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多可有多少个委托人
看发行份额是多少,比如不超过30亿,集合信托最低十万起,那就是不超过30000人
❷ 信托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意思是:一个信托可以设定多个受益人,其中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之一,但不能说别人把财产信托给你管理,而你作为受托人同时又是唯一的受益人,这不行。
❸ 个人能做个人信托的受托人吗
这最多算个委托代理,算不得信托
❹ 信托受托人的三大信托受托人
在新规实施之后,信托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投资门槛大幅提高。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开展陷入困境,苦苦寻找新的盈利模式。此时,信托与银行合作推出的理财产品不失为一个创新亮点。
去年下半年以来,银行与信托合作推行打新股的理财产品数不胜数,规模迅速攀升。当前,银行、信托、基金公司的合作,再次让信托公司在股票市场获益。
南方一家信托公司经理称,“银行理财产品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信托公司的受托人角色因此得以淋漓尽致地发挥。在这类理财产品中,信托、银行、基金或券商的功能环环相扣,缺了谁都不行。”
在招商银行的“添富增利”理财计划中,信托、银行、基金公司各司其职,分别扮演受托人、保管人和投资顾问的角色,充分发挥固有的职能。
据悉,投资这只产品的投资者缴纳的受托人服务费年费率5‰,无疑将为信托增加一块大蛋糕,为信托公司开辟一种新的盈利模式。 根据规定,只有创新类券商才能开展集合理财业务,大部分券商暂时无缘此项业务。记者近日了解到,随着股市走好,多家非创新类券商借道信托参与到集合理财这一市场中来,力争分得集合理财市场的一杯羹。
一位信托公司经理告诉记者,针对非创新类券商集合理财的需求,目前已有多家信托公司与券商、银行合作,推出资金信托计划,券商通过借助信托实现了曲线出击集合理财业务的目的。
业内人士透露,上海一家大型信托公司开展这类业务较早,也比较成熟,已推出一系列券商参与的投资证券二级市场的信托产品,总募集资金规模近10亿元。
据了解,其具体安排是———信托公司发行投资证券二级市场的集合信托计划,券商以自有资金作为投资者参与信托计划,同时,券商兼任投资顾问的角色,引导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并获得收益分配。当然,券商借道信托需支付其一定的管理费用。 对于基金公司来讲,投资管理是其强项。在与信托和银行合作的新型理财产品中,基金公司担任理财顾问,收取投资顾问费。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这等于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同时,增添了一块新的收入来源。只要合规运作,前景将十分广阔。
目前国内的基金公司急于拓展新的盈利模式,由于新发基金控制相当严格,部分基金公司一年都难以发上新产品,因此,基金也十分乐意参与银行的理财产品。
此外,相比一般基金公募产品,这类银行理财产品在设计中部分加入了激励机制,让投资管理人员充分分享投资收益。光大银行有关人士介绍,即将推出的银行、信托、基金合作的理财产品在激励机制上采取业绩分成,根据晨星评级表现,到期后超出同类型基金的超额收益部分按25%的比例分成,没有超过晨星评级的同类型基金平均收益率则不提成。
一家基金公司的督察长则表示,虽然该业务前景广阔,最主要还是回避利益冲突,避免关联交易。如果基金公司向咨询公司推荐它自己买的股票,这就涉及到利益冲突的问题。因此,对于基金公司来说,一定要建立好防火墙。
去年3月份,监管层出台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基金公司可直接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保险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运作的机构等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但是该通知也对基金公司提供投资咨询业务提出了相当严格的要求,包括要求基金公司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业务隔离等内控制度,将投资咨询业务与基金投资管理等业务相分离,防范利益输送行为等。
❺ 为什么《信托法》规定受托人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委托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对于后者,如果法律规定可以是同一人,则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权与信托收益权归属了同一受托人,理论上受托人可以任意处置委托人的权益而不受监督,留下潜在隐患,不利于保护委托人的权益。
❻ 什么叫信托受托人
信托受托人又称“财产受托管理人”、“信托管理人”、“受托人”。信托关系中依信托意图管理被授与的信托财产并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
受托人可以是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受托经营能力的法人,可以为1人,也可以为数人,但某些国家的法律,对受托人人数设有限制。受托人有普通受托人、司法受托人和公职受托人之分。
其中基于财产授与人委任而产生的受托人为普通受托人,基于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受托人为司法受托人,依政府委派而取得受托人地位的公职人员为公职受托人。
受托人可以辞退委任;也可以基于全体受益人的合意或法院判决而被撤职。按照英美法观念,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即由信托条款所明确授与的,以及那些虽未明确授与但为实现信托意图所必须的财产支配权。
❼ 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
1、本质不同
集合信托,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单一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2、性质不同
单一信托性质:差异性: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收益率要求,因此也就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这些个体性问题都可以体现在不同的信托合同上,因此,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的差异性特征非常明显。私密性:单一信托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集合信托性质: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广,而抗风险和承担损失的能力较弱,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集合资金信托的首要设计原则。
3、私密性不同
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在进行产品推介的时候,均通过信托公司的网站、银行的柜台等发布公开信息,而单一资金信托业务的信息无需公开,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❽ 想请问一公司购买一单一信托后,能否拆分转让给自然人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单一信托,可以拆分,但是拆分对象不得超过50人
另外,需要缴纳信托公司千分之一的费用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是集合信托,跟单一信托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❾ 集合资金信托与单一资金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单一信托?单一信托即单一资金信托,也称为个别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什么是集合信托?集合信托主要是指受托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动产或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等)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所接受委托的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从交易结构的角度,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的区别是什么?通俗点说,集合信托就是受托人(信托公司)把众多委托人(信托购买者)的资产集合成一个整体加以管理和处分。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不同就在于委托人一般只有一个。第一,从交易主体上,两者没有本质区别。第二,从资金运用方式上,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更为单一,贷款运用型所占比例更高,投资和交易性的比例更小,主要原因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多数对资金运用对象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希望借助单一资金信托的通道借款给资金使用者。如果是投资运用资金,机构多数会选择自己直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一般不会借助信托公司的渠道。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两者交易结构上的主要区别,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经常借助于受益权分层分级,将受益权分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以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尤其是在股权投资类、证券投资类产品中更是如此。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单纯、简洁。另外,单一信托资金几乎都是运用于一个对象、一个项目。一般来说,集合信托计划都是信托公司先找项目,然后设计产品的结构期限,最后发起后在对外募集信托购买者,信托公司在其中占据了主导作用。而单一信托计划往往是委托人主动找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自身的意愿协商投资的期限和方向。委托人在其中占据了较大的作用。目前比较常见的单一信托计划就是银信合作项目。银行主动找上信托,把单一资金委托给信托然后指定贷给某些企业,信托在这里面只是起了一个通道的作用。
❿ 集合资金信托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委托的,但又说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如果受托人接受不同信托人的
你理解错了。集合信托是产品设计的角度。信托财产独立性是指,受托资产是独立管理的。并不矛盾,角度不一样。
简单点说。就是集合资金信托虽然是有多个投资人的资金集合起来的一个产品。但是这个产品相对于别的产品的资金,相对于信托公司自己的资产来说,就是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