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委托业务费”包括哪些
委托业务费指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是属于本单位的工作但委托外单位办理需要承担的费用,如委托进行会计检查、审计、财政专项业务检查,委托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服务,委托档案整理归档、委托项目预算审核、委托行业统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涉税鉴证业务、委托审计招标规范等,不包括非本单位本职工作而由外单位办理的费用。
明确三点:
1、公对公,单位对单位之间的委托,而不是单位对个人;
2、本单位职能工作的委托;
3、要签订合同和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委托业务费”的说明:“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拍摄、背景制作、光碟制作等宣传工作发生的支出,记入“委托业务费”不合适,可以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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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业务的优点
从委托方角度看,委托业务主要有以下优点。
(1)经济方面:由于负责系统开发的外部开发商是信息系统服务与技术方面的专家,所以靠专业化与规模经济,他们能以低于内部成本的费用向组织提供同样的服务与价值。
(2)服务质量:因为一旦外部开发商提供的服务不够满意,那么他将失去自己的客户,所以企业对外部开发商的影响比对自己员工的影响更大,从而能以较低的成本从开发商那里得到高质量的服务。
(3)可预算性:由于组织与外部开发商事先针对不同层次的服务所对应的费用进行了签约,因此可以减少成本的不确定性。
(4)灵活性:在组织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能适应业务量的增长。当信息技术渗透整个企业价值链时,由于成本和性能可按变化的需求不断调整,所以外部开发商可提供较强的业务控制和适应能力。
参考链接:委托业务-网络
Ⅱ 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哪个文件有规定
对于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是5%-25%,国内一般是交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8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9条均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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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1、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2、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3、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
Ⅲ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须条件。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除非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否则口头达成一致的合同同样成立。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不能当然认定其为无效。根据立法精神,对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主要是基于证据上的考虑,以便更容易地解决这类合同纠纷。也就是说,这里的“应当”不同于“必须”,即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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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政信信托和PPP信托的区别 ppp信托好在哪里
PPP的全称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这种“公私合营”的投资模式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英国,随后在全世界被推广开来。一般来说,PPP主要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以某个项目为基础形成合作。通常模式为: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多数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而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的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PPP模式存在广义和狭义两大类。
广义的PPP模式可分为以下三种:(1)外包:政府投资,私人部门仅承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2)特许经营: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需要协调私人部门的收益性和项目整体的公益性之间的关系,项目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限之后需要移交公共部门。这一类PPP模式在实践中衍生出更多的细分合作类型,如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BOT(Build-Operate-Transfer)和以PFI(Private-Finance-Initiate)为代表的其他形式。(3)私有化: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承担全部风险,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而且项目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所有。不过,这种模式在项目定价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需要接受政府的监管,以保证公共福利不会由于私人部门权利过大而受到损害。
狭义的PPP模式主要指特许经营,这也是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PPP模式。具体的说,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的方式共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SPV签订特许合同,由SPV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根据SPV的经营成果按持股比例分享收益,承担费用和相应风险;一定经营期满后,再将建设项目无偿或低价移交给政府。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和企业合作更加紧密深入,信息相对较为对称。
所以ppp信托的合作方式就比政信类信托的合作方式更加的灵活和多样。
相比来说。政信类信托主要还是信托公司通过发信托项目。把资金拿给地方政府来使用。虽然都是投入到民生工程或者基础设施建设。但是ppp类型的信托逐利性更强。
政信类信托有地方政府的城投公司融资和担保。
两类各有各的好。
Ⅶ 信托不能公开销售,为何李佳琦直播卖信托,难道不违规吗
这个肯定是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