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请详细解释,谢谢。
指的是这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2年或者3年(由条款规定),可以选择让发行人兑付债券面额。
于此同时,发行人可以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来防止投资者提前兑付。
2. 债券回售和债券回购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债券回售是指发行人承诺在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低于转股价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发行上市,发行人以一定的溢价(高于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转债。
而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2、受益方不同
债券回售是在触发某个条件的情况下投资者有权利将持有的证券卖回给发行人,是针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投资者选择权。而债券回购条款的设计主要是赋予了原始权益人一种可以提前结束专项计划的权利,主要是保护原始权益人。
3、发生的条件不同
债券回售这种条款通常出现在期限较长的产品中,例如以不动产、物业收费权等作为基础资产的ABS产品中往往都会设计这样的条款。而债券回购是当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低于某个阈值的时候,原始权益人通过行使清仓回购选择权提前结束专项计划。
3. 遗嘱信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遗嘱受托人由谁担任
遗嘱信托在内地基本上还是空白。据称,目前内地还无法开展遗嘱信托业务,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国内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如下:
1、《继承法》是私法中的强行法,《继承法》的这种双重品格决定了其存在固有的缺陷。遗嘱信托具有独特的理论构造,可以成为克服《继承法》缺陷的工具。中国遗嘱信托在成立生效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制约了遗嘱信托功能的发挥。为此,必须对《信托法》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修改。
2、中国现行的法律对遗嘱信托的规定很少。《继承法》根本没有规定遗嘱信托,而《信托法》第八条、第十三条都是关于遗嘱信托的设立制度的规定。遗嘱信托是信托的一种,因而遗嘱信托在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信托财产等制度方面的规定可以适用《信托法》的其他原则规定。
3、遗嘱信托的特殊性也主要体现在成立及生效制度上。遗嘱信托的成立、生效制度是遗嘱信托的基础制度。因此,只有遗嘱信托成立、生效才能顺利利用遗嘱信托制度,在遗嘱信托的成立、生效制度上存在的缺陷也将直接制约其工具价值的发挥。
4、遗嘱信托成立条件上存在的逻辑悖论。民法上认为遗嘱是单方意思表示,其生效不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在合法的前提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的生效要件。根据《信托法》第八条的规定,遗嘱信托在受托人承诺时才能够成立。据此除非遗嘱人在死亡前就已经取得了受托人的同意,否则仅仅根据生效的遗嘱并不当然成立遗嘱信托。
5、具备登记能力的财产设定遗嘱信托几乎不可能。根据《信托法》第十条的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依该条规定,在进行物权变动需要登记的财产上设立遗嘱信托,只有进行登记后,信托才能够生效。
6、以房屋为信托财产设立遗嘱信托将产生如下的矛盾:在立嘱人死亡前(遗嘱还没有生效),就须得到受托人的承诺并进行信托财产的登记,否则信托在遗嘱人死亡时并不生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遗嘱人死亡前遗嘱尚未生效,遗嘱人可以依法改变遗嘱,而依据尚未生效的遗嘱去设立遗嘱信托当然就存在逻辑上的矛盾。
根据中国《信托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择权。
4. 请问债券中投资者回购选择权是什么意思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就是在发行债券时赋予投资者在债券存续的特定日期,可以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可以行使,后果就是提前换回本金;如果不行使,就是持有至到期换回本金;
5. 很想知道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债券主要有以下几类: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分为:1.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2.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1.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可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2.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只能依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可分为:1.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2.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3.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4.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分为:1.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2.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参考资料:http://ecoworld.vip.sina.com/primer/zhaiquan/10.htm
什么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l)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人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股票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资1000美元买人该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赚取10倍多的利润。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
怎么决定开盘价格?
