製成品進口額比重呈現明顯的下降走勢,至2012年已下降到65.1%。綜合來看,我國在改革開放初期對外貿易方式主要是以初級產品換製成品,1980年初級產品凈出口21.6億美元,製成品凈進口40.5億美元;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開始,以製成品換初級產品的格局逐漸定型,2012年,初級產品凈進口5344億美元,製成品凈出口7647億美元。

引進外資與對外投資活動日益頻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充分發揮了資源、勞動力等要素優勢和巨大的潛在市場優勢,成為國際直接投資的熱土,利用外資規模不斷擴大,外商直接投資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的重要力量。1979-2012年,實際使用外商直接投資12761億美元,1984-2012年以年均18.0%的高速度增長。我國已連續多年成為吸收外商直接投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世界排名也上升至第二位。近些年來,隨著我國企業實力的提升,「走出去」的步伐開始加大。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凈額由2007年的265億美元快速提高到2012年的878億美元,2012年末對外直接投資存量達到5319億美元。

六、人民生活大改善,實現了從溫飽不足到總體小康並向全面小康邁進的歷史性跨越。

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是我國歷史上人民群眾得到實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35年,是城鄉居民生活實現由溫飽不足到總體小康並向全面小康邁進的35年,也是社會保障事業從低層次到制度建立再到全面推進的35年。

就業規模持續擴大。黨中央、國務院始終把就業問題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進入轉型發展的新階段後,根據人口結構和就業形勢發生的深刻變化,實施了就業優先的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緩解了就業矛盾。1978-2012年,我國就業人員從40152萬人增加到76704萬人,年均增加107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長期保持基本穩定。與此同時,大量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2012年,我國農民工數量達到2.6億人。

城鄉居民收入顯著提高。35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效率和公平兼顧,確保了城鄉居民收入和財富的快速增長。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長71倍,年均增長13.4%,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增長7.4%;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917元,增長58倍,年均增長12.8%,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增長7.5%。城鄉居民擁有的財富顯著增加。2012年末,城鄉居民人民幣儲蓄存款余額39.96萬億元,比1978年末增長1896倍,年均增長24.9%。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規模不斷擴大。城鎮居民擁有的財產性收入從無到有,2012年占人均全部年收入比重上升到2.6%。

居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極大改善。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現金消費支出16674元,比1978年增長52.6倍,年均名義增長12.4%;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5908元,增長49.9倍,年均名義增長12.3%。城鄉居民消費結構明顯優化。2012年,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6.2%,比1978年下降21.3個百分點;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9.3%,下降28.4個百分點。居住條件極大改善。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32.9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26.2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37.1平方米,增加29.0平方米。消費領域不斷拓展,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彩電、電冰箱、空調、電話等耐用消費品逐步普及,汽車、電腦等高檔耐用消費品擁有量大幅提高。2012年末,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行動電話、計算機和家用汽車擁有量分別為212.6部、87.0台和21.5輛,分別比2000年末增加193.1部、77.3台和21.0輛。

社會保障事業全面推進。35年來,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經歷了一個從低層次到制度建立完善再到全面推進的演變過程。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按照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積極推進社會保障事業建設,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2012年末,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30426.8萬人,比1989年末增加24716.5萬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人數分別為19861.3萬人和15224.7萬人,分別比1994年增加19486.7萬人和7256.9萬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48369.5萬人;2566個縣(市、區)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98.3%;2143.5萬城市居民和5344.5萬農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扶貧工作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從1978年到2012年,我國先後採用過不同的農村貧困標准。根據1978年標准,1978年全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約2.5億人,約佔全部人口的四分之一,2007年下降為1479萬人,平均每年脫貧811萬人。按照2008年標准,2007年農村貧困人口為4320萬人,2010年下降為2688萬人,平均每年脫貧544萬人。按照2010年制定的新扶貧標准,2010年農村貧困人口為16567萬人,2012年為9899萬人,不足全部人口的10%,平均每年脫貧3334萬人。

七、社會事業大進步,呈現出由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轉變。

改革開放以來的35年,是我國科教文衛等各項社會事業取得長足進展的35年,是社會和諧穩定得到鞏固和發展的35年,也是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性不斷增強的35年。

投入力度,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取得了一系列成績。教育普及程度明顯提高,城鄉免費九年義務教育全面實現。國民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6歲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2年提高到2012年的8.9年。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人數689萬人,比1978年增長16.1倍;在校生2391萬人,增長26.9倍;畢業生625萬人,增長36.9倍,較好地滿足了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

科技事業成果豐碩。30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始終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斷加大科技投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完善科技創新評價標准、激勵機制和轉化機制,我國科技事業取得豐碩的成果。2012年,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達到10298億元,比1995年增長28.5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1.98%,上升1.4個百分點;發明專利申請授權21.71萬件,增長63倍。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相繼問世。建成了正負電子對撞機等重大科學工程,秦山、大亞灣核電站並網發電成功,銀河系列巨型計算機不斷升級並全部研製成功。近年來,我國在載人航天、載人深潛、基因工程、高性能計算機、新材料、量子信息、3D列印等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為成功轉型為創新型國家奠定良好基礎。

