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州信托投资公司德信发展经营分公司成立于1992年02月1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钢材,木材,建筑材料,交通运输设备(不含小轿车),针、纺织品,家用电器,百货购销等。
法定代表人:张保平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地址:德州市三八路13号
② 关于信托公司部门架构的问题
负责找项目的都是业务部门,具体根据每个公司按不同业务类型或者1、2、3、4的传统来细分,负责信托项目资金运营的部门一般有信托财务部和运营部门,负责推广的部门现在一般都有自己的财富管理中心
③ 96年在山东德州信托办理的上证所股票帐户还能用么
能,没问题
④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是国内第一批获准重新登记的38家信托投资公司之一。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2日,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02年2月,平安信托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注册登记,成为全国第一批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之一。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0月,平安信托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到27亿元人民币,成为国内注册资本最大的信托公司之一。平安信托可以为客户提供基于下列本外币信托业务的产品:资金信托业务、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投资基金业务;公益信托业务;租赁信托业务;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等。至目前为止,平安信托代管理资产超过32亿元。
法定代表人:任汇川
成立时间:1984-11-19
注册资本:130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0000000002000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7层(东北、西北、西南)、29层(东南、西南、西北)、31层(3120室、3122室)、32层、33层
⑤ 国家那个文件具体明确了信托公司不能设立异地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在注册地之外的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不能在注册地以外区域进行产品营销,2012年开始可以在异地进行直接销售,但还是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⑥ 互联网金融具体分支有哪些
如果是分类,具体可以分成资金业务、信息业务和渠道业务。
1、资金业务
含义是规模和资金的需求量成正比的业务,而这些业务在拥有一定的规模以后,资金的需求量将会增大。互联网企业多数都是小公司且资金不多。如果是强行执行这种业务,可能业务规模受限制,甚至是需要出去借钱,再付完借款利息之后利润率下降,而业务也不舍得放弃。
此外,资金业务监管也同样不得不去考虑。就银行而言,存款准备金必须交,存贷比会有限制,资本充足率也会有限制,另外加上央行有时会强迫购买一些定向债券,就这样被扣走不少钱了。互联网金融规模做大之后少不了要监管,但如果也像银行那样零零碎碎的扣一通,还能否再挣钱。
其中资金业务还包括:企业贷款(如阿里小贷)、个人贷款(如阿里的免息借款)、投资业务(余额宝)等等。这些沉重的吃资金的业务都是没有竞争力的。
2、信息业务
对于互联网而言,它所在的企业数据也非常丰富,做渠道也很强,尤其是卖基金、理财和保险等都是非常有优势,且成本较低及覆盖率广,丝毫不逊色于传统的营业厅和代理人销售渠道。而纯信息业务现在还很少,多数有信息优势的企业希望自己可以开银行来运作上百亿的资金。但现实的情况是开银行肯定开不动,倒不如卖信息服务,想通后来做信息服务的企业将会逐渐增多。
3、渠道业务
至于渠道业务就很多了,特别是卖基金的网站。当然卖保险也可以做,如果是监管能放开,那么长期来看卖信托、卖股票甚至代理存款也完全没有问题。做渠道的更好过做信息服务的,因为渠道是强势资源,信息服务是辅助性业务。
互联网金融的分支,也是和金融的分支一样丰富。
⑦ 集合资金信托的敏感问题
异地作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都可设立分支机构,全国性作业。金融市场、资本市场是全国性的市场,不可能局限于一城一地。因而对资金信托业务,应该允许异地开展业务。可以考虑最保守的做法,即信托计划向项目或销售所在地人行备案,资金托管人由当地的信托公司担任(如无,可由人行指定有资格的金融机构担任)。这样做,应该可以满足当地人行的监管需要,且免除对资金风险的担心 。
银行代理:信托公司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开展业务面临许多困难。建议在不突破“200份、5万元”条件的前提下,允许银信合作,共享客户资源,代办、代销信托计划产品。甚至产品说明中可以增加“本行仅代理该信托计划销售事宜、不承担任何投资管理和收益保证义务”等字样;
风险控制:项目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风险是任何投资行为共同面对的,这主要取决于项目选择、收益模式和管理能力。需要特别强调的一是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要严格按照专户、专人管理原则:建立资金防火墙,自觉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强化信托经理人的职业精神,建立信托经理人的信用评价和职业准入机制;二是信托计划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信托计划不能公开交易,允许受益权转让是必要的。特别是长期性的信托计划,流动性是其开发设计的关键因素。应该允许信托公司研究“柜台交易”的可能性。
资金运用:资金运用包括投向、方式、用途(目的)三个方面。大多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确定资金投向和运用方式,不管资金用途(或者将目的化为收益性)。有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没有明确资金运用投向和方式,而突出资金用途的具体目的性,但这种产品市场反映不佳。
管理风险与收益:按照“200份、5万元”的限制,一份信托计划募集的金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左右(统计表明,平均每份合同金额10万元~15万元)。按平均1%的管理费率,管理年费为20万元~30万元。而信托计划产品开发从项目筛选、研究开发、上市销售、跟踪管理到最后顺利完成,耗费大量人力财力,成本大于收入。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尽职管理,虽不承担投资风险,但却承受赢利预期、最终退出等管理风险和信誉风险。因此,信托计划必须有相当的规模和较长的期限,信托公司才有开发的积极性。
管理费形式:有关法规没有规定信托公司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多采用直接费用由信托计划承担,管理费收取采取分段计费方式。有必要通过行业内的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及指导价格,逐步形成所谓“行规”。便于成本核算、经营比较,也有利于维护委托人利益。
委托管理:按信托“亲自管理原则”,要求信托资金由信托公司运作。但实际上由于资金投向的多元化,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信托公司很难实施亲自管理的原则。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在设计产品和管理期内,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预警、风险辨识及控制机制和措施。
管理责任界定:按法规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同时又规定信托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而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信托公司负有赔偿责任。由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立场不同,必然会导致判断看法不同。而动不动付诸法律,对信托公司形象不利。因此,有必要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以案例形式列举一些条文,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监管:对集合资金信托的监管,具有常规性的特征,即对信托计划产品设计和推出,既不需要审批,也不用经过核准,而是通过常规检查、审计来实施监管。这反映了主管机关“鼓励创新,严格监管”的指导思想,有利于集合资金信托的发展。但是,“宽松”是一把双刃剑,上述宽松政策是以严格限制性条件为前提的。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可以想发就发,想几个就几个,想多大就多大,很自由。但必须符合“200份,5万元,纯私募,本地化”(后两个限制虽无明文,但是实情)条件。这实际上是关在小笼子里给自由,恐怕未必适应中国的国情。笔者认为有必要考虑“放宽限制、增强监管”的策略。
税收等配套制度环境:税收问题,是中国信托业遇到的一个专业难题。国家税务部门表示,制定专门的信托业税收政策,不在税务总局的议事日程上。现在已经进行的信托业务活动,适用于国家一般性的税收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信托公司可以采取:受益人纳税原则、避免双重纳税原则、直接按相似税法纳税、维护委托人最大利益四个原则处理。
⑧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成立于1987年5月,前身为济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适应发展需要,2010年6月,公司注册地由济南迁至北京,成为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剑波
成立时间:1987-03-12
注册资本:402900.595031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10000001683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英大国际大厦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