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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信托产品有没有违约过

发布时间: 2021-04-30 12:06:44

信托产品募集期没签合同撤回有违约金吗

不需要付违约金,只需要承担一定的手续费即可。
1、信托类产品的募集流程都是先打款,后签合同;
2、一般需要信托正式成立后才会着手签订合同事宜;
3、打款后会默认签订合同,同时投资者拥有合同上相应的权利。
4、信托类产品募集期可以进行退款申请,并且不需要违约金,但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
5、已签订合同的状态,同样不需要违约金,但是合同文书的费用需要承担。

⑵ 2014,9月信托产品没发生违约事件

信托有没有风险?中融信托、华融信托等4家信托公司告诉你答案:9月份,共有4款信托产品被曝出兑付危机,金额达13亿元。

一、华融信托,涉事金额3.8亿元

据相关数据显示,自2013年8月以来,华融信托累计至少发行7期“赛日新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赛日新材料提供信托贷款,累计规模为3.8亿元。

该系列信托项目期限为6至24个月,担保措施包括赛日新材100%股权质押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连带担保、欣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估值2.68亿元土地所有权抵押担保以及欣湾建设100%股权质押等。因赛日新材目前的经营困局,该系列信托项目也面临着兑付危机。

二、中融信托,涉事金额1.43亿元

浙江赛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宁波当地塑料行业的龙头企业,然而由于整个塑料行业下行,其经营也面临着困难。

2013年1月31日,中融信托向赛日新材提供1.43亿元信托贷款,期限18个月,融资方于到期日2014年6月无力偿还信托贷款本金。中融信托已启动司法程序,准备处置抵押资产弥补损失。

三、华澳信托,计划募资2.8亿元

2014年7月,华澳信托发售了一款名为“长盈66号金世纪信托贷款集合信托计划”的产品,存续期2年,计划募资2.8亿元,分期成立,第一期共募集资金1.1亿元。信托资金用于向临沂金世纪地产发放贷款,支付其“金世纪新城”项目8号楼和10号楼装修款。

问理财注意到,早在今年上半年金世纪就曝出资金紧张问题,目前有媒体报道称金世纪地产所涉的集融资规模应该是30亿元左右。

华澳信托方面表示上述信托产品已停止销售,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之中。并表示“邯郸金世纪与临沂金世纪项目在股权结构、公司资产上相互独立。临沂金世纪项目成立前即依法完成了抵押担保手续且抵押物足值,目前项目运作正常。”

四、山西信托,涉事金额5亿元

山西信托8月末发布《信裕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处置情况报告》,称对于山西联盛融资债务的追偿依旧没有实质性进展。该产品成立于2013年2月22日,募集资金5亿元,信托期限12+6个月。该产品在8月23日已然到期,目前仍不能兑付。

⑶ 信托产品会有违约的现象么

最直观的,违约多时,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提供融资,信托会少发产品,银行会抽贷。比如最近在青岛,听到不少抽贷的消息。虽说是市场经济的结果,无可厚非。但不得不说,经济低迷时信心非常重要。市场的崩溃,未必是个体全坏了

⑷ 信托产品有过违约么

这个说不准,但只要选择实力强,品牌大的正规公司,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像华中地区最有名的方正东亚信托,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⑸ 信托产品虚假的是属欺诈行为还是属违约行为信托公司负什么法律责任!银监会管吗可请你们邦打官买吗

具体要看你这个问题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目前就信托公司的一些产品来说,嗯,这个道德风险是没有的。不会出现说有故意欺诈的这个行为。然后你说这个违约的话,违约往往是来自于这个融资方这块的,跟信托公司这边相关的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如果是信托公司尽调产品的时候出现了一些问题,那这个是由信托公司来负责的。

⑹ 易金易信托产品有违约吗,说一下

那个,我买了好多期了,到期我就兑现,到现在还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

⑺ 信托违约代售 银行和信托公司有没有责任

信托违约。代售和银行是没责任的。信托公司有责任。在这个过程中,信托公司负有管理产品的责任。代售和银行的任务就是销售产品,中间只要把控好不要让没有承受能力的非合格投资人认购产品就可以了

⑻ 信托产品发生违约的话怎么办

信托产品有刚性兑付的特性,当然信托公司刚性兑付的前提是现在基本即使延期或者暂时有能力垫付都是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在自己能承受的现金流之内。更多信托信息了解到投三六零。

⑼ 招商银行信托事件 招行信托产品有出现过违约情况吗

从银行买信托不如直接从信托公司或者理财机构购买信托产品,银行一般都是做自己的理财产品的。

⑽ 信托产品风险如何维权

实际上,如果按照合同,银行在代销产品和推介产品发生亏损时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信托公司承担的责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风险提示书中,订立合同的几方会约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有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失误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若依据合同,在这中间没有银行的责任,而信托公司则看是否处置不当承担责任。当然,投资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资山东一信托项目,无法按期兑现,找银行,银行说我们只是代销,你是跟信托公司签合同的,还得找信托公司;找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正在联系融资方,尽量减少损失,关键是看项目方;找项目方,项目方说你跟谁签约,就找谁索赔。最后又找到信托公司,无奈之下,信托公司会拿出挡箭牌:按照信托法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那么,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这种情况,向谁来维权呢?对此,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表示,“如果销售过程中出现误导导致投资亏损事实发生,那么投资者可根据亏损程度,让代销方来承担一定的赔偿,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有销售误导。”郑律师说,事实上,因为缺少证据,也因为有书面签字,投资者维权很难有乐观的结果。
“投资者在银行渠道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如果银行方面事先尽到了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责任,那么,最终要根据信托合同来定责,不过,由于投资者有书面签字,最终的风险只能由投资者承担。”
因此,想购买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一定要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产品是否足够了解。此外,对合伙购买信托的投资者来说,事先一定要签个合同,可以请律师、公证处和其他第三者证明,保证合伙人在利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时候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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