總之,1978年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走過了35年極不平凡的光輝歷程,35年改革成果豐碩,35年開放成就非凡。這一筆筆鮮活的統計數據正是最好的見證。當然,中國的改革開放並非一路坦途,35年來,我們也曾經受考驗,艱辛探索。在每一次危機的挑戰前,在每一次風險的歷練下,黨中央、國務院始終以改革開放為強大動力,接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譜寫了中華民族自強不息、頑強奮進的壯麗史詩。


資料來源——人民網: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1106/c1001-23444065.html

3. 請問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進程

金融體制改革

一、金融體制改革要解決的問題

20年來,中國的金融體制改革走過了一段漫長的路程。從中央銀行的建立,到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的分設;從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出現,到證券市場的運營;從拆借市場的興起,到期貨市場的發育;從貸款規模的取消,到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等等,中國金融業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但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市場經濟體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經濟全球化、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以及金融國際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國現有金融體制的弊端逐漸暴露,金融宏觀調控與監管、金融機構組織體系、金融市場體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多問題,但歸納而言,國內金融體制改革進展到現在,實際上只剩下三大重要問題需要解決,那就是投資主體多元化、利率市場化,分業與混業經營。

(一)投資主體多元化。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導致了中國國有銀行壟斷的局面。由於銀行業之間缺乏必要的競爭,一方面導致了國有銀行改革動力的不足,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非國有銀行發展滯後,難以滿足非國有經濟的融資要求。目前非國有部門佔了74%的工業增加值,63%的gdp增加值,但是在整個金融資產中所佔比重尚不足20%。因此,要對現有的金融體制實施改革,首先要打破所有制方面的限制,發展新的體制。沒有新體制的發展,沒有競爭的發展,改革是不會成功的。金融體制改革的首要任務就是發展非國有銀行和非國有金融機構。因此,必須大力發展針對非國有產業融資的非國有銀行、非國有金融機構,放寬市場進入和退出「壁壘」,讓那些效益良好的經濟實體進入金融市場交易,讓那些經營虧損、資不抵債甚至是違規經營的經濟實體從金融市場上有序地退出。當然,國家在發展非國有銀行、非國有金融機構時,一定要妥善解決存款擔保和行業監管兩個問題,把它和國有銀行、國有金融機構一樣公平對待。

(二)利率市場化。從中國整個價格體系來看,由於市場經濟的有效導入,所有價格基本上都放開了,而惟獨作為金融產品價格之源的利率沒有放開,沒有市場化,還是由國家指令性調整。利率制定的非市場化,不僅直接影響到基礎貨幣的調整,使得判斷宏觀貨幣供應量的多少和貨幣政策效果好壞缺少了最准確的標准,還影響到其他貨幣政策工具的實施。所以,中國金融體制改革和中國宏觀經濟改革都要求建立一個在市場條件下比較有效的利率調整機制。

(三)分業與混業經營。自1929年金融危機後,國際金融領域出現分業格局,主要代表國家是美國、英國和日本。1986年,英國完成了金融「大爆炸」的改革,允許銀行兼並證券公司:1998年,日本發生了金融「大地震」,允許各金融機構跨行業經營各種金融業務,1999年11月12日,美國以新的銀行改革法案代替沿用了50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戈爾法案》,允許成立金融服務集團公司,組建全國范圍的「金融超市」。至此,分業金融的三巨頭都走過了一個由混業到分業,再由分業到混業的歷史過程,混業模式成為大勢所趨。我國是在 1995年通過《商業銀行法》後才正式確立了分業經營制度,然而,在全球金融自由化和經濟一體化的浪潮中,在加入wto的新形勢,勢必面對國外金融業強有力的挑戰。同樣,國內的各家銀行目前也面臨著企業直接融資比重增大、間接融資比重下降的問題。由此引起的業內競爭加劇,造成銀行利潤率下降、業務風險增大,迫使許多銀行不得不考慮從證券市場的發展上尋求自身的業務發展,於是各種取向混業經營的金融創新已經悄然涌現,混業經營成為國內金融企業的必然選擇。但是,鑒於混業經營制度曾經一度對金融市場和宏觀經濟帶來巨大的風險,因此在法律體系尚不十分健全、金融市場監管和內部控制能力較弱的狀況下,要穩妥地做好混業經營的准備工作。具體包括:第一,在初步建立金融業法律框架的基礎上,盡快完善金融法律體系,第二,完善商業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機制,使得各種經營行為都有必要的約束和合理的激勵,第三,加快金融企業的上市進程,充分利用資本市場來擴張資本規模,以應對外資金融百貨公司的競爭,第四,重視人才培養,要將一批知識結構新、管理能力強、適應激烈競爭的年輕人充實到金融企業的領導和骨乾的崗位上;第五,要逐步增加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聯系渠道,加強兩市場的內在聯系。

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思路

(一)加強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與金融監管。為了加強央行的宏觀調控與監管職能,中央政府已提出兩項重大舉措:一是改革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人行分支機構按行政區劃設置的狀況,保留或適當合並現有地、市分行,加強分行或支行的金融監管,二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關於《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切實加強金融監管和金融企業內部管理。具體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1)進一步完善央行的金融監管制度,制定金融企業各項業務並改善管理辦法,(2)健全金融監管責任制,(3)對金融機構高層管理人員任職資格進行嚴格審查,(4)制定統一的商業銀行會計科目,(5)進一步加強國際收支統計工作,努力提高統計的精確性和實效性。

