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股东股权变更和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提交给工商哪些资料谢谢^ ^ 我在北京海淀
股东转让股权:(1)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资格证明。提请注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和离开本企业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内,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
变更股东姓名或者名称:(1)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转让股权:(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若想详细咨询服务,请联系我,我的用户名就是联系方式
Ⅱ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转让股权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股东转让股权:(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准备资料:
去工商局办理公司股东变更,修改股东名册,包括以下资料: 1、双方签署有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2、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声明(或股东会决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出让方“完税证明”——因为股份转让价格和股份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需要交纳所得税,去地税局缴纳后取得。有些地方的工商局还要求股权转让款已支付(有的要求支付50%)的证明,比如银行记录等。
望采纳!
Ⅲ 请问股东转让股权和股东名称变更需要向工商提交哪些资料
股东转让股权:(1)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资格证明。提请注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和离开本企业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内,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
变更股东姓名或者名称:(1)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转让股权:(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详细请咨询我,用户名就是我的联系方式
Ⅳ 什么是股权交易
简单说明
1、股权交易通常是非上市公司转让一部分低价股票给投资者
2、股权交易中心,其实应该叫产权交易所,是股权交易的平台
稍详细说明
1、股权交易的具体含义
一般解释:
就是公司转让一部分权利给的交易。
通常只有非上市公司才进行股权转让
比如说,把半个公司或百分之几的公司股份让给你,如果你买了你就算是半个老板或是小老板的意思。
或是盈利或上市后都能按股权分红的,通常比二级市场上买卖的股票要更便宜。
常见的股权交易:
一种是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并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公开发行募集股份。
另一种是带有定向募集性质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因企业发展的自身需求,这些非上市公司股权也有通过一定的渠道扩大资本或进行流通转让的要求,而产权交易市场就为此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
2、股权交易中心是什么样的?
所谓的股权交易中心,目前大多是叫产权交易所是集全社会各类产权,包括股权、债权、物权和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统一市场平台。
如果你要进行股权买卖,要在正规的当地产权交易所进行(请打工商局电话确认该公司的合法性)
如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是集各类产权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
1994年成立北京产权交易中心
2003年成立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
2004年2月14日二机构合并重组为北京产权交易所
2006年9月27日,北交所金融街办公区揭牌,实行双区办公
北京市国资委指定的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场所
国务院国资委选定的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的试点产权交易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国家专利技术(北京)展示交易中心
3、股权买卖是有分险的,一定要找正规的产权交易所做中介才能进行
因为一些企业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通过私下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融资,在融资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情形。
所以,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是否合法也要视公司及交易方式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产权交易市场是非上市公司股权流通的一个重要平台
Ⅳ 公司要变更法人和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法人:
变更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6、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7、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变更股东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 及征求意见的说明;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北京产权交易所股东扩展阅读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
2、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
(1)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2)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十。
注册资金比较大的企业,需要变更法人,一定要慎重了哦!
三、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企业法人变更的影响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法人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同时公司法人的变更会影响公司的一些证件的重办,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等。在此小编也附上公司法人变更的具体流程以供大家参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人变更
Ⅵ 北交所进行国有产权交易,原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程序上:原股东可以不进场递交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草签合同后,征询原股东意见;挂牌期间产生2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先竞价,最终产生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草签合同后,征询原股东意见。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竞价转让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转让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就《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向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在二十天内做出书面回应。
Ⅶ 国有股权转让哪些情形需要进国有产权交易所哪些可以直接转让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国有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转或间接转让的,适用本办法。
国有独资或控股的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国有股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和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情况的股份不得转让。
第五条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或地区的产业政策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根据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确定。
第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审核工作。
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对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有重大影响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在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将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逐步交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