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托是有分私募和公募的还是说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六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第十条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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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五十条
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三)经受益人同意;
(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第五十二条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被撤销;
(六)信托被解除。
第五十四条
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
(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第五十五条 依照前条规定,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信托视为存续,权利归属人视为受益人。
第五十六条
信托终止后,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
第五十七条
信托终止后,受托人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第五十八条
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Ⅱ 信托和私募两者有什么区别
区别:
1、在安全性方面。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普遍高于私募基金,这主要是因为信托受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行业较为规范,且信托公司本身注册资本雄厚决定的。
2、在投资渠道方面。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而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也相当广,既可以投资证券等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实业,两者投资范围限制区别不大。但信托投资实业的居多,投资金融的多为通道类产品;而私募基金投资股票股权之类的证券投资基金为大多数。
3、在流动性方面。信托根据签订的协议,在信托期限届满之前,不得回赎,但可以依法转让,流动性较差。而私募基金经常有封闭期和赎回费的设定,导致转让折价高,流动性也较差。
4、门槛性。信托类的门槛很高,一般都是100万起步,并且不能大范围公开宣传,只能特定的小范围宣传和推介;2016年“7.15新规”出台后,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以及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但就市场实际情况而言,由于信托有大小额配比限制,100万能买到的信托产品已经越来越少了。
5、收益性。目前市面上的信托产品多为固定收益,收益区间在10%以下,而私募基金随标的不同,收益构成也不同,浮动收益较多,不能统一比较。总体上来说,金融产品的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投资者需要谨慎对待每个项目。
Ⅲ 请问什么是信托,私募是信托的一种么
信托简单来说就是一种理财产品,是信托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一定的期限,一定的收益率。
关于你说的私募,其实是理财的性质,和公募相对,其实你说反了,应该是信托是私募的一种,私募还包括诸如基金等
Ⅳ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股东的经营范围可以相同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私募管理人成为了金融圈子里面的香饽饽,不光是银行等传统机构热衷,就是信托、保险,对于这个私募管理人也很是感兴趣。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披露,截至2015年10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821家,环比增1438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0853只,认缴规模4.89万亿元,实缴规模4.04万亿元。其中15968只是2014年8月21日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后新设立基金,认缴规模3.11万亿元,实缴规模2.53万亿元。私募基金管理人按基金总规模划分,管理正在运行的基金规模在20亿元以下的21388家,20亿元-50亿元的260家,50亿元-100亿元的88家,100亿元以上的85家。值得注意的是,9月底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私募达75家,一个月时间百亿元级私募基金增加10家。
截至2015年10月底,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3.92万人。而在9月底,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1.74万人。也就是说,一个月时间,有2.18万人跻身私募业,增幅为6.87%。
10家银行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
其中包括:平安、宁波、民生和光大,四家上市银行。6月11日光大银行资产管理部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8月平安银行、浙商银行,9月广西北部湾银行、宁波银行,10月包商银行、南昌银行、民生银行均获得了私募牌照,而11月初就有江苏银行、徽商银行获得牌照。银行申请私募牌照呈现加速之势。
江苏银行对外称:“获得非法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将使我行除银行理财产品外,获得第二个表外产品发行牌照。未来我行自主管理的项目可以不再发行银行理财产品,转而发行有限合伙基金或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丰富了我行投行与资产管理的产品线,补足了商业银行无法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的短板。”
据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光大银行、浙商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包商银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申报的基金主要类别是“证券投资基金”;宁波银行申报的是股权投资基金;其他三家都是其他投资基金。
在诸多资产管理人士看来,银行获取私募基金牌照,意味着其向综合化经营更进一步。民生证券发布研报称,银行混业经营又一新篇章开启,银行股权投资变为现实。获得管理人资质后,银行可作为发行方直接开展证券、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而未来股权投资有望成为银行混业经营的一大重点。
有近一半信托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4年10月23日,万向信托成为首家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托公司。2015年上半年,信托公司开启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潮,包括四川信托、中融信托在内的15家信托公司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今年下半年,备案的信托公司数量更是出现井喷,仅9月就有平安信托、紫金信托在内的6家信托公司备案。近期,长安信托、新华信托两家公司也已经备案成功。
截至目前,已有33家信托公司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全部68家信托公司中,有近乎一半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万向信托、中融信托、民生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中原信托和云南信托6家信托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发行了私募基金。
其中,华润深国投信托备案基金产品数量已达8只,而其余5家信托公司各运营1只私募基金。从信托发行的私募基金投向上看,大部分产品投向了股票市场,部分参与了股权投资、定向增发。
保险资金陆续布局私募基金
保监会于1月6日公布了一则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小微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请示》,原则上同意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以合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源资本”)为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设立北京合源融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第二只保险系私募基金则由阳光保险集团独家发起。阳光融汇资本主要投资领域为医疗健康产业。
近期,大连壹佰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备案成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为今年9月18日,管理基金的类别是股权主题基金,而其申请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大连壹佰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24日成立,其股东为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而大连网金于今年5月22日成立,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全资股东为百年人寿。
近期不少保险机构亦在筹备私募投资管理人牌照。
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争先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预示着我国混业经营格局加速,牌照制管理是一种可能路经。
对私募基金行业而言,银行、信托、保险的加入,正好是阳光私募的宣传队,有利于扩大投资者对阳光私募的接受程度。毕竟,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对阳光私募是有疑虑的,主要担心资金的安全。在这些金融机构拿到私募牌照后,这部分投资者将会逐渐意识到,“私募”并不等于
“黑户”,由于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采用契约型基金的阳光私募与公募基金在资金安全上,是完全一样的。
Ⅳ 信托是有分私募和公募的吗还是说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如果你问题中的“信托”是泛指目前国内市场上常见的“信托产品”的话,那它就只能“私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3号令)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明文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因此只能是私募的。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八条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二)进行公开营销宣传;
(三)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
(四)推介材料含有与信托文件不符的内容,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五)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作夸大介绍,或者恶意贬低同行;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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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是怎么合作的
阳光私募基金均通过信托计划形式成立,其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管理人、托管银行、托管券商、其他服务机构共同完成。
信托公司承担资金安全这样一个职责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出具投资建议,实际上私募管理人是不会直接接触资金的。
Ⅶ 信托是有分私募和公募的吗还是说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很多人对信托是私募还是公募有误解,认为信托也可以是公募,而理由就是许多型腿股东是国有企业,信托可以做广告可以与银行合作,所以就认为是公募。
虽然信托产品有公募的一些特性,但其还是属于私募产品,因为信托面对的是小额的投资人,所以很显然信托是私募产品。
Ⅷ 私募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有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是如何展开合作的
没有任何关系,完全两类公司。目前私募基金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基本是私募基金作为管理人、劣后级或投顾角色,信托公司进行产品的募集和发行,目前主要产品都集中于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直接交易及一级半市场。
Ⅸ 信托和定融私募的区别在哪里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当然私募产品有的时候会以很多形式出现,比如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阳光私募这类产品,由于通过信托平台募集,所以有些产品的名称中会带有信托字样,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伙私募,它们可能会以券商资管产品或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出现,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产品的管理人还是私募投资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产品以何种名称何种形式出现,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栏,看看到底是信托公司还是私募投资公司投资者,就很容易区分出二者。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去进元财富官网看看,里面有更详细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