(二)進一步深化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重點應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積極推進專業銀行的組織制度改革。要按照現代公司制度模式,將現在實行的全國一個獨立法人,按行政區劃設置機構的各專業銀行,改造為數家全國性商業銀行和眾多地方性商業銀行。具體做法是,國有商業銀行適當放出一部分分支機構,組成由國有商業銀行控股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其中地方性商業銀行由全國性商業銀行控股或持股,但不是全國性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全國性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均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它們各自仍實行總分行制,擁有分支機構,但規模比目前的各專業銀行已大大收縮。國有商業銀行的重點是面對大城市和大中型企業,地方性商業銀行主要為地方小型企業和個體經營者服務。第二,強化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管理。主要措施是:(1)國有商業銀行要有法定的資本金,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1998年,政府已採取措施使國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達到8%以上。(2)健全國有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監事會和董事會監督下的行長負責制。1998年,央行已決定在國有金融企業中建立監事會。(3)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建立由總行垂直領導和相對獨立的內部稽核、監察體系,完善資產負責比例管理,貸款審貸分離、貸款擔保抵押制度和信貸資產質量管理責任制。(4)按市場規律和謹慎會計原則反映金融企業的有效資產,參照國際慣例,完善銀行信貸資產分類和考核辦法,修改金融機構呆壞賬准備金提取和核銷制度。第三,深化產權制度改革。由於所有制結構單一,目前國有商業銀行還依然存在著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弊端,如產權模糊、所有者缺位、缺乏激勵和約束機制等。因此,國有商業銀行最終的現實選擇是實行股份制。

(三)大力發展非國有商業銀行。在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的金融改革方針下,必須從體制外新建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注意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機制。如一些區域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逐步向全國發展,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商業銀行,一批外資銀行獲准從事人民幣業務,這一切都為體制內的不足做了必要的補充。因此,在對外開放前,必須對內開放。對內開放的重點是大力發展非國有金融機構。在國有獨資銀行的貸款向大中型企業傾斜、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大力發展非國有控股的股份制地方商業銀行,使地方性商業銀行徹底擺脫政銀不分、銀企不分的局面。這不僅有利於疏通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更將有助於我國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強國民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

(四)培育和發展金融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比例。發展金融市場既要循序漸進,又要加快步伐,突出重點。當前應該把短期融資市場作為發展重點。目前商業信用不規范,商業票據流動性極差,極大地限制了金融市場的深化。近期內,需要加快開發票據市場,為企業短期融資提供市場條件。同時,擴大同業拆借市場,使金融業的短期資金融通以市場融資為主,相應縮小中央銀行貸款,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擴展創造條件。在「十五」期間以及未來更長的時期內,金融市場發展的重點是長期資本市場,使中國的資本市場進入規范化的發展階段,並相應地發展產權流動市場和投資銀行產業,利用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在規范投資基金管理的基礎上,發展機構投資者,特別是發展開放式投資基金,逐步開放投資基金市場,擴大證券市場容量,使證券融資與國民生產總值同步增長。

(五)實行利率市場化。目前,中國的利率結構呈現出兩頭固定、中間變動的格局,即拆借市場和回購市場的利率是放開的,已經市場化了,再貸款利率是央行控制的,這是必要的;而存貸款利率也是由央行決定的。由於央行控制著兩頭 (再貸款利率和存貸款利率),加之拆借市場和回購市場的交易規模較小,交易主體有限,市場處於分割狀態,已經放開的拆借利率和回購利率形成一個孤島,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既然再貸款利率由央行控制,不能也不必市場化,那麼,利率市場化的選擇就只能從另一頭進行。由於目前放開存款利率存在著較大的風險,因此,利率市場化的關鍵在於放開貸款利率。

放開貸款利率,有幾種不同的方式可供選擇。一是完全放開,不加任何限制,這是一種真正市場化的辦法,二是規定利率的最高限或最低限,三是規定利率變動的幅度。第二、三兩種辦法在一定范圍內都實行過,是一種半市場化的方式,局限性較大。因此,最好的選擇也許是採取第一種方式,如果要選擇第二、三兩種中的一種,則希望上限不要定得太低,下限不要定得太高,活動幅度不要定得太小,否則,利率市場化的意義不大。

4. 融資期限其實在意思上就是貸款期限吧

融資期限就是貸款期限。

融資期限是指企業擁有融入資金使用權的期限。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從現代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作為企業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識、了解金融機構、了解金融市場,因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企業必須與之打交道。1991年鄧小平同志視察上海時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招棋活,全盤皆活。」由此可看出政府高層對金融逐漸重視。


(4)融資擔保改革開放四十年擴展閱讀:

融資投放期限的確定,砬綜合考慮資金的擁有量與需求量、投放對象的信譽與實力、運用資金項目的周期與效益等因素,當資金擁有量大於需求量,投放對象的信譽高 實力強,運用資金項目的周期長、效益好時,投放期限可相對長些;當資金需求量大於擁有量,投放對象的信譽、實力及效益一般時,投放期限則應短些。

