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的信托是什么
银行信托又称“金融信托”,信托形式的一种。以代理他人运用资金募集债券股票、买卖证券、管理财产等为业务内容的信托活动。信托是银行存贷款业务的补充和发展,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①有效地融通资金。吸收信托存款是信托部门聚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闲置自有资金的主要方式,然后把被信托的资金运用于长期放款或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既使收益者获得投资机会,又解决了用款单位资金不足的困难。
②有效地融通财物。信托部门在受托期间,可以按委托人的意图,以财产所有者的身份直接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通过开展代理、租赁、出售等形式,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处理,发挥银行业务所发挥不了的作用。
③促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开办信托存款、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等业务,可以变经济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无偿拨款为有偿使用,使调拨关系变为信托关系,从而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④促进发展金融服务业。开办信托业务,代理地方、部门和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等,对金融服务的时效性增强,客观上就要求银行和信托机构要及时地、高质量地提供信息、经济咨询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更有效地促进信托业的发展。
(1)银行在信托中的地位扩展阅读:
信托责任
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负有的严格按委托人意愿(而不是自己的)管理财产的责任。信托责任是在信托关系成立,受托人就负有信托责任,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其责任相冲突,不得以受托人的地位谋取利益,也不得因此所获得利益除非委托人同意。
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转移资产且不参与管理的人所承担的责任。具体表现在监护人对立遗嘱人,公司管理人对公司股东,管理人股东对非管理人股东,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公司对投资者都负有信托责任。信托责任是将受托人和受托资产载体,与转移资产人及/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信托责任这个词语用得比较多的是在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中,套用上面的概念,以上市公司为例,信托的三方分别为股东/企业管理层/股东,信托责任是指企业管理层要全心全意为股东利益而运作企业资产的责任。
信托主体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信托客体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① 信托财产的范围: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院批准后,可作为信托财产。
②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建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消,或被宣告破产时,当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时,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当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
B、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区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其归入自己的固有财产。
C、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自有财产:
受益人虽然对信托财产享有受益权,但这只是一种利益请求权,在信托存续期内,受益人并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
③ 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性:
在信托期内,由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形态可能发生变化。如信托财产设立之时是不动产,后来卖掉变成资金,然后以资金买成债券,再把债券变成现金,呈现多种形态,但它仍是信托财产,其性质不发生变化。
④ 信托财产的隔离保护功能:
可以说,信托财产形成的风险隔离机制和破产隔离制度,在盘活不良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中,信托具有永恒的市场,具有银行、保险等机构无法与之比拟的优势。
⑤ 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例外:
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因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一般债权人是不能追及信托财产的,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是一般原则。
⑵ 您如何理解信托业在整个金融体系的地位,以及其作用
是一个利用民间闲散资金进行商务投资的手段,为商业的融资提供多一种方式,而且比贷款要灵活。
⑶ 银行和信托之间有什么区别
信托公司和银行的区别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表现:
(一)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二)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三)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通资金,范围较小。
(四)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把社会闲置资金或暂时不用的资金集中起来,转交给贷款人,起间接金融的作用。
(五)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六)收益获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
(七)收益对象不同。信托的经营收益归信托受益人所有,银行的经营收益归银行本身所有。
(八)意旨的主体不同。信托业务意旨的主体是委托人,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占主动地位,受托人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业务的意旨主体是银行自身,银行自主发放贷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约。
⑷ 信托公司和银行的区别
1、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3、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通资金,范围较小。
4、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把社会闲置资金或暂时不用的资金集中起来,转交给贷款人,起间接金融的作用。
5、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⑸ 信托与银行的区别
1,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3,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通资金,范围较小。
4,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把社会闲置资金或暂时不用的资金集中起来,转交给贷款人,起间接金融的作用。
5,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6,收益获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
7,收益对象不同。信托的经营收益归信托受益人所有,银行的经营收益归银行本身所有。
8,监管机构不同。
信托公司和银行都有监管机构,银行的上级监管机构有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信托公司的上级监管机构过去是人民银行,现在是中国银监会。
(5)银行在信托中的地位扩展阅读
信托公司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银行
⑹ 商业银行为何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我国的金融机构基本分为:央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机构等。一般而言,其他的金融机构都是建立在商业银行平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业务范围涵盖了经济领域的大部分范围,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基础。因此,商业银行的重要性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企及的。
⑺ 银信合作中,商业银行在信托计划的代销中有什么优势
竞争是金融机构之间永恒的主题,但在竞争的同时相互之间的合作也 越来越多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重点阐述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合作问题和发展模式,借此探讨银行如何与信托公司借力做大做强银信业务,走 出一条银信合作的创新发展之路。
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伴随着我国金融机构及信托公司业务发展要求,近 年来银信合作开展的日益广泛。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应对金融危机以及国家对信贷规模调控力度的加大,银信合作的空间逐渐加大,合作日益频繁和密切。
⑻ 为什么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混业经营的银行存有大量证券资产,当流动性不足,而居民在经济不景气之时,急需钱过活,部分小银行开使无法及时应对储户的提现,小银行的危机开始波及到大银行直至整个金融系统,银行面对挤兑只能破产,从而加剧了流动性不足,产生恶性循环
企业是很难只利用现有资金经营的 因此 需要大量的银行贷款 及其他融资手段注入资金 而银行系统的混乱将导致资金的枯竭 企业无法维持生产 而大量倒闭 造成的是失业率增加 人民消费能力持续下降 而形成恶性循环
通过对银行对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交易费用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高昂的交易费用是造成目前融资瓶颈的重要原因。由于信用体系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大规模高效率地处理交易信息,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并能有效地防范潜在的风险,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所以构建完整的信用体系是降低交易费用的有效途径
所以说银行系统是十分重要的
推荐你看30年代金融危机的相关文章 和本次金融危机的相关分析 及不难得出 为什么美国政府总是先救银行体系 的原因了
⑼ 银行的实力与比信托公司强
整体上银行仍然是金融行业的老大,不过具体到每家银行和每家信托上就不见得了。而且双方的主营业务不同,很难做针对性的比较。
⑽ 银行办理信托有什么好处
保管银行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信托公司挪用信托资金,确保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用于信托文件约定的用途。根据法律规定,保管银行在信托投资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安全保管信托财产;
2、对所保管的不同信托计划分别设置账户,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3、确认与执行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指令,核对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
4、记录信托资金划拨情况,保存信托公司的资金用途说明;
5、定期向信托公司出具保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