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问过这样的问题,请问你认识香港交易所的人是吗?想知道他工资多少是吧!
⑵ 香港交易所与香港证监会的职能区别在哪
香港证监会全名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是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确保市场持证操作及执行各项与证券及期货市场有关的法例、监管市场。证监会的监管对象包括香港交易所、其附属公司(包括证券及期货交易所以及相关结算所)、金融中介人士(例如包括交易所参与者在内的证券商、保荐人、股份过户处、基金经理及投资顾问)以及投资者。
香港证监会的法定监管目标是:
·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性、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
·提高公众对证券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
·向投资于或持有金融产品的公众提供保障;
·尽量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
·采取与证券期货业有关的适当步骤,以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稳定性。
香港交易所全名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的营运机构兼上市发行人(包括上市公司)前线监管机构。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6月27日在属下证券市场上市。香港交易所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监管上市发行人;执行上市、交易及结算规则;以及主要在机构层面向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提供服务。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包括发行人及直接服务投资者的中介人,例如投资银行或保荐人、证券及衍生产品经纪、托管银行和资讯供应商等。交易所及结算所提供的服务则包括交易、结算及交收、存管及代理人以及资讯服务。
⑶ 香港股票交易所是那年成立的
香港最早的证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经纪协会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为香港证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经纪人协会,1947年,这两家交易所合并为香港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后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满足不了股票市场繁荣和发展的需要,1969年以后相继成立了远东、金银、九龙三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市场进入四家交易所并存的所谓“四会时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证券市场四会并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种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并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4月2日,联交所开业,并开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经营和维护证券市场的专营权。
2000年3月6日,三家机构完成合并,香港交易所(HKEx: 0388)于2000年6月27日以介绍形式在联交所上市。
⑷ 基金经理与证券交易所上班的人有什么区别
基金经理就是负责投资股票和债券的,与一般投资者的大部分活动一致。不同于一般投资者的就是在机构内服务,属于团队行为,在一系列约束下操作,按流程进行。
证券交易所的员工履行行政职能,类似政府机关,不同部门工作内容差异较大,整体工作围绕服务交易进行,包括组织交易,品种上市,指数编制、发布,部分监管职能等等,不能参与交易,不涉及交易技巧研究,只是为投资者参与交易提供品种、规则、跑道、监督等外围保障。
所以区别比较大。但他们之间是可以相互流动的,因为他们的知识背景要求是基本一致的,素质都很高,学习能力强,适应能力强,各自的工作经验对新岗位反而起到促进作用,利于对市场全貌的把握。
⑸ 证券交易所财富管理经理是做销售的吗
您好
证券交易所财富管理经理是做销售的,而且这类工作压力真的十分的大,每天要不断的认识客户,同时要不断的想办法拉客户,每个月都有一定的工作任务,完成不了会和那麻烦,这类工作挑战性真的很强,真诚回答,万望采纳!
⑹ 香港证券交易所合法吗
香港证券交易所当然是合法的,不然的话怎么能存在,还有吸引那么多国家和公司交易。
⑺ 证券交易所的成员
会员包括股票经纪人、证券自营商及专业会员。
股票经纪人主要是指佣金经纪人,即专门替客户买卖股票并收取佣金的经纪人。交易所规定只有会员才能进入大厅进行股票交易。因此,非会员投资者若想在交易所买卖股票,就必须通过经纪人。
股票自营商是指不是为顾客买卖股票,而为自己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根据其业务范围可以分为直接经营人和零数交易商。直接经营人是指在交易所注册的、可直接在交易所买卖股票的会员,这种会员不需支付佣金,其利润来源于短期股票价格的变动。零数交易商是指专门从事零数交易的交易商(零数交易是指不够一单位所包含的股数的交易),这种交易商不能收取佣金,其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低于整份交易的价格从证券公司客户手中购入证券,然后以高于整份交易的价格卖给零数股票的购买者所赚取的差价。
专业会员是指再交易所大厅专门买卖一种或多种股票的交易所会员,其职责是就有关股票保持一个自由的、连续的市场。专业会员的交易对象的其他经纪人,按规定不能直接同公众买卖证券。在股票交易实践,专业会员即可以经纪人身份、也可以自营商身份参与股票的买卖业务,但他不能同时身兼二职参加股票买卖。 交易人进入交易所后,就被分为特种经纪人和场内经纪人。
特种经纪人是交易所大厅的中心人物,每位特种经纪人都身兼数职,主要有:充当其他股票经纪人的代理人;直接参加交易,以轧平买卖双方的价格差距,促成交易;在大宗股票交易中扮演拍卖人的角色,负责对其他经纪人的出价和开价进行评估,确定一个公平的价格;负责本区域交易,促其成交;向其他经纪人提供各种信息。
场内经纪人主要有佣金经纪人和独立经纪人。佣金经纪人上文有述,此外不再作介绍。独立经纪人主要是指一些独立的个体企业家。一个公司如果没有自己的经纪人,就可以成为独立经纪人的客户,每做一笔交易,公司须付一笔佣金。在实践中,独立经纪人都会竭力按公司要求进行股票买卖,以获取良好信誉和丰厚报酬。 在股票投资与交易活动中,客户与经纪人是相互依赖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下列四方面:
(1)是授权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客户作为授权人,经纪人作为代理人,经纪人必须为客户着想,为其利益提供帮助。经纪人所得收益为佣金。
(2)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这是在保证金信用交易中客户与经纪人之间关系的表现。客户在保证金交易方式下购买股票时,仅支付保证金若干,不足之数向经纪人借款。不管该项借款是由经纪人贷出或由商业银行垫付,这时的经纪人均为债权人,客户均为债务人。
(3)是抵押关系。客户在需要款项时,须持股票向经纪人作抵押借款,客户为抵押人,经纪人为被抵押人,等以后股票售出时,经纪人可从其款项中扣除借款数目。在经纪人本身无力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客户的股票向商业银行再抵押。
(4)是信托关系。客户将金钱和证券交由经纪人保存,经纪人为客户的准信托人。经纪人在信托关系中不得使用客户的财产为自身谋利。客户若想从事股票买卖,须先在股票经纪人公司开立帐户,以便获得各种必要资料,然后再行委托;而经纪人则不得违抗或变动客户的委托。
⑻ 香港证券交易所有博诚金融吗
你搜索一下博盛金融,就知道是不是在岗,是不是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