報據農村合作基金會所擁有的股金和自身積累有限,所代管的資金叉必需按期撥付的實情,遵循以流動資金為主、 短期小額為主的投放原吼,投放期限以l~3個月為宜,企業擁有融入資金使用權的期限。對於一些投放對象到期無力歸還本金,但利息結清並以現款結付者,其本壘續用期限也只能向後順延1~3個月。

5. 擔保公司在我國,大概出現在哪一年

中國第一家融資擔保公司成立於1993年,是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公司的注冊地址在北京市。

與發達國家擔保業的發展歷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擔保在我國還相對是一件新生事物。近年來,信用擔保在我國已引起政府及全社會的高度重視,主要是為了緩解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的問題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需要。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尤其是從1992年開始,我國確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資源配置有計劃轉向市場,企業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國家信用逐步從一般經濟活動領域退出。為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建立新的社會信用中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擔保體系的建設納入了國家發展計劃,有關政策紛紛出台。

1993年,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共同發起並經過國務院批准,創辦了中國首家全國性專業擔保公司。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發布了《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就試點的指導原則、模式體系、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職責與程序、協作銀行、風險控制及責任分擔、內外部監管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工作初步步入規范階段,各項相關的扶持政策也陸續出台。

1999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對商業銀行配合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做出要求,並明確提出:「對有市場發展前景、信譽良好、有還本付息能力的小企業,可試辦非全額擔保貸款。」

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決定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要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准入制度、資金資助制度、信用評估和風險控制制度、行業協調與自律制度。

2001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國稅發<2001>37號),對納入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范圍的擔保機構,其擔保收入免徵三年營業稅。2001年3月26日,財政部發布《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對擔保機構的內部組織結構、自主經營管理、項目評估、決策與監管、財務管理辦法、擔保准備金的提取等作了規定。

2002年6月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並於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該法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支持、信用擔保、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拓展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該法通過法律的形式對型用擔保的大政方針和重要舉措進行了確定,不但明確了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而且鼓勵各種類型的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

2003年7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地方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問題的通知》,目的在於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行為,加強各級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更好的發揮信用擔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

信用擔保業務和擔保機構的產生,從根本上說是市場經濟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結果,它與國家的市場化程度和市場秩序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從1993年開始至今,在國家及各級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經過眾多擔保機構的共同努力,我國專業擔保機構從無到有,經過10年來的發展,我國信用擔保業務的基本制度和運行規則,以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運行模式和業務操作規范已基本建立和趨於成熟,信用擔保已成為法律所規定的經濟政策的制度化措施,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個特定的行業,探索出一條專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生存和發展的道路。在這一過程中,政府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和推進貸款擔保機構建設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尤其是近幾年來,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推動下,以財政資金來源為支持、主要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機構在全國各地普遍設立,中外合資、民營股份擔保機構也紛紛涌現。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擔保業務品種也從初期的貸款擔保擴展到履約擔保和其他擔保,服務領域及工業、商業、流通、個人消費等社會經濟的諸多方面。

從2011年開始,融資擔保公司進入「嚴冬期」,五大國有銀行,叫停民間擔保公司的准入,到現在還沒有解凍。

6. 投資擔保的發展歷程

與發達國家擔保業的發展歷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擔保在我國還相對是一件新生事物。信用擔保在我國已引起政府及全社會的高度重視,主要是為了緩解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的問題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需要。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尤其是從1992年開始,我國確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資源配置有計劃轉向市場,企業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國家信用逐步從一般經濟活動領域退出。為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建立新的社會信用中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擔保體系的建設納入了國家發展計劃,有關政策紛紛出台。
1993年,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共同發起並經過國務院批准,創辦了中國首家全國性專業擔保公司。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發布了《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就試點的指導原則、模式體系、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職責與程序、協作銀行、風險控制及責任分擔、內外部監管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工作初步步入規范階段,各項相關的扶持政策也陸續出台。
1999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對商業銀行配合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做出要求,並明確提出:「對有市場發展前景、信譽良好、有還本付息能力的小企業,可試辦非全額擔保貸款。」
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決定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要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准入制度、資金資助制度、信用評估和風險控制制度、行業協調與自律制度。
2001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國稅發<2001>37號),對納入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范圍的擔保機構,其擔保收入免徵三年營業稅。2001年3月26日,財政部發布《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對擔保機構的內部組織結構、自主經營管理、項目評估、決策與監管、財務管理辦法、擔保准備金的提取等作了規定。
2002年6月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並於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該法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支持、信用擔保、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拓展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該法通過法律的形式對型用擔保的大政方針和重要舉措進行了確定,不但明確了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而且鼓勵各種類型的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
2003年7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地方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問題的通知》,目的在於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行為,加強各級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更好的發揮信用擔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
信用擔保業務和擔保機構的產生,從根本上說是市場經濟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結果,它與國家的市場化程度和市場秩序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從1993年開始至今,在國家及各級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經過眾多擔保機構的共同努力,我國專業擔保機構從無到有,經過發展,我國信用擔保業務的基本制度和運行規則,以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運行模式和業務操作規范已基本建立和趨於成熟,信用擔保已成為法律所規定的經濟政策的制度化措施,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個特定的行業,探索出一條專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生存和發展的道路。在這一過程中,政府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和推進貸款擔保機構建設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尤其是近幾年來,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推動下,以財政資金來源為支持、主要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機構在全國各地普遍設立,中外合資、民營股份擔保機構也紛紛涌現。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擔保業務品種也從初期的貸款擔保擴展到履約擔保和其他擔保,服務領域及工業、商業、流通、個人消費等社會經濟的諸多方面。

