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托公司有发行额度的限制吗
信托公司没有发行额度的限制。
信托的本质特征
一、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
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管理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实现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主体与受益权主体的分离,从而构成信托的根本特质。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有权行使财产所有权人享有的一些酌情处理、取得收益的权利,在信托财产被侵害时,有权提起诉讼。不过受托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运用信托财产,也不能将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的收益据为已有。受托人必须妥善管理信托财产,将所生收益在一定条件下包括本金交给受益人,形成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
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具有了法律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为: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同时也与受益人财产相区别。2、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债权人不得追及信托财产。信托关系一旦成立,受托人因接受委托而取得信托财产,成为法律上的财产所有人,这意味着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委托人的债权人无权追及。而且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自由财产,受托人的债权人也无权追及信托财产。尽管受益人有权享有信托利益,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但信托财产并不属于受托人对受益人的负债,受益人的债权人同样无权追及信托财产。
3、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也不得相互抵消。
4、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财产,均归于信托财产。
5、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遗产或清算财产,一般也不属于委托人的遗产或清算财产(除非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不因委托人、受托人的死亡或依法撤消、被宣告破产或信托终止而丧失,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归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其法定归属顺序为: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三、全面的有限责任
从信托内部关系人来看,由于信托一旦设立,委托人除非在信托文件中保留了相应的权利,否则即退出信托关系,信托的内部关系仅表现为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对因信托事务的管理处分而对受益人所负的责任,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只有在其未尽善良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导致信托利益的未取得或损失时,才负真正所有者的无限责任。从信托的外部关系看,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实质上对因管理信托所签订的契约和所产生的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对第三人责任,皆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责任。
四、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信托是一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财产管理制度。在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的运作一般不受信托当事人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影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信托一经设立,委托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权外不得废止、撤消信托;受托人接受信托后,不得随意辞任;信托的存续不因受托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断。即英美信托法的一项普遍规则是“法院不会因为欠缺受托人而宣告信托无效”。这就是说,在委托人没有任命受托人,或者受托人拒绝任命或者不能接受信托,或者任命的受托人在信托实施前已死亡,都不能使信托终止。
㈡ 如何评定信托产品中的抵押物
我在“康宏财富”
看到的关于问题的答案,你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为了防范信托产品出现风险,信托公司一般会要求借款方采取资产抵押,关联方担保等保障措施来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抵押物的种类很多,比较常用的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房产、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此外还有一些非主流的抵押物,如收费权、采矿权、艺术品等。
通常在选择抵押物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抵押率低:抵押率越低,借款方违约成本就越高。比如估值2亿元的土地,抵押率40%,如果借款方到期不还钱,信托公司只需以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土地,就可以收回本金,而对借款方来说,如果土地被信托公司处置,则会造成1.2亿元的损失,借款方就不敢轻易违约。
2、估值合理:被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如果远高于市场的实际价值,就会使抵押率失去意义,导致处置价不够偿还信托本金,造成投资者损失。
3、不易贬值:目前市场上比较受认可的抵押物如房产,土地等,市场接受度高,贬值的风险小。
4、容易变现: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因为处置成本低,变现速度快,成为非常受欢迎的质押物。
㈢ 信托中追加在建工程抵押率不超过70%是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信托项目有一个在建工程抵押,如果在建工程估值1个亿,那么最多抵押不超过7千万,就是70%。如果超过就说明风险太高啊。
㈣ 信托中抵押率高不好吗有东西抵押的越高不是越安全吗还有什么专业术语2大配3小什么意思
抵押率越高,企业要在其资产中做抵押的部就越高,必险必然增大。比如说项目抵押贷款1亿,企业拿出80%才能达到这个额度,和企业拿出20%来达到这个额度,哪个企业的实力更雄厚?毫无疑问是后者。那么以企业大部份资产出来抵押才能达到所需额度的企业,只能证明其实力和发展能力不足。
你说的应该1大带3小吧?《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就是100万-300万之间的自然人客户只能有50个俗称小额,300万及300万以上为大额客户,数量不受限制,所说的一大带三小,是信托产品销售方为了满足额度、数量要求制定的营销方案。
㈤ 抵押贷款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多少呀
70%一、抵押贷款1、抵押物: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自有产权房屋,已具备房产证。2、抵押流程:(1)持房产证到产权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询问该房产是滞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2)如得到可以办理的确切答复,持房产证及有关个人资料到建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申请;(3)建行指定房产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按评估价值的3‰收取手续费;(4)建行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5)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6)抵押登记办妥后,建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㈥ 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抵押物的百分之几是70%么答案上写的怎么是50%啊
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抵押物的百分之70%
如果用现金支票抵押,抵押贷款不能超过支票面额的60%
如果那票据不是现金支票的话,那么贷款不能超过票据面额50-60%
是北京吗,我可以帮忙
㈦ 信托项目中的抵押率是什么意思一般为多少的
抵押率就是融资额占抵押物或者质押物的总值的比例,比如你融资2个亿,抵押物为4个亿,抵押率就是50%,抵押物为5个亿,就是40%,抵押率越低,风险相对就越小。根据产品的不同,抵押率一般在30到60%之间,当然也不能仅从抵押物来判断信托的好坏,要综合来看的
㈧ 如何评定信托产品中的抵押物
抵押物比较好评估,因为抵押物一般都是房子。土地,这样的资产直接通过评估公司做一个估价就可以。
㈨ 信托 为他人担保和拆入的资金不得超过注册资金 的多少
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信托公司的自有财产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但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㈩ 抵押人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多少
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的一款的规定,抵押物的价值与所担保的债权之间必须保持一种量上的关系,即抵押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否则为法律所不许。不仅如此,《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进而对“一物多押”的情形也作出相同的限定,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时,其超出部分可以再设立抵押,但再设立的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价值的余额部分。显然,在“一物多押”时,抵押所担保的多个债权与抵押物的价值之间仍应保持第一款所确定的量上的关系,否则亦为法律所不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