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贵州茅台收到上交所监管函这件事,你有何看法
据我说知,茅台,是A股的高价股。24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贵州茅台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此消息一经发布,引发市场的关注。收到监管工作函对贵州茅台意味着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揭开整件事情神秘的面纱。
其实对于茅台的整治,也是一种良好情况,对于市场秩序的恢复是有正向作用。
❷ “股票涉链”收监管函 深大通被连续“点名”回复疑似逾期是什么意思
这股票经常蹭热点,什么热就说自己有什么,‘涉链’就是有涉及区块链的技术,然后交易所下发了监管函,证监会的人去了还被打了,这是最近很火的事件啊,所以几个无量跌停,不管怎么样,这样的股票不要买,看看就好了。。。
❸ 突发!贵州茅台、山西汾酒董事长双双收到监管函,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
12月31日,上交所连续发布两份监管函,对贵州茅台(600519.SH)董事长高卫东和山西汾酒 (600809.SH)董事长李秋喜均实行监管关注。缘于两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在今年的年度经销商大会上出言不慎,导致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其公布的预测数据可能导致股价波动和影响投资者决策。
所以董事长发布的汾酒集团相关信息,直接涉及山西汾酒尚未披露的 2020 年度经营业绩,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上交所指出,高卫东和李秋喜作为两家上市公司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予以监管关注。
❹ 对上市公司发布监管函的机构有哪些
对上市公司有权发布监管函的机构,只有证监会和交易所,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发布监管函。
❺ 深交所为什么向暴风集团发监管函
8月29日,深交所发布对暴风集团及董事长冯鑫的监管函。在监管函中,深交所称,暴风集团、董事长冯鑫以微信文章方式,违反相关规定对外发布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预测信息。请暴风集团及冯鑫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外,深交所还提醒暴风集团: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❻ 上市公司年报预披露与实际披露有大出入会被证鉴会或交易所遣责吗
会收到交易所监管函,交易所会关注要说明原因。具体看原因定性,定处罚
❼ 交易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是行政处罚吗
不是,交易所没有处罚权的。他们只是做监督。
❽ 股转系统上半年发了多少份监管函
目前,刚刚风生水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其实就处于和AIM以及2006年前的纳斯达克同样的地位,他们都是场外市场,都(还)不是证券交易所,在这里挂牌的公司,严格地讲都不能叫“上市公司”,只能叫“挂牌公司”。因此,笔者称股转系统为中国的纳斯达克,不过是2006年前的纳斯达克,当然,也不排除股转系统将来像纳斯达克那样注册成为证券交易所的可能性。可能是因为“股转系统”有将来注册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愿望,因此,有人私下里称“股转系统”为“北京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