7. 我國擔保貸款存在的風險及對策

一、潛在風險
(一)對保證人保證資格、實力、手續審查不嚴,從而使保證流於形式,造成貸款風險。一是忽視對保證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未按《擔保法》有關規定,把不能作為保證人的如鄉鎮資產經營公司辦公室、村民委員會等行政職能部門或未經授權的企業分支機構充當保證人。由於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形成無效保證。二是忽視對保證人是否具有代為清償能力,即保證人是否具有經濟實力的審查,由於保證人沒有經濟保證能力,從而形成擔而不保。
(二)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兩高一小」,從而使貸款存在潛在風險。所謂「兩高一小」,即指抵押物評估價值高,貸款抵押率確定高,抵押物實際抵償價值小。一是機械類動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時,由於借款人不能提供購買時原始價值發票,作為動產抵押物價值依據,而信用社沒有較專業或懂行的評估人員,一般由抵押人委託注冊的評估部門進行評估。由於評估部門按照評估價值的金額大小收取評估費用,造成人為地對抵押物的高估,評估價值遠遠脫離市場價值。二是在確定貸款抵押率時,未按信貸管理工作的要求,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設定,並區別專用設備與通用設備,甚至把棋具也一並作為抵押物,抵押率過高確定在評估價值的70%以上,且年復一年長期周轉連續抵押,未隨著折舊做到逐年壓縮,造成抵押貸款潛在風險。三是未把借款者的私人房產同時抵押,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企業,在其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信用社通過法律程序處理機械類動產抵押物還貸,由於在操作中存在「兩高」現象,造成對動產拍賣或處理中抵償價值小,貸款損失大。
(三)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保險脫保,未逐年壓縮抵押貸款額度,造成貸款風險。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一般都要求對抵押物辦理強制保險手續,並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但由於保險到期前未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續保手續,存在脫保現象,增加了信貸潛在風險。二是交通類動產其價值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較大,且其折舊年限短、速度快,由於未採取逐年壓縮的信貸策略,產生抵押貸款額度未隨抵押物價值的減少而降低,造成貸款風險。三是抵押人到外地非法出售抵押物逃債,使信用社貸款失去抵押物,加大了貸款風險。
(四)不動產抵押貸款存在操作不當、調查失實、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而使抵押貸款產生風險。一是對劃撥土地使用權作貸款抵押物的,未按有關法律規定扣除40%的土地出讓金後計算抵押物的價值,增加貸款風險。二是對房產抵押貸款其房產的共有人情況調查失實,出現辦理貸款時無共有人,而在依法處理房產時共有人「復活」現象,使抵押貸款埋下風險隱患。三是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房產證書和私章,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手續,在貸款依法訴訟時,由於抵押人否認抵押事宜,法院判決抵押無效而造成貸款損失。四是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由於農村情況的特殊性和受「有錢不買疙瘩產」的思想影響,信用社依法抵償的農村房產處理難度較大,造成貸款風險。
(五)以存單等權利質押貸款時,存在質押人未簽名,未辦理核押手續,使質押貸款存在貸款風險。一是在辦理第三人質押存單貸款手續時,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私章和存單辦理,沒有對質押人加以核實並當場簽字,在貸款不能按期歸還處理質押存單時,質押人否認存單質押事宜,使質押貸款合同喪失法律保障。二是對質押的存單,未向簽發行社辦理質物核押登記止付手續,結果被提前掛失支取,使質押存單成為廢紙,造成質押貸款風險。
二、防範建議
(一)重新完善擔保手續,減少存量貸款風險。首先要摸清家底。信用社要組織力量對存量擔保貸款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根據借款人行業、貸款方式、貸款手續情況,對存量貸款的風險程度進行如實認定,以真實地反映現有信貸資產的風險狀況,為制定切實可行的存量風險貸款化解措施打下基礎。其次要積極採取措施,加以完善和補辦。根據認定的貸款風險,按照先易後難,制定化解落實計劃逐步進行完善。對擔保操作手續不規范的貸款,要限期做好補辦工作;對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無經濟保證實力的存量貸款,要採取積極的措施,收回或置換成有效資產抵押方式;對動產抵押率偏高、抵押物不足值的貸款,要採取壓縮或逐步增加其它擔保的方式,進行有效落實和化解。對存量動產風險貸款的化解,可根據實際情況適度提高城區商品房地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率,以減少動產抵押貸款額度。