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托产品的设计流程是怎样的,所有信托产品设立流程都一样吗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大多信托产品的设立流程为:项目前期考察→信托项目立项→信托项目预审→信托项目终审→信托项目成立→信托项目后续管理等过程,但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其设立流程也是不同的。
下面看门狗财富就以融资类集合信托产品为例,为你解答信托设立流程。
1.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信托产品各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就本次信托相关的各类事项开展的现场调查、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动。信托公司在开展尽职调查时应该与受托责任规定、交易结构设计、投资估值模型和各类协议准备等关键交易要素紧密结合,深刻理解信托计划的设立目的和运作方式,以维护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和潜在风险,最终要在受托责任规定、交易结构设计、投资估值模型和各类法律文本的保护性条款中反映出来。
2. 产品审核
产品立项信托产品立项是在前期广泛的项目调研的基础上,业务承办部门就拟受托承办的信托项目确定产品框架,撰写立项报告,同时对该产品的销售、营销进行可行性分析。产品文件的制作一般而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文件内容应包含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以及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产品审批在项目报审阶段,由合规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合规意见;由风险管理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预评估,并出具风控意见。在合规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分别对项目出具合规意见和风控意见后,项目材料提交至项目评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进行评定。根据项目评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的综合评定,得出信托产品是否通过评审的结论。
3. 信托产品的推介
信托产品推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销售;二是代理销售。直接销售:由信托公司自身的销售人员直接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代理销售:即信托公司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同时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
4. 信托产品的成立
信托产品按照信托文件规定的条件成立,依法需要办理信托登记或者主管部门审批的信托项目,于办理完毕信托登记手续或者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成立。单一信托产品一般于信托文件签署并于信托财产交付后成立。集合信托计划一般按照以下方法成立:信托计划推介期满后,未能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当在推介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委托人已缴付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产生的相关债务和费用,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承担。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依信托文件约定成立的,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计划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并正式发布产品成立公告。
⑵ 信托发行流程
银信合作停止了。
没有停止之前,你只需有好的项目,找到银行,下面银行帮你全程搞定。
流程:设计产品结构------银行审批-----信托审批-----落实条件-----发行信托产品-----销售信托产品-----向融资企业交付资金。
⑶ 信托公司是如何完成一个信托产品设计的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有资金需求和高质量抵押品就可以设计信托,关键的是保证项目的资金流,做好风控。
⑷ 信托是什么,怎么操作!