揭密庄家做盘的秘密 操纵股价的10种常用的手段
1、挖空心思,炮制题材(揭开风险最小化、利润最大化的神秘面纱…)
对操纵市场者来说,所谓的题材就是他们事先设计的一场诱导中小投资者跟风上当的骗局和事先掘好的一口陷阱,是一朵绚丽多彩的罂栗花。而事实上,不明就里的中小投资者经常落入操
纵市场者的彀中,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在1999年的“5.19”行情中,受美国NASDAQ网络股大幅上扬的刺激,国内的某些庄家在一些网络股中大举建仓。2000年,我国股市出现回暖迹象,那些在“5.19”行情中被网络股套牢的庄家以及其他套牢庄家便开始紧急启动网络经济和新经济这一法宝,将自己炒作的个股纷纷披上网络这一美丽动人的外衣,一些个股标榜自己进军网络,介入新经济,同时大幅拉升股价,有些也借纳米概念、光谷概念哄抬股价。但是,时至今日,这些所谓的概念、题材最终兑现的能有几家?真正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效益、为股东创造回报的又有几家呢?(独家证券参考,全新角度看股市……)
2、上市公司,倾力配合
欲话说: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市公司紧密配合,没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员的别有用心,操纵市场者在二级市场上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配合得天衣无缝,要利润包装利润,要洗盘时制造利空,要出局时炮制题材,就是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不容乐观也不遗余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还拿出发行新股、配股或从银行借贷的资金交给庄家们委托理财,而庄家们炒做的股票正是该家上市公司,于是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便结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为庄家鞍前马后,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3、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
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二是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三是财务顾问;四是所谓的二级市场炒做方,即所谓的庄家。
一般来说,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是合二为一的。如果二级市场无利可图,收购方收购所谓壳资源公司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收购方和二级市场的炒作者合二为一便构成了完完全全的内幕交易。我们以亿安科技(000为例。
亿安科技的前身为深锦兴,从K线图可以看出,庄家开始进驻亿安科技的时间为1998年10月下旬,完成建仓的时间为1999年1月。在1998年11月29日至1999年1月14日的55个交易日里,亿安科技的累计成交量高达8191万股,换手率高达232.12%。按此计算,主力庄家底位仓的成本为10元。1999年5月,第一大股东易主为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这说明内幕人士和庄家至少在1998年10月后就得知了亿安科技的重组内幕。
4、联手操纵,翻云覆雨
2001年2月5日的《粤港信息日报》转载了肖进安的一篇文章,作者利用2000年深沪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资料,通过实证分析揭露了庄家们(该文主要针对券商)是怎样通过联手操纵,在二级市场上翻云覆雨的。该文将联手操纵分为单一券商营业部之间的关联关系、同城(地)券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关系中的异类三种。他发现某某证券公司在12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某某证券公司在26只股票中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一些证券公司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
该文还披露了一批券商联手操纵行为。
5、控盘操作,虚拟价格
所谓的庄家,依照笔者的理解,是指高度控制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流通筹码的机构或大户,这里的高度控制是指控制的流通筹码至少占流通股本的60%以上。截止1999年12月31日,亿安科技(000的筹码集中度达82.91%,中科创业(004的筹码集中度达81.13%。
由于庄家们控制了某只股票的流通筹码,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该只股票的供求关系,其价格制定就不再取决于该股的经营业绩和内在的投资价值,而是完全决定于庄家的操作计划和资金实力,因此,扭曲了该只股票的价格定位,出现了虚幻的价格,从而放大了股市的泡沫。2000年超过1000倍市盈率的个股,多达30只。
6、多开帐户,逃避监管
为了隐蔽操作,逃避监管,庄家们通过在多家营业部利用多个个人帐户分散筹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例如被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信达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帐户及2个法人股帐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陕国投A”股票。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本的0.5%,到最高时的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但是,信达信托对上述事实未向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7、空穴来风,虚假造市
要达到诱骗中小投资者跟风炒做的目的,操纵市场者除为炒做的股票编织无数美丽的题材外,还必须向外扩散这些题材。在资讯时代十分发达的今天,操纵市场者要达到这一目的确实不费吹灰之力,于是我们便看到大量的网上传闻。此外,操纵市场者还利用所谓股评家和咨询机构的市场影响力,拼命推荐即将出货的股票,于是我们便看到了大量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试想一想,这些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为什么在股票的底部没有出笼而在股票的顶部却连篇累牍地奉献给投资者了呢?我们再看看中科创业的操纵者是怎样利用舆论蒙骗投资者的。
在2000年12月25日之前,关于中科创业的好评如潮,有记者认为中科创业正在进行二次创业,前景辉煌;有股评家认为,中科创业是大市下跌的避风港。1999年8月31日《中国××报》发表了一篇有关康达尔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报告称新入主的股东将通过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将康达尔打造成介入金融+农业、生物医药、网络信息设备、网络电信服务、高技术产业投资等多个新兴产业领域,通过项目投资和股权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以及其它资本运作手段,康达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将有望发展成为“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
然而事实上,中科创业的现实情况却给了这些抬轿者一记有力的耳光。
8、大胆逼空,小心诱多
操纵市场者为了达到充分吸筹,拉高出货的目的,近年来纷纷采取了大胆逼空,小心诱多的操作手法,我们以海虹控股(0503)为例。
从海虹控股2000年的日K线图,我们可以看出,主力庄家在1月4日至1月18日吸筹完毕后,采取了期货式的逼空手法,1月18日至2月22日,连续拉出了17个涨停,2月24日至3月1日又连续拉出了5个涨停。庄家一边拉涨停,一边又在悄悄出货,而等一些头脑简单的投资者在最后的涨停板被打开“勇敢”地杀进的时候,那便是世纪之套。
9、涨也对倒,跌也对倒
关于庄家的对倒行为,2000年第十期发表的《基金黑幕》一文多有披露,本文不再赘述。根据笔者的观察和庄家一般的操作手法,不论是拉抬,还是洗盘,不论是做开盘价,还是做收市价均存在严重的对倒行为。试想一想,庄家的资金实力总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将所有的筹码全装进口袋,而且庄家最终出货才能将帐面利润实现实际利润。要用有限的资金推动股价,必须通过对倒才能完成。
10、打老鼠仓,送大礼包
所谓的“老鼠仓”,排除内幕人士在庄家的成本区建仓的筹码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途径就是庄家为了达到某一目的,在开盘、盘中或收盘时打出的比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便宜的多(有的甚至就是跌停板)的筹码,而当老鼠仓打出后,该股在未来的几个交易日后便开始疯涨。因此,一般来说,老鼠仓就是将巨额利润送给某些重要人物的重要手段。
炒股票就是用资金在股票市场上对某些股进行买卖,从买卖差价上获得利润。用一个比较通俗的方法来解释的话,就好像今天你去超市,用10元买了1公斤的大白菜,明天你再到同一个市场用11元将那1公斤的大白菜卖出。你的盈利是1元。不过,在这里面有一个规则,就是首先要有人愿意以10元的价格把1公斤的大白菜买给你,然后,又有人愿意用11元买你那1公斤的大白菜。不然的话,你就买不到大白菜或是你卖不出大白菜。
那为什么股票会涨跌呢?