再次要落實存量風險貸款責任,加大考核力度。對存量風險貸款,要逐戶逐筆把化解責任落實到人,聯社要加大對信用社、信貸責任人的存量風險貸款化解進度和質量的檢查考核,實行任務完成的好壞與個人收入直接掛鉤的激勵機制,從而充分調動信貸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將存量貸款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二)規范貸款操作,堵住新增貸款風險。首先要完善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聯社要根據信用社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擔保貸款管理制度,從而堵塞擔保貸款管理中出現的漏洞,進一步增強風險防範能力,在制度上確保貸款資產安全。其次要嚴格執行擔保貸款管理制度,規范日常貸款業務操作。信用社要加強對擔保貸款的合法性、抵押物價值的足值性、質押物的真實性和擔保手續的有效性的審查,從而使發生的每筆貸款業務合法合規。對保證貸款要嚴格審查保證人有無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董事會同意保證意見書》的簽訂,要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簽名達到法定董事人數,確保保證人簽章的真實性;對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要根據動產凈值並結合市場現值,區別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抵押,通用設備抵押率控制在50%以下,專用設備抵押控制在30%以下;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要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並要結合抵押物的折舊情況和報廢年限採取逐年壓縮;對房產抵押貸款要嚴格審查房屋產權歸屬和共有人情況;對質押貸款要辦妥質押物核押手續,確保質押人簽章真實並確認質押事宜。
(三)落實有效防範措施,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潛在風險。按照現行《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在信貸管理實踐中,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倒閉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從而使我們無法追索企業法定代表人貸款責任,出現企業虧損,法定代表人致富,貸款無法落實的情況。據調查有限責任公司貸款已佔全部貸款的50%以上,因此應有效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潛在風險,盡最大限度減少貸款風險損失。可採取的措施有:(1)實行雙重擔保制度。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的全部貸款或部分風險貸款,在辦理有效抵押保證手續的基礎上,另行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股東個人對貸款進行全額保證或部分保證,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2)置換借款人主體。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以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為借款人主體,即把公司貸款置換為自然人貸款,通過置換借款人主體,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延伸貸款追索。(3)落實私房抵押。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首先要落實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的私房作為貸款抵押,然後再考慮其它貸款方式,從而增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股東的經營責任,有效減少信用社債權少受損失。
(四)加強培訓教育,實行競聘上崗。信用社信貸工作做得好壞,關鍵取決於信貸員的工作責任和各方面素質。因此這是降低和防範擔保貸款風險的最有效的途徑。一方面信用社要提高信貸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加強信貸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以及風險意識教育,使信貸員真正有危機感、責任感、使命感,提高信貸員執行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另一方面,聯社要加強信貸員的業務培訓和輔導,重點是讓信貸員熟悉《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熟練掌握貸款規范化操作程序,並運用到貸款管理的實踐中去,從而提高信貸管理工作水平。再一方面,對信貸員崗位實行競聘制度。在堅持持證上崗,定期考核等管理的基礎上,實行競聘上崗,從而迫使信貸員勤動腦筋,多想辦法,竭盡所能把工作做好,努力降低貸款風險。營造一種外有壓力,內有動力,充滿生機活力的信貸員管理機制。