信托是一种财产隔离投资或转移方式,信托起源形成了在欧美法律中特有的一物二权制,但这与我国现行法律有冲突,因此在后来通过的《信托法》中,新建立了“信托财产权”的解释。在前面强调这点,是因为这是信托与其他投资最大的区别之处。因为在一般购买时,你可能会觉得跟买银行理财产品是一样的,但由于上面的原因,信托完全不同于其他任何类型的投资。简单来说,在你作为委托人设立的信托到期前,信托计划内的信托财产不是你的个人财产,假如期间你发生负债或破产,信托计划内的财产不能作为你的财产来进行清算,只要前提你的信托是合法设立的。比较白话的解释就是信托财产在正常运营期间,其拥有权是信托计划,不是委托人也不是受托人也不是受益人,因此在不考虑投资失败的情况下,其财产安全性较高。作为委托人,一般老百姓打算去买信托是很容易的,一般来说100万起卖,很多银行都有代销,当然如果你自己愿意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信托公司的财富中心去认购。不过集合信托计划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要看当时这个信托公司具体做了什么项目。另外一点,购买信托的透明度要比其他的理财产品要高的多在一般情况下,因为信托基本上差不多是目前国内资金出口的最终端了,大部分信托计划都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的项目,你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钱到底是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以上是从委托人的角度来看,从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的角度来看,信托就是因委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财产或财产权交由信托公司,并以信托公司的名义来进行管理及运营。目前国内信托基本上都是自益信托,信托目的就是为了委托人为自身创造利益。信托计划大类可分为单一和集合,小类就太多了,根据资金或财产权的不同使用方式可以分出无数种,只要信托公司愿意去创意,理论上使用方式是可以不断创造的。信托公司一般会先进行项目锁定,即现考察较有潜力项目,进行尽调和交易结构设计,当然还有项目竞争的,好项目大家都想要。设计好信托产品后,一般已经确定了是做单一还是集合,单一顾名思义就是只有一个委托人,一般来说都是其他银行啊什么的金融同业机构作为委托人。而集合就是跟私募基金有点类似,每个委托人不得低于100万,委托人多于或等于2人(也有可能是多个机构,或者自然人和机构混杂)。单一信托较好操作,通过流程后委托人资金到账,然后信托就开始运行。而集合信托则需要销售,跟银行卖理财产品类似,而且目前信托大部分都要委托银行进行代销。后续的管理就跟投资基金类似了。信托计划到期后,受托人将按照信托合同分配信托利益,大部分都是能达到合同预期要求的,当然也会出现中融这次矿产信托的失败。简单来说就这些啦,客观问的题目有点大,想详细说都可以写本书了,暂且这样吧
⑸ 请以如下案例设计信托方案
这个问题的条件设定还是太空泛了。很难准确的说清楚。只能谈个大概。
1、信托方案的设计基础是:三个要素: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两个基点:信托财产、信托目的;一个核心: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方式。
2、所以,按照本问题已有的说明:
(1)委托人为王女士本人;
(2)受托人为合法受托机构,中国大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框架下,目前只有国内68家持牌的信托公司符合这个要求;其他的什么机构就不用想了。【这个很重要,依法合规的操作,才能起码的保障个人权益】
(3)受益人:子?女?还是子女都算?没说清楚;受益人取得信托受益或者丧失受益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没说清楚;信托受益划归受益人的形式,比如现金、信托财产当期形态、还是其他什么?没说清楚,......没法瞎编的。【这个很重要,它既是王女士心愿的体现,也是信托目的设定的基础】
3、关于信托财产:目前看实际有三个部分
(1)房产部分,这个有些麻烦,房产本身作为信托财产的话,在国内现行法规中存在空白部分,真实财产交付时及还原时,可能涉及重复交税的问题。因此应当对这个房产设定一定的合同权利,将合同权利及其对应收益,作为信托财产标的。如非转让情况下,出租收取租金的权利;或者转让情况下,收取转让对价款的权利;等等
(2)存款部分,这个简单了,就是最纯粹的资金(现金)信托;
(3)有价值的企业,可设定为信托财产标的的,应该是企业的股权;则可以考虑设定股权信托,是权益信托的一种;注意设定信托时,履行必要的工商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4、关于信托目的:这个实际上是王女士个人心愿直接相关的。比如将子女设定为受益人后,只是每年分配现金收益,当猪养到死?还是适度让子女在受托机构的监督协助下,适度参与信托财产管理,择优继承?实操过程中,会是一个复杂的交流谈判过程。是一个非常的个性化的过程。
5、关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方式:这个是最关键也是最核心的,也是最考验受托人(信托公司)的业务能力的。但因为前面信托受益人的设定不清楚,信托目的不明晰。目前不好说。但大体无非三种情况:
(1)受托人全权管理,确保信托财产在符合一般市场条件下保值增值,子女就是等着分收益的。如有证据表明,是受托人管理不当,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受托人要负责赔偿。
(2)受托人部分管理,即引入王女士或其子女参与管理,信托公司只是提供建议,不做最后决策判断。
(3)受托人只是做单纯的受托,即仅仅提供一种“信托形式”的服务,具体的操作管理,完全由王女士或其子女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具体书面指令等方式,告知受托人;受托人依据指令管理而已。
以上要素,要都说清楚了,这个方案也就成了。
⑹ 简要讲述一个信托产品的设计方案,其如何规避风险
一般信托产品的设计是指集合信托设立时的方案,主要包含以下信息:
1、主体简介,包含借款人、股东、担保方、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
2、项目简介,标的项目的进展情况,一般为可行性报告
3、抵押物情况说明,形态,评估价值等
4、还款来源说明
5、其它增信措施
6、交易结构,时间期限安排等
7、法律意见
补充:一般信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信息,通过层层梳理,可以有效的提高项目可行性,尽可能的规避风险,可以说信托的方案设计与信贷流程、投行流程都是互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