这个问题有很多因素影响。
1。可以因为公司的业绩很好,让人们觉得这公司的股可能会涨值。或是公司有问题了,让人们没信心而抛售它的股票。
2。可以因为有人故意炒高,让其它人感觉这股有上升的可能性,然后,跟着把它炒的更高。事先炒高者乘机抛售,从中获利。让最后持有人在没有卖主的情况下,压低价格售出,当然,低价买出就是亏损。
3。当然,还有外资等个个方面的影响。
6. 附有回售选择权的债券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指的是这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2年或者3年(由条款规定),可以选择让发行人兑付债券面额。于此同时,发行人可以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来防止投资者提前兑付。
7.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这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2年或者3年(由条款规定),可以选择让发行人兑付债券面额。于此同时,发行人可以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来防止投资者提前兑付。
对比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容易看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是在发行企业债券的基本条件基础上,为体现公司债券特点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如,从资产规模(包括净资产余额)方面,公司债券的规定比企业债券规定更具体。
公司债券比企业债券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从筹集资金用途看,两者基本上一样,从利率控制看,公司债券是遵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的要求执行的。
(7)信托回售选择权扩展阅读:
企业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1)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中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
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8. 信托期限12+3什么意思
12个月期满后,会有一个选择权,有可能12个月就结束了,也有可能再存续3个月。
9. 在债券发行中,为什么有这么句话“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100个基点”另外,为什么一定是上调
一般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权一定对应投资者的回售选择权。
在发行债券的时候,有些公司为了延长债券期限,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在债券到期2年或者3年前加上投资者回售选择和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这样,投资者持有的长期债券的存续期限被缩短了,风险降低了,那么发行利率就会降低,从而适当降低发行人的融资成本。
当然一定是上调利率选择权。因为这项条款对应的是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如果投资者选择回售,必然是该债券的到期收益率高于票面利率,导致债券现价低于面值,回售有利,那么债券发行人调高利率可以使票面利率接近或者高于到期收益率,那么债券价格就会高于面值,回售无利可图,这样发行人相当于用提高票面利率,行使了拖延兑付的权利。
0-100个基点目前来看是默认的,证券交易所的债券有回售条款的都是这个范围,但是不是法定的,因为这个范围很难说什么就是合理的,只是大家就这么约定俗成而已。
10. 什么是隔代信托
信托乃当事人间之一种信任关系,委托人移转其财产的法定所有权予受托人,由受托人管理与处理信托财产,将其收益之所有权移转予受益人,受托人必须依委托人设立信托的意旨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一种财产管理的法律安排。
达成信托之目的,信托成立後必须将信托财产移转受托人,使受托人成为名义上之所有权人。此种移转纯为形式上之移转,将信托视为委托人为使受益人(包括自益时之自己)享有信托利益行程之「导管」所致。
受托人仅取得信托财产为名义上所有权,与实际移转之结果全然不同,自应将该移转行为排除於课税范围之外。惟於受益人取得信托财产或取得信托财产新产生之所得,享有经济上实质买卖利益,原则上课税时应以其为对象,以符合实质所得者课税原则。
租税为国家一法律行为行驶公权力之一种。依课税合法性原则不仅是课税构成要件,而且法律效果也必须从法律产生。因此倘若有法律给予纳税人义务人数个法律效果可以选择,则为例外。税法承认税捐义务人享有选择权,则会导致税捐义务人租税规划(tax planning)。租税规划其目的仍为「节税」,是纳税义务人利用政府在租税法中赋予纳税义务人的租税减免之奖励或选择机会,经由最适当的安排与抉择而发挥减轻税负的效益。
具体你可以网络下 第一信托网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