8. 我的畢業論文就是中小企業的有效融資途徑,能多指點我點不

摘要:我國的中小型企業是一個包括多種組織、形式復雜的企業群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型企業迅速發展,總量超過1000萬家,已成為國民經濟行業社會發展中不容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目前中小企業因融資困難而阻礙其發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瓶頸要多管齊下。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融資方式;討論

Abstract: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of China include enterprise groups with multi-organization and complex forms. Since China implemented the open and reform policy,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of China develop rapidly and have reached over ten million and have become un-overlooked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development in national economic field. However,the difficulty in finance of 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of China hampers their development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solving the bottleneck problem in the finance of 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need to use multiple policies.

Keywords: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finance;financing method;discussion

中小企業發展是改革開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之一,目前其總量已超過1000萬家。中小企業的主體是民營企業,並以私營企業為主,其中的75%是新建立的。1998年以後,國有改制的佔25%。相對於大中型國有企業而言,中小型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對稱的。

一 、中小型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中小型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我國國家經濟發展的主體在民間。民間資本都十分緊缺,中小型企業為主的民營企業,雖然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但資金匱乏的佔到近80% ,嚴重缺乏者為 20% ,資金缺口很大。
1.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在經濟相對發達的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也僅為20.1%。
2.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入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而直接融資僅佔1.3%。
3.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大做強。據國際金融公司資料顯示,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雖然其比例很大,但是由於企業自身規模的限制,這部分資金並不多。
(二)原因分析
如今,中小型企業在我國的地位已經非常重要,社會各界對中小型企業的發展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關注,渴望在緩解資金約束的基礎上,推動中小型企業的發展。中小型企業存在的嚴峻問題,是由於許多的原因造成的。
1.企業自身素質低
1997年,我國獨立核算大型企業資產負債率平均為60.46%,中小企業為69.00%,高出大型企業約9個百分點。從盈利水平看,中小企業資金利稅率1993—1995年3年間下降了60~70%。從虧損狀況看,目前國有虧損企業中中小企業佔80%以上,虧損面遠遠大於大型企業。 近年來中小企業改制發展很快,大量中小企業改制流於形式,短期行為傾向嚴重,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則成為一個普遍性的問題。據人民銀行課題組對100餘家國有企業自1993年以來改制情況的調查,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改制中都存在通過「母體裂變」、債務重組等方式懸空銀行債務的情形。銀行投放中小企業的信貸資產流失嚴重,惡化了社會信用環境,加大了中小企業信貸融資的困難。
2. 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忽視
當前,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問題上,國內經濟學界流行一種觀點,即認為中小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應該是銀行貸款,將改善中小企業融資條件的希望寄託在商業銀行推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傾斜政策、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方面。而這一觀點卻忽略了一些基本的事實:
(1)國內外研究表明,中小企業具有較高的失敗率。由於高的失敗率,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必然是高風險的,這不符合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用行政命令的辦法強迫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將進一步加大銀行的經營風險,得不償失。
(2) 中小企業一般缺少足夠的抵押資產,尋求擔保非常困難。但創新型的中小企業,成功的創業將帶來高額的創業收益。而銀行信貸融資卻只能獲得固定的利息收益,導致銀行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降低銀行對中小企業進行貸款的動力。
(3) 建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金融機構存在資金籌措、信息收集、強化監管等方面的諸多困難。首先,由於中小企業數量眾多,分布極廣,要通過專門的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勢必要建立數量龐大的中小金融機構,需要巨額的自有資本金。其次,中小企業發展之初,不僅資金缺乏,而且由於管理水平低下,企業財務制度不規范,金融機構要了解其真實的經營績效和發展前景將付出高昂的信息費用。再次,在現行的利率管理體制下,金融機構的貸款收益率受到嚴格的控制,新組建的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金融機構也將由於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而缺少足夠的信貸動力,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局面也就難以真正改觀。
因此,要想從銀行大量貸款,這一條路是走不通的。
3.直接融資無渠道
A 股、 B 股、 H 股均為大企業上市融資渠道,中小企業無法直接融資。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鍵是建立風險分散與補償機制。只有在出資人能夠分享成功企業高回報的情況下,才可能願意承受其潛在的高風險。而股權融資本身就是一種風險分散與補償方式。股權融資不僅可以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等場內交易市場融資,還可在產權轉讓、技術轉讓等權益性場外交易市場進行。而我國對進行股權融資的公司有嚴格的條件限制,而大多數中小型企業達不到那個條件。因此,中小型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更加狹窄。
4.法律與法制相對滯後,政策環境不盡如人意
雖然我國中小企業是改革開放以來發展起來的,但直到1997年的十五大才承認私營經濟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即使如此,目前把私營企業作為體制外的產物,把它跟國有企業分割對立起來,對民營企業另眼相看的現象,還經常可見。比如在統計數據上,國家統計局只有國有經濟的統計數據,而沒有民營企業的相關數據。民營經濟在市場與政府之間處於一種十分微妙的地位。民營企業直接受政府政策的影響,往往是執政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認識上有突破,認識前進一步,對民營企業的政策才放寬一步。

二、解決我國中小型企業融資困難的措施

(一)中小型企業的創業者應主動與親朋好友借貸
我國是一個比較重親情的國家,親戚朋友之間的相互接濟是經常發生的,並常被視為一種美德。借鑒義大利和法國的做法,制定相應的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的創業者向親朋好友借資的措施,以建立一條中小企業便捷有效的融資渠道。
(二)建立銀企之間的戰略夥伴關系。
1.賦予銀行更多的權益。可選擇部分有潛力、成長型好的中小企業進行試點,允許企業與銀行相互持有各自的股份。這樣可以使銀行超越一般債權人的身份,不僅可以促進銀行集團化發展,而且是解決現階段銀行不良債權、中小企業經營狀況不佳的一種手段,又密切了銀企關系,有利於互相監督。
2.強化銀行服務功能。首先,要發揮信貸橋梁作用,促使科研單位與中小企業聯姻,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軟投入。其次,要充分利用銀行信息網路優勢,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信息和各種服務,幫助其提高應變能力。
(三)疏通股票融資渠道
積極借鑒和吸取西方國家發展股票市場的經驗,努力營造上市環境,為那些成長性較高,但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還不適應主板市場要求的中小企業創造新的融資場所。
(四)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管理培訓
加拿大實業開發銀行(BDC)成立於1947年,主要向中小企業提供中長期貸款,其實力是加拿大首屈一指的。BDC不僅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更為它們提供咨詢服務。這種貸前的培訓,大大增強了中小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更為中小企業貸款形成了良好的導向作用。即BDC一旦向某家中小企業貸款,其他商業銀行也願意向這家企業貸款。這一做法給我國的銀企關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總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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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游賢康.網路環境下的企業集團財務集中管理[J].重慶工學院學報,2006(7).

9. 關於企業項目融資的法律性質

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 財預〔2010〕4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清理核實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是規范管理的前提。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清理核實的債務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的債務。 《通知》中「公益性項目」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通知》中「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根據協議約定、項目性質或相關政策規定確定,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一般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等財政性資金的債務。上述財政性資金暫不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因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返還、車輛通行費等專項收費收入。 《通知》中「在建項目」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經相關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並已開工建設的項目。為避免損失浪費,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應當妥善安排在建項目的後續資金。「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中的「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是指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融資的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重大項目,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等,可暫繼續執行既定融資計劃。 《通知》中「信貸審慎管理規定」是指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的相關信貸政策與管理規定及銀行自身信貸管理要求,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監發〔2009〕71號)等。 《通知》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是指地方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對相關項目採取整改、終止等措施,妥善處置。對於整改後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銀行不得再發放新的貸款。如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緩釋措施不到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足額追加抵質押等措施,否則銀行不能追加貸款。 《通知》中「逐包打開」是指要將貸款包內的每筆貸款一一對應到合格的項目,甄別貸款包的潛在風險,確實存在合規性問題和風險問題的,要採取相應保全措施。 《通知》中「逐筆核對」是指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進行逐筆核實查對,從借款主體、擔保主體、貸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貸款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通知》中「重新評估」是指重新評估貸款對應的項目的合規性和可行性,項目的效益性以及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持續性,項目資本金的可靠性,項目融資需求的合理性,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確保項目債務水平與還款水平相匹配。 《通知》中「整改保全」是指針對自查發現的風險和問題,在制度建設、項目合規性、貸款管理、操作流程、還款來源、抵押擔保等方面採取的整改保全措施。按照「規范退出、保全分離」的原則,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全額償還貸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業公司經營性質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將該類公司的貸款整體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進行管理;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一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部分償還貸款本息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採取補充完善合同手續、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等整改保全措施,強化還款約束,將其中規范後滿足一般公司類貸款條件的貸款從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剝離,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 二、關於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時,對於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包括為政府投資項目(含公益性項目)融資而組建,不承擔具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管理職能,且與下屬子公司僅是股權關系的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類型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規定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通知》中「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且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公司自身收益。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收益除項目本身經營性收益外,還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的出讓金收入和車輛通行費等其他經營性收入。 《通知》中「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今後」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後(含7月1日);「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 三、關於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通知》中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通知》中「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的規定,是指貸款資金應用於項目本身,承貸主體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市場主體。《通知》中「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是指對於自身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或者沒有可靠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等不得發放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項目貸款審查流程、程序、授權授信等要嚴格按照商業貸款審查標准,不得放鬆信貸管理條件。《通知》中「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的「項目」是指要符合《通知》第一部分所要求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 四、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於融資平台公司的新增債務,地方政府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通知》中「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種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出具擔保函;承諾在融資平台公司償債出現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提供臨時性償債資金;承諾當融資平台公司不能償付債務時,承擔部分償債責任;承諾將融資平台公司的償債資金安排納入政府預算。 五、關於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監會派出機構等,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協調機制,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報告報送財政部,抄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本次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債務核實情況(包括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的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組織實施情況;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安排情況;規范管理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1]
編輯本段解讀
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就《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答記者問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介紹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麼? 答: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地方建設性融資需求快速增長。上世紀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嘗試通過設立融資平台公司來對外融資,並逐漸形成了一定規模的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總體看來,在地方政府缺乏規范的融資渠道,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把銀行資金優勢、政府信用優勢和市場力量結合起來,支持薄弱環節發展,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尤其是2008年四季度以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融資平台公司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償債風險加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對融資平台公司信貸管理缺失等。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6月10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為切實貫徹落實國發19號文件精神,指導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做好各項工作,財政部會同銀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政策,研究出台了《通知》,主要是對國發19號文件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說明,並提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的具體要求等。 2.有報道認為,近年來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主要是為了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請問這種說法是否屬實? 答: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滿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的資金需要。2008年四季度,面對嚴峻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並提出了包括4萬億投資計劃在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中央政府安排1.18萬億元,地方政府配套1.25萬億元。為了解決地方配套資金來源問題,2009年、2010年中央代理發行了地方政府債券4000億元,由地方主要安排用於中央投資公益性建設項目地方配套。除了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外,地方還通過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積極籌措配套資金。據統計,2008年四季度以來,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中,來源於融資平台公司融資的資金佔10%左右,地方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主要用於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生態環保、自主創新等方面公益性項目建設。 3.有媒體認為,目前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較大,可能形成系統性風險。請問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答: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確存在一定風險,但目前整體風險可控,不會形成系統性風險。一是從貸款增速看,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增速逐漸下降。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融資平台公司貸款新增額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貸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約三分之一,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二是從風險程度看,多數貸款項目能夠產生穩定、充足的現金流量,可覆蓋貸款本息。另有部分貸款確實存在還款來源不足的問題,但通過變更貸款主體、增加押品或追加擔保等風險緩釋措施,其風險狀況會得到進一步改善。這些貸款不會全部形成不良貸款,更不會全部成為損失。三是從風險抵補看,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貸款撥備非常充足,撥備覆蓋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達170%甚至190%。也就是說,即使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損失,也有足夠的撥備進行抵補。四是從風險化解看,銀監會正在督促各銀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類管理工作。通過項目剝離、公司重組、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補充抵質押等各種方式,也能夠化解一些有問題的貸款。 4.請問當前如何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 答: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區分不同情況,分別進行清理核實,做到底數清楚;妥善處理對原計劃由融資平台公司承擔融資的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切實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損失浪費;明確存量債務償還責任,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防範道德風險。二是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對已經設立的融資平台公司,分類清理規范;新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三是加強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放貸管理。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融資項目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要求,融資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對融資平台公司放貸管理,切實加強還本付息現金流缺失等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四是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嚴禁地方政府違反《擔保法》等相關規定為各種融資行為提供直接或變相擔保。同時,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和指導監督,抓緊制定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對清理規范後仍然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正按照上述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5.如何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長效機制? 答:目前,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抓緊研究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一是要逐步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二是要建立有效、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清查規范工作,全面推進信貸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更好地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銀監會「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等有效、審慎的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確保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